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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产权论;竞争论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进行国有经济改革,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产权论、竞争论、结构调整论等理论,本文对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理论演进与发展进行系统的梳理。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改革开放以后,旧有的国有经济模式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为了使我国经济能够更快更好的发展,1979年,我国开始进行国有经济的改革。经过了近三十年的探索,我国的国有经济改革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国有经济改革的“产权论”
从中国国有经济改革开始以来,有关“什么是国有经济改革的核心问题”的争议就一直存在。在主流经济学家中,一般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核心是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即所有制结构的调整。
中国经济学界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产权论理论源于科斯开创的产权经济学以及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根据这一理论结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和根本就是改变国有制。因此,诸多经济学都针对国有制的弊病提出产权改革,认为对国有制进行产权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经济体制的核心。持这一观点和改革思路的包括了蒋一苇、董辅轫、厉以宁、刘伟、张维迎、樊纲等经济学家。
[关键词]组织化;农民政治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两社”
一、共识: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
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论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还是在经济的意义上都有呼声。尽管总的说来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呼声还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但是凡是研究、关注或者涉及到这个问题的人,都无一例外地坚定地认为,应该极大地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过相比之下最近几年在经济意义上的呼声要更高一些。
1.关于提高农民在政治上的组织化
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有不少的专家学者主张建立反映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发表于《中国农村经济》1992年第6期的《关于试办"农民协会"的若干问题》,洪大用发表于《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2年第6期的《当代中国农民利益集团的几个问题》,陈寄根在《改革与战略》1993年第6期所写的《建设中国农民协会的探讨》,谷文晓在《内部文稿》1993年第10期上所写的《建立农民组织,保护农民利益》等文章,都主张建立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这一阶段人们对建立农民组织的关注更多侧重的是能履行政治功能、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在上文中对农民协会的设计就是:"农民协会既要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又要贯彻政府的政策法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洪大用所用的术语是"农民利益集团",更加突出了农民组织的政治功能,他认为建立农民利益集团,有助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的繁荣和发展,有助于协调社会各利益集团间的关系,有助于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关于农业、农村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等。
另外一些政治学者从政府过程的角度也主张应该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南开大学政治学系的朱先磊教授在"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当代中国阶层分析"等课堂上就经常发表这样的主张。程同顺发表于《乡镇论坛》1996年第11期的文章《农民究竟应该怎样表达自己的利益》,从政府过程的利益表达环节提出,中国农民在利益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是利益表达却呈现个体化、分散化的特征,这就使农民的利益表达不能从长远的角度反映农民的整体利益,表达效果缺乏应有的力度,不能对国家政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应该建立一些反映农民利益的组织或机构。项继权发表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9年第5期的论文《农民协会的组织功能和作用》,则系统考察了爱尔兰农民协会影响政府决策的方式和途径,揭示了在现代社会中农民的组织化对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组织化;农民政治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两社”
一、共识: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
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论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还是在经济的意义上都有呼声。尽管总的说来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呼声还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但是凡是研究、关注或者涉及到这个问题的人,都无一例外地坚定地认为,应该极大地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过相比之下最近几年在经济意义上的呼声要更高一些。
1.关于提高农民在政治上的组织化
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有不少的专家学者主张建立反映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发表于《中国农村经济》1992年第6期的《关于试办"农民协会"的若干问题》,洪大用发表于《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2年第6期的《当代中国农民利益集团的几个问题》,陈寄根在《改革与战略》1993年第6期所写的《建设中国农民协会的探讨》,谷文晓在《内部文稿》1993年第10期上所写的《建立农民组织,保护农民利益》等文章,都主张建立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这一阶段人们对建立农民组织的关注更多侧重的是能履行政治功能、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在上文中对农民协会的设计就是:"农民协会既要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又要贯彻政府的政策法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洪大用所用的术语是"农民利益集团",更加突出了农民组织的政治功能,他认为建立农民利益集团,有助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的繁荣和发展,有助于协调社会各利益集团间的关系,有助于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关于农业、农村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等。
另外一些政治学者从政府过程的角度也主张应该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南开大学政治学系的朱先磊教授在"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当代中国阶层分析"等课堂上就经常发表这样的主张。程同顺发表于《乡镇论坛》1996年第11期的文章《农民究竟应该怎样表达自己的利益》,从政府过程的利益表达环节提出,中国农民在利益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是利益表达却呈现个体化、分散化的特征,这就使农民的利益表达不能从长远的角度反映农民的整体利益,表达效果缺乏应有的力度,不能对国家政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应该建立一些反映农民利益的组织或机构。项继权发表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9年第5期的论文《农民协会的组织功能和作用》,则系统考察了爱尔兰农民协会影响政府决策的方式和途径,揭示了在现代社会中农民的组织化对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内容摘要:本文以“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和“国家图书馆中文文献数据总库”作为数据源,以1981年到2005年期间发表的有关零售学术研究的成果作为研究样本,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零售学术研究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进行了系统描述与分析,并提出了推动零售学术研究的建议。
关键词:零售学术研究回顾展望
零售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零售学术研究有了更加丰富充实的商业实践作支撑,从少到多,从简到繁,从浅入深,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零售学术研究框架
在1981-2005年的25年间,零售学术研究成果很多,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回顾与总结零售领域的研究思路、进展与成果,为今后的研究和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并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把握零售学术研究的总体态势与研究脉络,分析零售学术研究的具体内容,剖析零售学术研究存在问题,推动零售学术研究发展。
[论文关键词]行政垄断反垄断法规制
[论文摘要]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现行行政体制中各种制度安排上的弊端以及法律制度缺失的存在,使得行政垄断成为了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有产物。行政垄断的存在,严重阻碍有序竞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此,我国应建立一整套有效的制度体系来对其进行规制。
一、行政垄断的界定
尽管早在1993年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就已经对行政垄断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尚没有对行政垄断做出明确和权威的界定。目前学界对于行政垄断的概念争议也颇多,概括起来大体有如下几点:
一是“行为说”,即行政垄断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使某些企业得以处于垄断地位和限制竞争,而滥用行政权力干涉、限制或者排除其他企业合法竞争的行为。1二是“状态说”,该说认为行政垄断是具有行政属性的垄断行为,它是指由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的作用而形成的垄断。2三是“状态行为说”,即行政垄断是指凭借着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单位所拥有的行政权力,滥施行政行为,而使某些企业得以实现垄断和限制竞争的一种状态和行为。3
虽然在定义上学界还存在着争论,但多数学者认为,行政垄断是与经济垄断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是由法律或政府行政权力直接产生,或者因行政权力的滥用而产生的,并受到行政权力支持和保护。它具有如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