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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第一资源,“十二五”时期是全县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全县粮食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兴粮之路。现制定2014年人才工作计划如下:
一、准确把握全县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
以《市粮食行业“十二五”人才发展实施意见》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兴粮思想。
着力推进我县粮食行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4支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竞争优势的粮食行业人才队伍,为全面实现全县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计划年内除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粮食局和县委县政府等举办的各类培训外,还将委派10名企业经营者和20名粮油仓储和质检等人员外出学习。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技术人才创业平台,加强本县粮食行业在信息统计、监测预警、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二、认真做好全县粮食行业人才发展计划的推进工作
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市2011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委办发[2011]4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广委发[2011]19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制定我局《2011年人才工作计划》,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1年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着力推进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加强我市文体事业的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发展规划
(一)强化党管人才原则,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根据我市文体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完成《市文化体育局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未来10年我市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牵头单位:局党总支;责任单位:各支部。)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市2011年人才工作要点》,为“实现人才强市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牵头单位:党总支;责任单位:各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发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实施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以下简称“振兴计划),努力为建设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一、振兴计划的实施范围
(一)高陵县、蓝田县、户县、周至县;
(二)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
二、振兴计划的目标任务
(一)山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每年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临潼区、长安区的山区乡镇中学(2所高中23所初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各1人,5年共125人;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是省、市、县委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的客观要求。实施好这项工程,对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农村人才队伍,推进我县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涵盖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素质提高等各个方面,涉及各行各业和各个部门,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最近,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等八项子工程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实施方案》精神,根据本乡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尽快研究提出本乡镇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对牵头负责的子工程制定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要求,扎实开展工作。
三、立足实际,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措施一定要实事求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解决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与统筹谋划今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不能脱离实际定指标,不搞盲目攀比和急于求成,切忌一刀切、一阵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实施中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继承借鉴以往好的经验做法的同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研究探索有针对性的具体方式方法,确保“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取得实效。要注重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县直牵头单位和各乡镇,要有计划地抓好一批“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联系点和示范项目,总结摸索经验,完善配套措施,辐射带动全县“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全面实施。
摘要熟悉和强化实践教学中的安全责任,从概念入手,分析安全责任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中之重,必须研究实践教学中的安全责任,并且认为:要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的安全教育,熟悉安全责任;同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安全责任环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不打无预备之仗;重视学校、学生、学生家长间的沟通;推行实践教学安全责任合同制;制定与落实安全责任工作计划;实行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要害词安全责任实践教学安全教育安全责任合同制
1安全责任是实践教学不可回避的问题
常言道: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责任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实践教学当然不能例外。学界普遍认为,实践教学论是与理论教学相对的教学论,其研究对象是发生并存在于课堂的教学现象和规律。从本质上讲,实践教学是一种不断超自然性和给定性、创造人的新的规定性的实践形式,对传承知识、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主体原则的实施、创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按照完成特性规律组织教学。既然如此,也不能回避安全问题,要完成实践教学,就存在实践教学的安全问题。
实践教学要达到“无危则安”、“无损则全”的目标要求,必须处理好权利、责任与义务的关系,“责任是义务的结果,义务是责任的原因”主观要素及规则,义务的违反是否必须引起责任的产生,这要取决于行为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和社会对其所作的评价。形式要素及后果或负担,它是责任实质要素的外在表现形态,也是责任得以存在和实现的要素。实践教学的安全责任问题,除主观要素和形式要素之外,客观要素即义务的违反这一事实状况。实践教学安全责任的产生基于一定义务的违反。因此,实践教学的安全责任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这是一个属于教学中的重大问题,实践教学,安全责任第一,不可回避,不能回避。
2安全责任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