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社会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摘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理念,由于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长期延续,并未能实现社会的和谐,而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分裂、对抗式的文化传统,因其相对完善的民主法治制度,却形成了起码的人文秩序。在有阶级压迫和剥削的旧制度下,社会和谐无法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但肃清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仍未完成,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障碍。深化体制改革,实现制度创新是唯一出路。
关键词:和谐社会,传统文化,制度创新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更是中华文化的一大特征。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最根本的保证”(1)。但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浅层次上看,表现为“生产力发展水平、教育科技文化水平还不高”,而从深层次看,由邓小平于改革初期“明确提出”的“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仍然没有完成,与此相配套的“在制度上”所需要的“一系列切实的改革”,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尚未完全“做”到(2),由此而引发的种种新的社会矛盾,正在将我国现行制度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问题明显地突现出来,把深化改革,实现制度创新的任务现实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基因,在封建专制制度之下不能导向社会的和谐
从文化的发源上讲,中华文化中的“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的思想都是从远古‘中和’思想发展而来的”。(3)从中国文化的主流来看,儒、道两家都在不同层次,不同意义上以“和谐”为其共同的精神追求。道家主张“自然无为”,认为人应当顺从自然规律,抑制主观意志,以此构想了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社会蓝图(4);认为统治者应当顺从民意,并提出了建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争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和谐关系的途径(5)。儒家更是追求“和谐”的典范。不但设计了以“和谐”为理想追求的“大同社会”和“小康社会”,而且提出用以实现上述和谐社会的手段是礼制,就是以形上与形下、天道与人道、道德与法律相统一的原则,规定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每个社会成员各安其位、“和而不同”的和谐关系模式。“礼”被认为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礼的文化品格就在于这种整体的、自然的和谐精神”(6)。可以说,“礼”是“中国传统社会里最好的最有生命力的规范体系”,它既是先哲们用以实现他们理想中的和谐社会的途径,也是中国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者对人民实行统治并保持社会稳定和所谓和谐的工具,而且“礼”的观念至今都深深地根植于中国大地,根植于大部分中国人的思想深处。
诚然,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上,也不乏所谓“文景之治”、“开元盛世”以及“康乾盛世”等等这样一些相对稳定与发展的短暂时期,但总体上说,正如著名学者吴思所言,“在实际生活中,在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集团的基本关系方面,现实关系总是顽强地偏离儒家的理想和规定,偏离所谓的天道和王道,呈现出日渐堕落的总体趋势,并形成人们意料之中又摆脱不掉的王朝循环。使王朝更替成为帝国专制制度对过度失衡的社会的一种自我校正机制。”(7)究其原因,由于中国以礼教所支撑的政治模式,因“对德性教化的过分倚重而对以法为形式的社会制度建设顾此失彼的忽视,由于这种对法制形式的建设的忽视,致使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生活一方面对君主绝对权力缺乏有力的制衡机制;另一方面,对于人民民主参政又没有坚强的制度保证,而使其所坚持的政治生活的真正的互主体的道德性质最终往往形同虚设和流于空洞。”(8)在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之下,由礼制所要求的社会政治生活中真正“互主体的道德性质最终往往形同虚设”,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因子在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必然命运。中国传统的和谐之道所缺乏的正是民主法治制度和观念,中国传统的人道精神和大同精神只有配合以法治精神,才能更好地增进人类和谐。
摘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理念,由于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长期延续,并未能实现社会的和谐,而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分裂、对抗式的文化传统,因其相对完善的民主法治制度,却形成了起码的人文秩序。在有阶级压迫和剥削的旧制度下,社会和谐无法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但肃清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仍未完成,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障碍。深化体制改革,实现制度创新是唯一出路。
关键词:和谐社会,传统文化,制度创新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更是中华文化的一大特征。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最根本的保证”(1)。但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浅层次上看,表现为“生产力发展水平、教育科技文化水平还不高”,而从深层次看,由邓小平于改革初期“明确提出”的“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仍然没有完成,与此相配套的“在制度上”所需要的“一系列切实的改革”,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尚未完全“做”到(2),由此而引发的种种新的社会矛盾,正在将我国现行制度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问题明显地突现出来,把深化改革,实现制度创新的任务现实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基因,在封建专制制度之下不能导向社会的和谐
从文化的发源上讲,中华文化中的“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的思想都是从远古‘中和’思想发展而来的”。(3)从中国文化的主流来看,儒、道两家都在不同层次,不同意义上以“和谐”为其共同的精神追求。道家主张“自然无为”,认为人应当顺从自然规律,抑制主观意志,以此构想了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社会蓝图(4);认为统治者应当顺从民意,并提出了建立“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争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和谐关系的途径(5)。儒家更是追求“和谐”的典范。不但设计了以“和谐”为理想追求的“大同社会”和“小康社会”,而且提出用以实现上述和谐社会的手段是礼制,就是以形上与形下、天道与人道、道德与法律相统一的原则,规定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每个社会成员各安其位、“和而不同”的和谐关系模式。“礼”被认为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礼的文化品格就在于这种整体的、自然的和谐精神”(6)。可以说,“礼”是“中国传统社会里最好的最有生命力的规范体系”,它既是先哲们用以实现他们理想中的和谐社会的途径,也是中国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者对人民实行统治并保持社会稳定和所谓和谐的工具,而且“礼”的观念至今都深深地根植于中国大地,根植于大部分中国人的思想深处。
诚然,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上,也不乏所谓“文景之治”、“开元盛世”以及“康乾盛世”等等这样一些相对稳定与发展的短暂时期,但总体上说,正如著名学者吴思所言,“在实际生活中,在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集团的基本关系方面,现实关系总是顽强地偏离儒家的理想和规定,偏离所谓的天道和王道,呈现出日渐堕落的总体趋势,并形成人们意料之中又摆脱不掉的王朝循环。使王朝更替成为帝国专制制度对过度失衡的社会的一种自我校正机制。”(7)究其原因,由于中国以礼教所支撑的政治模式,因“对德性教化的过分倚重而对以法为形式的社会制度建设顾此失彼的忽视,由于这种对法制形式的建设的忽视,致使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生活一方面对君主绝对权力缺乏有力的制衡机制;另一方面,对于人民民主参政又没有坚强的制度保证,而使其所坚持的政治生活的真正的互主体的道德性质最终往往形同虚设和流于空洞。”(8)在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之下,由礼制所要求的社会政治生活中真正“互主体的道德性质最终往往形同虚设”,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因子在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必然命运。中国传统的和谐之道所缺乏的正是民主法治制度和观念,中国传统的人道精神和大同精神只有配合以法治精神,才能更好地增进人类和谐。
提要:作者认为,社会分层机制总是嵌入特定社会经济形态之中,并由规定着社会经济形态特征的产权所有制及其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来解释的。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垄断生产资料并以行政性的委托—方式经营,人力资本产权残缺;这样的基本制度安排,决定了人力资本只能以非市场贸易的方式同生产资料结合,经营剩余以国家租金的形式存在;国家公共权力不但表现为索取剩余的租金权力,也表现为分配这些租金的再分配权力。再分配者在再分配过程中偏向自己而导致阶层分化。在当前中国市场经济情形下,公有资产的既具行政性又具契约性的委托—制度,以及嵌入在政治权威结构之中的市场制度,共同构成了阶层分化的制度基础。如此制度安排,决定了国家公共权力持续地但只是部分地表现为再分配权力;同时它还衍生成了权力精英谋取私利的寻租能力;市场能力对生活机遇的分配产生着影响。再分配权力、寻租能力、市场能力共同构成了阶层分化的动力基础。以这些动力基础为依据,作者构建了一个由十个阶层构成的框架,以呈现当前中国城市社会分层结构的轮廓。
关键词:制度;分层机制;市场转型
本文尝试在泽兰尼(Szelenyi)的制度主义社会不平等观基础上,发展出一个用以呈现当前中国城市社会阶层结构的理论框架,姑且称之为“新制度主义的阶层分析框架”。这一制度主义的新认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关于当前中国城市社会阶层分化的多元动力基础的一组命题;(2)以上述动力基础为依据对当前中国城市社会所作的阶层划分。
笔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呈现这一理论建构的策略、主要内容和基本解释逻辑:(1)剖析泽兰尼的制度主义分层观在解释当前中国分层机制时的局限,以寻求新的理论生长点;(2)如何将关于社会主义权威结构的分析与产权制度分析结合起来,并借助市场能力、租金概念,扩展制度主义的分层观;(3)揭示产权及其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在不同经济类型里是如何决定人们的阶层地位的;(4)形成对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安排、阶层分化的动力基础以及分层结构的认识。
一、对泽兰尼制度主义分层论的扩展
在《制度主义不平等理论纲要》一文中,泽兰尼对自己1970年代以来就一贯坚持的社会不平等的新制度主义主张作了简明表述:
同志们:
一、科学分析形势,切实增强推进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紧迫感。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战胜困难、解决问题的最大法宝。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美国次贷危机影响蔓延,美元持续贬值,石油、金属矿产及初级产品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全球通胀压力日渐加大;人民币汇率升值,出口退税下调,劳动力成本上升,成品油价格居高不下,煤电油运力紧张,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环境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最近,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扩权强县步伐,将原属市级的经济审批权下放到县,赋予县更大的经济管理权限;还将出台《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更为突出的是,随着形势的快速变化,过去形成的一些有利于发展的体制机制,已经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这些既给我们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和挑战,也对我们深入开展经济社会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增强推进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大胆解放思想,迅速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我能,我行,我成功”的强势心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杀开一条血路”的改革气魄对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所有不合理的制度进行变革,着力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障碍,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更大突破提供强大动力。
二、立足科学发展,全面拓宽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范围。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根本目的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面对*实现更大突破这一全新事业,我们没有雄厚的基础作保障,更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只有依靠经济社会制度创新,摸着石头过河,把束缚的生产力解放出来,把窒息的生产力激活起来,把潜在的生产力挖掘出来,最大限度地调动有利于*发展的一切积极因素,最大范围地激发有利*发展的一切潜在动力。在经济发展方面,要紧紧围绕工业突破、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大胆创新拼抢大项目、建设大项目、服务大项目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不断增创发展新优势;积极探索促进全民创业深入开展的扶持政策,在宣传发动、优化环境、创业培训、推动实践等方面狠下功夫,真正实现低门槛准入,低成本运作,低风险经营;加快统筹城乡发展,从农业产业化发展、土地流转、康居示范村建设等方面入手,深入研究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途径,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围绕破解土地控紧、银根收紧、减排逼紧等发展难题,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机制。在社会事业方面,积极适应民主建设的新要求,围绕落实群众“四权”,大胆创新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形式和民主监督、民主质询的渠道;不断探索改善民生的新途径,摆正做大“蛋糕”与分享“蛋糕”的关系,在实现教育精明增长、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等方面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建立起促进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以我省进一步加快扩权强县步伐为契机,围绕如何转变市级机关和县直部门角色、发挥服务职能最大化,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党的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实际、适应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把各级干部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上来;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新途径,不断深化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任机制和更加科学、更加适用的干部监督机制,开辟干部使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渠道;围绕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进一步完善干部培训机制,深入研究有效提升各级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方式方法;围绕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组织设置方式,拓宽党员发展渠道,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三、加快应用转化,努力放大经济社会制度创新成果效应。实践是检验经济社会制度创新成果的试金石。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对发展的推动,集中体现在对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上。这次获得表彰的项目,都是近两年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并不断提高和完善,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要尽快把这些新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生动实践,充分运用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使之成为*实现更大突破的不竭动力。要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的可承受能力,在目标设计上体现以人为本,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确保取得广泛的社会效益。每一项创新成果,都凝结着各级党政组织的辛勤劳动,汇聚着广大基层干群的无穷智慧,必须倍加珍惜,倍加爱护。要坚持抓深化、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在新的实践中汲取新的营养,不断赋予创新成果新的标准、新的内涵和新的要求,不断拓展制度创新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制度创新,必须将其成果通过法定的形式固定下来,切实避免“人在政举、人去政息”,甚至“人在政不举”等现象。今后,每一轮经济社会制度创新,都要运用创新思维,采取创新方法,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产生更多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显著推动作用的实实在在的成果,坚决防止创新与应用脱节、重形式轻内容、追求一阵风和轰动效应、为创新而创新等不良现象。
四、深入解放思想,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能力。创新的能力就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是突破前人、提出新见解的能力,就是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的能力。是否具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是衡量各级领导干部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尺度,也是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勤于思考,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真正掌握创新工作主动权。始终以与时俱进的态度推进解放思想,做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表率,主动把握新形势,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形成新认识,以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指导制度创新,推动实践发展。要保持开明开放的胸襟,用更加宽广的世界眼光,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想得更深,在复杂的环境中拓宽思路、开阔胸襟,在纷繁的工作中统揽全局、把握方向。自觉把本职工作放在区域发展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去把握,放到经济建设主旋律中去审视、去谋划,牢固树立服务、服从于经济建设的理念,积极探索本职工作与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虚心向群众学习,甘当群众的学生,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实践作为制定政策、调整制度的坚强依据,不断汲取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快建立健全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努力使我们的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愿望。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力营造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浓厚氛围。经济社会制度创新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任务,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县区、各部门要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培养顽强的创新精神,把深入开展制度创新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其他领导也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推动、各方互动的领导体系,真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有力度。要营造有利于制度创新的浓厚氛围,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挖掘人民群众的创新能力,鼓励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让创新精神在*大地上永放光芒。要宽容创新中的失误,允许创新中的曲折,善待创新中的失败,对基层的探索性实践大力支持而不横加干涉,对基层的创新举措热忱鼓励而不评头论足,对基层探索中出现的问题热情帮助而不简单指责,使大胆创新、勇于创新成为时代潮流。要建立一整套创新机制。积极培育有利于制度创新的土壤,凡是有利于制度创新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事物,都要满腔热情地支持。积极培育有利于制度创新的用人机制,对那些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人,政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支持。对取得重大制度创新成果的人要予以重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有利于制度创新的保障机制,为创新扫除障碍、拓展空间,坚决纠正阻碍创新、扼杀创造的行为和做法,努力形成锐意创新光荣、保守僵化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继20*年11月、20*年2月之后,市委、市政府第三次召开经济社会制度创新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年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制度创新情况,研究分析制度创新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再掀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热潮。刚才,*同志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全市经济社会制度创新成果进行表彰的决定》,一批先进单位受到了表彰。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为制度创新付出辛勤劳动、作出重要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以开拓进取、决不言败的锐气,敢于实践、勇于创新的胆识,知难而进、百折不挠的毅力,大力度、全方位、深层次地推进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围绕建立和完善适应发展需要、符合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经济社会管理方式,努力实现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的有效对接。在实际工作中,注重从非公有制经济、“三农”、社会事业、行政管理、市场秩序和干部人事等方面入手,全面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其中,创业文化建设模式、城区低房价战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公开选拔市直正处职领导干部后备人选、法治宿迁建设模式、科技强警示范区建设模式等一大批创新成果在省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目前,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已经成为全市上下的广泛共识,想创新、促创新、谋创新蔚然成风,制度创新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全市已申报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奖550项,申报经济社会制度创新成效奖28项,初步建立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构筑了加快实现更大突破的平台。可以说,宿迁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得益于经济社会制度创新,改革创新是外界对宿迁的“第一印象”,更是我们跨越发展、全面进步的最大动力源。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不停止。目前,我们已进入加快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阶段,已经站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起点,必须继续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培养创新品格、增强创新意识、完善创新机制、营造创新氛围,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制度创新,为实现更大突破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一、科学分析形势,切实增强推进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紧迫感。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战胜困难、解决问题的最大法宝。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美国次贷危机影响蔓延,美元持续贬值,石油、金属矿产及初级产品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全球通胀压力日渐加大;人民币汇率升值,出口退税下调,劳动力成本上升,成品油价格居高不下,煤电油运力紧张,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环境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最近,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扩权强县步伐,将原属市级的经济审批权下放到县,赋予县更大的经济管理权限;还将出台《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更为突出的是,随着形势的快速变化,过去形成的一些有利于发展的体制机制,已经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这些既给我们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和挑战,也对我们深入开展经济社会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增强推进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大胆解放思想,迅速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我能,我行,我成功”的强势心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杀开一条血路”的改革气魄对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所有不合理的制度进行变革,着力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障碍,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更大突破提供强大动力。
二、立足科学发展,全面拓宽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范围。经济社会制度创新的根本目的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面对宿迁实现更大突破这一全新事业,我们没有雄厚的基础作保障,更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只有依靠经济社会制度创新,摸着石头过河,把束缚的生产力解放出来,把窒息的生产力激活起来,把潜在的生产力挖掘出来,最大限度地调动有利于宿迁发展的一切积极因素,最大范围地激发有利宿迁发展的一切潜在动力。在经济发展方面,要紧紧围绕工业突破、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大胆创新拼抢大项目、建设大项目、服务大项目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不断增创发展新优势;积极探索促进全民创业深入开展的扶持政策,在宣传发动、优化环境、创业培训、推动实践等方面狠下功夫,真正实现低门槛准入,低成本运作,低风险经营;加快统筹城乡发展,从农业产业化发展、土地流转、康居示范村建设等方面入手,深入研究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途径,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围绕破解土地控紧、银根收紧、减排逼紧等发展难题,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机制。在社会事业方面,积极适应民主建设的新要求,围绕落实群众“四权”,大胆创新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形式和民主监督、民主质询的渠道;不断探索改善民生的新途径,摆正做大“蛋糕”与分享“蛋糕”的关系,在实现教育精明增长、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等方面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建立起促进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以我省进一步加快扩权强县步伐为契机,围绕如何转变市级机关和县直部门角色、发挥服务职能最大化,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党的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宿迁实际、适应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把各级干部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上来;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新途径,不断深化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任机制和更加科学、更加适用的干部监督机制,开辟干部使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渠道;围绕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进一步完善干部培训机制,深入研究有效提升各级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方式方法;围绕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组织设置方式,拓宽党员发展渠道,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