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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赔报告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施工索赔报告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施工索赔报告

项目管理工程索赔成本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索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承发包双方都要依法实施工程索赔相对于承发包双方来说;工程索赔程序和操作步骤当索赔事件发生以后;索赔的管理等进行讲述,包括了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各种变更、签证、技术规范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施工计划、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工作日志、备忘录、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建设项目管理中,工程索赔是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索赔是一项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通过索赔力求使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关键词】项目管理;工程索赔;工期;最终成本

建筑市场的国际化对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们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我们去研究学习、适应国际惯例。若不了解或不按照国际惯例进行项目管理,将影响我们在项目管理领域甚至整个建筑业领域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索赔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建筑行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建筑企业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如何面对索赔进行项目管理,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索赔是一项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

1.索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也是一种合法的维护权益的行为,是应该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也是应该得到社会支持、肯定和提倡的。健康地开展施工索赔,有助于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没有索赔管理条例、法规的情况下,承包商为了使自己在各种难以预料情况下受到的损失能得到补偿,必然在投标报价中包含这些风险的费用。如果承包商可以利用索赔的方法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投标报价中就可做到减少风险费用,业主也就可以得到相对较低的报价,在意外情况发生时再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使工程造价趋于合理。施工索赔能使建筑企业增强合同意识,强化项目管理,提高企业素质,搞好工程建设。对学习、掌握国外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发展我国的对外工程承包事业,增加外汇收入,都是十分必要的。对国民经济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2.承发包双方都要依法实施工程索赔相对于承发包双方来说,如果在索赔和处理索赔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必须依法实施工程索赔。相对于某一特定的事件的索赔,没有预定的统一标准。索赔的成功受该事件的合同背景、双方的工程管理水平、承包商的索赔业务能力、索赔策略和经验、公关能力,尤其是法律素质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决定了索赔水平的高低。要想取得索赔成功,必须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地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的一切行为。任何索赔事件的成立,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正当的索赔理由。索赔必须有理有据,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完善。工程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注意在实际工作中收集和积累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工程索赔依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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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变更与索赔方法

摘要:合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争执解决的依据,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履行、终结直至归档的全过程,熟悉合同条件和合同内容,对合同管理进行超前规划,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等进行合同管理,通过分析研究,做好变更索赔管理工作,可在一定程度上为全面完成合同责任和实现项目管理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变更;工程索赔

1引言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至关重要,而合同管理中牵涉到的变更及索赔更是尤为重要,这就从根本上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条件、合同内容,熟悉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对合同管理进行超前规划,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进行合同管理,通过合同的签订、合同实施控制等工作,全面完成合同责任,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2合同管理组织

合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争执解决的依据,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有专职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具体负责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必须熟悉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精通合同条款,对工程环境有全面的了解,有合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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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施工变更索赔要点和对策

一、变更索赔概述

(一)索赔顾名思义,索赔就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的一方不遵守规定,造成另一方的损失,受损方在合法的范围下向对方索取费用和补偿。索赔是双方面的:一方面,因施工方原因而造成工程完成后没有达到计划标准或工期严重超时,给投资方造成损失,则其有权利向施工方进行相关的索赔;另一方面,因为投资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的支持,造成工程未按计划完成,给施工方带来损失,施工方有权利对其进行索赔请求,以补偿损失。在内容方面,一般是受工期和费用两个因素影响,有费用索赔、工期补偿、工期费用索赔三种形式。

(二)变更和索赔的关系变更和索赔之间是相互伴随的。在工程的进行中,因特殊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由很多种类构成的,其是变更内容还是索赔项目,一般是很难区分的,二者往往是相伴发生的。例如,在桥梁的施工过程中,投资方因对原计划改变而造成的工程项目增加,会对施工方的施工工期待产生很大影响,如果投资方同意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施工方也可以向投资方要求工期延长,从而产生工期索赔;另一方面,如果投资方对于工期的要求很高,不能变更合同工期,则施工方必须以加大投入的方式来赶工期,则可以向投资方进行费用索赔。相反,如果合同规定的项目有所减少或工程发生简化,会使施工方的劳动资源闲置,从而造成损失,施工方可以向投资方进行费用索赔。

二、桥梁工程施工变更索赔的意义

在桥梁施工过程中,变更索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工程的完成质量和设计工作的水平。在工程的开始阶段,要进行全面的考察工作,以此为依据进行工程设计;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的精准度是很重要的,如果设计考察到位,对施工中的各因素影响都能提前预知和计划,则会使工程按计划进行,反之则会在工程进展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必须进行工程项目改变才能使工程完全符合要求,这就会产生变更索赔。另外,施工方对于工程的管理也直接关系到工程完成的效果,如果施工方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团队,使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那么其就会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有计划地完成工程;相反,如果施工方的管理比较混乱,则很难保证其有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这样就会产生变更索赔。所以,变更索赔不但能够反映出设计方的设计水平,也能够充分地表现出施工方的管理水平。

三、变更索赔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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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索赔

1.工程索赔原则:

1.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1.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1.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工程概况: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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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索赔

摘要: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关键词:公路工程工程索赔

1.工程概况: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2.工程索赔原则:

2.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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