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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程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社会工程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社会工程

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年至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以“四个四”为着力点,即: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基本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各县、区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改委、财政、公安、民政、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文化广电、教育、卫生、地震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三是各县、区政府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每年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四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地方政府要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及火灾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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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联动工程建设意见

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整体联动治安防范工程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大力强化治安防范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乡党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建立动静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促进治安防范体系形成,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立覆盖全乡动静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紧密结合起来,以形成“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治安防范,以预防犯罪为重点,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有效维护社会安宁,要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建立健全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以乡综治办为主,民兵应急分队、治安联防队、守楼护院等群众自治组织为辅的治安防范网络,为全乡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乡动静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下,由乡综治办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民兵应急分队,各村治安联防队配合,村(社区)委员会要组织所属的群防群治防范队伍积极参与,共同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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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的社会性内涵探析

摘要:工程管理是对工程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工程管理和其他类别的管理在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社会性的内涵对于工程管理来说是意义重大且不可或缺的本质性内涵。在工程管理活动的绩效要求方面,我们不能简单地用利润等标准来进行衡量,而必须从工程管理的社会性内涵出发,用服务效果,工程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带有社会性质的尺度做标准。

一、问题的提起

(一)工程管理的现状

最近几十年来工程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已经常出现在教科书,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出现在国际组织、国家、地方、企业以及部门的各种计划及各种大大小小的报告中。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工程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百家争鸣。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工程管理”这个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简而言之:工程管理就是对工程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工程管理就是工程主体为了解决工程问题,实现项目目标,获得预期收益,运用职权对工程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二)工程管理的独特之处

1.管理的目的不同。工程管理的目标是为了解决上层系统的问题,实现上层系统的战略。而其他管理却不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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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个人社会实践范文

回想一下实习的那段时间,在磨砺自己的同时,我对自己的能力有了更深的了解,使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充分地结合起来。我深切意识到,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不要以单纯的想法去理解和认识社会,只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及的,而是要步入社会,进行深入地探索。在学校学会更多得书面知识,在实践中好好利用知识进行运作。接触、了解社会,从实践中检验自我。

学年第二学期我们工程管理专业学习了工程测量课程,并于年月日开始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工程测量实习,地点在学校十三号教学楼,内容是测量十三号教学楼以及四周的地物地貌测量,绘图,放样。这次实习的内容是对工程测量知识的实践化,实习的要求是让每个同学都对工程测量的实际操作能够达到基本掌握的程度。这次实习与以前的课堂实习相比,时间更加集中、内容更加广泛、程序更加系统,完全从控制测量生产实际出发,加深对书本知识的进一步理解、掌握与综合应用,是培养我们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工作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素质。也是一次具体的、生动的、全面的技术实践活动。

实习的第一天,由贺教授给我们做了实习的动员大会。在动员会上,贺教授强调了本次实习的重要性,因为我们是工程管理专业,在专业要求上我们要通过工程测量实习的过程,认真对待怎样从选点,到实测再到碎部控制,最后到放样等等,做到能够看得懂工程图纸并会基本的测绘,以便更好的掌控施工过程。贺教授还给大家分析了十三号教学楼地理条件较复杂及建筑物密集等因素给本次实习带来的困难。并鼓励同学们努力克服困难,努力完成本次实习。还讲解了仪器操作、搬迁中的注意事项,并要求在实习期间自行保管实习备品。本次实习中需要用到的仪器主要有水准仪、水准尺、脚架、经纬仪,以及全站仪。当天我们就正式开始了室外的测量工作。

在这里得感谢和我同组的等同学。测量工作的成功完成和大家的密切合作分不开。还要感谢贺跃光教授,他在我们实习过程中提供了宝贵的指导意见,以及研究生小吴老师。

实习目的:

(1)巩固课堂教学知识,加深对控制测量学的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够用有关理论指导作业实践,重点掌握内业外业,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对控制测量学的基本内容得到一次实际应用,使所学知识进一步巩固、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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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好村民自治社会工程

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一项无例可循的新生事物,涉及到九亿农民生产生活各个领域,涉及到权力的调整,利益的调整和管理格局的调整。是一项规模庞大,情况复杂,因素众多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齐心构建。 ──村民自治的舆论宣传要增强力度。 村民自治是对传统观念的挑战,需要在观念上来一个大的飞跃,没有强大的舆论氛围是难以促进这个飞跃的。 舆论宣传要促进乡村干部确立正确的观念。村民自治体现了党中央"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的要求,体现了党的宗旨。要通过宣传清除"官主民从"、"官治民服"的旧观念。以村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出发点和归宿。从"治民"转变为"民治",确立尊重民意,依法办事,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新观念。 舆论宣传要引导村民正确行使自治的权利。要使广大村民确立正确的自治意识。一要在法律范围内实行自治,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二要做到自治不忘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三要做到自治不忘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四要在党的领导下有组织、有秩序地行使好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舆论宣传要注意正确的导向。当前,农村干群关系难融洽,农民合理负担难收缴,公益事情难筹办,已成为影响农村工作的三个难题。干群希望通过传媒的正确导向融洽关系,促进问题的解决。一些乡村干部对某些传媒把个别地方工作上的失误和问题不恰当地宣传颇有想法。他们认为,上级对农村工作许多只有政策要求,缺乏必要的保证机制和手段,对此已感到十分苦恼。如果一些媒体再搞片面的宣传,则更增加了他们工作的难度。他们对有的传媒在宣传上强调要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面,忽视了农民应当承担合理负担的一面;对少数乡村干部作风问题曝光多些,对大多数乡村干部全心全意、勤勤恳恳为村民办实事方面宣传不够充分等,感到积极性受到挫伤,希望媒体全面客观地报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崐和监督作用,努力促使干群之间鸿沟的愈合,促进村民自治工作健康发展。 ──村民自治的主体要不断提高水平。 农民是自治的主人,自治的主体,其自身水平直接关系到自治的质量,要把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作为提高自身水平的过程。 规范自治程序。程序体现民主。要克服随意性,制订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自治程序。一是议事程序。重大事项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定问题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以村民议事会议或理财小组等组织形式代替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行使职权。二是公开程序。村务、财务要定期公布。公布内容要做到醒目、易懂、好记,便于村民监督。应针对有些村范围较大的实际,增设公布栏;针对一些农民文化程度不高,甚至还有不少文盲的实际,把口头公布、用广播公布作为公布的辅助形式。三是反馈程序。及时把村民的意见反馈到村委会,村委会及时研究改进,并将改进意见及时反馈给村民。四是督办程序。通过有效的检查督促,确保村民意见落到实处。 制订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保证村民行使民主权利有章可循,要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一,其内容不能与宪法、法律相违背;二,从本村实际出发,针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制订。三,既要有稳定性,又要有灵活性,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及时修订。四,公约面前人人平等。凡本村村民都要受公约的约束。五,要在广大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反复讨论后制订,不能由少数人制订,让全村人遵守。依照法律规定,村规民约要报乡镇政府备案,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有一些地方由乡镇政府统一制订村规民约,印发各村执行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引入评议机制。实行村民自治,光有村务公开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村务公开的仅是村务的结果,不是村务的全部;仅是全村工作的实况,不是每一位村干部工作的实绩。村民不了解村务的全部,不了解每一位村干部的实绩,就谈不上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民主监督的作用。要在村务工作中引入评议机制,让全村工作及每一位村干部的表现由村民评说。让村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参政权、议事权、监督权。充分参与村务的事先决策、事中管理,事后监督,增强农村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促进经济目标的实现。目前有些乡镇政府规定,村干部报酬由乡镇决定,村帐由乡管,笔者认为这些做法是违背村民自治精神的。村干部的报酬应当由村民在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各人的实绩和工作量确定;村帐应由村民自己管理,把村民的权力还给村民。提高自身素质。这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提高政治素质。当前重点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学习党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工作, 提高法律素质。要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村民在自治中,既要知法又要守法;既要行使权利又要履行义务;既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又要用法律武器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既要监督村干部的工作,又要支持村干部的工作,努力增强自身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民主行为能力。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个别村民认为自治就是"自由",无视国家法律和大政方针,合理的负担可以不交,应尽的义务可以不尽。这些都是违背村民自治的法律要求的,应当通过教育的手段,法律的手段切实加以纠正。提高文化素质。目前农村中文盲半文盲人口占相当的比例,这些人学习法律有困难,运用法律有难度,依法行使权利有难处。因此,要扩大基层民主,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也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村民自治的领导和指导机构要履职到位 要保证村民自治在党的领导下有序进行。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中央的决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党领导制定的法律,贯彻落实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贯彻党的意志的体现。农村基层党组织,一要加强组织建设。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同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努力适应在扩大民主,实行村民自治的情况下,做好农村和农民工作的新形势;二要改进工作方法。认为"自治"可以放松领导是不对的;以旧的工作方法抓农村和农民工作是行不通的。要真正做到热情支持而不是越俎代庖;尊重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而不是内定操纵,从组织上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三要教育党员带头执行《村委会组织法》,支持村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带头同违反村民自治的行为作斗争。四要围绕中心,领导农民把发展经济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 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的作用。乡村关系能否从过去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转变为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关键在于乡镇能否依法放权。有一些乡镇政府认为,现在村干部由村民自已选,村里的工作由村民自己定,对村级工作不好管,管不了,感到工作没有过去"顺手",忽视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职能,这种偏向应当纠正。要把村委会工作列入乡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全力帮助村委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要克服强迫命令、硬行下达指令性目标任务的旧习惯,充分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和村民意愿,不干涉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要通过典型示范,推广经验,行政奖励,培训村干部等方式,切实履行好行政指导的职能。 当前应着力抓好两项工作。一要深化村民自治的成果。把乡镇的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因为许多村务是政务的具体反映和延伸。某项工作既在乡镇公开,又在村里公布,增强了宣传力度,避免村民对村干部工作不必要的猜疑。对乡镇的正确决策,便于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抓好落实;对属于乡镇的不当决策,通过上下监督,便于追究乡镇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村务公开还应延伸到组务公开,努力将乡村权力的运行广泛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二要积极进行乡镇体制改革,大力精简乡镇干部。当前村民自治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乡镇干部过多,干部的报酬很大一部分要从农民身上统筹、提留,不少乡镇为转嫁负担,不愿意,也很难做到完全还权于民。这项工作不做好,对村民自治是有一定影响的。 ──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完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了村民实行自治的法律行为,它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法律保障的作用,但是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建议尽快出台配套法规。《村委会组织法》十四条规定:"村委会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以江苏省为例,至今"选举办法"还未出台,而全省各地村洈委会选举工作则早已进行。因"选举办法"滞后,选举时一些地方选举行为很难规范。如,有的委托票的人数过多;有的采用流动票箱形式选举时,出现舞弊行为;有的在选举当日候选人还在发表竞选演说;差额选举的层次、幅度也不明确。是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都有差额,还是仅选主任有差额,差额是多少等,因没有法律具体规定,而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出现了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处理此类问题还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建议补充修订。一是村民代表会议的法律地位要明确。《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但对村民代表会的性质和地位没有明确规定。该法律十八条规定,"村委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明确了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权力机构,村委会是其执行机构。我们有理由把村民代表会议理解成是村民会议闭会期间行使自治权力的组织。而二十一条又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召集,似又颠倒了两者的关系,不利于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对村委会的监督。二是有关村民代表的问题要明确。如,对村民代表的政治素质,年龄和文化水平的要求,推选和罢免村民代表的具体方法,村民代表的崐权利和义务等均应作出具体的规定。三是对村委会成员的辞职、补选问题要作相应的规定。《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在这三年中,村委会成员可能因各种原因有所变动,有的需要辞职,缺位的需要补选。法律规定,村委会成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如何补选?法律应作规定。辞职的程序和手续如何办理,也应作明确规定。四是非村委会成员的补贴问题要明确。《村委会组织法》仅对村委会成员的补贴问题作了原则规定,而对根据需要设立的村委会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以及村民代表履行职责的补贴问题未作规定,这些村民均是不脱产的农民,他们参加村务活动的误工报酬问题,应当在法律中作相应的规定,以从物质上保障他们履行职责。 充分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在村委会选举工作中出现的种种违法现象,要视其情节,认真对待。如对利用宗教、家族因素来参加竞选的人,要严肃批评,并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对屡教不改的要通报全村,以使群众明辨是非;对向群众允"包"许愿的人,一经查实,要责令其消除影响;对以暴力胁迫或以物质利益贿赂选民投票以及伪造选票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总之,要严肃认真执法,切实排除任何干扰,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让选民投上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出一个公道能干、清正廉洁、热心为民的村委会班子,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村民自治奠定基础,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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