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以3-8个为宜,其间均用“;”隔开,字体、字号为“楷体、五号”,“关键词”三字不加任何括号,字体、字号为“黑体、五号”。
2、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3、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原创性、创新性、可读性,务求论据可靠、论点明确、文字凝练、简明易懂。
4、正文统一使用Word文档、通栏、宋体、五号字著录。正文内出现的阿拉伯数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与英文参考文献,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中文字与字之间、字与标点之间不空格。
5、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页下注(脚注)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书名、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英文中,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
6、表内数据描述形式应规范;且数据有单位的,不得遗漏单位,同时单位应尽可能使用国际标准单位。表内同一指标的数据有效位数应一致。
7、外文文献在前,中文文献在后。同一作者不同时期的文献按出版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外文书名以斜体书写,实词首字母大写;外文论文篇名以正体书写,仅篇名首字母大写。每条顶格写,回行时空两格。
8、投稿时请作者提供单位、职衔、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并请提供作者简介和既往学术成果发表情况。
9、来稿必须论点明确、数据可靠、内容详实、语言精练。文章经本刊发表后,如获奖、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请作者将信息反馈给编辑部。
10、题目:要求简洁、精炼,能够完整、准确地概括全文内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不宜以阿拉伯数字开头,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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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吴秀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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