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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原燃料采购结算是采购合同执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要约和承诺的重要内容。采购结算价格是构成企业采购成本的重要因素,采购结算过程起着对合同履行阶段审查和监督的作用。在钢铁企业,原燃料的采购结算一般都是采取优质优价结算,结算标准和结算条款是合同中重要的不可缺少的部分。现就钢铁企业中采购结算环节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结算条款有效控制采购成本,谈一些粗浅体会。
1采购结算
1.1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钢铁企业生产,消耗的物料品种繁多,结算方式多样。对于大宗原燃料的结算一般采取优质优价的方法。优质优价包括“按质论价”结算和“按质论量”结算。按质论价结算,就是在原燃料采购过程中,以供需双方签订的工矿产品合同的价格为基础,依据与合同相关的计价条款和原燃料的实际检验结果确定原燃料的最终结算价格;按质论量结算,是不依据物资的检斤量做为最终结算量,而依据检斤量与理化检验结果确定的干基量确定最终结算价格的结算方法。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是紧扣合同,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确定不同的结算方式。
1.2采购结算与合同条款钢铁企业原燃料产品的合同条款一般有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款及交货时间,验收标准、质量加减价约定、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合同价格、质量加减价条款和验收标准是结算的的重要依据。
1.2.1合同价格:即合同的的基价,其他有效成份的加减价都在此基础上进行。通常合同的基价有三种:含税包干到厂价、车板含税价和车板不含税价。
1.2.2验收标准:①计量、化验均以买受方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②计量、化验均以出卖人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③计量以买受方为准,化验结果按出卖人方结算。④计量以出卖人方为准,化验结果按买受方结算。
从整体结构来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作业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有安全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对于企业组织而言,合同管理是整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成本管理则属于本项目管理的核心,这两项管理工作关系密切。加强合同管理,降低施工合同风险指数,则有助于提高成本管控效果,节省成本开支,避免项目亏损,从而确保项目获取最高利润。本文将简单分析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关系,系统论述如何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综合探讨水利水电项目工程施工成本控制方案。
一、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关系
从定义来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特指企业组织在满足施工质量与工期等合同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在该项目开发前与施工过程中,对影响成本的所有因素进行协调与控制,以便于实现成本管控目标,尽量降低成本费用。施工合同管理主要包括从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到合同终止等工作。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全面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方能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合同纠纷,确保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发,逐步实现项目成本控制目标。从辩证关系来看,合同管理工作是成本控制工作的依据和基础,科学的成本控制方案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条件,两者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
二、如何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从基本类型来看,水利水电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业主和承包商所签订的合同,第二类是承包商和分包商所签订的合同。因为水利水电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往往内容繁多而且复杂,合同履行时间也较长,合同内容通常具备单一性,所以给整个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简而言之,合同内容繁多必然会加大合同管理的工作量,在较长的履行时间中,合同难免因为突发事件而需要修改,这样很容易引发纠纷问题。提升合同管理工作效率,避免纠纷,首先要做好合同的分析工作,将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和施工过程管理与成本控制紧密结合。施工企业应认真研究和分析承包合同文件,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不尽相同,因而存在一定的矛盾。项目经理部的目标是尽量获取更高的工程利润,提升合同收益,降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而业主想在完成该项工程项目的同时,尽量降低投资成本,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按期竣工。两者的获利目标不尽相同,难免引发纠纷。对此,则必须仔细分析合同内容,提前制定预防性方案,利用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凭借合同约束对方。目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项目施工企业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更加需要认真分析合同内容,借助合同条款依法约束业主的思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必须重视做好索赔补偿工作。不少施工企业凭借低价实现中标目的,然后,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而规范的索赔方式实现营利目的。以往的工程项目案例中有许多成功的索赔,最终实现了盈利目标。然而,索赔并非轻而易举,而是要有合法的理由与证据方能依法获得业主的索赔。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如果并非自身原因所导致的成本增加和工期延长问题,均可向业主提出索赔。例如:因为业主没有及时提供准确的施工图纸、恶劣天气影响以及业主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均可按照合同提出索赔。因为索赔属于单方要求,业主往往不愿意赔偿,这就要求施工企业树立正确的合同意识,及时收集合同资料,全面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能力与索赔意识,这样才能有效提高经济效益,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3)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合同签署过程中,招投标双方一旦就承包范围、工程造价与工期时间等多项内容达成一致,一份现成的合同模板文件就可以直接套用,因这种文件框架不利于正确选择合同类型,导致合同信息缺乏对称性的情况比较普遍,在文件内容上可以体现为意识表达有误、信息缺乏明确性、工程性质或特点漏掉等。针对合同谈判,施工企业很难有对等的权利去参与,时常会受到业主限制。对此问题,一方面施工企业应认真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完善,仔细查看材料价格定价问题、调差问题、询价方式与合同文件漏洞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差错,从而有效降低合同风险。另一方面,招投标双方应注重加强合同管理,依法签订合同。对于合同中存在的不对称风险,需要充分了解招投标文件中合同组成部分,及时发现并准确提出问题,在确定定标与定价时,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另外,在签订合同时,应清晰标注具有风险的条例,如:工程预算与结算、材料价格、价格变更等,不得超过可承受范围。而且,招投标双方要重视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保证合同制定的严谨性,为防止出现有失公平的条约可参照标准合同范本来制定。
三、水利水电项目工程施工成本控制方案
2014年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核电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围绕效能监察工作任务,结合本公司实际,切实提升管理效能,对项目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专项工作,进行了立项和监管,深入开展效能监察,较好地完成了效能监察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14年效能监察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2014年,我核电公司认真学习集团公司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效能监察工作要围绕集团公司和核电公司的工作部署与工作精神,着力加强对集团公司和核电公司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开源节流,降本增效,规范操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发挥效能监察的效益、效率、效果评价和监督保障作用,为实现我核电公司2014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在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我核电公司按照“实施效能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管理效能”的要求,紧紧抓住“选题立项、工作实施、效果评价”三个环节,构建高效的领导体制,保持完整的责任体系,形成综合的监控机制,立足完善配套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确立公平合理的评审标准。把效能监察工作和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管理中加强监督,在监督中提升管理,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把效能监察工作融入核电公司的日常管理中,为强化核电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核电公司经济效益,打造本质廉洁型核电公司发挥效能监察作用。
二、结合实际,立足重点,认真做好效能监察工作
2014年我核电公司按照集团公司《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立足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在周密部署准备的基础上,对2012年以来开展的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效能监察,重点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合同审批、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方面进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谐核电公司的作用。
1国家投资项目造价失控主要原因
1.1建设前期投资估算深度不够
工程项目的造价一般是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编制一个设计概(估)算,然后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编制的设计概(估)算,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l)在编制设计概(估)算时,对拟建项目的设计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考虑不足。尤其是水利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考虑得比较欠缺。导致建设前期的静态投资的工程估(概)算不准。
(2)动态的工程估(概)算严重失实。原因有:¹建设前期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不合理,导致分年度投资额不准;º预备费的物价指数取值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每年的物价指数不相同: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费用、材料单价,在几年中成倍涨价,按水利部门一贯的物价指数尸=6%进行计算,显然偏低;»利用一个不变的物价指数,计算动态的工程造价,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1.2动态管理办法不完善
摘要:龙滩水电站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十大标志性工程和“西电东送”的战略项目之一,是红水河梯级开发的控制性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在建设这样宏大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本文详细介绍了龙滩水电站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工程招标采购的方法和合同管理方法等。
关键词: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研究实践
龙滩水电站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十大标志性工程和“西电东送”的战略项目之一,是红水河梯级开发的控制性工程。工程已于2001年7月1日开工建设。
龙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上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境内,设计总装机容量630万千瓦,是目前国内已建和在建的仅次于三峡工程的特大型水电站,该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装机420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43亿元。1999年12月26日,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出资33%)、(出资32%)、广西开发投资公司(30%)、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出资5%)共同发起组建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体制改革后原国家电力公司和原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划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为保证龙滩水电站的顺利建成,项目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深化改革,对在当今社会环境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研究与实践。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建设这样宏大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业主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时,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按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