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税务行业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摘要:注册税务师制度是完善税收监管机制的重要基础,我国注册税务师制度的发展主要依靠政府的强制性变迁推动,但管制制度需求和供给不足,不利于该行业发展。从管制经济学角度,写作毕业论文分析不同的注册税务师管制模式,正确认识管制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作用,并提出完善我国注册税务师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实践
一、管制理论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
(一)管制的经济学含义
按照《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的解释,管制是指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丹尼尔·F·史普博将管制定义为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律或特殊行为。曾国安教授将管制界定为:管制者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目的依据既有的规则对被管制者的活动进行的限制,并将管制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大类。综合而言,管制作为国家干预市场的一种方式,通过政府依据一定的法律规章对微观主体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等施加直接的行政干预而体现一定的政策目的。关于管制存在的原因,存在以下几种学说:1.管制机构酝酿论,该学说认为管制在行业内部受损集团的请求下,为了行业内部的利益分配,经济性管制机构才得以成立。2.行业保护论,即行业本身为了保护在位的厂商和防止潜在进入者,要求成立管制机构。3.公共利益论,即保护消费者。4.政府管制俘虏论,该理论认为管制是一种由国家供给的商品,由于企业利益集团和消费者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力量比对差异,政府管制是为满足产业对管制的需要产生的。不同的管制学说,提醒我们既要看到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同时也要注意其局限性,对政府管制应进行理性反思并加以完善。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比较
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在江门举办的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培训班今天结束。这次培训班采取以训代会的形式来举办,使大家既听取了领导讲话,又听取了专家讲授,既了解了全省注师工作的发展方向、任务、要求和目标,又学习到了注师工作专业知识。我相信,这必将对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上新台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这次培训班得到总局注师中心、省国地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陆炜主任,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恒,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朝峰亲临培训班,并将作指示、提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在税务总局和省国、地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主题和行业管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推动了行业健康发展。
(一)行业发展势头良好
同志们:
这次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培训班,办得很好,很及时。这种行业管理工作的培训在全省国税系统尚属首次,非常必要。这期培训班得到了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国家税务局党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领导小组向总局管理中心的陆炜主任和授课的各位老师表示衷心感谢!对参加培训班的全体同志表示亲切问候!
刚才,家喜同志和朝峰同志的讲话,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回去后,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省注册税务师管理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努力实现行业监管工作的“两个转移”,切实把基层的监管工作抓起来,做细做好。
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深刻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地位和作用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我国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兴行业。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税务部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大量减少,同时,大力推进征管体制改革,依法划清汇算清缴中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这些既是税务机关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也为行业开展涉税业务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与发展空间,客观上促进了行业发展。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降低税收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具有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正在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我国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第一个部门规章,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执业规范、行政管理、业务范围等重大问题,都做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方针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办法》,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优化执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办法》。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办法》对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发挥行业为税收管理工作服务的重要意义。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带头学习《办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做好本地区贯彻落实《办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讲《办法》,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全面把握《办法》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要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对《办法》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办法》的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端正思想认识,大力支持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壮大,对于税收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好注册税务师行业这支涉税服务专业队伍,发挥其为税收工作服务的作用。要按照国务院“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整顿经济鉴证服务市场”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办法》的各项规定,完善制度和办法,拓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空间。要按照“依法支持,利于征管”的原则,积极支持和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职能作用。
(三)进一步巩固脱钩改制成果。要坚决杜绝把税务师事务所当作税务机关“内设机构和小金库”的错误做法,不得干预税务师事务所规范运作和插手事务所人、财、物等内部事务,不得以任何名目从税务师事务所获取经济利益,不得强制、指定。要克服对注册税务师行业“不敢管、不想管、不愿管”的问题,建立和健全有效的行业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依法对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创造有利的执业环境和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具有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正在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我国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第一个部门规章,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执业规范、行政管理、业务范围等重大问题,都做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方针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办法》,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优化执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办法》。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办法》对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发挥行业为税收管理工作服务的重要意义。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带头学习《办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做好本地区贯彻落实《办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讲《办法》,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全面把握《办法》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要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对《办法》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办法》的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端正思想认识,大力支持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壮大,对于税收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好注册税务师行业这支涉税服务专业队伍,发挥其为税收工作服务的作用。要按照国务院“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整顿经济鉴证服务市场”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办法》的各项规定,完善制度和办法,拓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空间。要按照“依法支持,利于征管”的原则,积极支持和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职能作用。
(三)进一步巩固脱钩改制成果。要坚决杜绝把税务师事务所当作税务机关“内设机构和小金库”的错误做法,不得干预税务师事务所规范运作和插手事务所人、财、物等内部事务,不得以任何名目从税务师事务所获取经济利益,不得强制、指定。要克服对注册税务师行业“不敢管、不想管、不愿管”的问题,建立和健全有效的行业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依法对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创造有利的执业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