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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崇凤文化演变研究
(一)“凤”形象及名称的演变
“凤”形象不是一朝一夕就定型了的,而是经过了相当漫长的演变过程。对于“凤”的形象的演变研究也是学者们感兴趣的地方。徐华铛在其所著的《中国凤凰》一书中对典型的凤形象特点概括为:“锦鸡首,鹦鹉嘴,孔雀脖,鸳鸯身,大鹏翅,仙鹤足,孔雀毛,如意胜冠。”钟金贵《中国崇凤习俗初探》对各个时期的凤形象作了梳理,指出上述形象特点的形成是经过了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并认为:“人们在保留鸡形的主要特征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对鸡的各个部位逐步进行了改造,以突出凤的神性。”文章首先指出史前遗址中出土的陶罐、象牙雕刻、彩陶等等文物上的鸟图案特点已经初步具有了“凤”的一些的形象特征,如弯嘴(鸡喙)、有羽毛、有冠、有尾翎等。到了商周时期,从“凤”形象大量出现的青铜器装饰及甲骨文象形文字中总结这一时期的“凤”形象:尚未定型、多为侧面形象,头部有一束羽毛、尾部伸展夸张,线条刚柔并济,体现出一种庄重、神秘之感。而且青铜器中的一足的“夔凤”形象尤为突出。春秋战国时期,“凤”形象开始有了更加仔细的刻画,在气势和造型上更显奔放流畅、秀丽洒脱,尾翎长度增加。战国时期的青铜器上“凤”的形象也开始与云雾结合在一起,其作为神鸟的神性与代表祥瑞的云彩结合在一起,“凤”作为祥瑞象征的意蕴随着其形象的丰富也渐渐丰富起来。秦汉时期,随着神仙之说的盛行,作为神鸟的“凤”的形象更加普遍地被运用到帛画、壁画、砖刻、瓦当、石雕、漆器绘画上,“凤”形象也融入了许多动物的特征,鸡(雉)的头和冠、鹤一样的足、鳞状的羽。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佛教的兴起,“凤”开始受到佛教的影响。“凤”的形象富丽雍容、多姿多彩。凤纹之外的装饰多为佛教中常见的忍冬草、莲花和各种缠枝花纹等。宋元时期,随着绘画艺术的快速发展,“凤”形象较多地出现在绘画作品中,更为细腻写实,凤眼更加细长,显示出今天所谓的“凤眼”的特征。明清时期,“凤”形象较之宋元时期基本形象没有大的变化,在绘画技艺上更为成熟,出现了一整套画凤的口诀:“首如锦鸡,冠似如意,喙似鹦鹉,身似鸳鸯,翅似大鹏,足似仙鹤,羽似孔雀,体呈五色”,“凤有三长:眼长、腿长、尾长。”我们今天出现的凤形象基本沿袭明清时代而没有多大变化。这篇文章对“凤”形象演变的归纳与学术界的主要观点基本一致。庞进在其《中国凤文化》一书中对“凤”形象演变情况的概括也很有意思,即史前的“原凤期”、夏商周的“夔凤期”、春秋战国及秦汉的“美凤期”、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瑞凤期”、宋元明清的“金凤期”、现当代的“新凤期”。还有学者从汉字文化学角度来分析“凤”形象的演变,如黄交军、唐亮合著的《从<山海经>到<说文解字>———论“凤”在中国先民文化中的形象流变》一文。“凤”的形象经过了漫长时间的演变才以今天的多彩面貌呈现在我们眼前,和“凤”的形象演变一样,“凤”的名称也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我们今天所称的“凤”一般指的就是凤凰,“凤”与“凤凰”在今天看来所指一致,而在神话传说中,“凤”和“凰”其实并不是同一种神鸟,《山海经•大荒西经》有这样的记载:“有五彩鸟三名:一曰皇鸟、一曰鸾鸟,一曰凤鸟。”便是其中的一个例证。学术界对于“凤”名称的演变尚少有人单独去研究,在现在所能看到的一些研究论文和学术著作中,“凤”的名称演变一般多作为“凤”文化整体研究的一个部分而存在,如上文所提到的钟金贵的《中国崇凤习俗初探》一文,在谈到“凤”的形象演变过程的同时也指出了“凤”的名称的演变过程,文章从《山海经》、《尚书》、《尔雅•释鸟》、《左传》等文献资料中的“凤”的不同指称出发,得出“在舜之前原本称为凤鸟,到了有关舜的记载中改称凤皇”,并从出土文物和考古资料分析认为“皇(凰)”和舜的部族有虞氏有着密切的关系,是位于长江下游的有虞氏(属东夷族)首领祭祀时插戴在头上的带有羽毛的王冠。有虞氏与位于黄河下游的东夷族中以“凤”为神鸟的少皞氏融合而使得“凤凰”连接为一词,在这之后,“凰字”又渐渐失去了自身原有的意思而成为了“凤鸟”的同义别称。王维堤在其所著的《龙凤文化》中也表达了这种认识,同时在书中他还对因原始方言、后代语言发展等原因影响而产生的“凤”的各类别称进行了大致的总结,如“鸑鷟”、“鶤鸡”、“皇鸟”、“鹏”、“朱鸟”、“鹓雏”、“鸾鸟”等等。
(二)崇凤文化内涵及其演变
当历史进入文明社会,先民们原始的信仰和崇拜渐渐褪去了原始的迷狂,开始注入了越来越多的精神文明的因素。我国悠久的凤崇拜历史,使得“凤”的文化内涵尤为丰富。对于“凤”的文化内涵的挖掘始终是学术界研究“凤”文化的归宿,而对“凤”文化内涵的演变情况的梳理对于正确把握“凤”的文化内涵是至关重要的工作。目前“凤”文化相关研究成果中也有许多关于“凤”的文化内涵的文章与著作,学者们绝大多数都认为“凤”的文化内涵的演变是由简单到复杂的不断发展、不断丰富的过程。庞进的《中国凤文化》一书将崇凤文化的精髓和所包孕的民族品格的内涵称为“凤之魂”,“凤凰的身上体现着中华民族求明、献身、负任、敬德、尚和、爱美、重情、惜才的精神品格。”而凤文化的精髓则是“和美”,其本身就是中华文化核心理念之一,足见“凤”文化的重要性。王维堤在《龙凤文化》一书中把“凤”和“龙”放在一起梳理了龙凤文化内涵的演变轨迹,文章认为“凤”的初始意义与“龙”不同,它并不是作为氏族崇拜的图腾,而是与天文历法及农业生产相关,“凤”的产生时代已经是图腾制衰落时期;当巫术取代图腾制之后,“凤”又与巫术发生联系,从而具有了巫术的内涵。王维堤将“龙”的巫术作用归纳为“乘”,“凤”的巫术作用归纳为“至”、“来仪”;商代崇“凤”而使“龙”的神性大大减少。周代崇“龙”抑“凤”,“凤”的神性则大为降低。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龙”、“凤”的神性都受到很大程度的削减。作者认为随着文明社会的发展,人类认识自然的能力提高也是造成“龙”、“凤”走下神坛的原因之一。“不语怪力乱神”的儒家学派,更是不把“龙”、“凤”作为神物,但是民间龙凤崇拜还依然拥有很大市场。与崇尚理性思考的中原地区不同,楚地的巫风盛行、崇尚浪漫的思想,使“凤”崇拜在荆楚地区得到了继续生长的土壤。我们从屈原的楚辞类作品中即可看出端倪。随着战国秦汉之际兴起“瑞应之说”,“凤”和“龙”一起又与“瑞孽之说”联系到了一起,这一学说到董仲舒提倡“天人感应”之说渐成体系。董氏认为帝王有德,能“致黄龙凤凰”,将“龙见”、“凤集”看作是祥瑞的象征,是对帝王的德行的肯定。在春秋战国时期步下神坛的龙、凤,到了汉代之后,“龙”成为了历代帝王的专享,皇帝自称真龙天子,“龙”崇拜成为了愚弄民众的政治神学手段。而“凤”虽然也常常为皇帝所用,但是随着龙凤两性分化的发展,到了宋代,“凤”成为了皇后的代称,与代表“真龙天子”的皇帝相对应。关于这一点,黄能馥《谈龙说凤》一文认为:“凤是后妃政治权势的标记。”《龙凤文化》一书在论及龙凤的形别分化时,提到了“凤”的雌化使得“凤”的文化内涵中具融进了女性象征的意味。对于“凤”的女性象征意义这一点,王珏的《凤的文化内涵》一文有较为详细的研究。龙凤形象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还具有了“人中精英”的涵义。王维堤在书中认为,其渊源或许是与春秋战国时期“龙”、“凤”神性消褪,成为“役于圣人”的“羽虫、鳞虫”,但其始终是与“圣人”发生关系,所以后世自然把“龙”、“凤”也比作是人中的精英。臧振《论凤鸟在周文化中的地位》一文通过“凤”与周文化的关系的研究,提出凤鸟不是王权、君权的象征,而是贤人、君子的象征的观点。“凤”和“龙”一样,与宗教的联系也是非常密切的,“凤”的文化内涵经过神仙家、道教、佛教的影响,其内涵也愈加丰富,尤以佛教对“凤”的影响更大,在佛经故事中经常会见到“凤”的形象,以“凤凰涅槃”最具代表性。以上我们可以看出,王维堤在《龙凤文化》中是把“凤”和“龙”放在一起来考察二者的文化内涵的,更侧重的是“凤”在龙凤这一对立统一体所具有的文化内涵。
相比之下,钟金贵的《中国崇凤习俗初探》则更多地从民俗学的角度来挖掘“凤”的文化内涵,这篇文章从“凤”文化的内涵发展历程出发对“凤”文化的主要内涵进行了归纳:
一、我校藏羌民族文化研究资源现状
1.1缺乏展现丰富成果的平台
我校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开展藏羌民族文化研究具有天然的地缘优势,积淀了丰富的藏羌民族文化研究学术成果。但是这些成果比较分散,没有统一的展示平台和技术标准。一是载体具有多样性,包括实体的和数字格式的,而数字格式又有文本的、图像的、音频的;二是保存地点分散,或是存于商业数据库,或是存于历史档案,或是存于学校主页,或是存于学校各部门和个人。零散的、分乱的成果没有整体的展现,学校科研实力和学术特色无依托的统一平台,就难以产生更强的综合效应和更深的学术影响[4]。
1.2缺乏长期、统一的保存机制
大多数历史的学术成果没有数字化,常因年代久远而难以找到,或因实物的损坏和老化而无法长期保存。而年代较近的成果大都存于个人手中,学校没有统一分类保存[4]。学校对于数字资源和科研成果的保存没有统一的规划。
1.3缺乏获取资源的有效途径
1五邑侨乡武术文化的历史背景
1.1清代武举科考人才辈出
详考五邑地方县志,清代五邑地区考中武举人535人,武进士76人。其中,新会邑李惟扬(原籍阳春县)是康熙49年壬辰科武进士,殿试1甲第2名武榜眼;新会邑何逢春是同治2年癸亥恩科武进士,殿试1甲第3名武探花;另外,还有11名广东省乡试魁首武解元。
1.2近代五邑武术拳派分化
近代五邑地区是天地会洪门组织起事的重要地域。清政府内忧外患,朝廷禁武令松解。天地会反清失败后,洪门组织三合会再次分离演变成多个社团及会党,五邑地区民间拳社组织习练的洪门之洪拳也逐步演化出新会七堡李家拳、新会京梅蔡李佛拳、鹤山古劳咏春拳、江门沙富周家拳等武术拳派。另外,在江门市外海乡还秘密传承一支与太极拳同源异流的武当太虚拳。
2五邑侨乡武术文化的历史特征
一、蚕神
蚕神即中国古代司蚕桑的神祇形象。传说中身份尊贵的蚕神有两位,女性蚕神嫘祖为黄帝正妻西陵氏女,《蚕经》载:黄帝元妃西陵氏始蚕”。而另一位男性蚕神即蚕丛氏,是首位蜀王因其常着青衣巡行郊野故名青衣神。正因为蚕神的出现,亲桑并劝课农桑,才使中国的蚕桑文化得以发展传播,辉耀华夏,闻名世界。促进了早期人类社会的发展。无论女性蚕神还是男性蚕神,都是身份尊贵,备受百姓爱戴。民间通常都把他们当做神祇形象加以立祠祭祀。国内关于蚕神的名胜古迹不胜枚举。
二、桑俗文化
(一)圣桑文化世界各地广泛存在树神崇拜,桑树是我国独特的树神崇拜对象之一。在先民心中地位尊崇,备受拥趸,关于桑的神话传说不胜枚举。历史上重大的国家仪典、祭祀祈祷、生命繁衍等都离不开桑林。
1.桑林生臂手关于人类起源历来众说纷纭,盘古说、女娲说、三皇五帝说等。《淮南子•说林篇》:“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娲所以七十化也。”有关此句话的释意历史上有不同的观点。其中一种说法,我们华夏儿女,炎黄子孙由黄帝所创造,人类出现后,另外两位神祇形象上骈和桑林赋予人类的四肢五官;另一种说法是人类出现后,人类文明由黄帝所造,例如我们今天依然受用的阴历阳历是在黄帝部落中产生的。不仅如此,在黄帝的朝代,人类驯服了马,黄帝骑在马上飞奔腾跃,气贯长虹,人们通常称呼为上帝,先民有了马的佐助开始早期农牧生活。桑林生臂手据《山海经》记载:远古时代黄帝妻嫘祖教民养蚕,促进了早期手工纺织业的发展。中国之所以被为桑植,皆源于此。无论那种说法,都从不同侧面反应出早期蚕桑农耕文明的萌始状貌。
2.汤祷雨于桑林商汤是历史上声明显赫的贤君圣主,即位伊始,王畿旱灾连年,民不聊生,汤为了避免无辜百姓牺牲,而大义凌然的于桑林以身祷雨。金城所致,金石为开,汤的意志和诚意终于感动上天,大雨倾骤。百姓得以粮谷丰收,安居乐业。《吕氏春秋•顺民》记载:“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吕氏春秋•慎大》云:“武王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而在《吕氏春秋》高诱注说:“桑林,桑山之林,能兴云作雨也。”《淮南子》高诱注也说:“桑山之林,能兴云作雨,故祷之。”《淮南子•修务训》载“汤旱以自祷于桑山之林”,由此可见桑林在远古时候是作为祈雨的圣地。
一、审美文化学的学科性质
王德胜在《批评的观念:当代审美文化理论的主导性意识》一文中曾经提出:“批评的观念”是“当代审美文化理论的主导性意识”;惟有“批评的观念”才能使当代审美文化研究“积极地介入当代历史/文化的实践进程,介入当代人的现实生存领域,从而实现当代审美文化理论之于各种‘当代性现象’的有效揭示。”1也就是说,当代审美文化理论主要是一种文化批评。在当代审美文化研究中,坚持文化批评立场,固然可以有效地参与当代文化建构,实现学术研究的社会价值,但是,我们能否就此将审美文化研究定位为文化批评呢?我认为,以“批评”来定位一个学科方向学理依据不足。批评什么、以什么来作为批评武器、如何批评,这些问题都不是“批评”本身所能解决的。换句话说,以“批评”来定位一个学科,并不能解决任何学科定位问题。就当下审美文化研究现状而言,网络、电影、大学体制、波鞋6、超市等一切文化现象似乎都是其批评对象;其理论资源与批评立场也五花八门,毫无学科领域约束。突破学科界限,有时可以为学术发展开拓新的增长空间;多学科交叉互补,也有益于发现新的研究视角,但是,全然漠视学科建制,甚至鼓吹反学科建制,却有害于学术的健康发展。因为学科建制虽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学术研究的自由空间,但是也为学术研究在某个领域向纵深方向推进提供了保障。本文认为,曾经轰轰烈烈的审美文化研究要想避免沦为过时的学术时尚之厄运,必须重新审视其研究立场,将审美文化学建构为一个知识体系,而不是停留在文化批评层面。这个知识体系究竟是从属于美学,还是从属于文化学,应该作进一步辨析。上文已经指出,审美文化研究在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上根本不同于美学研究,因此,审美文化学不是美学的话语转型。那么,审美文化学是否就是社会美学,或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呢?在重视社会生活中的审美实践方面,审美文化学与社会美学的确具有相似之处,但是,审美文化学既不关注研究对象的审美属性,也不关注主体的审美意识,这与社会美学截然不同,也就是说,审美文化学其实并不关注审美问题,因而它不是社会美学,当然也不是美学的一个研究方向。审美文化学与文化学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审美文化的字面意思是文化系统中具有审美属性的类型或层面,因而,审美文化学应该是文化学的一个学科分支。其实,审美文化这个概念的内涵极其复杂,有人认为它特指当代文化中出现的日常生活审美化,艺术/审美日常生活化现象;还有人认为,“审美文化是一种完整的形态和系统,是建立在人类生存实践基础上的一种社会感性文化。有别于工具文化和社会理论文化的功利性与规范性,审美文化显示出超功利性与自由性相统一的特质。”也就是说,审美文化并非现实的文化系统中审美的和艺术的方面与部分,它具有理想性,对现实的社会文化应该具有规范、引导意义。本文赞同审美文化“是一种完整的形态和系统”之说,认为将审美文化仅仅看作文化系统中具有审美属性的类型或层面,实质上否定了审美文化概念的独特内涵,消解了审美文化学的独特价值;另一方面,本文并不认同对审美文化超功利性与自由性之鼓吹,认为审美文化就是艺术/审美未从一般文化中分化出来这样一种文化状况/文化形态,这样的文化状况/文化形态并不局限于当代,而是出现在人类文化的每一个历史阶段,只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而已。据此而言,审美文化学不是文化学的一个学科分支。总而言之,审美文化学的研究对象具有一定审美色彩,但其关注点不在于研究对象的审美属性或主体的审美意识,这是审美文化学与美学的联系与差异之处;审美文化学虽然致力于研究审美文化现象的发生、发展规律,并揭示其中文化观念变迁与现代性等问题的复杂关系,但是,作为审美文化学研究对象的审美文化并非一般文化系统中具有审美属性的部分与层面,所以审美文化学与一般文化学既有一定联系,又不属于一般文化学的分支;审美文化学看重学术研究对于当下文化状况的批评与建构意义,但是并不以文化批评作为学术研究的主要目的,而是强调学科意识,力求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这是审美文化学与文化批评的既有联系,又大不相同之处。鉴于以上认识,本文认为,审美文化学虽然与美学、文化学、文化批评有着一定联系,但完全可以通过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成为一个独立学科。
二、审美文化学的研究范围审美文化研究
在前苏联曾经蔚然成风,前苏联学者对审美文化学的研究范围也曾经深入探讨过。奥夫斯相尼柯夫的观点对我国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审美文化研究产生过一定影响,他提出,审美文化“贯穿在文化的所有领域、所有部门、所有地段。因为,人的审美积极性表现得极为广泛,它毫无例外地表现在人们活动的所有领域中——表现在劳动和科学认识中,表现在社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体育中,表现在人们日常交往和艺术生活中”。如此看来,审美文化学的研究对象几乎等同于整个社会生活,其研究范围没有一个相对明晰的边界;另一方面,奥夫斯相尼柯夫的审美文化研究着眼点还在于社会生活领域中所表现出的“人的审美积极性”,这接近于我们的社会美学,也就是说,这个意义上的审美文化研究仍然是美学的发展或分支,与我们所谓的审美文化学有着明显区别。国内有学者提出,审美文化“指的是从建筑外观、室内布置、人体服饰、新区布局、旅游景观到文学艺术多层面审美领域的总和。”他还提出,在研究这些审美领域时,“要从审美的外观形式中揭示其与整个文化变动的关联。”这个主张触及了审美文化学的核心问题,即审美文化研究的着眼点是社会文化的变动以及社会文化心理的变迁,而不是纯粹的审美问题。但是,将审美文化理解为“审美领域的总和”,仍然未能揭示审美文化研究的独特性;而且“整个文化变动”这个概念的外延也过于宽广,似乎应作进一步限定。本文认为,审美文化就是艺术审美未从一般文化中分化出来这样一种文化状况/文化形态,审美文化研究的着眼点是考察审美文化的发生、发展与现代性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此基础上建构审美文化学的知识体系。具体而言,这个知识体系应该包含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审美文化史,第二个层面是审美文化学原理,第三个层面是当代审美文化批评。这三个层面大体框定了审美文化学的研究范围。审美文化史主要研究审美文化的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的审美文化形态,包括原始审美文化、古典审美文化、现代审美文化、后现代审美文化等等,并考察不同的审美文化形态与特定历史阶段中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宗教、道德之间的复杂关系。审美文化学原理主要研究审美文化的内涵、性质,审美文化学的研究方法、基本范畴、主要问题、重要关系等,其研究的核心问题是,艺术/审美从一般文化中分化出来这个历史过程与现代性之间的复杂关系,尤其考察艺术/审美与一般文化由混同到分化,再到融合这个历史过程中,人们文化交融/团结感的变化状况。当代审美文化批评主要对日常生活审美化、媒介文化、都市文化、乡村文化、建筑文化、消费文化、性别文化、种族文化、身体文化、时间体验等当代审美文化的现象与问题,依据审美文化学原理进行深入研究,揭示这些现象与问题背后的当代文化分裂感、文化团结感与现代性之间的内在联系。无庸讳言,我国的审美文化研究虽然已经有近20年的学术积淀,但是审美文化学作为一个学科,目前尚处于草创阶段,关于这个学科的一些设想难免不够成熟。本文提出审美文化学是一个区别于美学、文化学、文化批评的独立学科,并尝试着讨论其研究范围,旨在强调审美文化研究应该找到自己独特的学术空间,以保障学术研究能够在纵深方向挺进,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自己的学术空间,而不是一味消耗其突破学科壁垒的批评冲动力。
作者:王誉茜单位:南京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