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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管理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税务登记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税务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三条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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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据统计,目前全国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数与工商登记数存在较大差异。调查分析表明,造成这一差异虽然有个体业户数量众多、流动性大、停业歇业频繁等客观原因,但一些地区税务机关不按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管理工作不到位也是造成这一差异的重要原因。为了巩固*年税务登记换证的成果,进一步强化个体税源管理,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个体税务登记管理

个体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量的比例很小,但纳税人数量占全国纳税人总量的比例很大。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广大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总体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作为个体税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对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起着决定性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从依法治税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重要性,依法、及时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在具体工作中,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管户数量和工作量大小,适当充实和合理配置人力,同时,加强对个体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努力使个体税收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适应个体税收规范管理的需要。

二、依法办理登记,纠正不规范管理行为

目前,税务登记管理不规范的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和有出租柜台的大型商场。主管税务机关对在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内租赁经营且领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通常只核定定额,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税款,并不为每个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这种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地区较为严重。依法为领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供相应的管理与服务,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税务机关不得拒绝为符合条件的个体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存在上述问题的税务机关应当深入剖析内部原因,及时改进和完善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依法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坚决纠正只征税而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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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税务登记证件 切实完善税收征管基础

全面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切实完善税收征管基础

6月1日至11月10日,根据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皖地税[1999]149号)的统一部署,淮南市各级地税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精心实施,把握进度,注重质量,认真扎实地对全市所有应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进行了全面换证,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11月10日,全市已换发税务登记证件16021户,其中国有企业515户、集体企业1124户、股份合作企业104户、联营企业7户、有限责任公司422户、股份有限公司187户、私营企业148户、其他企业35户、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2户、外商投资企业17户、个体工商户13426户、其他4户。另外,全市共换发注册税务登记证391户、清理出漏管户448户、清理出税额9.98万元。在全面换证的同时,我局重点加强了征管资料规范管理工作,切实完善了税收征管基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这次税务登记换证工作,是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加强税源管理,适应国家对经济类型重新划分的需要而采取的统一行动,也是我省今年地税工作实现十个新突破之一,更是我市加强税源管理,突出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挖掘税源增长潜力,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重要举措,因此我市各级地税部门高度重视这次换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精心组织落实,确保高效、优质、全面、如期完成换证工作。

----精心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接到省局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具体的研究部署。在转发省局文件的同时,根据省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认真讨论,精心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下发了《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对整个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划,明确了换证的时间、方法、步骤、政策的原则和工作的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了加强换证的领导工作,市局成立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局党书记、局长王东学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新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科。各分局、县局也都按照市局的要求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文字材料上报工作。机构的健全在组织上和人力上保证了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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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分局户籍管理总结

户籍管理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户籍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分局税收征管工作质量的高低和税收收入的完成,我们户籍组始终把户籍管理作为全组工作的重心。2004年,我们户籍组在分局总支和科室领导的正确带领下,紧紧围绕省局、市局及分局的工作中心,依靠兄弟科室、组的大力支持和全组同志的共同努力,认真抓好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并重点抓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电子定税、电子申报、户籍清理等工作,使分局的户籍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4月中旬开始,我们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评定对象2002年、2003年两个年度纳税信用状况的综合评定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建立专班,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市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下发以后,我们首先组织全组人员和相关科室部分业务骨干集中学习了总局下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和省局、市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分局总支和科长的领导下,全组二十几名成员和从各业务科室抽调的6名业务骨干组成了专门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专班,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明确责任,严格标准,确保综合考评结果真实准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对评定对象2002年、2003年两个年度纳税信用状况的综合评定,涉及我局企业337户,占现有企业总户数的50%,每一个企业涉及的考核指标都有五大类22个,工作量非常大。为了确保考评结果的真实和准确,我们把五大类22个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考评专班的每一个人,明确提出谁主管谁考核,谁考核谁打分,谁打分谁负责;我们要求每一个考评人员必须从机内和机外广泛搜集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稽查等日常征管信息,严格把握扣分标准,所有扣分项目都要求必须事实清楚,扣分适当,既不可多扣,也不得少扣;我们还从组内抽出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黄丹、张桂秀同志对考核结果进行复审,从而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经过对337户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逐户认真评定,2002年实得分在95分以上的有101户,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有236户;2003年实得分在95分以上的有75户,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有262户。三、认真核对,综合分析,初步确定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考核内容逐户逐项进行核对,确定等级。考评分在95分以上,但对具有两年内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的;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或者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情形的,一律从A级中剔除。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但两年内有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且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一律定为C级。经过对纳税人日常征管信息搜集、整理与核对分析,2002年被评为A级的有10户,B级319户,C级8户;2003年被评为A级的有10户,B级298户,C级29户。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330户纳税人,一律定为B级。

二、完善电子定税,巩固定税成果

去年,我们结合分局个体税收征管的实际,积极推行了计算机定税这一新的管理办法,使个体税收初步实现了公平、公正,促进了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的有效落实。今年,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电子定税工作。一是抓好新开业个体户电子定税资料的收集、房租费用的核定及经营面积的测量、核实等工作。我们对每个新开业的属于电子定税范围的个体户实地采集经营地址、所属行业、经营面积、房租费用等情况,并进行严格核查,由纳税人和核查人员分别在核查表上签字,以确保采集数据的公平、公正、真实可靠。2004年共采集电子定税数据657户,通过电子定税程序计算后,585户未达起征点,72户达到了起征点,并按月缴纳税款。二是向纳税人宣传新的税收政策和电子定税方法,每月对电子定税情况进行公示。我们在日常户籍管理工作中积极向纳税人宣传电子定税的方法,电子定税工作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支持和理解。为了保证电子定税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税负更加公平、合理,每月初我们把上月的电子定税情况打印出来,并在分局和每个站的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三是不定期的检查电子定税工作,确保纳税人房租费用、面积测量和定税的准确。为了防止电子定税工作中出现“暗箱操作”,保证电子定税工作的真正公开、透明,成立了包括科长、书记、组长、站长在内的电子定税工作检查小组,不定期地对辖区的个体户定税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每月抽查面不低于20%。首先到纳税户实地测量纳税人的经营面积、查看房租合同,看经营面积是否准确,误差是否超过0.1平方米,房租费用是否真实,对纳税人提供的房租费用明显偏低或偏高的是否进行了合理地核定,行业是否正确等。其次检查电子定税计算是否准确,行业系数、面积系数、房租系数适用是否正确。最后检查定税文书送达是否到位,受送达人是否在文书上签字等。定税公平了,个体户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也提高了,个体申报率由去年的95%上升到了99.5%。

三、抓好电子申报,提高个体申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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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发展登记管理总结

为了完善税收户籍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区局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我市从20*年9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开展了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此项工作在区局的正确指导下,经过全市税干的共同努力,已经圆满完成,现将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总结呈上,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此次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市各级地税机关对此非常重视,将这项工作做为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举措,并将其列为年初党组确定的“创新管理年”的工作日程,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亲自挂帅、各业务科室科长组成的换发(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税收管理科,直接负责换发税务登记工作。

(二)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为使广大纳税人了解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换发证件,除在各办税大厅的显著位置张贴换证公告外,还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目的和意义,在电视台连续七天播放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公告。同时,通过*地税内部、外部网站及税收管理期刊换证公告,并向纳税人宣传换证工作的必要性、意义以及换证工作的时间、地点、程序、违章处理和收费标准,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台,随时受理纳税人的咨询,并辅导纳税人办理换证事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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