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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我国(教育史研究)杂志近六年刊发的外国教育史类论文为研究对象,就这些论文的数量、选题分布状况、刊载论文作者单位和地区分布、论文合撰程度、引文文献情况以及研究方法等进行分项统计,展示了我国当前外国教育史研究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从这一角度探讨了我国外国教育史学科近六年发展的基本动向。
[关键词]外国教育史;研究近况;相关论文;量化分析
教育史是我国教育领域最早取得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的专业领域,也是拥有博士点数量较多的专业领域之一,该领域的专业杂志——(教育史研究)(季刊)是全国中文核心刊物,1989年始由全国教育史学会发行。作为这一领域的唯一专业刊物,《教育史研究)刊发的论文,其选题大体代表了我国教育史领域研究的基本方向,其研究程度基本体现了这一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准。本文试图通过对该杂志近6年刊发的相关论文的统计分析,对我国外国教育史研究的现状作一基本描述。
一、分析对象与方法说明
我们从刊登在(教育史研究)1999—2004年的论文中,选出所有外国教育史领域的研究论文,就这些论文的数量、选题分布状况、研究主题的时间和空间范围、论文合撰程度、引文文献情况进行分项统计,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分析。被统计和分析的论文时间跨度为6午,共含24期杂志。采用的方法主要为统计与分析。
二、统计结果与分析
统计结果与分析
1.刊载论文的数量在1999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教育史研究)杂志(共24期)刊发论文总计517篇(平均每期21.5篇)。其中属于外国教育史领域的研究论文132篇(平均每期约为5.5篇),占全部论文数的四分之一左右(25.5%)。各年论文数量具体情况见表1。
由上表可见,从1999到2003年,外国教育史类论文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其中2003年的增幅最大,比前一年增加10篇,比1999年增加了19篇。外国教育史类论文在全部论文中所占的比例也由1999年的16.7%逐年上升,到2003年,这一比例已攀升至36.3%。这表明,外国教育史研究领域在近几年的(教育史研究)杂志中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学科地位有逐渐提升的迹象。2004年《教育史研究)杂志上,外国教育史类论文篇数虽有所回落,但仍高于外国教育史年均论文25.5%的比例。
2.论文的选题分布
论文的研究选题体现了研究者的研究志趣,其总体情况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该领域中的研究视域和研究方向。对(教育史研究)论文选题的归类和分析可以让我们比较直观地了解外国教育史领域近些年来研究主题的分布情况。我们将教育史研究分为四大领域:教育人物及思想、教育制度与实践、教育理论与思潮、史学研究(在归类时,我们将涉及某个具体人物及其思想的论文归为“人物与思想”,将概括性讨论某种理论、思想或思潮的论文归人“理论与思潮”。由于后3类中个别也包含有具体的人物,因此在归类时有6篇文章进行重复归类)。通过对132篇论文的逐个归类,取得了相关数据,结果显示,近6年来,《教育史研究)刊发的论文中,对人物及思想的研究占外国教育史论文总数的43.2%,对教育制度与实践的研究论文占41.?%,两者合计占84.9%,对理论与思潮以及史学研究的文章分别占10.6%、9.0%。可见,教育人物及思想、教育制度与实践是我国外教史学者的重点研究领域,这与美国教育史研究领域的重要学术刊物之一——《美国教育史期刊)(AmericanEduca-tionalHistoryJoumM)表现出相同的研究趋向,《美国教育史期刊)有关教育人物及思想、教育制度与实践的论文占全部论文的90%[1]。不过,相对于美国72%的“教育制度与实践”论文比例,我国学者似更倾向于对“教育人物及思想”的研究。
根据论文题目所包含的信息,我们还对外国教育史类论文所涉及的具体研究领域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显示,论题所涉及的研究领域十分广泛,部分研究领域论文数量相对密集,形成了热点研究领域。具体情况见表2。
关于美国大学培养史学专业研究生的情况,其实是一个相当难写的题目。因为美国有几千所大学,能授予史学博士学位的至少上百,能授予硕士学位的更是数不胜数,虽然研究生训练的过程大致相同,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则,一概而论显然不合适。此外,我虽然先后在美国东西部5所大学的历史系(所)或读学位或做研究或当教授,但我的观察和经历毕竟有限,加上我学的和教的是美国史,对历史系其他专业的情况并不了解,以偏概全更可能造成误导。因此我希望事先提醒读者,本文最多只能算是一种从个人经历的角度对美国史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描述和观察。
与国内史学研究生的培养一样,美国的史学研究生也有硕士与博士两种学位之分。从训练模式来看,两者没有特别大的区别,不同的是,在美国,博士训练的过程更长,工作量更大,要求也更高。有人将“Ph.D.”戏称为“PiledhigherandDeeper”(“垒得更高、专得更深”)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就读学位的时间而言,硕士学位一般在两年内可以完成,博士学位的完成则至少需要5-7年,有时甚至更长。与国内的硕博士培养时间相比,美国的史学硕士训练时间至少短一年,而博士训练则要比国内长一倍以上。就训练目的而言,美国的史学硕士学位基本上是一个专业知识的进修学位,强调学生在某一领域内史学知识的积累和熟练,培养学生从事有限规模的史学研究的能力。博士学位以培养大学教师和专业史学家为目标,课程训练时间更长(如从本科直接读博士,一般要选3年的课),外语要求更高(至少两门),选课结束后,要通过资格考试,然后才能开始写论文。理论上,一个史学博士不仅要系统、全面和有深度地了解本专业的知识,了解本领域的前沿研究,还要拥有一个相当广阔的知识面。与此同时,他还必须具备独立进行原创性史学研究的能力。同是学习美国史,博士生所接受的知识面和研究能力的训练在深度和广度上要非常明显地远远超过硕士生。
史学博士研究生的训练过程包括这样几个过程:(1)申请与录取;(2)课程训练;(3)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4)论文的写作与答辩;(5)获取就业和出版博士论文的机会。严格地说,最后一项不应算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之中,但研究生毕业后能否找到称心如意、学以致用的工作,博士论文能否最终得以出版,出版后能否得到学术界的认可,都是很重要的问题,与学生、导师、系和学校都有关系,直接关系到系研究生培训项目的质量和名声。限于篇幅,我在此只讨论前面四个过程的内容,并以博士生的培养过程为主。
一、申请与录取
在美国申请读史学研究生,手续和过程要比国内简单。除GRE外,无需经过其他形式的全国性考试。选择专业和学校的自由度也比较大,只要不惜报名费,一个人可同时申请多所大学。按时将要求的材料寄达学校,申请过程就算完成。近年来网络的发展更加简化了申请手续。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本科学历的成绩单、硕士学历证书和成绩单、GRE成绩和推荐信(3封)。母语不是英语的外国人要寄TOEFL成绩。个别学校要求附上写作样本。与国内报考研究生相比,申请材料要多一些,但这些材料可从不同的角度反映申请人的教育经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接受深造的潜力。
申请材料到齐后,先经研究生院初审,合格者转至历史系,由历史系的录取委员会来做录取决定。录取委员会由本系教授轮流组成,其职责是负责阅读每位申请人的材料,逐个讨论,决定一个初步录取的名单。录取决定以集体讨论的方式做出,不存在一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如遇有争议的人选,则通过投票来裁决。初步录取名单确定之后,有的学校会邀请申请人到学校面试,然后再做出正式录取的决定。接到录取通知后,申请人有2-4个星期的时间决定是否接受录取。
1988年大连市委党史工委开展了党史资料的整理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大连市历史学研究的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大连市的历史学研究文献整体产出量较少,年最高值为253篇明显低于其他相关学科研究领域。一是由于历史学研究受资料、技术等条件限制较大,有待于考古史料的不断发掘,才能将研究推向深入。同时也反映了当前该领域的研究人员较少等方面的综合问题。
一、文献产出的学科领域分布
从历史学文献产出的学科领域分布来看,大连市历史学研究的学科领域主要分布在“半封建半殖民社会”、“封建社会”、“中国人物”、“中国考古”等研究领域。大连市的历史学研究领域比较广泛,重点突出。古今中外的历史都有涉猎,主要集中在中国古代史,包括传统课题的通史和断代史。同时,许多研究者对外国人物、外国史等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也是大连市历史学研究的重点领域。整体来看,大连市历史学研究的热点领域仍是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史的研究[2]。研究历史人物,评价其在历史上的功过是非,是历史学研究中的重点。近年来,随着人们思想的解放,人物研究更是成为历史研究最活跃的领域[2]。例如上表中大连市对中国人物研究的文献有340余篇,对外国人物进行研究的文献也有近30篇,这说明人物研究也是大连市历史学研究的热点和重点问题。
二、高被引文献的分析
文献间的引用是知识传承与流动的重要途径,对样本文献的高被引文献进行统计分析,客观展现大连市历史学学科领域研究的高质量论文,挖掘该领域研究的关键节点文献,反映该领域的演化情况[3]。从表2可看出高被引文献中的前三篇均出自大连大学的胡凡教授,从其论文的主题来看,主要是对明代历史的研究。这表明胡凡教授研究的领域主要是明代历史。现将被引频次大于等于18的文章陈列如下。
三、文献高产作者统计
一、诺贝特•埃利亚斯的学术生涯及其《宫廷社会》的出版
1933年他向法兰克福大学提交了一篇名《宫廷人物:宫廷社会学、宫廷社会和专制君主的构建》的职称论文,使他获得了在德国大学任教的资格。但因纳粹上台而被迫开始了流亡生涯,他先是逃到法国,随后奔赴英国。1954年他成为英国莱斯特大学讲师,在其57岁高龄时才开始其大学教师的职业生涯。1962~1964年,在他正式退休后,他到西非成为加纳大学社会学教授,在此期间他收集了大量非洲艺术品。在1960年代中期,他在德国和荷兰担任客座教授。1978年到1984年他成为德国比勒费尔德跨学科研究中心终身研究员。1990年死于阿姆斯特丹,享年93岁。诺贝特•埃利亚斯的职称论文最初写的并不是关于宫廷社会的题目,而是在阿尔弗雷德•韦伯指导下写的《近代自然科学的谱系》。这篇论文的写作提纲是在他死后在阿尔弗雷德的文件中发现的,主要探讨的是意大利的文艺复兴,他对自然科学和艺术发展之间的关系着力尤多。在他以后关于知识、科学和艺术的著述中这个主题反复出现,但这篇论文却并未完成。在1930年他成为卡尔•曼海曼的助手时,他中断了与阿尔弗雷德职称论文的合作计划,改变了他的研究主题,转而开始写作关于宫廷社会的职称论文。他向法兰克福大学提交了这篇关于宫廷社会的论文后便开始了流亡生涯,因此这篇论文一直没有发表。直到1960年代他退休后他才发现了这篇论文的打印稿,并在此稿基础上于1969年出版了德文版《宫廷社会》一书。那篇德文的职称论文现已遗失,它与该书的异同难以考究,不过该书的第一章《社会学与历史学》是为1969年出版该书而专门写的;关于散见书中的对社会学的批判和附录1等内容都是后来才写的。
二、诺贝特•埃利亚斯主要的社会学观点
诺贝特•埃利亚斯在《宫廷社会》一书中对宫廷社会的研究反映了他在后来的一些著述中表达的社会学观点,即对人与社会关系的思考和长时段的历史观。他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思考集中在《个体的社会》一书中,在书中他将个体的人置于社会与历史中来认识,认为人是一定社会关系和历史发展的产物。他认为“单个的人,从他出生之日起就被置于某种具有完全特定结构的职能序列中,他必须使自己适应这个职能序列,根据它来塑造自己,并且以它为出发点适时地发展自己”,而否定“天地初开,惟有一人,而且是孤零零的一个已成年之人”,这样,人的本质便是社会关系的构成和历史的构成。埃利亚斯不同于同时代多数社会学家,他主张在长时段中考察社会发展,反对社会的静态研究;同时又反对社会发展的目的论,强调社会发展与生物进化之间的区别。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以孔德为代表的社会进化论影响很大,他们认为社会制度的发展同生物有机体一样存在着某种规律,人的自然特性决定了社会的发展,社会达尔文主义甚至认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是生存竞争和优胜劣汰。对此,埃利亚斯一方面采取了社会进化论的长时段研究传统,反对静态的社会研究,例如他反对他的主要竞争理论帕森斯的共时功能主义;另一方面他又否定了社会进化论的目的论和决定论,强调社会发展与生物进化之间的区别,认为社会发展是能够走向倒退的。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解和其长时段历史观使他提出了“构型”的概念,并在分析宫廷社会时频繁地使用这个概念。埃利亚斯的“构型”,是指“彼此相互依赖的个人之间的网络,网络之中的权力均衡始终处于变动不居的非均衡状态。”这个概念有两层含义,首先强调人是处于相互依赖的网络,即社会关系之中的,网络由人构成,一旦形成便无法离开它;其次,强调了网络内部的不稳定性、变化性,因此网络或社会关系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动的结构,需要对此进行动态和历史的研究。这样,“构型”这个概念便整合了他的两个主要的社会学观点。他在《宫廷社会》一书中最早应用了这个概念来研究西欧尤其是法国的宫廷社会。
三、历史学与社会学的比较诺贝特•埃利亚斯
在《宫廷社会》中对宫廷社会的论述首先是从社会学与历史学的对比开始的。作为社会学家的他研究的宫廷社会并不是他所处时代的宫廷社会,而是旧制度下尤其是路易十四时代法国的宫廷社会,因此他的研究既是社会学的研究,也是历史学的考察,两者区别明显却也密不可分。他首先认识到了社会学研究的不足。他对宫廷社会的研究并非像普通社会学家那样对其作横切面的研究,而是将其放入较长历史时段中来考察,“社会结构的社会学考察如果离开许多国家宫廷社会的长期发展将是无任何意义的,”惟有如此才能解释“在构型中相互依赖的人们如何使统治者在少数人帮助下维持他们对压倒多数臣民的长期统治”这个问题。历史学的研究对此的解释是诸如路易十四之类的君主采取某些策略而维持了自己的权位,社会学的研究则将君主和臣民置于某种相互关联的网络中来考察,认为他们的地位是由某种社会结构决定的,但这种社会结构却正是个别君主策略长期发展的结果。这样,离开历史学研究的社会学研究是目光短浅的、狭隘的。他对历史学研究的局限性也给予了相当的关注,他认为历史学研究通常更强调事件的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传统历史学(实证历史学)的研究将孤立的不可复制的资料置于研究的中心位置,缺乏系统的或可作证的架构。”即历史学的个别研究不能说明问题,而只是资料的堆积。于是他发出了这样的反问:“文献之类的原始资料难道就是历史的本质?”对他来说,没有对社会结构的分析,历史人物是很难评判的,只有将人物放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才能理解他们的价值和意义,这才是历史的本质。即缺乏社会学研究的历史研究是没有价值和意义的。因此,他认为对宫廷社会的研究必须将社会学与历史学的研究结合起来,即用“构型”理论来解释宫廷社会。他认为,“宫廷社会并不是一种独立于构建它的个人之外的现象;个人一旦构造了它,无论是国王还是仆人都不能独立于他们共同创造的社会之外。”因此法国宫廷社会这个“构型”由路易十四等君主构建后,在较长历史时期内维持着稳定,少数人长期维持着对多数人的统治。在诺贝特•埃利亚斯看来,个人是不可复制的,但是构型却是可以复制的,这就是构型形成后个人不能脱离它的原因。但构型并不是一个永远稳定的结构,其内部力量对比常有变化,一旦内部力量对比失衡构型便被打破;法国宫廷社会的终结便是构型内部阶级力量对比发生变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