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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生育险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职工生育险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生育期间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和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第四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区职工生育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职工生育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区职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职工生育保险费的收缴、管理和支付,并确保基金的运营安全。

区卫生、财政、计划生育、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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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活动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计划生育保险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构、提高广大育龄群众保险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计生协[号、人口号、人口号、办号、人口领发号文件精神,经局计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年度“生育关怀”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开展计生系列保险活动的重要意义

计生系列保险工作是“生育关怀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定》的必然要求,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群众抵御风险能力、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作用。

二、活动对象

1、局属各股室站馆计划生育家庭;

2、各建筑企业、外县建筑企业驻工程项目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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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启动第三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12〕15号)要求,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前移,加强计划生育优生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确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让每一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达到90%以上;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

(二)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覆盖率不断提高,努力达到80%以上;

(三)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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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促进工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每一个家庭都能孕育一个健康的生命为工作目标;以“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优势互补、惠及民生”为工作原则;以区、办两级计生服务站为基础;以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提高育龄群众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普遍开展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筛查为主要手段,全面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各项工作,为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全区出生人口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模式

优生促进工程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基本模式,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婚育知识普及宣传教育,进行优生咨询指导,对已婚待孕妇女全部进行优生筛查、科普宣传,建立育龄人群婚育信息档案,督促孕产妇做好孕期保健,同时进行跟踪随访;做到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落实到户,服务到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婚育宣传服务、婚前检查服务、孕前筛查服务、孕期跟踪服务,真正实现优生、优育的全程化、系统化。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孕前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婚育学校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优生优育倡导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和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把政府提供的优生优育宣传信息卡和相关宣传资料,直接送入每个家庭的新婚夫妇和待孕夫妇手上,方便群众,提高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增强育龄群众积极参与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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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困境政策管理分析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困境;中国人口战略走势;对策等进行讲述,包括了30年国策,成效显著,困境渐显建国之初,在“英雄母亲”、4000万光棍是谁惹的祸、提高育龄群众素质,降低人口风险、抓好队伍建设,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发挥部门作用,实现资源共享、针对流动人口,出台地方性法规,尤其对中止计划外怀孕要有具体、实用、有力度、可操作性强的条款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中国人口计划生育困境与对策

论文摘要:在新的世纪到来之际,人口过多仍是我国首要的问题,尽管计生政策在人口数量的控制上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为21世纪的中国甚至世界解除了一颗最大的“人口炸弹”,但对人口数量长达30多年的人为干预,已逐渐暴露出自身的困境与危机。为了走出困境,中国政府已超越单纯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思路,开始着手制定21世纪中国人口战略。

1困境

1.130年国策,成效显著,困境渐显建国之初,在“英雄母亲”、“人多力量大”等观念的灌输下,大陆年均人口增长率一路飙升,甚至曾达到罕见的2.5%,8年内增长1亿人。1971年,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中央开始正式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提出了“晚、稀、少”的具体政策,1980年,面对接近10亿的人口数量,中央了著名的“9.25公开信”,正式提出“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1984年,被称为“7号文件”的《中共中央批转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一度尝试进行政策微调,适度放开了二胎及多胎的生育条件。然而1990年人口普查大陆11亿人口的数字震惊了高层,1991年中央“9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要求全国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严厉的“一票否决制”。由此,大陆再度确立了刚性的生育政策,具体实施多依赖行政力量对违反计划生育者进行处罚。

严格的生育政策显示出了巨大的成效,有统计称,“1971-1998年间,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全国少生了3.38亿人,为家庭以及国家节省了74000亿元抚养费。”但是对人口数量30年的人为干预,使一系列社会问题凸显出来。“一胎制”在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加上某些地方上的政策执行不当,导致超生游击队、暴力执法、人员死伤、上访、倾家荡产……不仅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痛苦,也令当地干群关系、党群关系趋于紧张甚至对立。在有些地区,下乡的计生干部甚至需要警力配合,否则根本无法进村或出来。针对强制进行的经济处罚,一些超生妇女本身就经济困难,再对她们进行经济处罚,她们的处境就更糟,母婴得不到良好的营养。另一方面,人口政策从松到紧的遽变,无可避免地带来一场随时间推移越来越严重的困境:性别比例失调,老龄化社会的抚养压力,国民经济发展后劲堪忧……而这一困境将覆盖城乡所有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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