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三年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施。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政策法规体系,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利益和依法行政的原则;
2、坚持公正合理、和谐稳定、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延安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黄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应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等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根据国家及中省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政策体系,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利益和依法行政的原则;
2、坚持公正合理、和谐稳定、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哪些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试用期限依然与劳动合同期限相挂钩,与现行规定相比,有的规定从宽了,也有的规定从严了。比如:现行规定,双方当事人订立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能约一个月的试用期,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约两个月的试用期;现行规定,双方当事人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只要订立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可,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订立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该法第19条第2款是全新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一个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合同期满时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过了三年,劳动者又到该用人单位应聘,并被录取,双方又签订第二个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中就不能在约定试用期了。该法第19条第3款也是新规定,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第4款的新规定是:“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一规定将会有效地制止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对新招劳动者只签订“试用合同”的做法。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各市、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推行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13号)精神。为促进我省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劳动关系实际情况和在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制定推进我省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为目标,以服务和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为出发点,着眼于劳动关系建立、运行和终止全过程,坚持标本兼制、综合治理、注重预防、调节并举的方针,在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快完善劳动关系调整长效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劳动合同法制建设基本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基本贯彻,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并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劳动合同得到较好履行,基本实现我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延安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黄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应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等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根据国家及中省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政策体系,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利益和依法行政的原则;
2、坚持公正合理、和谐稳定、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