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网络市场监管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2012年,我市市场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资市场和网络交易市场监管为重点,以行政指导为手段,以促进长效机制建立为目标,突出规范服务,强化日常监管,为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而努力。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一是按照《市工商局2012红盾护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全年要以肥料、种子、农药为重点,选择在春耕、夏播、秋种等关键时节,开展2次以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二是按照《市流通领域农资经营监管责任规范》要求,加强农资市场巡查,根据农资市场季节性的特点,合理调整农资市场巡查频率,农忙季节每周一次,平时每月一次,通过巡查,指导建立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农资经营户经营行为;三是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工作,今年市、县局必须各完成2次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并抓好对抽检结果的运用;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农资案件查处任务的单位,要努力完成案件查处任务,并保证质量,为下半年参加省局农资案件互审会做好准备;五是积极鼓励引导和推广农资商品统一配送、销售与农资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经营,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六是抓好“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培育工作。
二、积极稳妥地做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按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十二项制度、五项记录和四个档案”进行市场日常管理,积极推进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进程;二是按照发展A类、提高B类、促进C类、转化D类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商品交易市场开展行政指导,通过通报情况,指出问题,听取意见,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市场管理,进行重点帮扶,推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发展;三是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市场数据库,完善数据的采集和认定,全面完成全市45个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录入和信用认定工作。
三、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方法,落实监管措施
当时代的脚步全面跨入“e”时代的时候,作为市场监管和政府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就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正从思维、体制和理念上变革、丰富、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方式和方法,从行动上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构建起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1年朱钅容基总理在视察国家工商总局时就曾明确指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善监管执法手段,推进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信息化,继续搞好计算机网络工程建设,更有效地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文秘部落
一、全面理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文秘部落
(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概念和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凭借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对内实现业务工作办公自动化,对外实现市场监管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具体的讲就是:对内要能够把业务尽可能地移到网上来办公,通过运用计算机和现代网络技术完成工商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业务信息的采集以及相关的分析、处理、决策与共享;对外要建成以市场主体为电子经济户口的监管信息系统以及建成网上工商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等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信息公示系统,网上登记、注册、备案管理系统,12315消费者投诉系统,企业登记基础数据、信用数据、市场经营中的违法违规数据等信息查询、共享系统。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基本特征就是集“服务、办理、监管”功能于一体,最大限度地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全面开展网上交互式办公,实现系统内部及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切实转变部门的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二)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国“十五”规划中曾明确提出,要建设同级政府及连接中央、省、市、县政府的专用信息网络,建成政府信息交换系统,实现政府信息在政府机构内部的共享以及政府信息系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然也包含在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之内。因此,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是政府职能转变、适应时展的需要。
2020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市场监管局、宜春市场监管局及市委、市政决策部署,坚守安全底线,提升执法效能,突出民生保障,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1.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有序承接省市场监管局下放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等权限,加强实际操作运用。放宽个体登记限制,将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权限下放至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对个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制,使群众办事“程序更简”。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公章准刻证明,下放涉及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异常名录移除权限,减少群众办事环节,真正让群众“少跑腿”。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体系,全面启用国家总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食品生产在线申请、网上受理和审批,从企业“只跑一次”过渡到“一次不跑”。
2.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强化与园区管委会的工作联动,支持、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发明专利;鼓励、培育企业参与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评选;指导和支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大力培育地方特色产业商标的申请注册,重点培育一批驰名商标,增强区域品牌效应。大力开展争创工作情况宣传,积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5·10”中国品牌日等主题宣传时机,加大对各类商标品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的意识。
3.进一步加大企业帮扶力度。重点围绕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非公党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切实做好“个转企,企入规”工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推动银企对接,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建立专利商标混合质押机制,扩大创新主体融资受益面,多种途径缓解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助推企业发展。扎实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
二、突出重点关键,守牢安全底线
论文摘要:一、新时期加大海南工商市场监管力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2)是发展海南经济的必然要求;(3)是适应WTO规则的必然要求。二、当前海南工商市场监管的现状:(1)监管体制还尚未完全理顺;(2)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3)监管的模式、方法、手段滞后;(4)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工不够;(5)监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三、加大市场监管的对策:(1)创新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商市场监管体制;(2)实现监督、管理、服务的创新;(3)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和质量;(4)创造人才培养模式,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商市场监管队伍。
关键词:构筑工商市场监管平台
论文全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及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对海南市场监管的模式、方式与手段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监管市场的经济卫士,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并与国际惯例接轨,这将是新时期海南工商行政管理者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新时期加大海南工商市场监管力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如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达到社会经济运行的最高效率和社会需求及社会利益的最大满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促进海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
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信息技术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要素,也是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目前,随着市场监管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信息技术在经济户口管理、登记注册、市场巡查、企业年检、案件、办公自动化(OA系统)等工作环节和领域已逐步推广运用,使市场监管工作日益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节约了人力物力资源,提高了执法效能,因此,加快信息化建设在市场监管中已显得尤为重要。
一、信息化建设对市场监管的重要作用
1、加快信息化建设,可以使市场监管模式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去年12月23日,吴仪副总理在对工商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中指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化是为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服务的现代化手段,对于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都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工商部门的同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总局王众孚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商标管理自动化系统、电子政务系统为重点,加强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网的应用,充分发挥网络的效用。”因此,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高科技手段,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服务经济发展工作,实现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已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2、加快信息化建设,可以促进市场监管职能的到位。近几年来,随着工商体制、机制、监管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和完善,“小局大所”的格局的形成,基层市场监管执法的力度的加大,实施“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建设、商品准入制度建设、个体经济分层登记和分类监管等新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模式,都有赖于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可以说,没有信息化的支持,就难以实现市场监管的创新和突破。
3、加快信息化建设,可以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改革实践证明,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使系统内部管理日渐高效、规范、科学、透明,形成流程科学、简洁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新格局;可以使案件办理流程化。案件处理从发现线索、立案、调查取证、移案、撤案、案件调查终结到案件执行、责令赔偿、结案等可全部实现网上审批,既规范了办案工作程序和办案行为,也有效地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信息化建设,还可以通过计算机随时查询每项业务工作的质量,过错责任一目了然,从而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