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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采取实地查看、抽样检查、集中座谈等方式,对全县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现状
(一)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我县创建省级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先进县工作自去年月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制订工作方案,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各乡镇和监管成员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档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分环节建立“示范点”,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二)加强协作联动,综合监管积极主动。县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组织协调的职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强化堵源头、严监管、树标杆、抓典型等工作措施,两年来,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中、高考学生饮食安全大检查和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一次性筷子、问题乳品等1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推动农产品、动物源性食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领域的安全意识和行为得到加强。
(三)深入开展整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两年来,我县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质量、食品违法行为“大排查”行动,先后出动检查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集贸市场、超市1947家(次),检查宾馆、学校食堂、夜市大排档、餐饮摊点372家(次),检查畜禽养殖企业、农资、兽药、饲料经营门店190余家(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38起,下发整改意见书和限期办结通知书370余份,有效防控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
近日,根据县委统一安排,我对梅子贡茶食品开发公司(原名荣泰茶食品开发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如下:
一、公司发展经营现状
梅子贡茶食品开发公司位于县民营工业园内,占地20亩,是依托梅子贡茶业有限公司组建的一家专业从事茶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科研及茶文化传播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法人代表叶艳。为统一打响梅子贡茶叶品牌,现将原荣泰茶食品开发公司更名为竹溪梅子贡茶食品开发公司。计划总投资2200万元,新建2条茶食品生产线,2条茶微粉生产线,年生产茶食品、茶微粉2000吨,产值6000万元。先期投入1500万元,先建一条茶食品生产线,产量400吨,产值1200万元。截止目前,已投资600万元,新建了集茶包装、仓储、物流、茶艺表演于一体的综合大楼以及总部办公楼,2条茶食品生产线已完成基建的基础处理,生产设备已经预定,商标已经注册,今年5月底可建成投产。现有专业技术人员72人,其中省级制茶能手10人,国家级评茶师2人。在汇湾乡现有2.2万亩有机茶基地,联营基地1万亩。下设7个绿茶生产车间、5条有机乌龙茶生产线,年产名优绿茶9万斤,有机乌龙茶5万斤,实现产值1000万元,创利200万元。
二、年发展计划
梅子贡茶业开发公司年总体发展思路是开发新产品,推出新系列,改进新包装,拓展新市场,创造新业绩。总体目标是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利税800万元。其中:生产梅子贡系列绿茶15万斤,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生产有机乌龙茶10万斤,实现销售收入800万元;生产茶食品400吨,实现销售收入1200万元。
(一)关于有机绿茶生产:主要是在提高质量、改进包装、扩大产量、拓展销售四个方面狠下功夫,力争全年产高中档绿茶15万斤,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目前,改进后的新包装全部到位,已与武汉黄鹤楼公司、成都军区、省邮政局等签定了2.1万斤的茶叶销售协议。
一、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
第二季度,我局开展省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66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批次合格率达92.4%。接受企业委托检验264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批次合格率达98.5%,同时,本季度通过生产许可证审查小组验收合格4家,已改造到位申请资料递交市质监局1家,厂区正在改造2家。
二、食品质量安全现状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我局结合夏季食品质量安全的季节性特点,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相继开展了夏季食品、高考端午节期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食品安全整顿等专项整治活动和月饼、饮料、植物油、乳制品等产品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现将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如下:
(一)食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稳定。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及《条例》等知识学习,大部分企业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能够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按照食品安全通则和细则的要求组织生产,厂区及车间环境卫生符合要求,索证材料及时,各种台帐记录准确,没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按时提交自查报告、整改报告,并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开展乳制品和含乳制品专项检查。我局举一反三,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工作,将集中清缴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及时查找并堵住监管漏洞,建立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乳粉事件的发生。三是邀请社会各界开展了“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通过与会代表对企业现场观摩,使企业增加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也使我局在现场核查中找出监管中的不足。通过企业落实、专项检查和现场观摩,第二季度,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未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稳定。
(二)监督检查质量状况良好。根据省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主要原因为纯净水电导率和月饼馅料含量不合格。目前,我局正在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要求不合格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分析报告,对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强化业务培训,增强质量意识,加强原材料进货验证、生产过程、出厂检验、计量器具等方面管理,确保我市产品质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管辖范图内食物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由食物中毒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调查处理。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涉及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报告
2013年以来,各乡镇区、各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县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要及时公开取消、下放、调整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三是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县编委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一是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重大民生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开工作。二是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县政府及其部门在2015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乡镇区及其部门要在2016年之前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三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做好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全面主动公开整改情况,提升县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牵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