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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公司的特点
按改革目标,投资公司将成为产权的经营主体,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管理企业,而是通过股权运营与资本运作取得资本收益并影响社会资本投向。与产业公司相比,投资公司的投资领域不受行业、地域的限制,遵循资本逐利的特性,投向回报最大的领域,以利于资本增值。从时间上来看,投资公司对被投资企业可以是阶段持股,甚至在投资之初就预设退出机制,以实现资本回报和资金回收,再进行下一轮投资,提高资本周转率。与此前的直接管理企业为主的模式相比,有利于突破一味追求做大规模、排斥股权多元化的体制惯性,为发展混合所有制打下基础,实现不同经济成分的和谐发展。
二、构建新型财务管控体系的重点是处理好委托-关系
现代公司理论认为,公司依据契约理论存在,委托-关系是公司制的基本关系。由于投资项目宽泛、阶段持股及产业经营人才不足、不直接管理企业等原因,导致所有权和经营权在投资公司和被投资公司之间分离。这种分离使投资公司的资本收益计划必须借助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者来实现。虽然经营者一般由投资方聘任,但其追求的目标并不与投资方完全一致,表现在投资方追求长远的资本回报相比,经营者可能更追求短期利益和更多的闲暇时间;经营者主导了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掌握更多的信息,经营者利用与所有者的信息不对称,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行为选择,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信息不对称和权利不对等情况下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激励问题。一个好的治理结构能够在保证效率和公平基础上,协调各相关利益主体的责、权、利,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出资者对经营者的监控有多种方法,包括组织控制、财务控制、知识信息资源监控及物质资源监控等。其中,财务控制是基于财务会计系统建立的通过对企业资金运动的管控来实现计划目标的管理活动,而财务会计系统是一个对经营和业务信息的反馈系统,财务控制依赖这种信息的全面性,可以降低委托人与人之间财务信息不对称性和财务责任不对等性,进而维护委托人的控制权,解决对人的激励问题,因而成为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和核心部分。
三、新型财务管控体系的立足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控制论角度的内部控制理论;会计和审计角度的内部控制理论;企业内部控制是两种理论的耦合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关于控制论、内部控制理论、内部控制与会计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内部控制理论、COSO报告作为内部控制理论的最新成果,是由美国会计与审计职业界发起并展开研究的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如同对其他任一理论的理解一样,内部控制理论也是随着社会经济进步的需要而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对于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是和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密不可分的。在目前的理论中,对内部控制的相关思考集中于两个领域:一是控制论;二是会计和审计职业界的实践思考。
【关键词】控制论;内部控制;COSO报告
一、控制论角度的内部控制理论
(一)关于控制论
控制论是关于动态系统控制调节的机理和一般规律的科学,其基本观点是:一切控制系统所共有的基本特性是信息的交换和反馈过程,利用这些特征可以达到对系统的认识、分析和控制的目的。
摘要:治理机制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分析,是目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的热点。文章主要从所有权结构、董事会规模、特许权价值等方面,对国内外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述。
关键词:治理机制;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改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促进银行体系健康发展的关键。20世纪90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直接导致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在全球范围的兴起,进而从公司治理机制角度探讨商业银行风险承担(risk-taking)问题,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一、研究背景
从国际环境看,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趋势的加快,金融风险不断加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稳健银行体系的重要性,并促使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研究进入实践层面。1999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的《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加快了这一进程,使得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成为全球理论界、银行界和各国政府的共识。
从国内环境看,随着商业银行改革成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也备受关注。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意味着公司治理已经深入到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实践。在某种意义上,完善公司治理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改革成功的重要标志和主要目标。
摘要为健全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应采用以双边与单边并存的混合投资保险模式;投资保险审批机构与业务经营机构应分别设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为合格主体;对于暂时未与我国签订双边投资条约的国家,应视具体情况也认为是合格东道国;政府违约险应纳入承保范围。
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事业发展迅猛,加入WTO后,中国企业跨出国门从事海外投资将愈加频繁,但由于未建立系统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我国的海外投资企业在国外面临巨大的政治风险。为了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的利益,减少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鼓励我国企业扩大海外投资,需要在正确认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性质的基础上,选择适合国情的海外投资保险模式,并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经验,建立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一、中国海外投资及海外投资保护现状
1979年,中日合资的“京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开办,建立起中国对外开放以来第一家境外投资的合资企业。到2005年8月底,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已扩展至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477.1亿美元。由此可见,我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投资国之一。同时,我国已成为WTO的成员方,这将为更多的外国公司进入中国提供可能,也必将为我国企业到国外投资创造更多机会。然而,我国在海外投资保护方面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现阶段调整海外投资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有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两大类。在国内法规范方面,虽然早在1985年我国就制定了目前国内惟一的一部投资保险法—《外国投资保险(政治风险)条例》,但它只是规定可以对外商在华投资的政治风险承保,却没有规定可以为国内投资者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保证;在国际法规方面,我国参加的调整海外投资保险的多边条约主要是1988年4月30日我国经批准加入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根据公约设立的多边投资机构(MultilateralInvestmentGuarantyAgency)是一个以承保海外投资政治风险为主要业务的多边机构。我国对本国投资者的海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可以由MIGA承保,但仅仅依靠MIGA对海外投资提供保险是不充分的。
二、建立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进一步扩大海外投资规模的需要截止2005年8月底,中国从事跨国投资与经营的各类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已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这些企业的投资由主要集中于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逐渐转向发展中国家未经开发的广阔市场。由于发展中国家出现政治风险的可能性较大,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缺乏成为我国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严重障碍,因此,为进一步发展我国海外投资,急需建立有关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人力资源会计模糊性、人力资源会计模糊性产生的原因、人力资源价值会计模糊性等进行讲述。其中,包括了精确化是传统经典科学方法的核心、人力资源会计对象的模糊性、人类对人力资源认识的模糊性、人力资源价值——财务会计无法承受之重、人力资源价值会计模糊对策、将人力资源笼统定性为企业资产模糊了产权边界、人力资源价值模糊报告观等。详细资料请见:
摘要:本文以模糊理论为指导,提出了人力资源会计模糊性概念,分析了人力资源会计模糊性产生的原因及人力资源会计属财务会计、人力资源产权属性为企业资产等传统误区,提出了治理人力资源价值会计模糊性的对策。
关键词:人力资源会计模糊性模糊计量模糊报告
人力资源会计在我国发展已有二十余年历史,①但至今仍对许多基本理论问题莫衷一是,如人力资源会计属财务会计领域还是管理会计领域;人力资源价值研究角度是社会角度还是企业角度;人力资源会计的目标以及研究范围等。②我们认为,上述问题的症结是混淆了模糊性与精确性之间的界限,试图用精确计量思想去解决模糊计量问题。
一、人力资源会计模糊性
精确化是传统经典科学方法的核心,精确方法的逻辑基础是传统的二值逻辑,它要求对每个命题做出要么真、要么假的明确判断。这适于处理概念和命题清晰的逻辑模式。当它用于处理模糊概念和命题时,理论上将导致逻辑悖论。最著名的逻辑悖论是秃头悖论③。传统数学是适应力学、天文、物理、化学等无生命的机械系统发展起来的,这些学科的对象,大多是界限分明的清晰事物,允许人们做出非此即彼的逻辑判断,进行精确刻量。但对于生命现象、社会现象等研究对象而言,由于此类学科的研究对象大多是没有明确界限的模糊事物,不允许做出非此即彼的判断,不能进行精确的刻量,这为分析范式向建立在以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自组织论、复杂性科学等系统科学为基础的系统范式发展奠定了条件。④此类事物需采用模糊数学进行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