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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收收入计划管理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以及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税收收入计划管理中的弊端也日益显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阶段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税收收入计划管理经济增长依法治税
税收收人计划管理是税务机关为保证税收收人计划的实现,对税收收人计划的编制、分配落实、执行情况的分析检查和考核、收人统计预测以及经济税源调查、税源监控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活动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税收收人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于加强组织收人工作,更好地完成税收任务,推动整个税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意义。就我国目前而言,由干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人们法治观念尚待加强,税收执法环境欠佳,税法不完善,征管体制弊端及税务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取消税收收人计划显然不切实际。我国应在税收收人预测和监控的基础上建立涵盖经济、税制、征管等多方面的税收收人管理体系。税收收人计划要制定得科学合理,才是明智之举。
一、我国目前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方法不科学
从税务机关内部计划的编制来看,过去很长时期内税收收人计划编制一直采用基数加因素的方法(即上年基数乘增长系数加减特殊因素)。这种方法比较简便,确定的计划指标也具有较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其缺点主要是由于基数与依照税法可能取得的税收收人不完全吻合,系数主要考虑增加税收收人的要求,未充分考虑经济总量与结构的变化,特殊因素考虑的不全面、不准确,使得所确定的计划指标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依法征税的结果存在较大差距,造成实际税收制度对法定税收制度的背离,扭曲了税收政策,也造成了税收管理的畸形发展。
*年是“*”时期我市地税工作的开局之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发展的税收强省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市地税系统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的“改革攻坚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形势,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统揽全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围绕改革攻坚年,认真开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把创建“六个一流”贯彻税收工作全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精细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地税系统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时期我市地税工作迈上新台阶打好基础、开好头。全市地税系统*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更加注重税收与经济和谐发展,圆满完成各项组织收入任务
今年省局下达给*地税的税收任务数为386,120万元,同比增长11.3%。市局要求各单位要在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税收与经济和谐发展,通过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税收与经济良性互动。
一是加强对税收收入进度的跟踪和管理。各单位要继续强化对组织收入进度的考核,没有特殊情况,单月收入指标不允许出现红字。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税收分析和预测,综合运用各种分析方法适时对税收形势和税源状况进行分析,特别是认真分析各个时期税收增长和减收的因素,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征管,确保组织收入稳定增长,防止收入进度的大起大落。
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管理。各地要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监控,同时,不仅要注重加强对新增税源征管,努力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增强税收增长的后劲;而且要严格控制税源转移,确保税收收入稳中有升。
三是强化强税种和行业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根据新的征管需求和形势的发展变化,改革和创新对地方税种和行业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要做好税基核实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台帐管理,推进汇算清缴改革,重新核定企业所得税征收,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要落实税总“413”工作思路,加大高收入者管理力度;要强化地方税种征管,强化营业税分行业和差额管理。
论文关键词:税收收入计划管理经济增长依法治税
论文摘要:税收收入计划管理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以及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税收收入计划管理中的弊端也日益显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阶段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税收收人计划管理是税务机关为保证税收收人计划的实现,对税收收人计划的编制、分配落实、执行情况的分析检查和考核、收人统计预测以及经济税源调查、税源监控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活动所进行的综合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税收收人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于加强组织收人工作,更好地完成税收任务,推动整个税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意义。就我国目前而言,由干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人们法治观念尚待加强,税收执法环境欠佳,税法不完善,征管体制弊端及税务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取消税收收人计划显然不切实际。我国应在税收收人预测和监控的基础上建立涵盖经济、税制、征管等多方面的税收收人管理体系。税收收人计划要制定得科学合理,才是明智之举。
一、我国目前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方法不科学
从税务机关内部计划的编制来看,过去很长时期内税收收人计划编制一直采用基数加因素的方法(即上年基数乘增长系数加减特殊因素)。这种方法比较简便,确定的计划指标也具有较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其缺点主要是由于基数与依照税法可能取得的税收收人不完全吻合,系数主要考虑增加税收收人的要求,未充分考虑经济总量与结构的变化,特殊因素考虑的不全面、不准确,使得所确定的计划指标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依法征税的结果存在较大差距,造成实际税收制度对法定税收制度的背离,扭曲了税收政策,也造成了税收管理的畸形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促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和《*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常政发[*]238号)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或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第四条区财政部门是本区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机关,负责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的编制和组织执行工作。
第五条在本区范围内有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本办法。
一、我国税收收入的高幅增长,实际上是现行税制下可实现税收规模的逐步回归
(一)我国近几年经济增速无法支撑高速增长的税收。
这几年来,我国税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经济增长速度,但经济增长因素对税收增收的影响是适当的,有限的,因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一直比较平缓,没有发生大的突发性变化。1998——2002年,我国的税收收入从8656.6亿元,上升到17003.8亿元,年均增长15.7%,而同期的GDP年均增长7.6%。按照一般经济发展水平,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看,每当GDP增长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长约0.8——1.2个百分点。如果税收弹性过大,则反映着经济发展的波动幅度较大。若经济效率比较低,效益比较差,税收弹性则低于1.反之,税收收入的弹性系数就要大于1.纵观我国近五年的税收收入弹性系数,每年都达到了富有弹性的水平,特别是从1999年以来,税收收入弹性系数每年都超过了2.5,即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就增长2.5个百分点以上。这与我国近几年经济一直在通缩状态中运行的现实不相称。受经济通缩的制约,我国的经济运行质量没有明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改善不快,经济结构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即使由于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带来相应的税收收入增长,但增长的幅度不可能如此悬殊。因此,如果仅从近几年经济发展提供的税源增量来看,一般来说无法支持税收收入这种增幅。
(二)加强税收征管对提高税收收入增幅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可能对税源产生直接的影响。
在分析我国税收收入增长的因素构成时,有人就把除经济、法律因素之外增长的税收,都归结为加强征管的结果,从而得出了税收增收部分的30%——40%都是由加强征管形成的结论。也就是说,如果年增收1000亿元的话,其中约300亿——400亿元是加强征管形成的。但不管征管因素在税收收入的增长中起多大的作用,它始终只是实现既有的税收,而无法创造新的税收。
(三)税收政策、法规调整因素对增加税源的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