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施工合同协议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建设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一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等。
摘要: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文章结合笔者的体会和认识,探讨了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经济活动的依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达到顺利完成工程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公路工程目标和任务。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广西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物价波动异常,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如人工、钢筋、水泥、砂石、沥青、铜材等)出现持续大幅度的涨落,引发工程造价变动较大,超出发包人、承包人能够正常预见范围和承担的风险。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管理,切实指导发包人、承包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在编审工程概算、预算、标底和最高报价值时,建设单位(招标人)及受其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应按照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相应时期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抬高或降低。最高报价值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最高报价值的时间和具体公布的内容,并及时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参考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相应时期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结合投标人自身实力、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但人工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限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在评标定标时,评标委员会应评审投标人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报价的合理性,确保其价格的合理确定。对超过合理报价区间的,投标人应提供合理的分析依据和证明资料,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提供或提供不属实的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四、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发包人、承包人应按照《*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有关要求,明确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涨落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风险系数和调整办法。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建筑行业在过去十几年得到长足的发展,而施工合同作为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必不可少的文件,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当前建筑管理中有关施工合同的应用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文章主要从施工合同在建筑管理中的应用展开分析,以便为建筑施工管理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施工合同建筑管理应用分析
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必须要有的文件,主要是指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或条件,合同双方在详细的资料及数据调查调查后所签订的有关施工的法律文件[1]。施工合同会对合同双方的利益明确划分并通过相关条目进行保障,并规定双方在施工中应该担负的责任及应尽的义务。因此,施工合同对合同双方来说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施工管理来说能确保管理的有效开展,减少因管理不当而导致的纠纷等情况。
1施工合同简析
对于建筑项目施工来说,施工合同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本质属于一种法律文件,是对合同双方行为进行约束的重要协议。一般来说,施工合同中包含施工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进度、工程内容、工程支出等一系列的内容,从这里我们便可以看出施工合同涉及到施工的方方面面,其对施工的重要性亦不言而喻[2]。就以往的建筑工程施工实际来看,施工合同的应用方面仍然存在一定问题,现状并不容乐观。首先,合同签订双方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导致施工合同的拟定并不合法,缺乏足够的法律效益。一旦出现纠纷,利益受损一方很难通过施工合同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合同管理缺乏漏洞,经常存在发包方直接将合同以文件形式转交给项目经理,致使施工合同与施工工程的衔接出现漏洞,影响施工管理。最后,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内容不明确,模棱两可,致使施工中双方都很难执行合同。
2施工合同在建筑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介绍;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发生索赔的主要原因和依据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国际工程承包项目是指通过国际公开竞争招投标(ICB)进行承发包的工程项目、发生索赔的主要原因、进行索赔的主要依据、合同谈判备忘录及其附属文件等,具体资料请见:
内容摘要:索赔问题是国际项目施工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介绍了国际工程的基本情况及进行国际项目规范化合同管理的FIDIC(菲迪克)合同条款,分析了国际工程项目索赔发生的原因以及进行索赔所需要的主要依据,并以FIDIC(菲迪克)索赔条款的选择为例,提出了如何选择适当的索赔条款,来进行国际承包工程项目的索赔。
关键词:国际承包工程索赔FIDIC(菲迪克)合同
在我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下和加入WTO的推动下,我国公司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营业额每年以10%~20%的速度递增。同时由于国际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导致了索赔问题的频繁发生,而如何解决好索赔问题几乎成了所有项目管理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介绍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国际上的承包商(公司)以提供自己的资本、技术、劳务、设备、材料、许可权等,通过国际间的招标、投标、议标和其他协商途径,为工程发包人(业主)营造工程项目,并按照事先商定的条件、合同价格、支付方式等收取费用的一种商业活动方式,国际工程承包也是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