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生活管理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摘要:随着护理管理模式的不断转变,很多护理管理者不断总结管理经验,写出了大量优秀的管理论文,发表在各类医学杂志上。阅读有关论文,可以了解到护理管理中的新观点、新方法,开拓了视野,学习到了管理经验,吸取了经验教训。笔者担任临床科护士长10年以来,认真阅读医学期刊的有关文章,并尝试将管理经验、方法和理论应用于康复护理管理中,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介绍如下。
关键词:医学文献康复护理管理
1做法
自2001年至今,对《护理管理杂志》、《中华护理杂志》、《中国疗养医学》等核心及国家级期刊做到每期必读,对其他类杂志选择性的阅读,并做好阅读笔记。把认为适合自己科室管理的方法尝试性的应用,并根据使用后的结果进行适当修改、补充完善。
2讨论
2.1提高了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财政部门财会管理工作,曾发表过十几篇经济和财会管理论文,并获“中国城市期刊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在实践中,为沧州市政府撰写了多篇有关财政经济和企业发展的调研报告,受到河北省财政厅和沧州市政府的表彰。
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多变,世界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各国政府相继采取金融援救计划,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断显现。在这一过程中,财政的杠杆作用发生了新的变化,对适度积极、统筹考虑的财政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大财政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成为一个新课题。笔者拟对此作一些简要的分析,以供同行业人士参考和借鉴。
一、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的职能
财政部门既是国家行政机关,又是综合执法部门。因此,财政干部要按行政法依法行政。行政法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程序法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规定了执法权限,即“三定方案”中规定的行政职能;第二部分主要规定了怎样执法,包括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第三部分主要规定了执法的步骤程序。
那么,根据行政法规定,地方财政部门应该如何开展会计管理工作呢?具体来讲,一是依据政府“三定方案”中明确的会计管理职能(十三条);二是依据《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管理职能,2007年7月1日实施的《会计法》七章五十二条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以及会计管理机构的权力和责任”,已经成为指导会计管理工作的最高准则。
[摘要]公共管理学科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呈滞后于公共管理发展需求的现状,主要表现在社会调查课程不足、学生缺乏实地训练、重政府管理议题而轻社会议题、重文献研究而轻实证调研、重政策建议而轻问题意识。由此产生关于公共管理的理解与认知偏颇、毕业论文深度不足、求职中核心竞争力不足、就业后难以胜任调查工作等后果。基于此,应从塑造大公共管理格局、增加调查类课程、发挥本科导师制作用、重视问题意识培养、扩大学科间交流等入手,以改进社会调查能力培养路径。
[关键词]公共管理;社会调查;能力培养;改进路径
公共管理是公共部门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系统科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管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共产品的活动[1]。随着公共管理事业的蓬勃发展,各领域对政府行政人员、公共服务从业者、社会机构成员等公共管理队伍的社会调查能力要求与日俱增。各门不同的社会科学在研究的基本逻辑、原理、原则、程序和要求上都是一样的,只是各自所侧重的具体方法和技术略有不同[2]。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N大学公共管理学科承担着为长三角乃至全国输送管理人才的重任,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状况关系到公共管理人才培育质量和职业胜任能力。所以,基于近年N大学教学经验,归纳公共管理学科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问题及其后果,提出相应改进路径具有重要推广意义。
一、公共管理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问题
(一)社会调查课程不足,且以理论性为主
公共管理学科实地调查能力培养课程较少,甚至呈现系统性缺失问题。以0—1学年第一、二学期为例,教学方案中没有和实地调查相关的课程,理论相关课程共有“社会研究方法”(公选课,共2学分)“应用统计”(专选课共2学分)“管理定量分析”(专选课共2学分)三门课程。但教学活动中,“社会研究方法”是以理论性讲授为主,几乎未涉及实地调查的具体应用及操作,大部分学生也仅将该课程视为一门普通选修课,重视程度远不及其他核心课程。而“应用统计”和“管理定量分析”完全是围绕量化数据分析技术来安排,没有设置数据收集所需的实地调查环节,没有起到培养学生实地调查能力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行政关系;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权;管理;控权;平衡
论文摘要:行政法学的研究核心是行政权力,行政法学领域基础概念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研究也避不开行政权力。行政权力的法律属性决定了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也必然同属法律关系范畴。因此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关系应变更为: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前身,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继续调整行政关系的结果,是一种“法律关系”的法律关系。
一、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研究现状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即行政主体在实现国家行政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有学者作三大类概括:行政权力的创设、行政权力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监督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并将其称为“行政关系”,其性质属于事实关系。行政法对此类事实关系予以调整形成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认识是对行政关系、行政法律关系范围最广义的理解。有学者作两大类概括: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并将其统称为“行政关系”,其性质属于事实关系。行政法对这种事实关系加以调整形成行政法律关系。这种对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理解窄于第一种,因为它没有涉及由于行政权创设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有学者另作两大类概括: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二者均属事实关系,但对行政关系作了很窄范围的限定,只相当于上述第二种理解中的“行政管理关系”,而且强调行政法律关系仅指由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受国家强制力保障的行政关系。而对监督行政关系调整后形成的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研究中的问题
1、大学校园文化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自有人类社会就有社会文化的存在和发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继承和积淀了深厚的民族传统,又在与外来文化的碰撞和交融中不停地内化更新、外向传导,从而促进整个人类文化向前发展。
大学校园文化是作为一种社区文化而存在的。它是社会主体文化的一个子系统,是一种亚文化。它也必然以社会文化为背景,折射和反映出主体文化的民族性、传统性和时代性,同时又具有区别于主体文化系统内其他子系统亚文化的个性特征,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不停地吸收、批判、创造、辐射,促进社会主体文化的发展。
大学校园是一个以教育为主要社会职能的社区,活动于其中的人群是大学生、教师和干部。他们的活动方式一是课堂内实验室内的教学、科研活动,二是课堂外的学术交流、社团活动、公益劳动、人际交往、日常生活、闲暇娱乐等活动,因此这里既是一个教育环境。
高等教育活动使生活于校园的人群有着区别于其他群体的特别的共同价值体系、思维方式、群体心理以及思想观念。“一种文化的核心是一种价值体系”(1)“校园文化的形成引导生活在校园内的每一个人去实现人生的价值,并且在高等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中,完成每个人价值观的实现”。(2)但校园文化环境不是封闭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系统,它与社会文化大环境息息相通,必然受社会主体文化的制约和影响。
2、大学校园文化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