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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市场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商品交易市场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商品交易市场

商贸局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方案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办发〔20*〕121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做好辖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从而有效维护辖区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积极推动辖区市场经营状况的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办〔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就*辖区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含义和意义

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以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服务管理机构和场内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录为依据设定标准,将商品交易市场划分为A、B、C、D四类,并采取不同方式对其实施监管的管理制度。

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能够有效调配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能够充分调动市场开办者协助监管的积极性和能动作用,认真履行法定的协助监管和自律管理义务,规范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提高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水平,保障商品质量,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优势,有效利用省工商局搭建的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化管理平台,遵守“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原则,建立辖区市场分类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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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思考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商品交易市场持续活跃,形成了一批成交规模上亿元、辐射面广的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广泛分布在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在连接产销、满足消费、活跃商品流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促进了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格局形成,辐射能力日益增强。但随着各种便利店、超级市场、连锁商店的不断发展,商品交易市场的竞争局面将更为激烈,发展的空间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本文根据*3―*7年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统计调查资料,对*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情况做一分析,并就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商品交易市场持续活跃,形成了一批成交规模上亿元、辐射面广的大中型商品交易市场,广泛分布在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在连接产销、满足消费、活跃商品流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促进了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格局的形成,辐射能力日益增强。

一、总体发展特征

(一)大型市场不断增加,规模化发展趋势明显。近几年来*商品交易市场在经过了急剧扩张和数量型发展之后,许多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现代化,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市场成交额不断攀升,正在向大型和超大型规模化方向发展和集中。据统计,*7年全省成交额达亿元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有149家,比*3年增加29家,其中年成交额在10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有23家,占15.4%;成交额超60亿元的超大型市场有3家,占2.0%。全年亿元市场交易额达945.38亿元,比*3年增长1.48倍,年均增长25.6%。从单个市场成交规模看,平均每个亿元市场成交额为6.34亿元,比*3年增长1倍,年均增长18.9%。目前,亿元市场已从单纯的交易主体聚集场所逐步转为大批发商、大商、大经销商的培育基地,对全省商品流通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7年亿元市场成交额占全省批发零售业产品销售额的比重达11.9%,比*3年提高1.3个百分点。

(二)市场类别丰富,专业市场占据主导。为适应竞争的需要,*亿元市场经过调整、完善和提高,经营方式趋于成熟,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市场,也有各类生产资料市场;有多类商品兼营的综合市场,也有单一的专业市场。*7年亿元商品各类市场中,综合性市场有61个,占41.2%,其中工业品综合市场5个,农产品综合市场56个,分别占综合市场的8.2%和91.8%。全省有专业市场87个,占58.8%。专业市场中,纺织品服装鞋帽市场最多,有13个,占专业市场的14.9%;其次为建材装饰材料市场,为10个,占11.5%;食品饮料烟酒市场和蔬菜市场各9个,均占10.3%;水产品市场8个,占9.2%;小商品市场和干鲜果品市场各6个,占6.9%;机动车市场和粮油市场各5个,占5.7%。

(三)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快,经营环境进一步改善。随着市场建设的推进,各地在注重市场培育的同时,十分注意硬件设施上档次,有力地推动了亿元市场的改造和提升。*7年,全省亿元市场营业面积达262.96万平方米,平均每个摊位营业面积53.5平方米,比*3年增长71.8%。其中,营业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市场有63家,占亿元市场的42.3%,五万平方米以上的亿元市场有14家,占9.4%。出租摊位数500个以上的大交易市场有28家,占18.8%。全省亿元市场中,80%以上是封闭式市场。经营环境的不断改善为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7年亿元商品交易市场平均摊位出租率达88.6%,比*3年提高17.1个百分点;年平均每个摊位成交额192.22万元,比*3年增长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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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保护市场举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交易市场,是指依法登记设立,有相应的设施和管理服务机构,有多个经营者入场独立从事商品交易的场所(以下简称市场)。

第三条凡在*市市区范围内举办市场和在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医药、烟草、出版物等专业市场的管理,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场的监督管理机关。公安、税务、物价、规划、技术监督、卫生、市容环卫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市场的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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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有固定的交易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市场、在市场内从事商品交易、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市场服务、市场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市场进行规划,指导市场建设。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市场实行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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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开办、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秩序,明确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的场地、设施,进行经营管理,若干经营者集中在场内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商品(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营利性服务)交易活动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设立,从事市场经营管理,通过提供场地、设施以及服务,吸纳商品经营者入场经营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本规定所称场内经营者,是指在市场内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商品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场的建设、开办、经营管理以及相关的行政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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