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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会计制度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税收会计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税收会计制度

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分析

摘要: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加入WTO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战略目标要求,我国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都经历了重大变革,逐步趋向规范、合理。同时,为了很好的体现税收与会计制度的原则和目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变化的新情况,税收与会计制度的具体政策规定也越来越丰富,从而变得较为复杂。文章从理论角度分析了税收制度,特别是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制度的联系与区别,并进一步谈论了关于差异的协调方法。

关键词:税收制度;所得税;会计制度;协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都经历了重大变革。为了很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反映税收和会计原则,税收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变得愈来愈丰富与复杂。文章将就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与会计制度进行比较,以更好的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从而为我们的现实服务。

1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联系

会计与税收作为经济体系中不同的分支,二者之间的关系既紧密独立。简单地讲,税收征纳要利用会计核算所提供的资料,而处理结果又反馈给会计进而影响会计利润等数据信息;总体上讲,二者在按照各自的方向独立发展。由于二者不同的职能和学科属性,也就决定会计与税收在其制度设计过程中遵循不同的目标、处理原则和业务规范,这在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改革中显而易见。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分离走向是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国际惯例的。因此,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关系更倾向于分离,双轨运行,并会因二者相互的信息支持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协作提供平台。

在所的税中,应交所得税包括两个部分,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现行计算所得税运用的是资产负债法。所谓资产负债法是指按预计转回年度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其纳税影响数,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由于在多数情况下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故又称为债务法(liabilitymethod)。在这种方法下,先根据所得税申报表计算出本期应付所得税,然后根据预计转回时的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上述两者之和为所得税费用。资产负债法的主要目的在于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所得税账户更富有意义。此法下,递延所得税负债代表未应付的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代表未来应收(即可节省)的所得税,具有应付应收的性质,符合资产负债表定义,故又称为资产负债表法。此法为美财务准则委员会第96号和第109号公告规定采用的方法。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提出了递延法和资产负债法两种方法。

由此可见,应交所得税是按税法规定得出,而暂时性差异则由会计制度规定得出,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之和。即所得税费用是由税法与会计制度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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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完善必要性

税法与会计制度由于目的不同,在诸如会计原则、会计处理程序和会计制度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差异,而税法与会计制度又客观地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这些差异一方面使会计体系的建立健全受到损害,另一方面也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困难。在财会理论界对于这一问题有统一和分离两种对立的观点。如果按照统一说的观点,一味强求税法与会计制度的一致,则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会计制度受制于税收法规,必然影响到会计体系的科学性和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从而不利于企业会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相反,按照分离说,则势必人为地扩大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在实践上难以实现。因此,税法与会计制度的适度分离,并且在不损害会计体系的完整性和不影响税法的原则的基础上,对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进行充分地协调,是基于我国现实的必然选择。

(一)税法目标与会计目标的可协调性

会计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税法的目标是保证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公平社会分配。这是目前理论界与会计制度和税法制定时的一般观点。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制定中,其会计目标确定时,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政府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笔者认为这种定位是不现实的。建立健全我国的会计体系,一方面必须与国际会计接轨,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会计体系,又必需充分考虑中国国情,也就是要体现中国特色。纵观当今世界各国,国与国之间的情况千差万别。同样是市场经济,由于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其它环境等因素的差别,因而不可避免地使会计体系也相应地具有国家特色。会计国际化必定要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更何况我们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证券投资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资本市场仍然很不发达,与美英等国家相比差距很大。企业投资更多地依赖银行信贷,在上市公司中国有法人股仍然占主要地位,流通股的份额很小。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在国家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必须满足国家管理和监督社会经济的需要,而税收又是国家发挥管理和监督社会经济的重要手段,因此,会计信息必须为纳税服务,税法和会计制度的目标应尽可能地保持协调。

(二)税法与会计制度充分协调是税收的效率原则的要求

税收的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税收的经济效率,二是税务行政效率。税收的经济效率,就是要求政府课税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使社会从可用的资源中获得最大的利益。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力求消除和降低税收超额负担,即减少纳税人除税收负担以外的额外负担。我国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随着会计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系列新制度、新法规的出台,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从企业来看,会计人员不仅要适应不断变化的新的会计法规,还要不断学习层出不穷的税收法规,其花费的学习时间和费用是巨大的,而且稍有疏忽,则可能造成漏税,由于漏税与偷税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区分,税务部门一般均按偷税论处,于是企业又可能由于会计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而蒙受额外的损失。这些无疑都增大了企业成本,形成了税收超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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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管理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自会计改革以来一直没有中断过讨论,随着改革的深入,要求更全面、更明确地回答这些问题。

一、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主权,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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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毕业财务制度 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和税法诸关系

会计毕业论文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自会计改革以来一直没有中断过讨论,随着改革的深入,要求更全面、更明确地回答这些问题。

一、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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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模式选择

关键字:会计模式会计国际化税务会计模式混合税务会计模式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分离还是统一,我国会计界对此仍处于争论之中。我认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不宜采用英美那样财税分离的模式,也不宜采用法德那样典型的财税合一的模式,而应采用适度分离的模式。理由如下:

一、税务会计模式必须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相适应

会计模式是对一定社会环境下会计活动的各种要素按照一定逻辑进行综合描述,反映各种要素基本特征及其内在联系与结构形式的有机整体。会计对社会环境的依赖关系决定了会计模式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环境,从世界范围来看,既存在以英美为代表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互独立的财税分离模式(财务会计不受税法的约束,有充分的独立性,纳税人的税务事项由税务会计另行处理),也存在以法德为代表的财税合一模式(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要求一致,企业对会计事项的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不允许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存在),还存在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税务会计模式(依据税收法则对财务会计进行协调的纳税调整会计方法体系)。

各国的会计模式都是在本国特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历史文化等条件下形成的,如英美政府不直接干预经济,法律对经济的约束较笼统、灵活,会计职业界力量强大,其会计准则由会计职业团体制定,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有很大的自由度,因此形成了财税分离的会计模式;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中央政府权力相对集中,政府通过完备的法律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会计规范由政府主导,会计的主要目标是满足国家对税务管理的需要,企业应纳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相差不大,因此形成了财税合一的会计模式。

世界上多种税务会计模式并存,充分说明了一国的税务会计模式必须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相适应,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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