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网络传播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秩序,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互联网协议(IP)作为主要技术形态,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是指利用摄影机、摄像机、录音机和其它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秩序,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互联网协议(IP)作为主要技术形态,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是指利用摄影机、摄像机、录音机和其它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摘要:2006年网络传播研究成为我国新闻传播研究中最为活跃的一个领域。随着Web2.0时代各种信息传播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网络传播研究正在呈现不断繁荣的态势,其研究视野也因此更加开阔。本文概括了2006年我国网络传播发展的总体特点,归纳了2006年网络传播研究的整体情况,并对其研究现状进行了回顾和思考。
1994年以来,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迅速推广和普及,其技术属性日益鲜明,社会影响日益深刻。与此同时,网络传播的研究在经历了10年的发展之后,骤然成为我国新闻传播研究领域中最为活跃的一个分支。随着Web2.0、3G技术、宽带技术等各种信息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媒介融合、网络融合等趋势的明朗,我国网络传播的研究视野也随之更加开阔。
有研究者认为:“2006年是中国互联网步入新阶段后进一步发展的一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中国网络媒体和网络传播继续展现出空前的活力,蓬勃向前。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发展也进一步朝着理性和规范的方向前行。”[1]
2006年我国网络传播发展呈现新的特征:1.在网络传播技术方面,其宽带化、移动化、互动性等技术特征得到进一步强化;2.在网络内容发展方面呈现出参与性、创造性、视频化等特征;3.在网络传播发展方面热点迭出,博客传播、手机媒体、媒介融合、网络实名制等不断成为社会和研究界所持续关注的焦点,而网络侵权、网络恶搞、网络示丑等现象也成为如何加强互联网管理的争论焦点。经历了2006年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中国网络传播在发展的繁荣中呈现理性的需求,并在发展的繁荣中逐渐迈向规范之路。
然而,我国网络传播业的发展迅猛,热点现象迭出不穷,网络传播的成就与问题相互交错呈现,也使得网络传播的研究者们疲于进行应对性解释,理论创新不够,知识积淀有限。对网络传播现象的跟踪、阐释较多,以实证的方法对网络传播深层次的研究较少。研究总体上呈现繁荣和活跃,但是其研究分量和研究成果仍显轻微。研究者们对各种热点现象跟踪及时,而具有纵深理论意义的成果不多。在研究方法上,2006年的网络传播研究仍是以定性研究为主,实证研究的方法相比以往有所增长。由于网络传播的全球性特点,我国网络传播的研究者较多的采用“比较”的视角考察网络传播。
下面分为若干问题阐述2006年讨论较为集中的网络传播问题。
受众能够自主决定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用什么方式接受信息,在网络中可以使用各种搜索引擎来寻找自己需要的信息,这就是网络个人化的体现。而由于这种特性,信息的传播者也可以利用这种特性来为受众提供更好的服务,这种服务是专门化并且人性化的,时下大为流行的博客就是其最好的见证,它摆脱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形式,而采用了更为新颖的传播手段,信息的获取以及传播都能够得到加强,这使得用户拥有了对信息获取更好的主动性以及互动性,这种无视时间、地点的信息传播方式,也正为网络的个人化创造了条件。由于网络技术还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所以网络本身的潜力是非常巨大的,而这种技术的进步也更增强了网络的容纳力,这种容纳力能够是的多种媒介得到组合,这种传播媒介的组合直接丰富了信息的保存、展现以及发送形式,这也使得用户的选择更为丰富、自由。由于光纤的存在,网络的信息传播拥有非常强大的及时性,这种及时性受益于数字信号每秒30万公里的传播速度,这种传播速度可以让信息瞬间达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并且,这种传播方式不受天气以及地形的变化,也正是如此,网络用户具有全球化的特征,在世界的各个地方,只有能够上网就能够得到信息。
1.企业品牌在网络传播的优势
在现代生活中,网络是一种很新颖的传播方式,这种传播方式有别于传统的媒介,它无视时间、空间,并且便捷、便利,这种传播方式的产生是的人们在获取信息的时候如虎添翼,网络传播方式的出现是划时代性的,如今对于网络的作用,一般有两类观点如下:其一是网络环境论,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互动情景以及方式都被网络所改变,这其中包括虚拟社区、匿名沟通、多维互动等等。其二是网络工具论,网络工具论将网络看成一种信息技术手段,单一的将网络用于一种工具,其作用在于使得信息传输得到变革和进步,其特征包括传播方式多样化、传输速度零时滞、传输内容多元化、传输成本低投入以及传输形式多样化。帮助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一个方便、真实、简单的体验和互动平台,从经营角度来讲这是互联网的意义,它能够让营销的效果更为直观以及直接,能够为网络品牌形象树立带来很好的效果,更能够使得企业和消费者能够超越时空的传递真实情境和表达真实情感。所以就塑造网络品牌形象而言,在网络上开展品牌传播已经是一个拥有很深远意义的问题。结合上述观点,我们可以发现对于传统品牌促销来讲,网络品牌传播拥有如下几种优点:首先,网络传播渠道能够缩短消费者与品牌之间的距离,更能够压缩传统商促销的环节,消费者的成本和风险得到降低,并能够得到更为真实可靠的信息;其次,网络能够使得品牌营销传播活动的效果更好,它整合了品牌传播和产品销售;再次,网络传播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好地传播空间,一方面降低了企业传播品牌的传播成本,另一方面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2.企业品牌在网络传播中的主要问题
2.1忽视消费者的真正需求
网络的出现对于信息传播来讲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它区别于传统的传播媒介,网络对于信息传播更为实用,一方面网络结合了多种媒体和互动的优势,另一方面网络也提供了一个全面展示品牌的平台,对于信息传播来讲,其效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与此同时,对消费者而言,在选择的过程中,也会得到没有价值或者价值缺失的品牌,网络能够为好的品牌迅速打出市场,也会为品牌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而且这种负面影响由于信息传播的传播速度是非常巨大的,所以在网络中进行品牌的传播,就一定要考虑到品牌的价值是否能够符合消费者以及市场的需要,企业应该尽可能地了解消费者的要求,其次使用先进的传播技术。
一、微电影的产生
2010年凯迪拉克联合好莱坞班底打造出历史第一步微电影整合营销的成功案例,而凭借《一触即发》的上映以及在营销过程中的大获成功,微电影的口号也正式地被提上传播舞台。
二、微电影得到迅速发展的原因探析
其一,营销模式的多元化发展。传统意义的电影传播模式基本都是靠大量的广告宣传作为营销手段,而微电影的传播模式则更加的多元化,不仅仅采用传统电影制作的传播模式来进行传播营销,还在网络、音乐、广告、文学等不同的领域开展新的路径来进行传播宣传,不断地探索与开发周边衍生产品。特别是在植入性广告方面,是微电影发展与盈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将品牌以及品牌内涵故事以巧妙的构思融合在短短的影片内,从而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其二,与传播受众之间的互动。微电影的传播模式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电影传播与受众之间清晰的界限,其高效便捷的互动性是传统电影传播模式所不具备的。微电影的传播模式在一定意义上打破了传统电影依靠银幕与固定场所带来的限制,使得传播受众能够更好地参与其中。另外,微电影在传播手段上的多元化,利用自由点播、自由评论等手段,也在无形之中加快了微电影传播的效率。这使得传播受众在电影的传播过程中不再是仅仅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甚至使得微电影的制作与传播成为一种传播受众都可以参加的事情。其三,传播受众的定位。微电影的发展在很多方面迎合了传播受众的心理,80、90后作为网络受众的主体,微电影在题材的选择上更加地贴近这一受众的生活与心理,从而使得传播受众更加关注微电影题材所传播的信息。其四,以“大众文化”作为切入点。微电影的产生与发展是基于网络以及影视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的前提下,在整体的网络社会背景下,微电影得到长足发展的切入点则是更加贴合大众文化的传播方向。如今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传播受众的精神文化也逐渐地转变为大众文化,同传统意义的电影传播相比较,微电影更加注重对于大众文化的贴合,更加注重对于个体生活的叙述及表达。多元化发展模式,个性化表达方式,这正是微电影能在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得到迅速传播的重要途径。其五,新媒体时代下的网络传播“碎片化”。随着网络传播技术及模式的不断发展更新,微电影的传播模式也在随之不断地发生改变。新媒体时代下,传统传播模式变得不断的微小化、碎片化,个性化诉求的呼声在新的网络社会背景下变得越来越重要,人们更加倾向于快捷方便的传播模式。微电影的出现恰恰在这一方面契合了传播受众的心理诉求,使得人们可以利用各种“碎片化”的时间段来观看微电影。
三、微电影传播发展的优势
其一,微电影在传播发展上具有门槛低、周期短、发行简单的优势。一是微电影在制作方面投入资金较低,相比较与传统电影制作模式,微电影在这一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二是微电影对于拍摄器材及拍摄周期方面要求较低,可以更快地速度制作出成品影片。三是借助网络媒体多元化的传播渠道,微电影在传播发行方面更具有竞争力。其二,微电影更具有互动性、娱乐性。传统意义的电影制作,在场地、剧本、演员、资金等方面都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而微电影则具有更大互动性,利用网络传播平台,传播受众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兴趣,甚至自己可以参与进来,参与剧本的写作、影片拍摄等过程中。此外,微电影由于小成本制作,更加贴合大众文化,符合大多数传播受众的口味。其三,微电影的创作更加自由,空间更大。微电影的传播渠道主要是基于网络传播平台,作为一个新兴的事物,网络传播平台使得微电影在创作与传播方面具有更大的自由度与空间性。传播模式的简单化也使得传播受众能够更好地利用这个平台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与独特的风格。从另一方面来讲,这也必然能够推动传统电影制作的传播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