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语言文字期刊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用字管理工作,纯洁祖国语言文字,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现就我县规范用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一)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面向社会公众的示意性文字,包括计算机用字、出版印刷用字、影视屏幕用字、公共场所用字;宣传物品和广告;奖牌、证书、价目牌和票据凭证;商贸活动和会议用字等。
(二)社会用字管理的重点是:户外面向社会公众的各种牌匾(招牌)、标志牌、指示牌等示意性文字。主要包括有:
1、沿街各商店、企事业单位利用公共或自有场地的建(构)筑物、橱窗、空间制作的各种牌匾、灯箱、霓虹灯、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使用的文字;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纯洁祖国的语言文字,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汉字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社会用字,是指面向社会公众的告示性、标识性文字,包括:
(一)公文、印章、证书、奖状、标语、宣传栏等用字;
(二)报纸、杂志、图书、教材等出版物用字;
(三)广告、牌匾、指示牌、站名牌、地名标志和商品包装物等用字;
一摘要的编辑加工
摘要是对全文的高度概括和浓缩,是论文的缩影。要改好论文摘要,首先要掌握摘要的定义、特点、作用类型及写作要求,同时应特别注意:要用第三人称的写法,避免开头冠以“本文”;不得简单地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避免结构要素的残缺。用语简练、高度概括;注意摘要的准确性,不可加进解释和评论,避免使用非通用的缩略语;不用疑问句和感叹句;不得使用图表;不能有参考文献的角码。
二正文的编辑加工
1文字加工作者的来稿
中文字方面的问题是最常见的。对文字性问题的加工,一要按照国家的标准,使改动之处符合标准化和规范化,二要注意文稿内容表达的准确性,使改动之处符合作者的原意。在编辑实践中,发现稿件中用字不规范的现象不少,主要有:
1.1形似字和同意字容易混淆致误
为促进我市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通用语言是指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通用文字是指以《简化字总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标准的规范汉字。
二、市政府成立*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应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三、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单位、学校以及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应当确定一名领导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使用普通话。凡在规定时间(市直和琅琊区、南谯区*6年6月底前,其他县、市*6年12月底前)不能用普通话进行公务活动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普通话培训。
第一条为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语言文字工作和使用语言文字,均须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本办法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主要包括《汉语拼音方案》、《简化字总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标点符号用法》等规范和标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对农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等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和规范汉字推广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