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水产渔业期刊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今年以来,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站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总体目标,以渔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强渔业生态环境和水产资源保护,大力发展现代渔业、科技渔业、生态渔业,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以“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区渔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开展投入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和监管工作
为保障我区渔业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上半年,我站多层次、多方位的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印发法律法规、养殖投入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强化水产品生产经营户安全生产要求,提高养殖户对投入品质量安全判的别与防范能力。同时,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渔药的使用。督促各渔药经营单位建立经营台帐,完善产品溯源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渔药流通领域的监管。把渔业投入品市场纳入到有序管理的轨道上来,严防禁药、假、劣兽药等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并与投入品经营等单位100%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经营氛围。同时根据苏州市农林局《关于加快推进渔药gsp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展开渔药gsp工作的前期准备。为渔药gsp工作的后期实施提供保障。上半年,我站出动执法车12台次,执法人员46人次对辖区内所有渔药经营单位实施例行、突击检查17次,对少数不符合经营规范的单位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抽检渔药1批4个品种;抽检水产品3批4个品种;抽检产品全部符合相关标准。有效的促进了我区渔业生产有序、健康发展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五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对重要渔业生产基地和渔药经营单位的渔药、饲料等投入品和水产品进行清查,严厉查处绿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用药和非法添加剂,累计出动执法车5台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渔药经营单位和养殖场33家,没有发现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剂的行为,抽检水产品10批次;抽检产品全部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要求水产养殖户建立健全健康养殖档案,准确登记渔药(饲料)购买、使用及水产品购销往来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规范渔药、饲料的使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为此,开展了对水产养殖场的执法检查,检查了新南渔场等5家养殖生产单位的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检查没有发现使用禁用药物和违规使用添加剂等不法行为的现象,但少数单位养殖档案不健全。为此,我们现场要求并督促水产品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健康养殖档案,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用药行为。
今年以来,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站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总体目标,以渔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强渔业生态环境和水产资源保护,大力发展现代渔业、科技渔业、生态渔业,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以“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区渔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开展投入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和监管工作
为保障我区渔业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上半年,我站多层次、多方位的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印发法律法规、养殖投入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强化水产品生产经营户安全生产要求,提高养殖户对投入品质量安全判的别与防范能力。同时,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渔药的使用。督促各渔药经营单位建立经营台帐,完善产品溯源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渔药流通领域的监管。把渔业投入品市场纳入到有序管理的轨道上来,严防禁药、假、劣兽药等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并与投入品经营等单位100%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经营氛围。同时根据苏州市农林局《关于加快推进渔药GSP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展开渔药GSP工作的前期准备。为渔药GSP工作的后期实施提供保障。上半年,我站出动执法车12台次,执法人员46人次对辖区内所有渔药经营单位实施例行、突击检查17次,对少数不符合经营规范的单位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抽检渔药1批4个品种;抽检水产品3批4个品种;抽检产品全部符合相关标准。有效的促进了我区渔业生产有序、健康发展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五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对重要渔业生产基地和渔药经营单位的渔药、饲料等投入品和水产品进行清查,严厉查处绿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用药和非法添加剂,累计出动执法车5台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渔药经营单位和养殖场33家,没有发现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剂的行为,抽检水产品10批次;抽检产品全部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要求水产养殖户建立健全健康养殖档案,准确登记渔药(饲料)购买、使用及水产品购销往来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规范渔药、饲料的使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为此,开展了对水产养殖场的执法检查,检查了新南渔场等5家养殖生产单位的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检查没有发现使用禁用药物和违规使用添加剂等不法行为的现象,但少数单位养殖档案不健全。为此,我们现场要求并督促水产品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健康养殖档案,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用药行为。
随着水产养殖生产的发展和水产品贸易的不断扩大,我国与境外及国内各地区间的水产养殖品种交换日益频繁,养殖生产规模迅速扩大,集约化程度越来越高,水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日趋恶化,为水生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创造了条件。但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滞后,致使我国水产养殖疫病频发,流行范围不断扩大,危害程度日趋严重。近年来,我国出口欧盟的贝类和观赏鱼都先后受阻,经济损失巨大。据专家评估,我国每年因水产养殖病害造成的损失达上百亿元,水生动物疫病已严重制约了我国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为加强对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提高我国水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信誉和产品竞争力,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启动水生动物防疫工作,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水生动物防疫监管机制,控制我国水生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达到控制、减少、预防、以至消灭的目的,
推动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
一、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我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促进我国水产养殖生产健康发展、维护水生生态系统稳定为目标,建立起一支专业化防疫执法队伍,制订和采用科学、简便、高效的水生动物防疫方法和标准,使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在我国的发生和流行逐步得到控制、减少以至消灭,为社会提供丰富、健康、安全的水生动物产品。
二、水生动物防疫机构的设置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