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纳税信用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税收管理不仅越来越受到国家政府部门的重视,同时也逐渐受到纳税人的重视,体现纳税人诚信度的信用等级的评定与管理也越来越成为纳税人的需要。
关键词: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确定评定条件和标准等具体认证规范,同中介机构一起对纳税人以往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授予纳税人不同的信用等级,税务机关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给予不同的征管待遇。国家税务总局也了关于税务机关评定纳税信用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相继出台了一些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管理机制。对此,本人从企业纳税人员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参与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的机构少,不利于综合评价纳税人的信用程度。
第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设定的硬性指标多,弹性评估少,致使对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划分的级别太少。这样不利于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细化,这样评定的结果不能准确详尽反映纳税人的信用程度。不便信息使用者通过评定的级别对纳税人的纳税管理直接了解。
第三,对信用等级评定的结果不注重实质管理,降低了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实际意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已在本市办理税务登记且独立进行纳税申报的各类纳税人。
第三条税务机关通过评估和检查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程度,按照统一的评定标准,应用百分考核方法,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定设置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佳纳税信用等级。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征管资源。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发出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号召。这一号召的提出不仅说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诚信这一道德标准,更重要的是说明了建设现代文明,构建与世贸组织规则相一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秩序是当务之急。
一、税收信用的内涵
信用是最根本的社会关系,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讲信用,正常的社会关系就难以维系,市场经济也难以发展和完善。美国学者福山认为,当代社会分信任社会和低信任社会。信任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相互信任,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公益精神,信用度高,社会交往的成本较低;而低信任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张,相互提防,相互间培养信任关系方面有较大的难度和风险,社会交往的成本很高。与信任社会相比,低信任社会在市场经济的竞
争中处于劣势。我国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和国家血肉相连,为税收信用(TAXCREDIT)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税收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法治,也需要信用。一方面,通过信用的方式可以调整税收征纳关系,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另一方面,在实施依法治税的同时,按照总书记的“以德治国”方略,倡导以德治税思想——特别是通过税收信用的形式加以管理、指导和教育纳税人自觉纳税,不断提高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
税收信用是建立在税收法律关系中,表现和反映征纳双方相互之间信任程度的标的,是由规矩、诚实、合作的征纳行为组成的一种税收道德规范。税收信用在一个行为规范、诚实而合作的税收征纳群体中产生,它既促进税收征纳双方共同遵守规则,改善征纳关系,也能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征纳主体成员的素质,在相互信任中转化成合作关系。税收信用按照守信主体来划分,可分为征税信用、纳税信用、税款使用信用和税收中介信用四种基本形式。其中征税信用和税款使用信用属于政府信用的范畴。作为纳税人一方应有的税收信用为纳税信用,同理,作为中介机构在税务等涉税事宜中应遵循的信用为税收中介信用。
据北京“首届中国企业信用论坛”披露:中国一些企业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利益的驱动不仅作用于市场主体,也作用于执法人员。一些税务干部捞取个人好处以权谋私,或暗箱操作,以税换贿,以贿减税,或收“人情税”、“关系税”等,造成税负人为不公,直接恶化了税收诚信的环境。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从本地利益出发,擅自对税收政策进行改动,越权减免企业税务以招商引资。严重破坏了我国税法的统一性,对其他企业造成不平等竞争,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秩序,也使政府的诚信度在民众心目中大打折扣。据国家审计署的04年的第四号审计结果公报,公布了788户企业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结果显示:部分重点税源大户税收严重流失。其中地方政府越权减免企业税务就是其原因之一。
现行税收法律以及其他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赋予涉税案件的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引发以言代法现象,造成税收执法、司法不公。最后,全社会的信用制度没有建立。一个缺少信用的社会是可怕的社会,信用制度是保证社会信用机制良好运行的重要手段。信用制度的空白是我国与西方国家最大的差距。
营造良好的税收诚信环境的措施及建议
(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道德体系税收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纳税提出的最低道德要求。面对偷税、漏税、走私、骗税等行为,除了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法制建设,还需要全体公民有明确的善恶观念和道德意识作有力支撑,特别是发挥道德的社会舆论。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诚信不仅是一种税收行为,更应该被当作一种文化精神、道德规范,即:公平、守信、守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针对的培养规模诚信纳税的意识,营造一种氛围,熏陶一种思想,塑造一种道义形象。
(二)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实际的国家税收信用管理体系近些年来,许多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纷纷偷税、漏税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信用危机”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其严重程度已对国家的税收征管正常进行构成损害。因此,诚信纳税,建立税收信用体系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具体来说应加强以下几点:
1.转变观念,税收机关变税收管理为税收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法律地位便其与税务机关处于平等地位,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服务型社会和保障人权的呼声的高涨,税务机关开始转变执法理念,由被动执法变为主动关心与支持纳税人,把纳税人当作自己的服务对象去尽力帮助,提高服务质量,由片面的征税转为全面的服务,既考虑国家税收收入的增长,又努力为纳税人的利益着想,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这种法律地位的平等,对税务信用体系的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诚信是立身之本,是立国之基,诚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为了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20*年8月下旬,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公方泉副主席带领下,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重点围绕企业诚信)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经贸、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并实地考察了久隆集团、*区信用担保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委员们一致认为: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个人失信,害及他人;企业失信,经营衰败;社会失信,则人人自危。如果政府失信,则法制难行,权威不立。当前,我市在信用建设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不仅影响了我市的投资软环境,而且直接阻碍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针对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坦陈直言,献计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有关部门从改善*投资软环境入手,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我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宣传逐步开展。全市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促进了公民诚信教育;税务部门开展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宣传活动;质监部门开展了“诚信建设看窗口”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金融部门在《*日报》刊发了诚信教育专版,举办了诚信有奖征文活动;我市120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联合发出倡议,倡议我市企业塑造“重约守信”良好形象;宣传、经贸、工商、物价等部门也联合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以塑造我市商贸流通业新形象。这些活动的开展,都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信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为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管理,工商部门成立了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围绕企业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状况、失信记录等情况开展工作;税务部门成立了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委员会,对企业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信用情况进行征集、管理;金融、质监、法院、海关等职能部门也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了专门的收集与管理。20*年7月,市工商局、经贸委等17家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市共建企业信用工程管理体系的意见》的文件,初步建立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定期交流、信息共享制度。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大对“制假售假、以假乱真”等失信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市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办公室加强了对失信企业的惩处力度,使全市逃废债余额比去年下降了82.7%;工商部门对市场中的失信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秩序,为企业创造了较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信用服务更加广泛。工商部门坚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确认活动,建立了企业登记查询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信用信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信用中介服务业稳步发展。目前,全市已成立了9家信用担保公司,为近100家企业担保贷款200多笔,累计贷款金额2.88亿元,没有出现代偿和追索现象。其中,*区私营个体担保公司已被国家经贸委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级信用担保公司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