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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管理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文物安全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文物安全管理

精准高效智慧实施文物安全管理探思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且不可再生,这就决定了文物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长期以来,湖南省各级文物部门从上至下均将文物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取得了不菲成绩,名列全国前列。今年9月,笔者跟随湖南省文物局文物安全督察组赴株洲、娄底两市,现场检查调研了9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并与市县文物部门、基层文物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发现了一些机构改革后文物系统客观存在的现象和矛盾。下面,笔者从一名省级文物工作者的角度和当前文物系统现有机制格局出发,结合此次检查调研情况,就如何破解文物安全工作瓶颈与矛盾,形成精准高效智慧的文物安全督察管理体系,进行一些探索反思,希望能对下一步做好文物安全工作有所裨益。

一、现象

“2020年,娄底市文博科全年安全巡查工作时长达到人均68个工作日,安全巡查用车里程长达14000公里,通过巡查发现并整改文物安全隐患30多处,现场制止、督促整改文物违法行为10多起,即使这样,基层文物安全仍然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我们对此感到痛心和无助。此外,娄底市文旅广体局具体担负文物工作人员有2人,一年到头经常出差巡查文物安全,也导致了局里部分同志,甚至是个别领导都感到疑惑和不理解,为什么在机关经常看不到我们。”娄底市文旅广体局(文物局)的同志说。“株洲市现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点52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13处;现有国有博物馆(纪念馆)3家,馆藏文物总数8502件/套,文物资源丰富,应该说是省内的文物大市。近年来,株洲市文物安全工作得到领导高度重视,虽然任务繁重,但还是取得了不少成绩。对于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曾下发文件要求建立的市县文物行政执法队伍,株洲市文物局从事文物工作的人员总共只有5人,各县区人数也不多,队伍建设困难极大。”株洲市文旅广体局(文物局)的同志介绍。“红二军团长征司令部旧址是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净下,旧址修缮维护取得极大进展,目前各项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但当地群众在紧贴旧址正门两侧的围墙处还存有原来的房屋、猪栏等木质建筑,旧址周边环境受到严重影响,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红二军团长征司令部旧址管理人员说。“新化县北塔是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保存状况较好。近年来,在塔顶第七层的内壁上却出现了许多类似溶洞中的白色钟乳石状物体,我们正在研究其成因,是否会影响文物本体安全,但目前还没有结果,需要邀请专家诊断。”新化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担忧地说。“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单位还存在文物施工管理不够规范;在文物安全监控室、值班室存放有部分易燃易爆和生活电器等物品;消防器材存在过期未及时更换;保安、库房管理员、文物安全员等岗位1人单挑;规章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等情况。”在与当地文物部门、文物单位的座谈会上,省文物局文物安全督察组组长彭士奇直截了当地指出检查发现的问题。

二、分析

对上述现象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形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物保护保障力度薄弱。在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时代背景下,随着政府部门机构改革的持续推进,各部门机构、人员配备逐步明确到位。全省各级文物部门积极响应支持机构改革,市县级文物保护人员力量有所精简,但工作任务量却不降反增,人少事多矛盾进一步凸显。如市县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多数单位本身就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再建设一支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基本无法实现。此外,全省文物资源十分丰富,目前文物安全保障经费相对于文物资源体量存在明显不足,各级均有杯水车薪之感。二是文物安全工作任务繁重。保护文物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明确了十二条实施意见。《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文物安全巡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湘文物督[2020]45号)对省、市、县、乡四级进行文物安全巡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物督[2020]24号)就文物消防安全进行了规范和提出了要求。除此之外,还有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安防、打击文物犯罪等众多工作。“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众多工作落到基层,在实施层面就会出现一人身兼数职、工作人员忙不过来等情况。三是文物保护专业力量不足。省内不可移动文物大多散布在偏远乡村,点多面广线长、品类繁多、文化底蕴深厚等是其典型特征,文物保护专业要求较高,湖南省此类人才屈指可数,且难得有全才。当文物保护出现疑问,如何才能得到快速精准的解答,正是新化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所需要的,这也是其他基层文物工作者的普遍期盼。四是安全规范执行落地存有偏差。“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红线、生命线,不容有失,失必追责”,各级文物部门对此均有深刻认识,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年来,省、市、县出台了多项文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条例,强力督促落实,但各单位对相关规定理解不一、实施标准不一片落实力度不一,百密一疏,防不胜防,消防器材过期、安全规定落实不严、文物违法犯罪等情况时有发生,也就出现了上述督察组组长彭士奇所指出的各类问题。五是文物安全内部循环比较严重。总体看,当前文物安全工作大部分地方还处于内部循环阶段,开展这项工作只是系统内的几个同志,常年忙得不亦乐乎却甚至得不到本单位同志的理解。文物安全外部力量参与不多,政府、大众对文物安全的意识不够强,与社会治安、疾控防疫、消防救援等已形成全民参与、全民重视、全民支持的意识氛围差距较大。再譬如,当前全省大部分等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均已建立较好的安防消防、值班安保等安全防护机制,但也都是内部循环,上级部门要检查就得各地跑路,也就有了一年“安全巡查用车里程长达14000公里”的现象,费时耗力效率低的情况较多。对上述原因,再进一步总结归纳。一方面,由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不断上升,导致文物工作的重要性也随之逐步上升。另一方面,随着科技发展、社会进步,政府精兵简政是大势所趋,人员、经费不足可能是各部门普遍需要面对的现状,对文物部门尤是如此。因此,文物工作的实际需求与目标期盼,就是当前文物工作的瓶颈问题。此外,内部循环、规范执行、监督质效就是文物安全存在的普遍问题。

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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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不仅追求物质文化建设,更多的是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因此,大量的古代遗址、庙宇等成为人们的旅游景点,可谓是游客络绎不绝,但是在旅游业带动经济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由于文物古建筑的历史性和建筑构造等方面的原因,使得古建筑不具备较强的耐火性,所以大大增加了火灾发生的风险。很多的古建筑都处在比较偏僻的地域,消防水源匮乏,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特点

1.古建筑物年代悠久,建筑物多为易燃材料。古代建筑不同于现代建筑物,古代建筑多为砖木结构,其材料一般都是比较耐用的油脂木材,因为年代悠久,建筑木材早已风干,所以非常容易燃烧。同时古建筑为了体现其装饰的美观性,多采用油漆涂刷,一旦发生火灾,其蔓延速度不可估量。而且在庙宇中很多用于佛事的香火都存在严重的火灾安全隐患,这些都给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2.古建筑物的结构布局不够合理。古建筑在结构和布局上都比较密集,其组成是以单间构成单座建筑,然后单座建筑又构成庭院,整体建筑缺乏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等,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不便于安全疏散,而且还很容易使得连片的建筑着火,造成严重的人财损失。3.由于地理位置因素,导致火灾救治困难。古代庙宇等多建在比较偏远的山区地带,这样虽然可以为僧侣的修行提供静谧的环境,但是却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而且,古建筑内多缺乏消防水源,再加上消防设施的不完善,一旦火灾发生后果严重。古代建筑在设置进出口的时候,往往都只设立一个进口和一个出口,而且还会设置门禁装置,一次进出一人,入口不能出,出口不能进,如果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古建筑烧毁损失还会发生人员踩踏事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古建筑消防安全发生的原因

1.自然因素的影响

由于古建筑具有的地理特点,一般都是建在比较高的台基之上,单位或建筑群屋体高大,周围古木参天。有的位于平原河湖岸边,由于其接触点高,木质干燥,地处雷击多发区,所以极容易发生雷电火灾。自然因素引发的火灾对古建筑消防安全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威胁,雷击火灾只是其中一个,还有朽木遇氧燃烧、泥石流引火以及地震引致火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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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内古建筑文物安全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县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不断强化对县域内保护性建筑管理和确保地上地下文物的安全,使人类祖先留给我们的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得以永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省文物保护条例》和《省文物调查勘探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保护性建筑管理和地上地下文物安全的意义和目的

县有着几千年的悠久历史,是省首批命名的“五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各时期历史文化遗址、遗迹、遗存极为丰富,地上地下文物众多,现已普查发现各时期文物遗址196处,其中已列为省级文保单位7处,县级文保单位12处,新发111处,这些文物是的宝贵遗产,更是三江地区古代史的重要实物见证,保护传承先民们创造的优秀文化遗产,对于建设秀美、滨江古城,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当前我县的文物工作快速发展,形势喜人,初步形成了古代、近代和红色旅游发展框架,有效地带动了我县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为适应我县近年来公路建设和城市基本建设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保护县内地上地下文物,各单位、各部门在项目批准前应依法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在进行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或落实相应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避免造成一些遗址和保护性建筑人为消失。为此要进一步增加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逐步形成以县委、县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工作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

二、加强保护性建筑管理和地上地下文物安全的具体要求

根“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将县域内保护性建筑的管理和地上地下文物安全纳入全县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各级领导工作的重要日程,做到依法科学保护、合理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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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文广(文体)局、市属各文博单位: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文物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对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明确领导责任制,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文物安全保护措施,要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实行目标管理。务必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文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要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善。

二、认真开展文物安全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组织专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特别对于古建筑、文物库房等,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保护。同时,对于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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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古村落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近年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强化对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古村落防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古村落室内配电线路老化、敷设、安装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古村落内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不足,文物建筑、古建筑灭火器配置不足,逐级防火责任制没有全面落实,村民消防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薄弱等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为更好落实古村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特制定*、*等古村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消防规划和整改方案的制定完善

*、*两个古村落消防专项规划年底前要完成修编审批,确保古村落的火灾隐患整改更具有科学性、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南屏、关麓、屏山古村落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20*年1月10日前制定完成,并尽快付诸实施。

(二)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建设

*镇在东方红水库引水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制定古村落内消防供水管网建设方案,20*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争取20*年6月底建成,引水工程贯通即可连接使用。在此期间,应保障高位水池的消防用水量。屏山、南屏、关麓古村落应在村落内和村边修建消防水池和蓄水堤坝,并各配1-2台消防手抬泵。水源的保护半径为150米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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