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土地资源规划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围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严格土地的规划和计划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我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循环利用,积极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发展目标
(一)耕地保护目标。2010年全市耕地总面积不少于37.0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持32.47万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313.03公顷以内。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5731.6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086.91公顷以内。其中城市(县城)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732.6公顷以内,新增城市规模控制在5842.3公顷以内,镇村建设用地缩减控制在3370.28公顷以上。
(三)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目标。进一步培育土地市场,规范交易行为,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率达到100%,国土资源收益五年累计达60亿元以上。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99年1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新《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计8章86条,与1988年的《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旧《土地管理法》)7章57条相比,不仅编写体例,纲目结构更趋合理,而且内容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和充实。本文拟从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内容的变化、发展入手,全面探讨我国土地资源立法发展的成就,试图对新《土地管理法》进行评价。
一、新《土地管理法》以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土地是人类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源泉,是人类生活、生产等一切活动的场所,亦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诚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是人类不能出让的生存条件和再生条件。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十分重视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把人口多、耕地少作为基本国情,加强人民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国情教育;同时,还运用法律手段加强、规范土地管理。如旧《土地管理法》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加强土地,维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特制定本法。”但是,旧《土地管理法》由于过分强调土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都必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没有从根本上揭示合理地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与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系,实践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有些地方或单位搞圈地开发,滥占乱用耕地的现象,致使我国耕面积骤降,环境污染严重,自然生态环境失衡,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并业已构成了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制约因素。因此,新《土地管理法》及时调整了我国土地管理立法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它与1988年《土地管理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的指导思想相比,后者反映了一定经济目的对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的驱动,是一种实用主义立法,前者却真实地反映了土地资源保护、利用必须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必须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从而使我国土地资源立法发生质的飞跃。
新《土地管理法》是我国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可持续发展是针对以资源高消耗和环境污染为特点的生产和消费体系来支撑整个社会文明的传统发展模式而提出的“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造成危害的发展”(注:张利田、呼利娟:《区域人地系统调控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3期。)的新模式。1992年6月,联合国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关于世界环境与发展问题的纲领性文件《21世纪议程》,从而使可持续发展思想成为全球性政治承诺。1994年4月,我国政府亦正式发表了中国资源、环境发展问题白皮书《中国21世纪议程》,宣告我国政府已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模式。新《土地管理法》明确地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并按可持续发展模式全面检讨、修订了1988年的《土地管理法》。从而使《土地管理法》成为强化土地资源管理,防止土地资源衰退与短缺,实施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证。
新《土地管理法》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思想,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从历史的观点看,欧、美、日等发达资本主义工业化国家几乎都是靠资源,特别是土地等不可再生资源的高消耗和生活资料的高消费来支撑和刺激其经济高速增长的,这些国家掠夺式的发展模式对土地资源和环境造成了重大的危害,并付出了昂贵的代价。我国与这些工业发达国家相比,不仅改革开放较迟,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极其低下,而且正面临着人口、就业、环境、资源等多重危机的困境,而这些无一不与土地资源的合理保护、开发利用有关,它客观地要求我国经济发展必须寻找一种与其他国家不同的,非传统的现代化经济发展模式,借以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不断被创新、运用,土地资源与自然环境获得有效的利用和保护。因此,我国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土地资源立法的指导思想,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有序、高效、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这种指导思想在我国新《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等规定中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和实施。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切实保障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目标
(一)土地资源配置的综合目标
土地配置要解决处于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有限数量的土地对不同的利益主体如何持续使用的问题。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是追求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综合目标,这种综合不是几种目标之间的简单均衡或者同时获得几种目标的最大化,而是通过一种主导目标,辅之以其他目标的实现。
土地资源配置的过程,是一个对既定目标不断进行休整,对影响土地利用发展的各种因素和不同利益进行逐步协调的过程。城市土地作为人们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载体,围绕着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必须考虑到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土地优化配置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各方利益参与主体的力量强弱和博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企业和公众是主要的三大参与主体。由于各个行为主体在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尽相同,其所追求的目标也是有所差别的。公众注重生活的适宜性,企业追求土地利用财务效用最大化,政府更在乎土地持续利用,即公众关注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企业关心经济效益,而政府希望同时获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但无论如何,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利益又都必须考虑到土地持续利用的目标,这是由于土地的使用在时间上是延续的,当代人们对土地的使用不应影响下一代对土地资源的利用。三者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关系如图-1所示。
值得一提的是,在衡量资源配置时通常用于检验经济总体运行效率与社会福利大小的“帕雷托最优”准则在土地优化配置中使用较为困难。“帕雷托最优”准则是指资源的配置已经达到这样一种境地,无论作何改变都不可能同时使一部分人受益而其余的人不受损,也就是说当经济运行已达到高效率时,一部分人进一步改善处境必须以另一些人处境恶化为代价。在中国现有的国情下,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一级市场是垄断的市场,而不是完全竞争市场,不符合“帕雷托最优”准则的前提条件。
(二)政府要实现的具体目标
前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无论工业或农业等方面要求具有足够的资源储备量。以土地资源需求为典型代表,是现阶段经济发展过程中矛盾根源所在,成为制约城镇化发展的瓶颈。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应全面调查土地资源现状,注重对土地资源管理的强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土地资源调查的基本概述
在研究土地资源调查概念过程中,以往学者多从土地与调查两方面进行分析,将其从三方面进行定义,即:第一,以政府作为调查主体,其中发起者为中央政府,而实施管理的主要为地方政府组织,具体调查中需使土地资源相关数据具有有效性、准确性。第二,调查土地资源的任务在于将土地的数量、分布情况与具体类型以及变化的趋势进行研究,保证其成为经济发展的参考内容。第三,在调查手段方面需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如数据库技术或“3S”技术等,确保数据信息准确的同时实现共享目标。综合分析,土地资源调查的对象包括土地构成要素、土地类型、土地利用情况以及专项或综合调查等方面,而从调查性质角度,由于其由中央政府组织,所以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权威性、战略性以及系统性等性质。
二、政府管理在土地资源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尽管近年来在土地资源调查方面,已取得较多的数据信息成果。但在政府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具体可从数据质量、调查效率以及调查成果应用等三方面的管理角度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中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有序可持续利用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为更好的了解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优化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为新农村建设提出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建议,暑假期间,我对村的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进行了实地考察、分析研究,并总结归纳如下。
调查目的:通过对村土地资源利用状况的实地调查,以小见大,比较客观地把握农村土地资源使用的现状,主要是找出当前土地使用过程中的弊病,从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并提出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建议。
调查时间:2009年8月9日——15日
调查人员:
调查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