前言:在撰写民法意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公民宪法意识的内涵
1.对国家基本制度的认识
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我国公民,认识本国的各项基本制度是十分重要的。认识自己国家的基本制度,有助于了解国情,增强对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的大局认识。
2.对公民权利义务的认识
宪法规定了公民人身、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对公民权利义务的认识是宪法意识的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长久以来,中国老百姓的权利观念较弱。我国现行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写进宪法,反应了保障人权已经成为一致的共识。因此,培养老百姓的人权观念是宪法意识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3.对国家机构的认识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年普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年全镇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全面落实“*”普法规划,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镇和加快“实力*、和谐*”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按照党的*大对普法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把党的*大精神落实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整个过程。
2、切实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全面宪法意识。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加强权利、义务对等观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
3、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大力宣传与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建设,大力宣传与民生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平安*”建设,大力宣传与环境保护为重点的法律法规,服务生态镇建设。
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积极创新普法理念,从传播法制知识、普及法律常识为主逐步向增强法制素质、弘扬法治精神转变,从单一灌输、被动接受逐步向重视熏陶渗透、互动交流转变,创新普法方式方法,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和现代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载体,传播公众实用、易懂、易接受的法制知识,从而实现以学法懂法为主向守法用法为主的跨越,真正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一、引言
我们这个国家,经过了漫长曲折的社会发展历史,有过以农耕文明为主题所诞生的耀眼辉煌,也有过一个多世纪的屈辱史。今天华夏民族迎来了又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如何把握这样的发展机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新课题,从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要让国家走向一个正常的发展轨道,首先必须要有一整套相对科学合理的法律规范以及因此而设立的制度,并以此作为社会发展的保障,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近现展的历程均证明了这样的事实。要想使我们这个国家真正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建立科学的法律和制度体系,同时,必须使我们的国民法律素养达到一个基本的高度和要求。无疑培育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意识应当从青少年抓起,对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培育,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的宪法意识培育,不能强调对其理论的培育,更多应当是心理认知的培育,使他们形成相对科学合理的正确宪法心理。
二、我省青少年宪法意识现状分析
我省目前初中和小学的在校生人数近140万人,初中生近50万,小学生近90万。笔者今年自5月份到7月底,对我省澄迈县、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三亚市等县市的部分中小学的法治教育状况摸底调研,分别通过对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和高中各年级进行问卷、随机抽样询问、座谈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我国法律知识掌握的相关情况,同时,与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进行座谈了解法治课程开设、教学形式等。小学生知道我国有宪法的人数只占被调查人数的30%,初中学生知道我国有宪法的人数占60%,高中阶段的学生可占被调查对象的85%左右,同时,在我们对学生进行了解我国宪法的地位、性质和作用等问题时,能够回答上来的比率非常低,其状况也是由小学到高中比率递增,单就小学阶段而言,知道该问题的比率只有5%左右。在我们了解我省中小学法治课程的开设情况时,所有学校均回答是开设了。经过对调研材料的梳理,发现我省中小学的法治课程教育并没有专门的课程,通常采用的做法有:第一,由课任教师在上课的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作简单说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常识,但是,这样做法的局限性很大,课任老师本身并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当然就更谈不上给学生传授比较科学的专门宪法知识,同时,现在各个学校由于升学和考试压力,使得很多学校和教师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关注学生的法律基础素养的养成,即便是认识到了,很多情况下也是当做政治任务来完成。当下社会、主管部门、学生家长等也是以成绩来看待学校的办学质量。第二,近95%的学校有兼职法制副校长,其中绝大多数是基层政法战线的骨干,如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长等,这些人通过自身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学生讲授相关法律知识,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兼职法制校长平时工作多,时间少,能够为学生上课的时间很少,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我们没有办法真正培育学生的法律基础素养。有些兼职法制校长其本身对宪法知识的了解就不是很多,他们给学生讲述的大多是一些办案和工作中遇到的实践现象。第三,在学校张贴相关的法制宣传图片,在图书室放置一些图书和宣传册。这样做法同样有积极作用,通过学生自己观看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问题在于,学生主动观看的积极性有多高,看完之后又能够理解多少,学校本身也没相关的制度或与此关联的考核制度。综上分析,我省目前的中小学生宪法教育的形势还是相当严峻,如果在中小学阶段不能够很好培养相关法律意识,那么,这些孩子一旦步入社会就很可能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走上危害社会的道路,这样的结果不是我们每一个有良知中国人所愿意看到的事情,同时,也可能影响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我省国际旅游岛的社会声誉。
三、我省中小学阶段进行宪法教育的内容方式
1.中小学宪法教育的内容。
【内容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器。因此,高职学生作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不仅不能忽视自身对宪法的学习和推广,还应该成为积极参与者和示范者。基于此背景,高职院校应当重视对学生宪法意识的培育,做坚定的宪法支持者和自觉实践者。
【关键词】高职学生;宪法意识;培育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高职学生的宪法意识成为当前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且宪法是公民法律意识构建的基础,所以培养高职学生的宪法意识,是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全力支持。
一、培育高职学生宪法意识的意义
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不仅是提高公民自身法律素养的基础,还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宪法意识通常被定义为人们对于宪法的思想、理念、知识和认知的统称。培养宪法意识,则是要求加深对宪法本质和原理等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树立正确的态度,并对宪法进行综合性评价。因此,要想培育高职学生良好的宪法意识,自觉履行宪法的义务和权利,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活动,就必须让其明白,具备宪法意识是每一个人成为国家发展、社会建设的必备条件,更是推动全社会遵纪守法风气形成的主力。国家的法律制度是国家长久治安、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要确保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顺利施行,就必须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理念[1]。提高高职学生的宪法意识,有利于他们构建尊崇宪法的价值观,同时能激发他们参与宪法推广宣传、教育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对于弘扬宪法精神、宣扬法治文化有着积极作用,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方针的体现。当然,法律意识的培养并不是简单地凭空想象,更不是一蹴而就。高职院校要想在培育学生宪法意识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就必须循序渐进,通过合理科学的知识传递、文化宣传等途径,来启发学生对宪法的认知,帮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深刻领悟宪法的意义。因此,高职院校以扎实的宪法意识培育为基础,是学生认识宪法、走进宪法的前提,更是学生内化宪法精神的必然需要。在当下,综合素质是评判一个人是否成才的关键,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统一成为一个人的重点发展方向。高职学生除了掌握必要的文化知识条件外,还需要学习专业技能,更需接受良好人文理念和综合素养的知识。
二、高职学生宪法意识的认知现状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建新型农民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面向农民的法律培训力度,推动区创建创新性农民学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领会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年依法治理规划,紧紧围绕我区“发挥港口优势,科学规划‘一港三区一带三线一城’经济发展新格局,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加大面向农民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以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农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增强农民工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为重点,全面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农村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培训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创建新型农民学校工作放到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大局中去谋划,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来开展,确保新型农民法制培训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坚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作为新型农民法制培训工作的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