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农民工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44号)等法律规定及文件的要求,“**”期间本市积极贯彻落实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要求,建立了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逐步提高了农民工同住子女在本市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比例,加强了以接受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以下简称“农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并不断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任务仍很艰巨,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当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比例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子女学校管理相对薄弱,其办学条件尚需继续改善;一些农民工子女学校举办者追求盈利而一味降低成本,导致师生安全保障水平和教育质量相对较低。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努力实现本市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思路及目标,认真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市、区县政府分级管理,市、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统筹规划,将农民工同住子女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坚持以流入地区县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坚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健全保障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摘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综合当前学术界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对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演变过程进行分析,然后对当前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剖析,最后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户籍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因而,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部门、理论界、实践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演变过程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市(镇)、非农产业转移,并随之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进城农民工子女,农民工子女教育也就摆在了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相应地,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
吴新慧、刘成斌(2007)[1]认为,国家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态度、政策转变,是和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转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农民工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对农民工的政策也经历了一个由紧到松、从无序到规范、由歧视到公平的过程。相应的,国家在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政策上(我们国家的民工子女教育政策主要体现在对流动儿童的政策导向上)也经历了“限制—认可—重视—明朗化—强化”的过程。
内容摘要:与贫困地区儿童上学难一样,普通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也是我国义务教育的一个难点和薄弱环节。近几年国家政策调整推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从边缘化走向平等融入城市,但进展很不平衡。仍存在违背政策进行歧视性收费、民办简易学校难以获得批准和扶持,没有安定的校址,多数只能在城市接受6年义务教育等问题。文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教育制度改革
近几年,各地贯彻执行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推进教育制度改革,农民工子女就学状况有所改善。但一些地区政策落实不力,改革进展缓慢,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受歧视的问题,仍成为贻误儿童、影响农民进城就业和社会公平与和谐的重要因素。当前需要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推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平等融入城市的进程。
一、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难题是多方的现实要求,也是面向未来的制度呼唤
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中,由农民进城就业派生的“二代移民”进城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因城市教育受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影响,只服务于户口在城市的学龄儿童,把农民工子女排斥在外,遇到困难,受到歧视。这种情况近几年有了变化,但仍是当前多方要求进一步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是与贫困地区儿童上学难一样,普通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是我国义务教育的另一个难点和薄弱环节。随着农民进城就业规模扩大、成户外出比例上升,进城农民工子女数量在增长,已是城市义务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明,2000年有近2000万流动儿童随父母在城市生活,其中一部分是学龄儿童。近几年增速有所加快,上海市2003年学龄流动儿童32.4万人,比2001年增加3.8万人,同期,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由27万增至39.6万。两市小学生总人数(含民办简易学校学生)中,农民工子女分别约占1/3和半数。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6至14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约有643万人。2002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调查了9城市流动儿童状况,发现流动儿童失学率高达9.3%;入学儿童中“超龄”上学现象严重,6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6.9%,已入学者有不少因家庭贫困难以维持学业。我们2004年的调查表明,这种情况在一些城市仍未改变,是义务教育的一个薄弱环节。
我区位于某市中心城区,面积31平方公里,人口53万。区委下设24个基层党(工)委,19个党总支,543个党支部,有党员8033名。
一、我区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1、基本情况
我区目前有流动人口26200余人,其中:流动党员653人,287人为农民工党员,占流动党员总数的44%。农民工党员有两个特点,一是年轻力壮,但文化程度低。他们年龄普遍集中于26-49岁之间,文化层次多为初高中。二是分布广泛,且流动性很大。他们主要分布于我区市场中心下属各市场、街道下属各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行政村,大多从事一些临时或短期性工作,其中以完成某项工作为限的占总数的75%,流动性特别大。
2、主要做法
(1)认识明确,思路清晰。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新城区作为某市的中心城区和市场群落的集中分布区,吸引汇聚了大量的农民工,其中农民工党员占有相当比例。区委对做好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高度重视,早在90年代末,就对如何加强市场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进行了专题研究,新一届区委更是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稳定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将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由依托市场党组织向社区党组织延伸,实现了对农民工党员8小时内外的管理和监督,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农民工党员纳入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范畴,提出了管好农民工党员必须坚持的四项原则,即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的繁荣稳定,有利于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合理流动,有利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有利于及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始终保持农民工党员的先进性。原创:为此,全区各级党组织按照区委要求,定期摸清农民工党员底数,在实践中既加强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又兼顾农民工党员实际,做到管而不死、放而有序、活而不乱。1999年,市委在我区召开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场会,我区加强市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可以说,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在我区已经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活动内容
针对当前返乡农民工特点和就业需要,主要开展三类培训,分别是: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农民工转岗培训、农民工创业培训。①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内容包括:建筑施工、服装鞋帽加工、电子装配、装修装饰、汽车维修、家政服务、餐饮服务、家电安装维修。②农民工转岗培训主要围绕新农村建设有关农村民房、校舍、道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③农民工创业培训围绕农业产业调整、农产品市场开发、农村服务业发展,开展创业政策宣传引导、创业能力提升,帮助农民工实现自主创业。
二、时间安排及目标任务
这项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5月至7月为集中活动阶段。活动形式分为:集中办班培训和分散教育培训。集中办班培训任务由人事局、农业局、教育局党委和各乡镇党委承担,集中在5-7月进行。分散教育培训在乡镇党委指导下,由村级党组织实施。这次活动集中办班培训返乡农民工不少于1300人,分散组织培训不少于15000人次。参加集中培训的农民工经培训后达到专业技术要求的,培训单位统一申报发给其技术证书。
三、培训安排
1、县级职能部门党委集中办班培训返乡农民工。人事局、农业局、教育局要结合各自实际,在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基层群众需要,确定一个培训主题或一个工种,在所属培训机构组织农民工进行集中培训。部门集中培训返乡农民工各不少于100人。培训方案商县委组织部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