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企业利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摘要】:1998-2005年,国有赢利企业合计赢利额近五万亿元,亏损企业合计亏损额一万多亿元,但赢利部分并没有上交国家财政,国家财政反而不断为国有企业投入和补贴,造成国家财政的严重负担,以及国有商业银行为国有企业转制承担巨大代价。现存国有企业随着不断“做大做强”,垄断地位不断强化而赢利能力增强,有必要考虑其如何“为人民谋利益”。
【关键词】:国有企业赢利亏损银行坏帐政府职能国民利益
——八年来,赢利的非金融类国有企业赢利额近五万亿之巨,超过1999-2001年三年合计的国家财政总收入,却根本没有上交过国家财政作为国民的公共开支。
——八年来,国有亏损企业亏损额一万多近两万亿元,相当于1997和1998两年合计的国家财政总收入。
——多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为国有企业转制承担巨大代价形成巨额不良贷款,需要3万亿元人民币(3600多亿美元)才能帮助银行全面纾困。
不可否认的是,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从经济恢复时期到“五五”时期(1950-1980年)合计,国有企业利润上交国家财政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被誉为改革开放元年的1978年,国有企业利润上交国家财政571.99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的50.5%。但到了1985年,国有企业利润上交国家财政下降为43.75亿元,只占国家财政收入的2.2%,反而需要国家财政补贴企业亏损507.02亿。1993年,国家财政补贴国有企业亏损411.29亿,国有企业利润上交国家财政仅49.49亿,仅占4349亿国家财政收入比例1.2%。从1994年起,国有企业就同非国有企业一样只缴纳税金,再没有将利润上交给国家财政。
【摘要】:1998-2005年,国有赢利企业合计赢利额近五万亿元,亏损企业合计亏损额一万多亿元,但赢利部分并没有上交国家财政,国家财政反而不断为国有企业投入和补贴,造成国家财政的严重负担,以及国有商业银行为国有企业转制承担巨大代价。现存国有企业随着不断“做大做强”,垄断地位不断强化而赢利能力增强,有必要考虑其如何“为人民谋利益”。
【关键词】:国有企业赢利亏损银行坏帐政府职能国民利益
——八年来,赢利的非金融类国有企业赢利额近五万亿之巨,超过1999-2001年三年合计的国家财政总收入,却根本没有上交过国家财政作为国民的公共开支。
——八年来,国有亏损企业亏损额一万多近两万亿元,相当于1997和1998两年合计的国家财政总收入。
——多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为国有企业转制承担巨大代价形成巨额不良贷款,需要3万亿元人民币(3600多亿美元)才能帮助银行全面纾困。
不可否认的是,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从经济恢复时期到“五五”时期(1950-1980年)合计,国有企业利润上交国家财政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被誉为改革开放元年的1978年,国有企业利润上交国家财政571.99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的50.5%。但到了1985年,国有企业利润上交国家财政下降为43.75亿元,只占国家财政收入的2.2%,反而需要国家财政补贴企业亏损507.02亿。1993年,国家财政补贴国有企业亏损411.29亿,国有企业利润上交国家财政仅49.49亿,仅占4349亿国家财政收入比例1.2%。从1994年起,国有企业就同非国有企业一样只缴纳税金,再没有将利润上交给国家财政。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遏制利润调节利润
【内容摘要】会计是企业的商业语言,会计准则的变革必将对我国企业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其既有正向的、还有负向的、甚至还有不确定影响方向的。笔者主要从新会计准则对企业遏制和调节利润这两方面影响进行分析,谈谈对新会计准则的认识。
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正式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1经问世,就受到了理论界、实务界各方的广泛关注。新会计准则在理念、体系等方面,实现了与国际惯例趋同。新准则的出台,对企业财务利润将有何影响呢?利润永远是企业的生命线,新会计准则对利润的影响必将起到“牵1发而动全身”的效果。下面,笔者从利润的角度来说明新会计准则的影响。
1.新会计准则将遏制企业利润操纵
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修订了若干业务核算准则,其中重要的内容是:较多地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限定了企业利润调节的空间范围,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将显著提高,对会计操纵行为的约束力将明显增强,进1步规范和控制企业对利润的人为操纵,具体体现在:
1。关于存货计价的处理存货发出计价,取消“后进先出法”。从理论上讲,企业从后进先出法转向其他方法,如先进先出法时,会造成企业毛利的波动。中国经济环境中确实存在通货膨胀的因素,后进先出法的取消,对先前采用此法的上市公司利润有正向作用,但这种正向作用的大小则会受到中国通货膨胀程度的影响。这1核算办法的变动,将使企业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惯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消耗费用,反映的是实际历史成本,而没有人为调节因素。便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一、公允价值含义及公允价值的确认
2006年2月,财政部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在新会计准则中,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在资产计量方面广泛的应用了公允价值概念。
关于公允价值,FASB的定义为:在交易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当前资产的购置或出售金额;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定义:指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对公允价值的确认,我国新会计准则采用了以下三种方式:第一,当存在活跃市场时,交换价格即为公允价值;第二,不存在此资产的活跃市场,但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以类似交易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第三,若不存在活跃的市场也不存在类似的市场,就应当使用该资产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确定,也可以采用专业评估人员的评估结果。
从上述方法可看出,后两种带有明显的估计性质。相对来说,第一种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的计量依据最为客观。但从“公允价值”的实质来看,在很多问题的处理上都需要人为的判断,定性因素大于定量因素。因此,“公允价值”本身公允有否其实很难判断。
二、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的应用
摘要:文章以企业会计利润为着眼点,从存货计量、资产减值、债务重组、公允价值等方面对新会计准则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尝试探讨新会计准则下利润粉饰可能的手段及防范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变更;影响;利润操纵;防范建议
一、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概述
对比新旧会计准则我们可以发现,作为“我国会计审计史上新的里程碑”的新准则在基本继承原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这些改变势必会对企业会计活动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将从企业的存在之根本即利润的角度来说明新会计准则对其的影响。
(一)变更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4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了现行准则中所允许的发出存货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的规定。从理论上讲,后进先出法是以后收进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对发出存货按最近收进的单价进行计价,而期末存货则以以前收货成本计价的一种方法,其优点在于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可以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从而减少通货膨胀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给某些企业利用期末存货计价操纵利润提供了便利。而先进先出法则与之相反,存货成本是按最近购货确定,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市场价值,其优点是使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所以存货准则的变动对企业利用存货期末计价来操纵利润起到了很好的防范作用,另一方面,先进先出法比后进后出法显得更加合理,因为它遵循了时间上的一致性原则,能更准确的揭示某批产品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