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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计划管理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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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计划管理

税收计划管理完善

税收计划管理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确保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税收计划管理中也长期存在着一些问题,甚至对税收管理产生了一些负效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改革税收计划管理,提高其合理性、科学性已成为当务之急。

1.实事求是,增强计划管理的科学性。税收计划的制定,除了参考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收入外,更应从经济税源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市场变化,遵循从经济到税收、积极可靠和留有余地的原则,以“发展变化”的总观点来预测分析经济税源,使税收计划尽量与实际税源相吻合。为做到税收计划的科学管理,要切实抓好涵养税源建设,通过加强对重点税源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培植现有税源,发展潜在税源,形成梯级税源,努力实现从经济到税收的良性循环。应按税款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级次分别建立省、地、县、分局(所)四级重点税源信息网络。为确保计划制定和分配的科学化、合理化,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所有者结构确定相应的调查方法和参数依据,为科学编制税收计划奠定基础;二要在具体编制计划过程中,采取因素测算法与抽样调查法进行综合验证,合理科学地确定每一因素,避免简单推算,提高计划准确度;三要开发设计出税收计划信息管理软件,建立纵向可与各级税务部门联系的征管数据库,横向可与各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互相交流的反映市场动态的数据库,并科学地将这些信息分类、解释、分析、转换成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的正确依据。

2.完善会计改革,保证计划执行的准确性。现行税收会计核算办法虽以申报应征数作为核算起点,建立了基层征收机关分户分税种明细账,但由于诸多方面原因,在基层会计实践中,除入库数额外,其他数据一定程度上缺乏真实性、完整性,影响了税收计划利用会计资料来计算税收增减因素、测算税收负担和税收增减幅度、预测税源及其变化趋势。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税收会计改革,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在计会领域的应用水平,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税源和税收收入以及欠税情况。

3.注重调查研究,增强计划分析的针对性。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制定税收计划的同志应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反映征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经济税源结构和变化情况以及发展趋势,提高预测税收收入的能力。在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中,要实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既要分析客观原因,更要分析主观原因,做到有情况、有数据、有比较、有办法、有预测,抓住重点。还要实行税收计划分析与税收统计分析相结合,充分发挥现有信息资料的作用。

4.实行综合评价,增强计划考核的合理性。当计划与实际税源有较大的差距时,不能以计划冲击税法。对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考评,不能把计划完成情况好坏作为唯一标准,要强调依法治税,加大对执法情况监督考评的份量,以促进税收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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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计划管理论文

论文关键词:税收收入计划管理经济增长依法治税

论文摘要:税收收入计划管理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以及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税收收入计划管理中的弊端也日益显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阶段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税收收人计划管理是税务机关为保证税收收人计划的实现,对税收收人计划的编制、分配落实、执行情况的分析检查和考核、收人统计预测以及经济税源调查、税源监控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活动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税收收人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于加强组织收人工作,更好地完成税收任务,推动整个税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意义。就我国目前而言,由干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人们法治观念尚待加强,税收执法环境欠佳,税法不完善,征管体制弊端及税务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取消税收收人计划显然不切实际。我国应在税收收人预测和监控的基础上建立涵盖经济、税制、征管等多方面的税收收人管理体系。税收收人计划要制定得科学合理,才是明智之举。

一、我国目前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方法不科学

从税务机关内部计划的编制来看,过去很长时期内税收收人计划编制一直采用基数加因素的方法(即上年基数乘增长系数加减特殊因素)。这种方法比较简便,确定的计划指标也具有较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其缺点主要是由于基数与依照税法可能取得的税收收人不完全吻合,系数主要考虑增加税收收人的要求,未充分考虑经济总量与结构的变化,特殊因素考虑的不全面、不准确,使得所确定的计划指标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依法征税的结果存在较大差距,造成实际税收制度对法定税收制度的背离,扭曲了税收政策,也造成了税收管理的畸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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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税收收入规划管理

摘要:税收收入计划管理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以及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税收收入计划管理中的弊端也日益显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阶段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税收收入计划管理经济增长依法治税

税收收人计划管理是税务机关为保证税收收人计划的实现,对税收收人计划的编制、分配落实、执行情况的分析检查和考核、收人统计预测以及经济税源调查、税源监控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活动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税收收人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于加强组织收人工作,更好地完成税收任务,推动整个税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意义。就我国目前而言,由干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人们法治观念尚待加强,税收执法环境欠佳,税法不完善,征管体制弊端及税务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取消税收收人计划显然不切实际。我国应在税收收人预测和监控的基础上建立涵盖经济、税制、征管等多方面的税收收人管理体系。税收收人计划要制定得科学合理,才是明智之举。

一、我国目前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方法不科学

从税务机关内部计划的编制来看,过去很长时期内税收收人计划编制一直采用基数加因素的方法(即上年基数乘增长系数加减特殊因素)。这种方法比较简便,确定的计划指标也具有较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其缺点主要是由于基数与依照税法可能取得的税收收人不完全吻合,系数主要考虑增加税收收人的要求,未充分考虑经济总量与结构的变化,特殊因素考虑的不全面、不准确,使得所确定的计划指标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依法征税的结果存在较大差距,造成实际税收制度对法定税收制度的背离,扭曲了税收政策,也造成了税收管理的畸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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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超常增长

一、我国税收收入的高幅增长,实际上是现行税制下可实现税收规模的逐步回归

(一)我国近几年经济增速无法支撑高速增长的税收。

这几年来,我国税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经济增长速度,但经济增长因素对税收增收的影响是适当的,有限的,因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一直比较平缓,没有发生大的突发性变化。1998——2002年,我国的税收收入从8656.6亿元,上升到17003.8亿元,年均增长15.7%,而同期的GDP年均增长7.6%。按照一般经济发展水平,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看,每当GDP增长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长约0.8——1.2个百分点。如果税收弹性过大,则反映着经济发展的波动幅度较大。若经济效率比较低,效益比较差,税收弹性则低于1.反之,税收收入的弹性系数就要大于1.纵观我国近五年的税收收入弹性系数,每年都达到了富有弹性的水平,特别是从1999年以来,税收收入弹性系数每年都超过了2.5,即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就增长2.5个百分点以上。这与我国近几年经济一直在通缩状态中运行的现实不相称。受经济通缩的制约,我国的经济运行质量没有明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改善不快,经济结构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即使由于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带来相应的税收收入增长,但增长的幅度不可能如此悬殊。因此,如果仅从近几年经济发展提供的税源增量来看,一般来说无法支持税收收入这种增幅。

(二)加强税收征管对提高税收收入增幅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可能对税源产生直接的影响。

在分析我国税收收入增长的因素构成时,有人就把除经济、法律因素之外增长的税收,都归结为加强征管的结果,从而得出了税收增收部分的30%——40%都是由加强征管形成的结论。也就是说,如果年增收1000亿元的话,其中约300亿——400亿元是加强征管形成的。但不管征管因素在税收收入的增长中起多大的作用,它始终只是实现既有的税收,而无法创造新的税收。

(三)税收政策、法规调整因素对增加税源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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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超常增长

关键词:我国税收;税收收入;超常增长

一、我国税收收入的高幅增长,实际上是现行税制下可实现税收规模的逐步回归

(一)我国近几年经济增速无法支撑高速增长的税收。

这几年来,我国税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经济增长速度,但经济增长因素对税收增收的影响是适当的,有限的,因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一直比较平缓,没有发生大的突发性变化。1998——2002年,我国的税收收入从8656.6亿元,上升到17003.8亿元,年均增长15.7%,而同期的GDP年均增长7.6%。按照一般经济发展水平,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看,每当GDP增长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长约0.8——1.2个百分点。如果税收弹性过大,则反映着经济发展的波动幅度较大。若经济效率比较低,效益比较差,税收弹性则低于1.反之,税收收入的弹性系数就要大于1.纵观我国近五年的税收收入弹性系数,每年都达到了富有弹性的水平,特别是从1999年以来,税收收入弹性系数每年都超过了2.5,即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就增长2.5个百分点以上。这与我国近几年经济一直在通缩状态中运行的现实不相称。受经济通缩的制约,我国的经济运行质量没有明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改善不快,经济结构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即使由于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带来相应的税收收入增长,但增长的幅度不可能如此悬殊。因此,如果仅从近几年经济发展提供的税源增量来看,一般来说无法支持税收收入这种增幅。

(二)税收政策、法规调整因素对增加税源的影响很小。

近几年我国的税制没有进行大的调整,只是作了局部的修改、完善。具有直接的增加税源意义的税收政策就是从2000年开始恢复对个人储蓄利息税的征收,每年增收约250亿——300亿元,除此以外,大部分是减税政策。如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企业的行业、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屠宰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等。因此,税收政策、法律调整因素,除个别年度对税收收入影响可能比较大外,从整体上看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至于因财政体制调整带来的政策性增收,是我国税收不规范的典型形式。如所得税共享体制的建立,带来的所得税大幅增长等。但不管怎样,它只是起到了加快实现税收收入的作用,而提高税收收入的前提,必须是有可实现的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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