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审计执法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财政部门财会管理工作,曾发表过十几篇经济和财会管理论文,并获“中国城市期刊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在实践中,为沧州市政府撰写了多篇有关财政经济和企业发展的调研报告,受到河北省财政厅和沧州市政府的表彰。
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多变,世界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各国政府相继采取金融援救计划,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断显现。在这一过程中,财政的杠杆作用发生了新的变化,对适度积极、统筹考虑的财政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大财政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成为一个新课题。笔者拟对此作一些简要的分析,以供同行业人士参考和借鉴。
一、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的职能
财政部门既是国家行政机关,又是综合执法部门。因此,财政干部要按行政法依法行政。行政法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程序法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规定了执法权限,即“三定方案”中规定的行政职能;第二部分主要规定了怎样执法,包括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第三部分主要规定了执法的步骤程序。
那么,根据行政法规定,地方财政部门应该如何开展会计管理工作呢?具体来讲,一是依据政府“三定方案”中明确的会计管理职能(十三条);二是依据《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管理职能,2007年7月1日实施的《会计法》七章五十二条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以及会计管理机构的权力和责任”,已经成为指导会计管理工作的最高准则。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国家审计公告制度对外公告的内容应是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可以提高审计的透明度,增强审计的权威性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被审单位严格管理、可以加强信息交流,促进综合治理、可以增强对政府的信任,提高全民法制意识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审计公告透明度监督作用规范化
[论文摘要]审计公告制度的实行,可以提高审计执法透明度,使审计执法环境得到改善,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审计结果。审计公告对审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是审计程序规范化和审计质量有保障的重要体现。总之,我国审计公告制度的建立还任重道远。
随着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国内外的种种要求,审计署在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规定:“改进现行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建立适合于对外公告的审计报告制度。”
审计公告制度是审计机关对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程序、内容、结果、举报方式等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的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审计处理意见。审计公告制度的实行,可以提高审计执法透明度,使审计执法环境得到改善,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审计结果。从以往我国审计机关公布的希望工程基金、国外捐赠资金等审计结果来看,社会反应是良好的。
国家审计公告制度对外公告的内容应是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包括审计活动、审计结果、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及审计意见的执行情况;对外公告的对象应包括社会公众和人大等特殊机构;对外公告的手段要依据法律的规定通过合法的载体,并且在对外公告时遵循保密性原则。因此,国家审计公告制度可以理解为国家审计机关在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合法有效的载体,将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审计活动、审计结果、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及审计意见的执行情况(涉及到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国家安全法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等审计事项向社会公众和特定对象公开的一种制度。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建议与对策等进行讲述,包括了信息不对称、会计体制不健全、监督体系不健全、惩治措施不到位、会计人员素质及职业判断、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危害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各方利益、诱发经济犯罪、增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意识、强化会计法规与准则的学习与运用,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施展空间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危害对策
论文摘要: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亟待克服的顽症,需要从体制和机制上强化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从源头上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对恶意造假者和直接责任人从严惩处,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全面提高。在此,笔者结合多年从事治黄财务工作的实际,就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危害及对策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前提。企业经营者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隐瞒或虚报经营成果;使会计主体不能真正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走向科学化管理。
1·通过人大立法确立绩效审计的权威性与独立性,强化人大对绩效审计的全程监督立法保障是确立绩效审计的权威性与独立性的关键环节,也是开展政府绩效评估的前提和基础。欧洲的许多国家于19世纪便开始在宪法或特别法令中规定了审计的法律地位,确立国家审计机关的职权、地位和审计范围,授权它们独立地对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为了监督政府财政收支、执行财政预算法案、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多数国家在议会下设有专门的审计机构,由议会或国会授权,对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我国审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建立并行使职能。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从而使各级审计机关的存在和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得到法律上的保证。
为推进绩效审计法制化建设,需要通过人大进一步完善绩效审计立法,确立政府绩效审计的权威性,颁布审计工作的制度和规范,授予审计机构享有调查、审计公共部门活动的权力,不受任何政府部门或个人的干扰;对审计项目的确定及审计形式等作出详细规定,审计结果能得到有效传递、反馈和处理,促进公共管理部门自觉而有效地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在不断完善绩效审计立法的同时,还要强化人大对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全程监督,从只管审批到管住花钱,真正将政府花钱引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之上。不久前,广东省人大财经委与省财政厅实现正式联网,通过“广东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人大财经委可以从网上直接查询、监督省财政厅的每一笔政府财政支出。人大与财政厅实现联网,使人大能够及时掌握财政资金的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强化了人大监督,也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这种创新的监督方式使原有的“走过场”的预算批准制度转变为多层次、多方位的实质性监督,既可以帮助纳税人随时盯住财政资金的流向,也可以约束政府花钱的随意性。[
2·进一步完备绩效审计法律体系,使整个绩效审计过程都能做到有法可依
从世界范围看,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绩效审计法律制度。1972年,美国会计总署的文件《政府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标准》对政府部门及其他非政府部门有公共资金的领域进行绩效审计作了具体规定。英国于1983年颁布的《国家审计法》第一次从法律上正式授权英国国家审计部门实施绩效审计,英国审计委员会开展绩效审计所遵循的主要审计实务法规是《审计实施规程》,该规程确认公共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规定了审计人员的权力、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责任;规定了审计回避、保密、独立性、客观性的制度等项内容。
在我国,依法审计已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审计工作原则。1994年8月颁布、1995年1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国家审计监督的地位、作用与监督的原则,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职责及权限,审计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为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进行审计监督奠定了基础。随着我国审计监督、执法的客观环境和条件发生的变化,修改、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部分内容已变得十分迫切。就我国现有审计立法体系和目前审计执法的实际情况来看,可根据绩效审计发展的要求逐步考虑制定《政府绩效审计法》,从立法上维护政府绩效审计的权威性;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准则》,具体规范政府绩效审计的实施程序;制定《政府绩效审计执业规则》,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职业素养的要求,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水平。此外,还需加大力度尽快完善审计处理处罚法规。目前,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主要还是依据l987年6月国务院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18年过去了,现行的经济体制和各种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为此,应从实际出发,尽快修订《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同时审计署也可建立健全相对独立完善的审计处理处罚体系,可以将一些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以分类,排列出若干种违法违规形式,并明确规定相应的处理处罚条文和措施,以确保审计处理处罚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中的作用
1、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实施情况的好坏,是企业生产经营成败的关键。因此,应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并强化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最终决定着企业的目标能否实现。内部审计恰恰是以此作为工作重点,监督和协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提高决策信息的有效程度。
2、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企业在一个复杂多变的环境中生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异常情况;同时企业运行中总有一些关键环节,对企业的成败起着决定性作用。对于这些项目,企业会经常组织内部专项审计,就如何应对环境变化、如何改善内部管理、如何提高管理效率进行讨论和决策。
3、防范性作用。开展事前决策审计,防患于未然。通过内部审计,企业可以了解资金投放方式的优化程度,投资对效益的影响,投资风险。内部人员通过参加事前经济合同审计,把可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因素排除,尽量减少纠纷,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我国企业的内审机构实际上就是企业的一个内部部门,独立性差。内部审计人员切身利益直接受所在单位控制,对内审人员的人事调派权、工资管理权、奖惩权等由所在单位掌握,内部审计即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法人)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由于被审部门是内审人员所在单位的组成部分,客观上造成为本单位利益服务的依附性,使得内审人员执纪执法的程度直接受单位领导的影响,工作质量直接受单位领导的制约。甚至有些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内审部门的领导,其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导致隶属关系不清、监督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