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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经济史学科发展的理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经济史理论(经济史论、经济史观),另一类是经济史学理论。它们都是当前迫切需要加强研究的。
经济史理论是经济史学工作者研究经济发展过程后作出的理论概括与抽象。到了现阶段,凡是经济史学科研究的对象几乎都有相关的理论。经济史研究工作者在研究某个问题时,都可以从有关这个问题的一般理论中受到启迪。对于研究者来说,这种启迪或理论指导是极为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研究者在完成研究工作时,在研究成果的表达方式上,应史论结合,对研究成果进行理论概括或抽象,得出理论性的结果,即史中出论(论从史出),将这种理论纳入经济史理论的宝库,使经济史理论更加丰富。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经济史学研究就是对生动、复杂、变化的经济历史进行理论概括,研究者的科学研究能力主要表现为这种概括能力。纯粹摆材料或仅叙述历史过程的著作,有其存在的意义与作用,但它们只是研究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而非研究成果的最终形态。
在笔者看来,今后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一是扩大概括的范围。作为中国经济史学科,应力图抽象出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特色与理论。就中国经济史以往进行理论概括的对象即研究范围而言,有大有小,小到一个企业,一个家庭,一个村庄,大到某个部门,某个地区,某个时代,某种经济形态。理论概括的形态多数是抽象出它的特点,如中国城市产生的特点、城乡关系的特点、土地所有制形式的特点、中国封建经济形态的特点等等。这类理论概括不仅是需要的,而且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它们是进行更大范围的理论概括的基础。可是,至今还没有一本可以回答“中国经济发展过程的特点是什么”的著作。这与缺少一本观点统一(这必须由一人主持才能做得到)的中国经济通史密切相关。没有后者,就不可能有前者。我们的前辈有不少人就想做这件事。我的老师尚钺教授和傅筑夫教授就是其中的两位。他们都致力于中国历史上经济形态总体特色的研究。1957年和1958年,尚教授主持的《中国奴隶制经济形态片断探讨》、《明清封建经济形态探讨》、《中国封建经济关系的若干问题》先后出版。之后,他受到极左路线下不公正的批判,恶棒的毒打,逼使他中断了研究过程。我当研究生时,傅筑夫教授给我们讲授“中国近代经济史”与“外国经济史”两门课。那时,他已着手写一部多卷本的自有文字以来,即自殷以来的中国古代经济史。1957年,他被打成右派分子,仍矢志不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他已70多岁,每天坚持写作2000字左右的论著,写成并出版了《中国封建主义经济史》l~5卷(计划写7卷)。他在研究自殷商至近代中国经济发展整体过程及欧洲经济史的基础上,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与欧洲经济发展过程相比较,概括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许多特点。《中国古代经济史论丛》上下册、《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就是他这种研究成果的部分反映。如同对待所有经济史学家的论著一样,人们可能不同意他的论点,但他的这种精神和努力方向值得我们继承。在这里想强调的是,要能做到他这样的概括是很不容易的。他能做到这一点,与他的治学经历有关。他先攻理论经济学,继后又研究中国现实问题,后专心致志于中国经济史,从30年代起,长期潜心收集、整理自古代至近代的经济史料,又赴英研究欧洲经济史。他研读各家经济理论,掌握丰富史料,学贯中西,博通今古。且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下笔成章,前后半个世纪,犹赍志而殁。可见此事之难。
就经济史学科整体而言,理论概括的范围当然更大一些。它概括的对象是世界经济史,即整个人类经济发展过程。除后文将要提到的英国约翰·希克斯的《经济史理论》,美国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这类概括外,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史教授W·W·罗斯托在《经济增长的过程》、《经济增长的阶段》(中译本名为《经济成长的阶段》)等专著,以及他主编的《从起飞进入持续增长的经济学》等书中所表述的经济增长阶段论,就是经济史学家对发达国家近现代经济发展史的一种理论概括.至于本世纪40年代以后兴起的发展经济学,笔者以为,它也是对发展中国家近现代经济发展史的一种理论概括。当然,对这类大范围的研究对象作理论概括,更需要广博的学识作基础,要求研究者有很高的学术素质和长期的努力,不是想这样做就可以很快地做到的。通过集体的努力,可能是达到这个目标的好办法。正因为如此,通过《中国经济史研究》这种专业刊物,开展经济史理论的讨论很有必要。
二是使理论概括进入更高的层次。现在我们从经济史研究中作出的理论概括,就概括的层次而言,有低的也有高的。就研究的方法而言,有从分析经济史实得出理论性结论或抽象出范畴的,也有从范畴人手分析经济史实的。王亚南的《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形态分析》、胡如雷的《中国封建经济形态研究》,都是以一种经济形态为对象,取类似经济学中规范方法进行分析。它们是两本有特色的书,可以向他们学习写出类似的书来,例如“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分析”、“中国奴隶制经济形态分析”等等。当然,也可以继续对中国封建经济形态、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进行理论概括,成另一家之言。
影响经济史学科发展的理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经济史理论(经济史论、经济史观),另一类是经济史学理论。它们都是当前迫切需要加强研究的。
经济史理论是经济史学工作者研究经济发展过程后作出的理论概括与抽象。到了现阶段,凡是经济史学科研究的对象几乎都有相关的理论。经济史研究工作者在研究某个问题时,都可以从有关这个问题的一般理论中受到启迪。对于研究者来说,这种启迪或理论指导是极为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研究者在完成研究工作时,在研究成果的表达方式上,应史论结合,对研究成果进行理论概括或抽象,得出理论性的结果,即史中出论(论从史出),将这种理论纳入经济史理论的宝库,使经济史理论更加丰富。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经济史学研究就是对生动、复杂、变化的经济历史进行理论概括,研究者的科学研究能力主要表现为这种概括能力。纯粹摆材料或仅叙述历史过程的著作,有其存在的意义与作用,但它们只是研究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而非研究成果的最终形态。
在笔者看来,今后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一是扩大概括的范围。作为中国经济史学科,应力图抽象出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特色与理论。就中国经济史以往进行理论概括的对象即研究范围而言,有大有小,小到一个企业,一个家庭,一个村庄,大到某个部门,某个地区,某个时代,某种经济形态。理论概括的形态多数是抽象出它的特点,如中国城市产生的特点、城乡关系的特点、土地所有制形式的特点、中国封建经济形态的特点等等。这类理论概括不仅是需要的,而且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它们是进行更大范围的理论概括的基础。可是,至今还没有一本可以回答“中国经济发展过程的特点是什么”的著作。这与缺少一本观点统一(这必须由一人主持才能做得到)的中国经济通史密切相关。没有后者,就不可能有前者。我们的前辈有不少人就想做这件事。我的老师尚钺教授和傅筑夫教授就是其中的两位。他们都致力于中国历史上经济形态总体特色的研究。1957年和1958年,尚教授主持的《中国奴隶制经济形态片断探讨》、《明清封建经济形态探讨》、《中国封建经济关系的若干问题》先后出版。之后,他受到极左路线下不公正的批判,恶棒的毒打,逼使他中断了研究过程。我当研究生时,傅筑夫教授给我们讲授“中国近代经济史”与“外国经济史”两门课。那时,他已着手写一部多卷本的自有文字以来,即自殷以来的中国古代经济史。1957年,他被打成右派分子,仍矢志不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他已70多岁,每天坚持写作2000字左右的论著,写成并出版了《中国封建主义经济史》l~5卷(计划写7卷)。他在研究自殷商至近代中国经济发展整体过程及欧洲经济史的基础上,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与欧洲经济发展过程相比较,概括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许多特点。《中国古代经济史论丛》上下册、《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就是他这种研究成果的部分反映。如同对待所有经济史学家的论著一样,人们可能不同意他的论点,但他的这种精神和努力方向值得我们继承。在这里想强调的是,要能做到他这样的概括是很不容易的。他能做到这一点,与他的治学经历有关。他先攻理论经济学,继后又研究中国现实问题,后专心致志于中国经济史,从30年代起,长期潜心收集、整理自古代至近代的经济史料,又赴英研究欧洲经济史。他研读各家经济理论,掌握丰富史料,学贯中西,博通今古。且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下笔成章,前后半个世纪,犹赍志而殁。可见此事之难。
就经济史学科整体而言,理论概括的范围当然更大一些。它概括的对象是世界经济史,即整个人类经济发展过程。除后文将要提到的英国约翰·希克斯的《经济史理论》,美国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这类概括外,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史教授W·W·罗斯托在《经济增长的过程》、《经济增长的阶段》(中译本名为《经济成长的阶段》)等专著,以及他主编的《从起飞进入持续增长的经济学》等书中所表述的经济增长阶段论,就是经济史学家对发达国家近现代经济发展史的一种理论概括.至于本世纪40年代以后兴起的发展经济学,笔者以为,它也是对发展中国家近现代经济发展史的一种理论概括。当然,对这类大范围的研究对象作理论概括,更需要广博的学识作基础,要求研究者有很高的学术素质和长期的努力,不是想这样做就可以很快地做到的。通过集体的努力,可能是达到这个目标的好办法。正因为如此,通过《中国经济史研究》这种专业刊物,开展经济史理论的讨论很有必要。
二是使理论概括进入更高的层次。现在我们从经济史研究中作出的理论概括,就概括的层次而言,有低的也有高的。就研究的方法而言,有从分析经济史实得出理论性结论或抽象出范畴的,也有从范畴人手分析经济史实的。王亚南的《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形态分析》、胡如雷的《中国封建经济形态研究》,都是以一种经济形态为对象,取类似经济学中规范方法进行分析。它们是两本有特色的书,可以向他们学习写出类似的书来,例如“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分析”、“中国奴隶制经济形态分析”等等。当然,也可以继续对中国封建经济形态、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进行理论概括,成另一家之言。
摘要:新经济史学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计量经济史学和制度变迁理论两大内容。它将经济学的理论与技术应用于历史研究,开辟了一个融合历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新经济史学引入中国后,引发了中国经济史研究中的史学范式与经济学范式的冲突。经济学家批评传统经济史研究墨守陈规、缺乏理论洞察力,而史学家则认为经济学家对历史的研究使历史偏离了对历史事实的描述,变成了理论的附庸。这种冲突与两个学科叙事方式的不同有关,涉及两个学科关于“历史优先”还是“逻辑优先”的不同理解,更与新经济史学与传统史学所惯用的理论工具在方法论上的区别有关,反映了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经济学理论在历史观上的分歧。为促进两个学科的发展,经济学家和史学家应该放弃成见,加强交流与沟通。史学家应该从旧理论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学习使用更丰富的理论工具;经济学家也应该重视历史描述,以打破经济学研究中长期存在的“实证迷信”。
关键词:经济史研究/经济学范式/历史学范式/新经济史学
新经济史学最早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在这一时期,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统计的方法相结合,应用于对美国经济史的研究,从而开辟了一个融合历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新经济史学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从单纯地对历史现象进行计量分析走向了关于社会历史演进的宏大理论体系的构建,并力图在其自身的理论框架内,对人类的发展与停滞、繁荣与衰退作出全新的和系统的解释。新经济史学逐步演变成了以经济发展和社会演进的全部为对象的经济学学科,与发展经济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不但是经济学领域中的一场重要运动,而且对传统史学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新经济史学用经济理论和统计、计量技术对历史重新诠释,得出了不同于传统史学的结论,人们关于历史的理解被大大改变;同时,经济学对历史的介入,也使得经济学和史学在经济史这一共有研究领域中产生了激烈的范式冲突。这种冲突在当前的中国表现得尤其明显——被新经济史理论武装起来的经济学家批评传统经济史研究墨守陈规、缺乏理论洞察力,而史学家也以“不着边际”、“盲目照搬西方理论”等评语回敬经济学家。如何理解并协调这一冲突,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项重要问题。
一、新经济史学的发展:介绍与评价
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经济史学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包含计量经济史学、制度变迁理论在内的经济学研究的新的分支,并且已经构成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计量经济史学
作为观念的神学及其对史学研究的影响
对本文而言,“神学观念”是一个至为关键的概念。如果“神学”(Theology)是关于神(God)的理论问题研究的学问[5],那么所谓的“神学观念”(ThoughtofTheology),应该是指在研究关于神的理论问题过程中所形成的、对这一领域研究应该采取或者抱有的基本态度,及由此态度而展开的思维特征。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看,神学观念并不仅仅局限于对神学本身研究的指导,而是逐步深入到了人文学科的所有领域(当然也包括史学研究领域)。换句话说,被观念化的宗教意识使得西方的集体记忆基本都围绕着《圣经》展开,而发端于对神的认识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则具备了博大的包容性与开放性等特征,两者共同影响了一切与人类历史有关的“事件、人物与时间”。
从史学研究的角度看,西方对历史的叙述与对“神”的探索——两者之间存在着无法割裂的关系。神学观念的形成、演化、自我调整及无所不及的影响力对西方史学研究更是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自古希腊到中世纪,西方文明对神的意识逐步进化到神学观念,这一过程使得宗教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更加系统化、全面化。神学既成显学后,神学观念占据了西方社会整个思想体系的统治性地位。神学的道德和宗教信仰被广泛地用来解释历史的发展——从堕落到末日审判,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宗教赎罪的历史。
但是,真正使神学研究系统化、理论化并对史学观念产生巨大影响的,应该是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时代的神学观念。阿奎那对神的认识上升到了理智的高度。在提出了“上帝的存在”的三个问案后[6],托马斯•阿奎那论证说,神不仅是信仰的对象,而且也可以成为理智把握的对象;运用理性对经验材料的思索能力,可以达到对上帝的认识的必要性;对历史的认识就是对神的认识。这种设问的方式与论证的逻辑,很显然,将问题直接引向了对“历史存在与认识”的哲学根源。正如柯林武德所说的那样,“欧洲曾有两度伟大建设性的时代。在中世纪,思想的中心问题关注于神学,因此哲学问题产生于对神学的反思并且关注上帝与人的关系。”[7]
自近代以来,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与历史时间何者不受神学观念之影响往往是无从解释的。对于被伏尔泰打上“黑暗”印记的中世纪,在许多历史学家的眼中“也并非满目皆是不毛之地,那里曾有过丰富多彩的技术发明、艺术创造、思想感情和宗教见解,欧洲的经济最早就在那时开始扩张,欧洲的民族主义也萌芽于其间,还有什么理由能在那种荒谬的概括下把那段历史(中世纪)一笔抹杀呢?”[8]从正统神学到危机神学(TheologyofCrisis),神学理论体系的演化充分反映了神学观念的包容性、多元性与危机感。危机神学遵循现代批判主义哲学的原则,使整个神学理论体系不断得以修正与开放,并且学会了与其他观念的共存。而即便是对最具世俗特征的资本主义而言,其兴起也依然无法开脱与新教精神的干系。在这个神权与世俗分离的时代,由神学观念派生的哲学思想与历史观普遍地影响着欧洲几乎所有重要的哲学理论与史学理论大师——不论是奥古斯丁、伏尔泰、黑格尔,还是普罗提诺、狄奥尼修斯、埃里金纳、库萨的尼古拉、莱布尼茨、黑格尔、怀特海和海德格尔。在他们的著作中,神学观念的特质无所不及,甚至是“作为神学理论的替论而存在。”[9]因此,正是由于神学观念中“平等、兼容、开放”等特征的存在,使得西方的学术研究有了更为广泛的视野,并且深刻地影响了从近代到现代的人们对历史的认识和对历史哲学的思辩。马克•布洛赫在《历史学家的技艺》中一段话最能概括神学观念对史学研究所产生的影响:
“与其他文明不同,我们的文明总是与它的过去密切相关,万事万物都追溯到同一源头——基督教和古典遗产。我们的前贤往哲——古希腊和古罗马人就擅长撰写历史,基督教就是历史学家的宗教。其他宗教体系的信仰和礼仪都源于接近洪荒时期的神话。基督教的圣书包括:史书、礼仪祀典,还包括上帝的现世生活情节、教会纪年、圣徒行传。从另一种更深的意义来说,基督教是历史性的宗教。”[10]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19世纪末至20世纪末西方和中国心理史学发展的基本状况。狄尔泰和李凯尔特是德国批判历史哲学中新康德主义的杰出代表;从费弗尔、布洛赫到布罗代尔,则代表着法国年鉴学派“精神状态史”研究与“长时段”理论有机结合的过程。这期间,弗洛伊德是促使心理史学转变的主要人物。二战后,西方心理史学的中心转移到美国。中国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接受心理史学,朱谦之、何炳松具有译介之功;梁启超最早尝试使用心理史学的方法。六七十年代以后,经殷海光、李泽厚到王富仁、谢天佑等人的不断努力,心理史学真正在中国付诸实践,且渐成气候。至新的世纪之交,心理史学在普及中已形成诸多的研究门类,其中以章开沅提出的“离异与回归”的分析模式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
[关键词]心理史学年鉴学派心态史文化心理结构
中外心理史学的传统,对于十九世纪末乃至整个二十世纪这一百多年的史学研究产生重要的影响。已经过去的这一个世纪学术的巨大变化,也使历史学的方法论,尤其是心理史学的研究方法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本文拟在这个时段内,从国外、国内的近现代以及当代这几个方面,给以爬梳和勾勒,使我们对心理史学在这一重要时期的发展概况有一个了解。
一
欧洲17、18世纪人本主义的历史学,在继承过去传统的基础上,已开始注重人本身,关注人的内在精神。他们提出的“最初形式有着各种不同的名称:即,唯理论的历史、唯理智论的历史、抽象主义的历史、个人主义的历史、心理的历史”。然而,这在当时还不被时代所接受,因为那个时代所关注的是“对于制度和事件的最典型的实用主义的说明”,即“实用主义的历史。”[1]十九世纪末,德国的批判历史哲学产生。这种批判历史哲学首先向德国传统史学的权威兰克学派提出了质疑,其发起人是卡尔·兰普雷希特,并由此形成了著名的“兰普雷希特争论”。兰普雷希特斥责兰克学派所代表的正统史学过于偏重政治史和伟人,认为史学应从其他学科汲取概念。他宣称:“历史学首先是一门社会———心理学。”[2]他的多卷本《德国史》即运用了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兰普雷希特的尝试虽然遭到了德国正统史家的批评,但由他所发起的反对正统史学、提倡综合多种史学方法的史学改革势头则没有被遏止。新康德主义就是反对正统史学的另一支劲旅。
新康德主义有不同的派别,但不论是它的西南学派,还是由新康德主义转向生命哲学、致力于“历史理性批判”、坚持“历史相对主义”的狄尔泰(1833—1911),都不同程度地肯定心理与精神分析在史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狄尔泰,他是德国最早使用心理史学方法的历史学家。狄尔泰认为,文化、价值是研究个人生命的具体存在,因此应当用精神科学来代替文化科学,包括史学。因为“历史题材是个体生命的表现,如观念、思想、知识、行为、感情、情绪和感觉,等等,而生命的实质是非理性的,所以研究者首先应对生命进行直接体验,通过体验与实在沟通,把握生命的真相。”为了避免历史学家在这一体验、认识过程中的主观性,即个人价值取向和目的性的支配,历史学家还必须注重于对历史人物的“理解”,即“把自己置身于所研究的历史人物活动的历史背景之中,……与他同命运共患难”[3],实现一种心灵的沟通。狄尔泰的代表作《黑格尔青年时期的历史》,就是以青年黑格尔的心理分析为个案的典型范例。而作为西南学派著名代表人物之一的李凯而特(1863—1939),在其代表作《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中,专门以《历史学与心理学》为标题,探讨了心理史学的特质写作论文。他认为,“当历史学研究文化事件时,它几乎总是也要研究心灵生活,……因此,关于历史学家,我们习惯于说,他们必须是优秀的‘心理学家’”。不过,他反对将其变成一门普遍化的科学,因为“‘历史的心理学’,即在一定时间对个别人或一定群众的理解,就它自身来说还不足构成科学。它也许可以借助于科学的心理学而得到完善,但决不能被任何关于心灵生活的普遍化科学所代替。”[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