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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某工商走近三农”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春意盎然的季节里,今天,“xx工商走近三农”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为此,我谨代表中共xx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向这次活动的启动表示热烈的祝贺!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此次xx市工商局开展的“xx工商走近三农”系列活动,既是工商部门贴近“三农”、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也是工商部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希望工商管理部门的同志们,严格按照xx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到真切关注农村、真情关心农业、真心关爱农民,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实际行动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为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更大的贡献。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对这次“xx工商走近三农”活动,市委、市政府将予以大力支持。全市各镇街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也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立足本地方和本单位实际,积极支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工作;新闻单位要及时主动与工商部门联系,互通信息,及时宣传好的经验,推广典型,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也希望全市各农资经营户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经营理念,加强行业自律,兑现服务承诺,保证商品质量,自觉维护良好的农资经营秩序,共同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最后,衷心祝愿“xx工商走近三农”活动
农商一体化是指身为农民亦农亦商。近来对农产品价格上扬的议论多从农产品价格上扬有利于农民收入增加的角度来阐述,然而农民是否能从中得到多少实惠还不该过早下结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将农产品按保护价卖给国家,其收入所得毕竟有限,即一般是富不起来的。而专门从事农产品经商的人们,把农产品逐层增价,最后这些农业商品到了广大的消费者手中。从中主要受利的是这些商人。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在流通中前者是得到微利或无利可得甚至亏损,后者是该商品的消费者更无利可言。所以,每次的农产品涨价都是仅仅刺激了商人的利益增长。以麦子为例,农民把麦粒(农业成品卖给面粉厂),面粉厂将面粉卖给以面粉为主要原料的各厂家或商家,再经过各批发商、零售商逐层经营环节的价格递加,最后到了真正的消费者手上。可见如此循环农民是富不了的。反而会使农民在尝到一点提高产品价格的甜头后,会在他们购买副食品或其他农业必需品时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同时,农产品及其以此为原料的加工品的价格上涨还会加剧城市困难群体的困难,使他们雪上加霜。
因此,要真正解决农民贫困问题,必须农商一体化,引导农民把农产品直接变为终极消费者所消费的商品,通过立法给农民经商的政策,并给以一定的财力支持,才能使农民真正在较短时间内富裕起来。
我们在考虑各种解决“三农“问题时必须要清醒认识商品流通领域的长、宽、大对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直接影响。如果,仍然农是农,商是商,水是水,油是油,没有真正实现农商一体化,那么”三农“问题无疑仍然是困扰我们实现全面小康的焦点。农民经商由单纯的农人向农人和商人双重身份转变,二者并非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至于农业产业化、实现现代农业,那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的农业发展道路。即便达到了那一步,亦农亦商也是正常的,我国和已经普遍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国家的实例,已经证明了它的可行性。农民将转移到城市的工厂里做工、到城市经商,农民身份基本不变,亦农亦商,是农民在较短时间内改变自身经济状况的有效办法。
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或做工或经商形式多样,肯定不是都转移到工厂里。如果认为大部分农民到城里的工厂,是农民脱贫的惟一出路,只需少数农民在农村务农,那是有失偏颇的。当然,随着农业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会与新型农民有着质的差别。至于“三农”问题非要靠大集团、企业的介入,否则就不能解决“三农”问题的说法,我认为这是轻视了农民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主体地位。谁最关心农民自身的利益,难道不是农民本身?难道是那些大集团、企业或者是专门搞农产品经营的城里商人?难道这些人不会首先考虑他们自己的利益?所谓给农民让利、谋利,实际上最后还是自己赚得钵满盆满而农民得点蝇头小利。许多农民穷人的命运并没有改变。大量事实已经说明了这一点。所以,只有在党和政府的关注、筹划、支持、帮助下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渠道。这里我并不排斥社会力量对“三农”的支援,不否认非农民投资主体的公司+农户,走实现农业产业化,公司农户互为双赢的道路,但我认为农民自身作为投资主体,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才是农民追求高附加值、高利润的根本出路。从事农村生产的农民的农忙和农闲,使他们能够在时间上实现角色转变——进行经商活动。这些农民尽管普遍来说还不具有从事现代商业的条件和水准,但是他们能够通过市场将自己的农产品变为商品,而使自已逐渐变成经商的行家里手。部分农民并不一定要求自己具有双重身份,他们可以只务农,不经商;而另一部分农民可以只经商,不务农。农商一体化是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它和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是同居一个统一体的,但强调的是农民是农民经济的主体,而不是配角。要缩小城乡经济差别,农民要从根本上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自已必须既是农业产品的生产者,更要成为农业商品的直接的最大的受益者。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农产品既包含田地的产出品,又含有它们的加工品。总之,我所说的“农商一体化”是指大农业及相关的大商业。加强农村集市化建设,给予农民经商农产品一定的倾斜政策、优惠扶持,就可以做得到,做得好。观点核心是,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不仅是农业产业的主力军,而且应该并能够成为农产品经济的市场主力。富裕农村的典型经验也佐证了我的观点。当然,政府的扶持,农村的组织、培训和农民自身在市场上经风雨见世面是必不可少的,困难的还有教育农民和农民自身觉悟提高的问题。同时,也需要社会舆论对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正确途径的引导。
一、认真总结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和取得的成效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引导下,长期以来,全市广大工商企业积极投入效益农业和参与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特别是今年以来,各地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有组织地推进村企结对共建活动,使以工促农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内容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大。到目前为止,全市有近500个村与企业建立起了结对共建关系,占行政村总数的近50%。从实践来看,村企结对共建活动,搭建起了以工哺农、以工促农的有效平台,有利于调动村企双方积极性,建立起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达到互动双赢的目的。总结我市推进工商企业参与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推进了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二是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促进了农村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推进了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四是促进了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化,为企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了条件。主要经验是领导重视、合力推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双赢,成效初显。
二、深刻认识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以村企结对共建为载体,引导和动员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是遵循两个趋向规律,促进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发挥我市民营经济发达、民营资本相对雄厚的优势,实现农村和工商企业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双赢之举。
(一)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是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机制的客观要求。新农村建设五句话二十个字的总体要求,涵盖了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必然要求调整整个社会关系,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战略取向,逐步构建起工农城乡关系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而在这些关系中,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是相对落后的社区。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我们各项工作的战略重点,我们要用现代生产要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用现代生产方式支撑起高效生态农业;要通过农民由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由农村向城镇转移,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和农民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要通过让农民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服务,来改变传统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这都需要我们不断地改变城乡结构、就业结构以及社会结构。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制和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但是,政府的财力是有限的,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也是有限的。从国外发展的经验来看,政府始终是一个有限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在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我市民营经济发达、民营资本相对雄厚的优势,通过村企结对等有效载体,调动以民营资本为主导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这是在新的发展阶段,从更宽的领域、更高的层面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途径和客观要求。
(二)工商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是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建设新农村,让农民生活宽裕起来,有利于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农村是一个巨大潜在市场,由于农民收入低、收入不稳定以及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不高,使得农村消费市场难以启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既是一个以工促农、以工哺农的过程,也是一个开发潜在市场,赢得潜在市场份额的过程,是企业发展的希望所在。从企业本身来看,经过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大多数产业进入了充分竞争的发展阶段,大多数行业面临着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调整等问题,盈利水平逐步下降,我们湖州目前仍以传统产业为主,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农村资源要素丰富、环境承载能力较强、消费市场广阔等比较优势进一步显现,工商资本趁势而上,主动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可以赢得更多的盈利潜力和发展空间。从这个角度说,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既是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动力和有效途径,也是工商资本拓展发展空间,追求利润收益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商部门责无旁贷,工商部门是政府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部门,市场领域广阔而宽泛,中国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农村广大消费者,所以加强监管农村市场是工商部门监管市场的重要环节,今年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年”工商总局向全国工商发出号召,深入推进工商部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年”活动。做为*县工商局,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县局党组多次会议专题,研究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确定了以立足实际调研,准确把握了解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工作实施的工作计划,成立了创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所(分局)长为成员,下设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一、指导思路,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护生产利益,维护消费安全,建立维权机制,扩大服务职能,推动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体现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举措。在工作中坚持政府主导整体推进,科学规划,典型引路的原则,扩展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点面层次。县局拟定三年工作规划,指导阶段性工作发展,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二个重视和有力支持为发展部门作用提供强力保障。关力以开展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品牌兴农,农场助农,维权利农的工作要求,全面促进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建立“红盾护农”机制:工商部门多年来是维护农资市场的主力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和发展,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机制已发生了变化,但切实保护农资的质量,不让农民利益受侵害的工作要求没有变,工商部门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农资的市场准入,市场流通的工作机制,严把准入关,建立配送中心,连锁经营,减少中间经营环节,降低高品价差,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从目前市场经营的主体有农资、供销、*农资经营部等农资经营,农资公司与供销现由于体制问题已承担不起全县农资经营能力,*公司已是*的一级批发商,已把握了*片区的尿素的经营权力,市场上的尿素*%以上是九年的商品)。
选择一家有势力的企业建立农资配送中心,在乡一级建农资连锁店,村一级设立站点的农资配送网络,网络建设:一是控制了源头农资质量,保证放心肥入田地;二是降低中间差价,农民得到实惠;三是工商部门规范管理,有大量精力,加强非渠道、扰乱农资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加强对种子的抽样务案制度,和农药、农具的监测,对农资及时市场信息,引导农户正确消费。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聚会,举行“红盾护农--村村行”授旗仪式,这是县工商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对促进我县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工商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决策,积极主动搞好招商引资工作,出台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个体民营经济。同时,在打击假冒伪劣,消费储值、传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为临邑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做出了贡献。此次活动的开展也是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转变作风,服务三农的实际行动。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工商局始终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重拳出击坑农、损农、害农行为,全县假冒伪劣农资泛滥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资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利益得到切实保护,红盾护农行动已经成为工商机关一面鲜明的旗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战斗在红盾护农第一线的全体红盾卫士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希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全面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努力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开展“红盾护农村村行”活动,努力提高保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战略部署上来。新起点意味着新挑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刚刚结束的“两代”会,都把构建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摆到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对工商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你们要自我加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奋发有为。
认真清理整顿农资经营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