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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生源质量教学目的师范性
论文内容摘要:近几年,由于生源质量下降,高师音乐专业的课程设置也没有突出“师范性”,所以,造成毕业生进入中小学以后,不能很好地驾驭课堂教学,指导课外活动。高师音乐教育应把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师资人才作为首要任务。为此,应该采取一些合理的、符合实际的改进措施。
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但目前相当一部分高师音乐专业的毕业生进入到中小学以后,不能很好地驾驭课堂教学,指导课外活动,他们很难适应目前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这与毕业生专业基础知识薄弱、专业知识面狭窄、全面素质和全面能力不高有很大的关系。究其原因主要有几下两点:
一、生源质量下降
近年来,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规模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有的在增办新专业,有的开始申报硕(博)士点,还有一些中等师范也升格为高校,成立了音乐系科,不少师范大学的音乐系还升格为音乐学院。随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一系列扩招,考生的录取比例有了很大提高,学生人数大幅增加。以往高师音乐专业的考生,大多是本着对音乐教育事业的热爱,才报考高师音乐专业的,专业素质相对好些。如今,由于扩大了招生规模,考生的进校几率大大增加,一部分文化课较差的考生,经过几个月的专业突击,就能考上高师音乐专业;而这些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自觉性、接受能力和悟性都比较差,很难完成学业,导致了教学质量滑坡。扩招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广大青年进入高等学府学习音乐的迫切要求,也使办学效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它的负面效应势必会影响到生源的质量和未来音乐师资的水平。
二、教学目的存在盲目性
一、学堂乐歌与师范学校音乐教育
我国近代音乐教育发展有一个现象,即师范音乐教育与普通学校学堂乐歌相伴发展。这种现象反映了二者存在某些一致性:如起步与发展的同步性、教学内容的相关性和相互促进与制约的互补性等。分析上述关系,可以加深对师范音乐教育的认识与理解。
从起步上看,学校“教歌乐”与“设师范”相互关联。1898年,康有为上《请开学校折》,提倡新学。他在呼吁“广开学校,以养人才”,学堂设“歌乐”课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设师范、分科学、撰课本、定章程”③,即师资培养问题。而后,清政府颁布学校法令,兴办学堂与开设师范亦联系在一起。1902年《钦定高等学堂章程》规定:“高等学堂应附设师范学堂一所,以造就各处中学堂教员。”[1]同样,《钦定中学堂章程》亦规定:“中学堂内应附设师范学堂,得以造成小学教习之才。”[2]
1904年的“癸卯学制”有17个系统文件,其中的《初等小学堂章程》《高等小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高等学堂章程》同样是与《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和《优级师范学堂章程》一并制定并颁布的。其共同特点是,二者皆无“音乐”一科。1907年,学部颁布《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女子小学堂章程》,音乐被正式列入课程。从两部文件看,师范学校和普通学堂的音乐教育也是同步的,只不过前者定为正式课程,后者则为“随意科”而已。从教育规律讲,教师教育超前于普通教育,是好理解的。到民国初期,《师范学校规程》与《中学校令施行规则》也同在1912年出台,师范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也是被一并考虑的。
新学的创办,一切皆新,师资更是当务之急。所以,《奏定学务纲要》要求急办师范学堂:“学堂必须有师。”[3]出于当时师资缺乏的考虑,该《纲要》进一步指出:“此时大学堂、高等学堂、省城之普通学堂,犹可聘东西各国教员为师。若各州县小学堂及外府中学堂,安能聘许多之外国教员乎?此时惟有急设各师范学堂,初级师范以教初等小学及高等小学之学生;优级师范以教中学堂之学生及初级学堂之师范生。”[4]可见,各级师范学堂开设的原因明确,培养的目标清楚,师范生的培养目标当然是中小学教员了。
既然师范教育服务于中小学,那么当学校音乐教育的主体是“乐歌”课时,师范学堂教习“乐歌”也是必然的了。1907年《女子师范学堂章程》“立学总义”中培养目标是,“养成女子小学堂教习”,“学科要旨”中乐歌要旨是,“感发其心志,涵养其德性,凡选用或编制歌词,必择其有裨风教者。”而《女子小学堂章程》之“学科要旨”亦是,“使学习平易雅正之乐歌,凡选用或编制歌词,必择其切于伦常日用有裨风教者,俾足感发其性情,涵养其德性。”在这里,二者音乐教育的“学科旨要”如出一辙,都是“择其有裨风教者”,“感发其性情,涵养其德性”,虽然师范音乐教育没有明确提“乐歌”,但就当时情况看,也就是“乐歌”了(师范教学内容当然会更宽泛些)。十分清楚,师范音乐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联,更多是因教学内容的相关所致,这是二者相互促进和制约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实际上,在1907年乐歌正式进入课堂后,有些乐歌教材为师范和中小学所共用。叶中冷《女子新唱歌·三集》(1907年出版)即“浅者适于幼稚、小学,深者适于师范、中学”,蒋维乔《新撰唱歌集·初编》(1909年出版)亦是“凡小学校、师范学校、中学校皆适用焉”。可见,普通音乐教育“乐歌”课的性质,很大程度上即决定了师范音乐教学的内容。
内容摘要:现行师范院校音乐教学仍然踯躅在传统模式当中,难以适应基础音乐教育的新标准和新要求,必须加以改革,从而实现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及师资培养与基础音乐教育发展方向的真正统一。
关键词:音乐课程师范教育课程改革
音乐课程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和必修学科,改革开放以来日益受到重视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音乐课程依然是整个基础教育中的薄弱环节,离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难以跟上21世纪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步伐。如何加强音乐教育自身的建设,完善音乐课程体系,已成为摆在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试行无疑是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整体改革和音乐教育自身发展的重大举措,它标志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我国师范院校现行音乐教育课程进行客观分析,并针对现实问题着力加以改革创新,已成为一件极为紧迫而富有现实意义的事情。
一、师范院校现行音乐教育课程概述
专才教育一直以来是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的基本模式,并由此而建立起相应的音乐课程体系。这种课程体系对于中国音乐教育走上系统化、规范化的道路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才。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也进行了多次课程改革,但总体框架并未改变。面对新世纪音乐课程标准的实施,这种以分科设置为主流的学科课程体系已不适应新时期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要求。如学生专业口径狭窄、专业基础薄弱、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不强、兴趣单调、不热爱教育工作、教育理论水平低、科研能力差、教学缺乏个性等等。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音乐教育课程结构不合理、内容陈旧、脱离实际等,不能不说是主要原因之一。课程体系的内涵是多方面的,但核心为课程结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三个方面。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就大的框架和体系而言,也是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构成的“三层楼”模式。“按照这一思维逻辑构建的课程体系,在课程的设置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即与培养目标或实现培养目标已设置的课程无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的课程基本上都排除在课程体系之外。”①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窄、专、深的课程体系,追求各自学科专业的系统性、完整性,重视专业的纵深发展,把分科课程的知识与整体范围的知识割裂开来,忽视专业和学科的横向联系,使课程越教越细,越教越深,从而造成学生知识面过窄、社会适应能力较弱的局面。其原因是师范院校沿袭了音乐专科院校的办学模式,未能体现出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师范性、专业性、基础性的基本特点。师范性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与专业音乐院校在培养目标的主要区别。专业音乐院校是以培养音乐表演、创作、理论专门人才为目的,而师范院校则是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中小学音乐师资为目的。所以不应要求学生某一专项技能的高、深、精,而应要求其专业知识技能的全面均衡发展。专业性是指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不但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更重要的是应使他们具备教授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素养。基础性是指为人们终生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学习音乐、传授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课程设置来看,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课程主要由普通教育课程、音乐专业课程和教育专业课程三部分组成。普通教育课程是对学生普遍进行的专业知识以外的“公共课”教育,它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个性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时普通教育课程设置本身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据统计,我国普通教育课程的课时约占总课时的21%,而美国、日本、德国一般在33%至40%之间。我国采用“大一统”的课程模式,几乎是清一色的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等必修课,尽管现在也增加了不少选修课,但它们有的已变成必修的选修课,有的成了学生根本没有时间参与的虚设课程。课程门类过于单一,课程设置缺乏弹性、开放性。音乐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是学生学习音乐专业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是直接指向具体专业的课程,如乐理、视唱练耳等。专业课是建立在专业基础课之上的关于某一专业的学科理论和专业技能的课程,如声乐、器乐等。目前,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课程设置相对独立,“学生明显存在着学科之间的知识割裂,曲式、音乐史、声乐、器乐各是一回事,学生很少将这些知识与表演性和欣赏性课程内容融为一体。其结果,难免落得一个理论、技术理论和表演技术各自为政的匠人”。②专业课自成体系,相互之间渗透不够,因而培养出来的师资专业知识面较窄、适应能力较差、学术水平低。目前一些高师院校音乐学科实行的“主修”制出发点是好的,似乎体现了一专多能,但由于认识出现了偏差,在实际教学中有的只瞄准了“舞台”,而忘掉了“讲台”,过于强调一专而忽视多能。学生毕业后一旦走上基础音乐教育岗位,面对要会弹、会唱、会讲、会舞、会写、会组织音乐活动等多方面的素质要求,往往表现出不适应。教育专业课程是最能体现“师范性”的,是解决未来教师“如何教”的课程;我国目前仅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三门课。这主要是受苏联专业教育的影响,特别是学科专业教育思想的影响。从课时比例来看,教育专业课程课时仅占7%,而美国、德国、英国分别占20%、30%、35%。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实习通常一次性完成,时间短,平均每个学生3-5节课,甚至1-2节课,内容窄,模式单一,多数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发达国家的教育实践则在20周左右,且分数次进行,把课程学习与教育实习有机地结合起来。
内容摘要:现行师范院校音乐教学仍然踯躅在传统模式当中,难以适应基础音乐教育的新标准和新要求,必须加以改革,从而实现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及师资培养与基础音乐教育发展方向的真正统一。
本论文关键词:音乐课程师范教育课程改革
音乐课程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和必修学科,改革开放以来日益受到重视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音乐课程依然是整个基础教育中的薄弱环节,离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难以跟上21世纪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步伐。如何加强音乐教育自身的建设,完善音乐课程体系,已成为摆在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试行无疑是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整体改革和音乐教育自身发展的重大举措,它标志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我国师范院校现行音乐教育课程进行客观分析,并针对现实问题着力加以改革创新,已成为一件极为紧迫而富有现实意义的事情。
一、师范院校现行音乐教育课程概述
专才教育一直以来是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的基本模式,并由此而建立起相应的音乐课程体系。这种课程体系对于中国音乐教育走上系统化、规范化的道路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才。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也进行了多次课程改革,但总体框架并未改变。面对新世纪音乐课程标准的实施,这种以分科设置为主流的学科课程体系已不适应新时期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要求。如学生专业口径狭窄、专业基础薄弱、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不强、兴趣单调、不热爱教育工作、教育理论水平低、科研能力差、教学缺乏个性等等。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音乐教育课程结构不合理、内容陈旧、脱离实际等,不能不说是主要原因之一。课程体系的内涵是多方面的,但核心为课程结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三个方面。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就大的框架和体系而言,也是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构成的“三层楼”模式。“按照这一思维逻辑构建的课程体系,在课程的设置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即与培养目标或实现培养目标已设置的课程无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的课程基本上都排除在课程体系之外。”①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窄、专、深的课程体系,追求各自学科专业的系统性、完整性,重视专业的纵深发展,把分科课程的知识与整体范围的知识割裂开来,忽视专业和学科的横向联系,使课程越教越细,越教越深,从而造成学生知识面过窄、社会适应能力较弱的局面。其原因是师范院校沿袭了音乐专科院校的办学模式,未能体现出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师范性、专业性、基础性的基本特点。师范性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与专业音乐院校在培养目标的主要区别。专业音乐院校是以培养音乐表演、创作、理论专门人才为目的,而师范院校则是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中小学音乐师资为目的。所以不应要求学生某一专项技能的高、深、精,而应要求其专业知识技能的全面均衡发展。专业性是指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不但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更重要的是应使他们具备教授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素养。基础性是指为人们终生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学习音乐、传授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课程设置来看,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课程主要由普通教育课程、音乐专业课程和教育专业课程三部分组成。普通教育课程是对学生普遍进行的专业知识以外的“公共课”教育,它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个性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时普通教育课程设置本身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据统计,我国普通教育课程的课时约占总课时的21%,而美国、日本、德国一般在33%至40%之间。我国采用“大一统”的课程模式,几乎是清一色的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等必修课,尽管现在也增加了不少选修课,但它们有的已变成必修的选修课,有的成了学生根本没有时间参与的虚设课程。课程门类过于单一,课程设置缺乏弹性、开放性。音乐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是学生学习音乐专业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是直接指向具体专业的课程,如乐理、视唱练耳等。专业课是建立在专业基础课之上的关于某一专业的学科理论和专业技能的课程,如声乐、器乐等。目前,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课程设置相对独立,“学生明显存在着学科之间的知识割裂,曲式、音乐史、声乐、器乐各是一回事,学生很少将这些知识与表演性和欣赏性课程内容融为一体。其结果,难免落得一个理论、技术理论和表演技术各自为政的匠人”。②专业课自成体系,相互之间渗透不够,因而培养出来的师资专业知识面较窄、适应能力较差、学术水平低。目前一些高师院校音乐学科实行的“主修”制出发点是好的,似乎体现了一专多能,但由于认识出现了偏差,在实际教学中有的只瞄准了“舞台”,而忘掉了“讲台”,过于强调一专而忽视多能。学生毕业后一旦走上基础音乐教育岗位,面对要会弹、会唱、会讲、会舞、会写、会组织音乐活动等多方面的素质要求,往往表现出不适应。教育专业课程是最能体现“师范性”的,是解决未来教师“如何教”的课程;我国目前仅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三门课。这主要是受苏联专业教育的影响,特别是学科专业教育思想的影响。从课时比例来看,教育专业课程课时仅占7%,而美国、德国、英国分别占20%、30%、35%。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实习通常一次性完成,时间短,平均每个学生3-5节课,甚至1-2节课,内容窄,模式单一,多数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发达国家的教育实践则在20周左右,且分数次进行,把课程学习与教育实习有机地结合起来。
摘要:音乐是人类发展历程中美好且灵动的存在,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诸多色彩。随着时代的更迭变化和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音乐已成为师范学院一门比较重要的学科,师范院校加强传统音乐教育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化自信与文化认同具有重要意义。文章立足传统音乐教育的重要性,结合传统音乐教育现状,探讨师范学院加强传统音乐教育的对策。
关键词:音乐教育;传统音乐;现状分析;发展对策
中国广袤的土地上孕育了优秀的传统音乐,经过数千年的历史传承,传统音乐已经成为中国文化的特殊印记,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师范学院加强传统音乐教育,不仅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学生传统文化认同感。近年来,师范学院音乐教学方面出现了诸多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师范学院不仅需要直面问题的勇气,还需要深层次分析探讨其背后的原因。
一、传统音乐教育的重要性
1.有助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国是一个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在历史的时光隧道里,中国形成了优秀的民族———中华民族,延续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化之一———中华文化,创造出缤纷绚烂的中华文明。即便在现代社会,人们仍然无法摆脱传统文化的影响。就拿音乐来说,中华民族的音乐发展至今,已经经历了数千年的时间历程,最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音乐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为当时人们的生活增添了色彩,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发展孕育了浩如烟海、璀璨辉煌的传统音乐艺术。所以,传统音乐所传承的不仅是历史文明,更是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一路传承发展,见证着不同历史时期的独特文化。传统音乐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结晶,其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精髓和核心。传统音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广大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活与劳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传统文化往往包含着古人的智慧,传统音乐更是如此,所以需要一代一代的传承和弘扬。传统音乐从单一到多样,从单调的小曲到各式各样的音乐风格,其有着丰富的文化与艺术价值,传统音乐的不断发展,代表着中华民族的不断进步。传统音乐的地位和意义是现代流行音乐无法代替的,它是传统文化的一种传承途径,蕴含着太多的古代文化,有着重要的学术科研价值和史料文化价值,可为人们准确了解古代社会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