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税务工作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文书工作制度
一、借阅文件要履行借阅手续,用后要及时交回,不准弄脏或损坏。
二、凡是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和信函,都要经文书统一保管,其他人不准私自拆封。
三、凡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和报告,都一律交文书统一保管,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传阅。
四、给领导亲收的信件,必须交由领导亲自拆封,不准其他人随便拆封。
五、外出人员不准随便携带文件,确实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10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落实“两个减负”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不但是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迫切要求,也是上级机关今年以来突出的工作要求。今年总局、省局召开的纳税服务会议都把落实“两个减负”工作列为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部署,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减负使基层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逐步实现税收管理工作的科学精细化,力求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因此,做好“两个减负”和优化纳税服务是当前税收工作中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其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一系列工作部署,特别是对总局已下发的各类减负文件,要精心研究,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并通过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二、清理文件,调整和梳理管理环节
总局、省局已陆续公布了废止规范性文件,各地要认真对照,及时调整文件废止后相关管理工作的衔接问题。如省局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闽国税发〔*〕125号)中已经全文废止《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闽国税发[*]203号)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业务服务时限(暂行)〉的通知》(闽国税函[*]333号)等,统一执行总局*年下发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国税发[*]40号)和省局《关于印发办税公开目录与责任落实单位和办税公开指南的通知》(闽国税发[*]100号)。同时,要认真清理各级各类为贯彻上级文件而作的补充规定,及时调整相应管理职责、工作任务和考核标准,有效剥离与管理员职责无关的日常工作事项,切实减轻基层机关和税收管理员的实际负担。
各科室、分局,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活动,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工作作风,规范机关办事制度,增强服务意识,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38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推行“一窗通”全程办税服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行“一窗通”全程办税服务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建立有序、顺畅、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机关”的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税、提高效率、加强服务”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意识,拓展服务范围,简化审批手续,提升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开拓创新,追求卓越,逐步建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工作体系,打造廉洁、高效、依法行政的服务型地税机关,为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快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步伐作出新贡献。
推行“一窗通”全程办税服务的工作目标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的治税思想,以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为宗旨,以纳税人的需求为中心,从根本上消除地税机关内部各部门、岗位之间的界限,对征管系统、行政文书受理系统等进行优化整合,将全局所有的办税服务项目前移到“办税服务窗口”,依法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全过程服务。
二、基本涵义和工作原则
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为此,我局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全会和精神,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国税为总目标,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核心,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我县国税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着眼于强化理论武装工作,切实抓好机关党的思想建设
用先进的思想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创新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学习培训,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和督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坚持党员政治生日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支持工、青、妇组织按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关心离退休干部生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推进和谐国税建设。主要工作为:
1.开展进一步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和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紧密结合我局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以倡导爱岗敬业、畅通政令为教育主题,引导广大党员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向心力、凝聚力与战斗力。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三德”教育。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树立良好的单位风气。
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迎接*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有关工作要求,为成功举办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现将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有关纳税服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成功举办奥运会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也是我国对国际社会的郑重承诺。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支持奥运、服务奥运"的大局意识,在税务系统中广泛开展"迎奥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奥运会和残奥会主办和协办省市的国、地税局,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的纳税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办税服务厅等窗口人员的文明礼仪教育,保持良好风貌,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积极贡献。
二、采取措施、注重实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办税公开要求。各地要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多种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涉及奥运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在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中增设奥运板块或奥运专线等,确保渠道畅通,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