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社会学方法论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拙著《迈向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交易秩序的结构研究》(后文简称《迈向》,已由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中心任务,是研究交易秩序的结构。建构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学只是该项研究引申出的一个结果或副产品。书名的倒置与出版者的意愿不无关系,但事实上它也的确把在中国建设新经济社会学的学科意义抬至前台了。一些读到该书的朋友们因而常“问”我,你所宣扬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是何涵义?它在学术上有何特色?与众所周知的西方的新经济社会学有何区别?这的确是不易回答,又十分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因此,在几番再思之后,我想在此对涉及经济社会学的有关学科性问题作些解答,它不仅包括对我在《迈向》一书中所得出的中国新经济社会学建设的目的、方法和理论模式的阐释和概括,而且包括对正如日中天的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的典型视角和分析方法的批判性讨论(在《迈向》一书中,我有意回避了对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理论的评论和批评。
论文百事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不受太多干扰的情况下保持自己的理论特色,同时也避免过早地涉及对它们的理论批判而使自己的理论阐释更加复杂化)。对一种新理论的反复申述和再思,可以厘清其生命的内在基质;而通过对不同理论的比较和反思,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的涵义
“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这一话语具有怎样的涵义呢?在表意上,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即新经济社会学的中国研究,也即,经济社会学在中国的新发展。不过,停留于此,并不能使我们对该话语的内涵有深切认识。要对其有一个充分的和清晰的认识,一个好的方法是对这一话语进行词语上的解构和理解。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由两个主要的词语构成,即“中国的”(或“中国研究”)和“新经济社会学”。“中国的”或“中国研究”这一词语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学术的民族性,意指学术工作者的民族性以及指向或面向本民族的或本土的学术研究;二是民族的学术性,是指学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亲和关系:民族的学术性来源于学术的民族性,或者说,学术的民族性是民族的学术性的一个源泉。学术的民族性是达到民族的学术性的必要条件。依此而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必须首先是中国学者进行主体研究的,以及是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的。这决非是一个单纯的学人国籍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与民族的学术性相关的学人的文化归属问题。中国学者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有着独特的民族—国家—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由此形成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学术视野是形成中国学术自身特点的重要条件和路径(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这也会造成学术中的“路径依赖”。其中,特定文化所固有的缺陷也会造成本土学者的思维模式和学术视野的限制)。另一方面,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以中国经验为背景的研究,将不仅有助于提升社会科学对于本民族国家的服务效用,而且能够从具体而独特的问题中引申出不同的研究出发点及独特的分析问题的概念和方法论模式。如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经济社会学要得以复兴和实现多元化,就必须要有各民族国家的学者面向本国经验事实的研究,只有通过学术的民族性的研究,才能引导出各民族国家学术自身的特点,从而才能最终达到繁荣经济社会学的目的。
“新经济社会学”一词同样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必须获得对经济社会学这门特定学科的新发展;二是所建构的理论必须是一种可竞争的一般性理论。新发展意味着对“旧”经济社会学的继承和拓展。经济社会学创立至今,经历了从古典到现代的演化阶段。以马克思、杜尔凯姆和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经济社会学已为该学科确立了研究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基本理念和学术空间,然而,他们之间却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至20世纪50年代,以帕森斯和斯梅尔瑟为代表的现代经济社会学家,以其理论整合的方式,在古典经济社会学确立的研究范围内,建立了一个抽象力和形式化俱强的综合的经济社会学理论,即功能—结构主义经济社会学。然而,由于其概念和框架太过抽象和机械,加之其忽视了宏观系统分析的微观基础,而被认为于研究经验事实无补。力求理论综合而漠视经验分析的倾向,不仅在70—80年代以后的美国而且在各发展中国家也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了。因此,作为经济社会学第三阶段的新发展——从其发展的脉络来看——应当是一种既突破“旧”经济社会学的理论限制,又能充分包容“旧”经济社会学的成就,也就是说,新经济社会学是沿着旧经济社会学传统的一种“创造性转化”,而并非是对传统的反叛或是一种研究上的背道而驰。
正如我在《迈向》一书中所说的,“经济社会学的新的发展,应是朝向建构一种既能涵盖古典经济社会学的研究空间,又能使经济社会学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新的分析框架的努力”。①(P466)这种努力包含三个应当获致的目标:一是保持古典思想家所确定的研究经济与社会相互关系的思想空间;二是建构一种新的能把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结合起来的完整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三是该理论应当能够有助于对经验问题的解释和预测。按照上文的理解,本土的或中国的经济社会学是中国学者面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研究成果,因此,现阶段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首先应当是一种能够对中国正在发生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即我们正在发生着的经济社会秩序变迁提供有效解释和预测的新的经济社会理论。这首先可以看成是满足上述目标体系中的最后一个目标,即实践的目标。然而,学科发展诸目标之间并不是孤立的。实践的目标应当与理论的目标或学科发展的目标相容,即这种经验解释力很强的经济社会理论应当同时能满足保持经济社会关系的研究空间和建立整合性理论体系这两个理论目标。这样,新经济社会学才能在经验研究和学科建设上获得均衡发展。
拙著《迈向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交易秩序的结构研究》(后文简称《迈向》,已由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中心任务,是研究交易秩序的结构。建构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学只是该项研究引申出的一个结果或副产品。书名的倒置与出版者的意愿不无关系,但事实上它也的确把在中国建设新经济社会学的学科意义抬至前台了。一些读到该书的朋友们因而常“问”我,你所宣扬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是何涵义?它在学术上有何特色?与众所周知的西方的新经济社会学有何区别?这的确是不易回答,又十分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因此,在几番再思之后,我想在此对涉及经济社会学的有关学科性问题作些解答,它不仅包括对我在《迈向》一书中所得出的中国新经济社会学建设的目的、方法和理论模式的阐释和概括,而且包括对正如日中天的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的典型视角和分析方法的批判性讨论(在《迈向》一书中,我有意回避了对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理论的评论和批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不受太多干扰的情况下保持自己的理论特色,同时也避免过早地涉及对它们的理论批判而使自己的理论阐释更加复杂化)。对一种新理论的反复申述和再思,可以厘清其生命的内在基质;而通过对不同理论的比较和反思,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的涵义
“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这一话语具有怎样的涵义呢?在表意上,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即新经济社会学的中国研究,也即,经济社会学在中国的新发展。不过,停留于此,并不能使我们对该话语的内涵有深切认识。要对其有一个充分的和清晰的认识,一个好的方法是对这一话语进行词语上的解构和理解。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由两个主要的词语构成,即“中国的”(或“中国研究”)和“新经济社会学”。“中国的”或“中国研究”这一词语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学术的民族性,意指学术工作者的民族性以及指向或面向本民族的或本土的学术研究;二是民族的学术性,是指学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亲和关系:民族的学术性来源于学术的民族性,或者说,学术的民族性是民族的学术性的一个源泉。学术的民族性是达到民族的学术性的必要条件。依此而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必须首先是中国学者进行主体研究的,以及是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的。这决非是一个单纯的学人国籍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与民族的学术性相关的学人的文化归属问题。中国学者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有着独特的民族—国家—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由此形成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学术视野是形成中国学术自身特点的重要条件和路径(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这也会造成学术中的“路径依赖”。其中,特定文化所固有的缺陷也会造成本土学者的思维模式和学术视野的限制)。另一方面,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以中国经验为背景的研究,将不仅有助于提升社会科学对于本民族国家的服务效用,而且能够从具体而独特的问题中引申出不同的研究出发点及独特的分析问题的概念和方法论模式。如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经济社会学要得以复兴和实现多元化,就必须要有各民族国家的学者面向本国经验事实的研究,只有通过学术的民族性的研究,才能引导出各民族国家学术自身的特点,从而才能最终达到繁荣经济社会学的目的。
“新经济社会学”一词同样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必须获得对经济社会学这门特定学科的新发展;二是所建构的理论必须是一种可竞争的一般性理论。新发展意味着对“旧”经济社会学的继承和拓展。经济社会学创立至今,经历了从古典到现代的演化阶段。以马克思、杜尔凯姆和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经济社会学已为该学科确立了研究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基本理念和学术空间,然而,他们之间却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至20世纪50年代,以帕森斯和斯梅尔瑟为代表的现代经济社会学家,以其理论整合的方式,在古典经济社会学确立的研究范围内,建立了一个抽象力和形式化俱强的综合的经济社会学理论,即功能—结构主义经济社会学。然而,由于其概念和框架太过抽象和机械,加之其忽视了宏观系统分析的微观基础,而被认为于研究经验事实无补。力求理论综合而漠视经验分析的倾向,不仅在70—80年代以后的美国而且在各发展中国家也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了。因此,作为经济社会学第三阶段的新发展——从其发展的脉络来看——应当是一种既突破“旧”经济社会学的理论限制,又能充分包容“旧”经济社会学的成就,也就是说,新经济社会学是沿着旧经济社会学传统的一种“创造性转化”,而并非是对传统的反叛或是一种研究上的背道而驰。
正如我在《迈向》一书中所说的,“经济社会学的新的发展,应是朝向建构一种既能涵盖古典经济社会学的研究空间,又能使经济社会学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新的分析框架的努力”。①(P466)这种努力包含三个应当获致的目标:一是保持古典思想家所确定的研究经济与社会相互关系的思想空间;二是建构一种新的能把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结合起来的完整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三是该理论应当能够有助于对经验问题的解释和预测。按照上文的理解,本土的或中国的经济社会学是中国学者面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研究成果,因此,现阶段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首先应当是一种能够对中国正在发生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即我们正在发生着的经济社会秩序变迁提供有效解释和预测的新的经济社会理论。这首先可以看成是满足上述目标体系中的最后一个目标,即实践的目标。然而,学科发展诸目标之间并不是孤立的。实践的目标应当与理论的目标或学科发展的目标相容,即这种经验解释力很强的经济社会理论应当同时能满足保持经济社会关系的研究空间和建立整合性理论体系这两个理论目标。这样,新经济社会学才能在经验研究和学科建设上获得均衡发展。
这一观念决定了我们所建设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虽然要从中国面临的经济社会问题研究出发,并且其理论也应首先为中国发展服务,但是其所建构的理论并非只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特殊的理论,而应是一种可接受本土以外的经验检验同时也可运用于解释本土以外的经验事实的一般性理论。从本土研究中建立起中国学术自身的特点,决不意味着我们只能获得一种适用于本土的局部的理论。相反,本土研究是建立一般性或普遍主义理论的不可或缺的知识和思想源泉。从各民族国家追求学术平等的角度看,本土研究是建立多元化的和相互可竞争的一般性理论的必要条件,也是重建一种足够防止西方文化霸权主义的“多元化的普遍主义”的学术新秩序的必由之路。②
拙著《迈向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交易秩序的结构研究》(后文简称《迈向》,已由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中心任务,是研究交易秩序的结构。建构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学只是该项研究引申出的一个结果或副产品。书名的倒置与出版者的意愿不无关系,但事实上它也的确把在中国建设新经济社会学的学科意义抬至前台了。一些读到该书的朋友们因而常“问”我,你所宣扬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是何涵义?它在学术上有何特色?与众所周知的西方的新经济社会学有何区别?这的确是不易回答,又十分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因此,在几番再思之后,我想在此对涉及经济社会学的有关学科性问题作些解答,它不仅包括对我在《迈向》一书中所得出的中国新经济社会学建设的目的、方法和理论模式的阐释和概括,而且包括对正如日中天的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的典型视角和分析方法的批判性讨论(在《迈向》一书中,我有意回避了对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理论的评论和批评。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不受太多干扰的情况下保持自己的理论特色,同时也避免过早地涉及对它们的理论批判而使自己的理论阐释更加复杂化)。对一种新理论的反复申述和再思,可以厘清其生命的内在基质;而通过对不同理论的比较和反思,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的涵义
“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这一话语具有怎样的涵义呢?在表意上,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即新经济社会学的中国研究,也即,经济社会学在中国的新发展。不过,停留于此,并不能使我们对该话语的内涵有深切认识。要对其有一个充分的和清晰的认识,一个好的方法是对这一话语进行词语上的解构和理解。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由两个主要的词语构成,即“中国的”(或“中国研究”)和“新经济社会学”。“中国的”或“中国研究”这一词语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学术的民族性,意指学术工作者的民族性以及指向或面向本民族的或本土的学术研究;二是民族的学术性,是指学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亲和关系:民族的学术性来源于学术的民族性,或者说,学术的民族性是民族的学术性的一个源泉。学术的民族性是达到民族的学术性的必要条件。依此而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必须首先是中国学者进行主体研究的,以及是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的。这决非是一个单纯的学人国籍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与民族的学术性相关的学人的文化归属问题。中国学者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有着独特的民族—国家—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由此形成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学术视野是形成中国学术自身特点的重要条件和路径(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这也会造成学术中的“路径依赖”。其中,特定文化所固有的缺陷也会造成本土学者的思维模式和学术视野的限制)。另一方面,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以中国经验为背景的研究,将不仅有助于提升社会科学对于本民族国家的服务效用,而且能够从具体而独特的问题中引申出不同的研究出发点及独特的分析问题的概念和方法论模式。如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经济社会学要得以复兴和实现多元化,就必须要有各民族国家的学者面向本国经验事实的研究,只有通过学术的民族性的研究,才能引导出各民族国家学术自身的特点,从而才能最终达到繁荣经济社会学的目的。
“新经济社会学”一词同样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必须获得对经济社会学这门特定学科的新发展;二是所建构的理论必须是一种可竞争的一般性理论。新发展意味着对“旧”经济社会学的继承和拓展。经济社会学创立至今,经历了从古典到现代的演化阶段。以马克思、杜尔凯姆和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经济社会学已为该学科确立了研究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基本理念和学术空间,然而,他们之间却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至20世纪50年代,以帕森斯和斯梅尔瑟为代表的现代经济社会学家,以其理论整合的方式,在古典经济社会学确立的研究范围内,建立了一个抽象力和形式化俱强的综合的经济社会学理论,即功能—结构主义经济社会学。然而,由于其概念和框架太过抽象和机械,加之其忽视了宏观系统分析的微观基础,而被认为于研究经验事实无补。力求理论综合而漠视经验分析的倾向,不仅在70—80年代以后的美国而且在各发展中国家也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了。因此,作为经济社会学第三阶段的新发展——从其发展的脉络来看——应当是一种既突破“旧”经济社会学的理论限制,又能充分包容“旧”经济社会学的成就,也就是说,新经济社会学是沿着旧经济社会学传统的一种“创造性转化”,而并非是对传统的反叛或是一种研究上的背道而驰。
正如我在《迈向》一书中所说的,“经济社会学的新的发展,应是朝向建构一种既能涵盖古典经济社会学的研究空间,又能使经济社会学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新的分析框架的努力”。①(P466)这种努力包含三个应当获致的目标:一是保持古典思想家所确定的研究经济与社会相互关系的思想空间;二是建构一种新的能把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结合起来的完整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三是该理论应当能够有助于对经验问题的解释和预测。按照上文的理解,本土的或中国的经济社会学是中国学者面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研究成果,因此,现阶段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首先应当是一种能够对中国正在发生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即我们正在发生着的经济社会秩序变迁提供有效解释和预测的新的经济社会理论。这首先可以看成是满足上述目标体系中的最后一个目标,即实践的目标。然而,学科发展诸目标之间并不是孤立的。实践的目标应当与理论的目标或学科发展的目标相容,即这种经验解释力很强的经济社会理论应当同时能满足保持经济社会关系的研究空间和建立整合性理论体系这两个理论目标。这样,新经济社会学才能在经验研究和学科建设上获得均衡发展。
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的涵义
“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这一话语具有怎样的涵义呢?在表意上,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即新经济社会学的中国研究,也即,经济社会学在中国的新发展。不过,停留于此,并不能使我们对该话语的内涵有深切认识。要对其有一个充分的和清晰的认识,一个好的方法是对这一话语进行词语上的解构和理解。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由两个主要的词语构成,即“中国的”(或“中国研究”)和“新经济社会学”。“中国的”或“中国研究”这一词语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学术的民族性,意指学术工作者的民族性以及指向或面向本民族的或本土的学术研究;二是民族的学术性,是指学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亲和关系:民族的学术性来源于学术的民族性,或者说,学术的民族性是民族的学术性的一个源泉。学术的民族性是达到民族的学术性的必要条件。依此而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必须首先是中国学者进行主体研究的,以及是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的。这决非是一个单纯的学人国籍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与民族的学术性相关的学人的文化归属问题。中国学者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有着独特的民族—国家—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由此形成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学术视野是形成中国学术自身特点的重要条件和路径(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这也会造成学术中的“路径依赖”。其中,特定文化所固有的缺陷也会造成本土学者的思维模式和学术视野的限制)。另一方面,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以中国经验为背景的研究,将不仅有助于提升社会科学对于本民族国家的服务效用,而且能够从具体而独特的问题中引申出不同的研究出发点及独特的分析问题的概念和方法论模式。如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经济社会学要得以复兴和实现多元化,就必须要有各民族国家的学者面向本国经验事实的研究,只有通过学术的民族性的研究,才能引导出各民族国家学术自身的特点,从而才能最终达到繁荣经济社会学的目的。
“新经济社会学”一词同样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必须获得对经济社会学这门特定学科的新发展;二是所建构的理论必须是一种可竞争的一般性理论。新发展意味着对“旧”经济社会学的继承和拓展。经济社会学创立至今,经历了从古典到现代的演化阶段。以马克思、杜尔凯姆和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经济社会学已为该学科确立了研究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基本理念和学术空间,然而,他们之间却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至20世纪50年代,以帕森斯和斯梅尔瑟为代表的现代经济社会学家,以其理论整合的方式,在古典经济社会学确立的研究范围内,建立了一个抽象力和形式化俱强的综合的经济社会学理论,即功能—结构主义经济社会学。然而,由于其概念和框架太过抽象和机械,加之其忽视了宏观系统分析的微观基础,而被认为于研究经验事实无补。力求理论综合而漠视经验分析的倾向,不仅在70—80年代以后的美国而且在各发展中国家也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了。因此,作为经济社会学第三阶段的新发展——从其发展的脉络来看——应当是一种既突破“旧”经济社会学的理论限制,又能充分包容“旧”经济社会学的成就,也就是说,新经济社会学是沿着旧经济社会学传统的一种“创造性转化”,而并非是对传统的反叛或是一种研究上的背道而驰。
正如我在《迈向》一书中所说的,“经济社会学的新的发展,应是朝向建构一种既能涵盖古典经济社会学的研究空间,又能使经济社会学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新的分析框架的努力”。①(P466)这种努力包含三个应当获致的目标:一是保持古典思想家所确定的研究经济与社会相互关系的思想空间;二是建构一种新的能把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结合起来的完整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三是该理论应当能够有助于对经验问题的解释和预测。按照上文的理解,本土的或中国的经济社会学是中国学者面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研究成果,因此,现阶段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首先应当是一种能够对中国正在发生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即我们正在发生着的经济社会秩序变迁提供有效解释和预测的新的经济社会理论。这首先可以看成是满足上述目标体系中的最后一个目标,即实践的目标。然而,学科发展诸目标之间并不是孤立的。实践的目标应当与理论的目标或学科发展的目标相容,即这种经验解释力很强的经济社会理论应当同时能满足保持经济社会关系的研究空间和建立整合性理论体系这两个理论目标。这样,新经济社会学才能在经验研究和学科建设上获得均衡发展。
这一观念决定了我们所建设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虽然要从中国面临的经济社会问题研究出发,并且其理论也应首先为中国发展服务,但是其所建构的理论并非只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特殊的理论,而应是一种可接受本土以外的经验检验同时也可运用于解释本土以外的经验事实的一般性理论。从本土研究中建立起中国学术自身的特点,决不意味着我们只能获得一种适用于本土的局部的理论。相反,本土研究是建立一般性或普遍主义理论的不可或缺的知识和思想源泉。从各民族国家追求学术平等的角度看,本土研究是建立多元化的和相互可竞争的一般性理论的必要条件,也是重建一种足够防止西方文化霸权主义的“多元化的普遍主义”的学术新秩序的必由之路。②
二、学科性质和范围
拙著《迈向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交易秩序的结构研究》(后文简称《迈向》,已由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中心任务,是研究交易秩序的结构。建构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学只是该项研究引申出的一个结果或副产品。书名的倒置与出版者的意愿不无关系,但事实上它也的确把在中国建设新经济社会学的学科意义抬至前台了。一些读到该书的朋友们因而常“问”我,你所宣扬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是何涵义?它在学术上有何特色?与众所周知的西方的新经济社会学有何区别?这的确是不易回答,又十分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因此,在几番再思之后,我想在此对涉及经济社会学的有关学科性问题作些解答,它不仅包括对我在《迈向》一书中所得出的中国新经济社会学建设的目的、方法和理论模式的阐释和概括,而且包括对正如日中天的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的典型视角和分析方法的批判性讨论(在《迈向》一书中,我有意回避了对西方新经济社会学理论的评论和批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不受太多干扰的情况下保持自己的理论特色,同时也避免过早地涉及对它们的理论批判而使自己的理论阐释更加复杂化)。对一种新理论的反复申述和再思,可以厘清其生命的内在基质;而通过对不同理论的比较和反思,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的涵义
“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这一话语具有怎样的涵义呢?在表意上,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即新经济社会学的中国研究,也即,经济社会学在中国的新发展。不过,停留于此,并不能使我们对该话语的内涵有深切认识。要对其有一个充分的和清晰的认识,一个好的方法是对这一话语进行词语上的解构和理解。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由两个主要的词语构成,即“中国的”(或“中国研究”)和“新经济社会学”。“中国的”或“中国研究”这一词语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学术的民族性,意指学术工作者的民族性以及指向或面向本民族的或本土的学术研究;二是民族的学术性,是指学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民族特色或本土特色。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忽视的亲和关系:民族的学术性来源于学术的民族性,或者说,学术的民族性是民族的学术性的一个源泉。学术的民族性是达到民族的学术性的必要条件。依此而言,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必须首先是中国学者进行主体研究的,以及是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的。这决非是一个单纯的学人国籍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与民族的学术性相关的学人的文化归属问题。中国学者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有着独特的民族—国家—文化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由此形成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学术视野是形成中国学术自身特点的重要条件和路径(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这也会造成学术中的“路径依赖”。其中,特定文化所固有的缺陷也会造成本土学者的思维模式和学术视野的限制)。另一方面,指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以中国经验为背景的研究,将不仅有助于提升社会科学对于本民族国家的服务效用,而且能够从具体而独特的问题中引申出不同的研究出发点及独特的分析问题的概念和方法论模式。如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经济社会学要得以复兴和实现多元化,就必须要有各民族国家的学者面向本国经验事实的研究,只有通过学术的民族性的研究,才能引导出各民族国家学术自身的特点,从而才能最终达到繁荣经济社会学的目的。
“新经济社会学”一词同样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必须获得对经济社会学这门特定学科的新发展;二是所建构的理论必须是一种可竞争的一般性理论。新发展意味着对“旧”经济社会学的继承和拓展。经济社会学创立至今,经历了从古典到现代的演化阶段。以马克思、杜尔凯姆和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经济社会学已为该学科确立了研究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基本理念和学术空间,然而,他们之间却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至20世纪50年代,以帕森斯和斯梅尔瑟为代表的现代经济社会学家,以其理论整合的方式,在古典经济社会学确立的研究范围内,建立了一个抽象力和形式化俱强的综合的经济社会学理论,即功能—结构主义经济社会学。然而,由于其概念和框架太过抽象和机械,加之其忽视了宏观系统分析的微观基础,而被认为于研究经验事实无补。力求理论综合而漠视经验分析的倾向,不仅在70—80年代以后的美国而且在各发展中国家也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了。因此,作为经济社会学第三阶段的新发展——从其发展的脉络来看——应当是一种既突破“旧”经济社会学的理论限制,又能充分包容“旧”经济社会学的成就,也就是说,新经济社会学是沿着旧经济社会学传统的一种“创造性转化”,而并非是对传统的反叛或是一种研究上的背道而驰。
正如我在《迈向》一书中所说的,“经济社会学的新的发展,应是朝向建构一种既能涵盖古典经济社会学的研究空间,又能使经济社会学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新的分析框架的努力”。①(P466)这种努力包含三个应当获致的目标:一是保持古典思想家所确定的研究经济与社会相互关系的思想空间;二是建构一种新的能把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结合起来的完整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三是该理论应当能够有助于对经验问题的解释和预测。按照上文的理解,本土的或中国的经济社会学是中国学者面向中国问题的研究或研究成果,因此,现阶段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首先应当是一种能够对中国正在发生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即我们正在发生着的经济社会秩序变迁提供有效解释和预测的新的经济社会理论。这首先可以看成是满足上述目标体系中的最后一个目标,即实践的目标。然而,学科发展诸目标之间并不是孤立的。实践的目标应当与理论的目标或学科发展的目标相容,即这种经验解释力很强的经济社会理论应当同时能满足保持经济社会关系的研究空间和建立整合性理论体系这两个理论目标。这样,新经济社会学才能在经验研究和学科建设上获得均衡发展。
这一观念决定了我们所建设的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虽然要从中国面临的经济社会问题研究出发,并且其理论也应首先为中国发展服务,但是其所建构的理论并非只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特殊的理论,而应是一种可接受本土以外的经验检验同时也可运用于解释本土以外的经验事实的一般性理论。从本土研究中建立起中国学术自身的特点,决不意味着我们只能获得一种适用于本土的局部的理论。相反,本土研究是建立一般性或普遍主义理论的不可或缺的知识和思想源泉。从各民族国家追求学术平等的角度看,本土研究是建立多元化的和相互可竞争的一般性理论的必要条件,也是重建一种足够防止西方文化霸权主义的“多元化的普遍主义”的学术新秩序的必由之路。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