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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审协会与中国机械联合会联合组织来自全国各地的内审工作者一行29人,于2004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考察了欧洲开展内部审计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奥地利的内审情况。了解了该国及其他欧洲发达国家开展内审工作的现状和基本做法。现将考察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奥地利情况简介
奥地利是欧洲小国,地处欧洲的南部。国土面积8.4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00万。奥地利经济发达,技术先进,工业、农业、畜牧业、旅游业构成该国经济主体。很多国际机构设在奥地利。
二、国家审计
奥地利法律给予国家审计以充分的地位、职权。审计纳入国家大法管理,审计是国家权力的组成之一,受国家宪法保护。奥地利联邦宪法中专门设置了“联邦政府审计法”一章,规定国家的审计法院独立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直接向国家议会报告工作,对国家议会负责。审计法院有很大权限,凡使用联邦资金的政府所有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和由联邦机构经营的基金组织、联邦政府经营或与其他法人实体共同经营、联邦政府投资占50%以上的企业,均在审计法院审计之列。
奥地利审计活动的基本理念是对权力的监督,是联邦宪法赋予国家的公权与公信的象征。这使审计成为一种独立于执行权利的机构的力量,既具有很大的行为能力,又具有充分的震
【摘要】本文分析了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涵义,并就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以及公司治理中的内部审计进行了论述,在促进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良性互动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与发展我国内部审计的战略对策。【关键词】公司治理内部审计
公司治理于国内企业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词了,尤其是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已成为其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国内、国际上出现的一些“财务丑闻”引发了人们对公司治理的大讨论、大反思,公司治理更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作为一个内部审计工作者,笔者也时常在考虑:究竟什么是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有什么关系等。就此机会将平时笔者的一些粗浅思考与各位同仁分享。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涵义
公司治理的涵义还没有我国自己的研究成果,学术界也还没有给出确定的概念。我们所知的公司治理是一个外来的概念,但是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许多学者将公司治理视为一个知识体系,是一个内涵广泛的概念,它包含四个方面:①公司治理的本质是一种关系合同;②公司治理的功能是配置责、权、利,特别是对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配置;③公司治理的起因是产权分离,是一种协调投资者和经营者关系的机制;④公司治理的形式多种多样。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司治理应该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的主体是以股东为中心的利害相关者,公司治理的模式因经济制度、历史传统、市场因素、法律观念等的不同而不同。因而当谈到公司治理时,我们通常会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谈起。这样做是有原因的。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制订公司的方针策略,并指导它的实施。很明显,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掌管公司大局。他们必须对公司治理进行评估,确保公司有一套有效的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制度;并由法律和公司章程来规定有关公司组织结构间权力分配和制衡的制度体系的安排,包括公司经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之间的一整套关系以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行。同时公司高级管理层必须对萨班斯—奥克斯利(Sarbanes-Oxley)法案中的新规定做出回应;同时还要考虑如何根据他们所面临的商业风险来调整管理模式,包括随着对技术和国家安全依赖性的逐渐增加而增大的运作风险。有了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就相当于企业有了较强的免疫系统,能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于2001年对内部审计的最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提高它们的效率,从而帮助组织实现目标。”内部审计在对公司治理进行审计而发挥的职能作用主要包括:(1)监督作用,揭示与查处存在的问题,促使企业内部各单位、各部门依法经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益,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2)参谋作用,对存在的潜力和问题,通过审计调查,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经验,向单位领导和有关方面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3)咨询作用,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其对企业情况熟悉、了解政策法规、接触社会各方面和具有综合知识等特点为被审单位的相关内容提供咨询服务;(4)评价作用,表明相关方面的成就、绩效、制度建设,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为各方面提供参考和依据;(5)维护作用,对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产生的偏差和失误,发现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及时地予以纠正、制止和查处,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从涵义上看,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这二者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提高组织的效率,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
【摘要】高校内审是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实现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与自我调控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笔者结合本校内审工作的一些做法,对提高内审地位的途径进行探讨。
一、前言
国家审计署在1995年实施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许多单位根据要求相继成立了内审机构,配备了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是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实现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与自我调控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内部审计显得日益重要。通过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的审核查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但是从多年运行的效果看,内部审计工作地位并未真正确立,内部审计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大,工作难做,不好开展。
1995年,我院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始配备兼职的审计从员,使审计工作迈出了第一步。随着学院的发展,学院领导意识到必须加强审计工作,到1997年开始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成立了审计室,审计室成立后,先后参加了财务大检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并写出了多份专题报告,在学院的查错防弊和堵漏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到2002年,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基建、维修工程金额在5000元均需审计签字方可进行。审计工作全面参与学院的经济活动,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因此,我院对审计工作加大了力度,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和内审人员基本素质的培养。
二、练好内功,加强对审计人员基本素质的培养
社会在不断进步,知识在不断更新。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如果依靠老眼光去看待,无疑对我院的发展将起到阻碍作用。因此,审计人员要对国家新出台的一系列大政方针理解、吃透,能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我院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并对其做出正确的判断。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出现的一些问题能够提出一些有意义的见解,并在政策上能给予引导,分清是非、曲直,正确理解、运用有关法规、制度,使我院的各项经济工作、财务工作在国家及学校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真正起到“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自从学院成立以来,内审工作之所以能得到发展,取得显著的成效,与内审人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是分不开的。有为才有位,已成为我院内审机构人员的共识。内审机构大胆有为的工作关键是要解决善于审和敢于审的两者的结合问题。敢于审是指从事审计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的工作态度和责任感。善于审是指内审人员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应当具备的素质条件和应当掌握的规范、方法和技巧。实现这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审出成绩,审出成效,赢得学校领导的重视和广大教职工的认可。为此,必须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审计作为一门管理学科,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经济越发展,作为高层次监督手段的审计工作就越重要,部门内部审计工作也就重要了。展望二十一世纪,内部审计既面临挑战,又充满希望。
一、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
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机构改革要“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这里显然包括加强审计监督体系。内部审计作为高层次的经济监督,理所当然不能削弱,只能加强。人们常说:审计难、处理更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审计的缺乏认识,认为审计就是查查帐,收几个钱了事,根本没有把审计与高层次监督联系起来。解决认识不足的问题要靠宣传,宣传《审计法》及审计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是企事业组织自主性增强的要求,是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是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关键是要有独立的审计机构,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首先要求内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因此,必须对内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道修养和政策水平,牢固掌握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对企业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审计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依据;其次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内审人员必须熟悉会计、审计、法律、税务、外贸、金融、基建、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第三,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观念。在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知识的更新周期越来越快,因此要求抓好现有内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更新知识,提高应变能力和队伍的总体素质,使之适应高层次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进一步学习审计财经法规,加大审计执法力度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措施之一。强化内部审计,有利于公司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有利于对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也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价值。但是,在我国目前仍有许多企业管理者对内部审计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其具体表现为有的企业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有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差、形同虚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国内理论界已提出了许多对策,如从法律上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进行明确规定,在组织形式上进行规范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等等。在国外,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已成为解决内部审计弱化的重要手段之一。笔者认为,内部审计外部化在我国十分必要,而且具有可行性,应该尽快进行试点推广。
一、内部审计外部化的涵义与作用
内部审计外部化亦称内部审计,是指企业从外部聘请专业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在国外,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外部化,即企业不设内部审计机构,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部审计服务;另一种是部分外部化,是指在企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同时,聘请外部审计师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外开始出现内部审计外部化至今,内部审计外部化已得到快速发展,如“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已承揽了美国,加拿大一半以上的内部审计业务,在美国的汽车、电子、石油天然气等行业均有50%以上的企业实行了内部审计外部化(《财会通讯》2003.11)。从国外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实践来看,内部审计外部化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于企业从外部聘请独立会计师进行内部审计所花费用通常小于自身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费用开支,实现内部审计外部化可为企业节约财务预算支出;二是提高审计质量,由于外聘会计师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可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二、我国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我国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必要性
首先,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可以弥补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的弊端。目前,有许多企业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这容易引起财务收支混乱,集体资产流失。内部人控制现象。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有两个:一是企业培训审计人员。增设内部审计机构;二是直接外聘审计师进行内部审计。显然,第二种方式更具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