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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现在有垃圾中转站40个,但能够正常运行的有18个。而垃圾中转站作为生活垃圾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其设置的影响也非常大。我们通过对乌鲁木齐市的四个区的垃圾中转站的详细调查,根据调查资料,提出了生活垃圾中转站的优化方案。
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中转站优化方案
潘国太1张银波2李倩3叶玉香4李中祥5韩瑞瑞6
(1.新疆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6)
摘要:乌鲁木齐市现在有垃圾中转站40个,但能够正常运行的有18个。而垃圾中转站作为生活垃圾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其设置的影响也非常大。我们通过对乌鲁木齐市的四个区的垃圾中转站的详细调查,根据调查资料,提出了生活垃圾中转站的优化方案。
关键词:乌鲁木齐市,垃圾中转站,优化。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充分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意义;明确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落实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主要任务;确保生活垃圾管理有序进行;进行讲述。其中包括:生活垃圾管理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工作、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是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本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能力,提升管理能级,进一步提高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加强源头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推进资源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加速推进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强化价格调控机制、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公众责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等,具体材料详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本市经济社会、人口和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意义
生活垃圾管理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工作。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是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本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本市人口的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已不能满足处理需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布局不合理、部分处置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资源化利用总体水平不高、无害化处置技术应用不广等问题日益凸显,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能力,提升管理能级,进一步提高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
国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清洁的城市,促使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制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郊区镇,县(市)政府所在地的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饮食、摊点等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建筑施工中所产生的建筑废弃物。
第四条福州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本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综合利用研究成果的推广以及规划的制定和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群众应实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并逐步推行分类收集。
第六条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
【论文关键词】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问题
【论文摘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选址涉及多方面因素,不仅要分析其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划、规范、标准等要求,而且还要紧密结合所选场址各方面特征因素,全面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影响,并提出解决办法。本文阐述了选址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前言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相对滞后,据资料表明:200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仅52%,而无害化处理率仅约35%。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未得到规范处置,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率更低,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有1.2亿吨的农村垃圾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围城、围镇、围村现象日益突出,生活垃圾污染引起群众不满和政府关注,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提高。近年来,为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优惠政策、技术规范、标准等,指导、支持、鼓励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各级政府在推行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同时,投入大量资金或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率正逐步得到提高。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是我国现阶段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填埋场址大多处于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场址选择不仅要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及《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等规定的技术要求,而且要紧密结合农村社会经济状况、农业生态环境特征及农民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背景,以人为本,深入开展选址及环评公众参与工作,广泛征询场址周边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环境权益以获得群众认可和支持。由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既是环保设施,同时也是一个潜在污染源,伴随着填埋场建设和使用,污染、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风险隐患可能随之产生,加上人们对垃圾普遍厌恶的情绪,填埋场选址时周边居民反映十分强烈,阻力较大。然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是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基础设施,势在必行。如何权衡利弊,兼顾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诉求成为选址成败关键因素。
2关于选址的规定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