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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教育的传统在中国渊远流长。在传统文化中,文学历来被作为"诗教",服务于人格培育和道德修炼。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小子何莫学夫《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由于传统社会中文学尚未与其他社会活动分离,它属于广泛的社会行为的一部分。所以,文学教育与其说是侧重文学,不如说更加关注通过文学来达到的文学之外的目的。
照韦伯的看法,现代性的过程乃是一个不断分化的历史进步。所谓分化,在韦伯的社会学意义上说,主要指"去魅化"和合理化,前者是指把宗教的东西与世俗的东西区分开来,后者是指强调人的行为、手段和目标都应符合理性原则。这就导致了两个最重要的分化:世俗的东西和宗教的东西的分化,文化的东西与社会的东西的分离。于是,文学作为一个独立自足的领域便应运而生。中国虽然是一个世俗的国家,没有强大的宗教传统和势力,但近代以降,文学的发展也依循相似的路线演变。文学从传统社会中的道德重负中摆脱出来,逐渐形成了自律的文化观念。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出现,大学堂和书局等现代体制的涌现,为现代中国的文学教育奠定了基础。讲授文学不但是一种职业,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关怀。新文化运动中许多作家、批评家和学者,他们既是文学家,又是教育家;他们既在大学讲台上讲授文学的一般知识和理论,同时也在通过文学来关注社会现实和历史发展,关注中国的种种问题,从国民性到启蒙和救亡等。现代文学及其教育在摆脱道德说教的同时,又被附加上许多它有时难以完成的重任,诸如"小说界革命","文学救国","以美育代宗教"等等。文学在去掉一些功能的同时,又被赋予另一些技能。但从总体上说,不同于传统的文学教育,近代以来的文学及其教育在创作与社会实践、学术知识和社会关注等方面,似乎保持了较为合理的张力。
倘使我们以这样的格局来透视当代中国大学的文学教育,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大学作为一个制度的产物,作为一个话语生产和传播的场所,作为一种权力的运作,与文学自身内在的激情和灵性,与文学不可或缺的社会现实关怀,与文学作为一种质疑陈规旧习和日常生活意识形态的手段,似乎存在这相当紧张的关系。我以为,这种紧张至少表现以下几个突出的方面。
第一,大学的制度化正在或已经改变了文学教育的宗旨。从传统意义上说,文学作为道德教化和人格培养,自有其局限性,但不可否认,忽略文学教育的此种功能,很容易导致文学和社会关联的断裂,进而否定一切文学对人格与精神的塑造有积极作用的观念。高度制度化的当代大学文学教育,相当程度上把重点放在一种可替代的知识的传授,而非思想与人生体验。它更加偏重于讲授"什么是文学?",而非"如何作文进而如何作人并认识社会"。所以,文学教育正在把学生作为一个单纯的知识受体,而将教师简单地功能化为学术传授的载体。尽管在正规的大学文学教育中可以使学生知晓许多知识,从某个文学运动,到某种文学体裁,甚至某些作家作品,但是,文学教育与人格修炼完全脱节,与社会关注和人道使命及责任的培育无关。非文学的东西,自然而然地被当作有碍于文学教育的东西排除在外。文学的知识化丧失了它自身的社会有机性和社会实践性,这一方面是大学教育制度化的结果,另一方面也和当前的文学有意淡化与社会关联的倾向有关。诚然,传统的文学教育亦有道德说教的弊端,但文学与社会现实的关系却不容忽视。文学的独立自足的确使文学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它也因此而失去了与社会的深刻广泛的关联。文学教育在其中可以起到什么矫往过正的功能呢?
第二,大学的文学教育在制度化条件下,不可避免地趋向于专门化和职业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代中国的大学文学教育,完全是职业化的细密分工的产物。职业化和专门化的结果之一,是学术或知识的分化,文学教育作为一个总体范畴,实际上并不存在,实际存在的是文学史、语言学、文艺学等专门领域,甚至更加具体专门,文学史领域的实际领域乃是古代文学,更有甚者是断代文学史,甚至更加专门的某一时期某一作家或文类的研究。随着学历教育层次的提升,专业便越发具体、细致和局限。一个文学博士很可能只是研究一个比较具体特定领域里的专门问题,博士最好称之为专门家,因为他的学识并不广博。细密琐碎的专业分化使得文学成为"拆碎七宝楼台"。诚然,具体的专业分化使得文学教育的深度和专门性大大加强了,但在有所得的同时亦有所失。教授在专门研究可以达到相当精深的地步,却有可能失去对文学现象的生动活泼的体悟;学生也许会在某些艰深难题上有所突破,却有可能被训练成工具性的存在,丧失具有新鲜活泼的对文学的灵性和敏感。于是,文学教育中充满了后现代式的"微小叙事"。越深专门精深的知识,听众和知音便越是稀少。专门的话语和概念不经严格训练无从领会。更严峻的问题在于,既使在文学教育领域内,不同专业的人之间操不同的术语,谈论不同的话题,彼此之间无法获得一种"通约性"。研究文学理论的人读不懂专门的文学史研究,现代文学研究者可能缺少丰富古代文学的常识,这不但是可能的,而且的现实的。"微小叙事"的盛行标志着"宏大叙事"的衰落,于是,教师和学生皆自满于在狭小的专业领域里穷经皓首,但文学教育与普遍的社会关怀关系疏远了。难怪有人不断地呼吁"人文精神"。难怪有人极力主张人文知识分子真正的角色在于他的"业余性"。
第三,大学文学教育在制度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强调学术规范、教育规范和运作程序,这是制度的权力和权威之表征,也是高等教育本身合理化的必然结果,同时又是大学作为一种现代体制的必然目标。在现实的文学教育中,在不同的学术和学历教育层次上,规范化都是一个重要的游戏规则。课程如何设计,教材如何规范,考核如何客观,作业或论文如何符合写作要求,成绩如何评价,学生素质如何评判,学生如何学,教师怎么教……,一系列的规范意味着合理化已经渗透在大学文学教育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当然,规范化是大学文科教育中极其重要一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问题在于,种种繁琐规矩是有力还是有碍文学及其教育的特殊性。比如说,在论文写作中,技术性的因素往往被突出强调,材料的取舍,文献的运用,方法的选择,表述的规则,观点的提炼,结构与篇章的统筹,都有种种规则来控制。这很容易使得许多技术性的环节压倒了思想的自由及其阐释。一言以蔽之,当代中国文学教育中实际上存在着重视"技"而轻视"道"的倾向。其结果必然是学生的论文越写越规范,技术上越发完善和符合标准,但思想的锋芒和创造性的灵见却日渐率微。我们有越来越多的"好论文",但有创造性观念的论文却寥寥无几。如此一来,便带来两种潜在的后果:其一,文学教育的规范化和思想火花的激发相去甚远。我们的教育制度培养的和要求的是一些对规范和规则驾轻就熟的工具性人材,而带有创造性和思想家气质的人材却少得可怜。其二,标准总是客观的和公正的,它不会对任何人有任何特殊性,而文学教育和人材培养的特殊性,特殊的素质所需要的特殊的教育,便被同一的规范化所抹杀。如今的大学文学教育成批地生产出同一标准的毕业生,但有独特才能和思想的人难以寻觅。至此,一个问题也许无法绕过:大学文学教育是否隐含着这样的潜在危险?亦即文学教育作为人文知识分子培育的重要场所,将越来越趋向于技术官僚性知识分子的塑造。照此发展,人文知识分子自身的社会角色和职业敏感便会逐步丧失,工具理性便大行其道。
今年夏天,东京大学的池田知久教授来北京参加道家国际会议,见面便送给我一篇他新写的文章,题目是“东京大学人文社会系大学院的亚洲研究”。我在去秋到今春在东京大学研究讲学时,对东京大学近年的教育改革颇为留意,尽管如此,这篇文章的开场白仍然使我吃了一惊:“本文标题采用‘东京大学人文社会系大学院’,而不用‘东京大学文学部’,是因为1995年随着大学院重点化的实施,‘大学院’已取代‘文学部’成为部门名称。”这是什么意思呢?举个浅显的例子来说,几年前我们介绍池田教授,标准的表达是“这是东京大学文学部的池田教授”;而照今年改革后的精神,我们现在就应介绍说“这是东京大学大学院人文社会系研究科的池田教授”。
要全面了解日本的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的新变化,我们还得从头说起。
东京大学(下简称东大)及日本大多数大学的建制与英美俄中皆不同,据说源出于德国的制度。东大文科的设置结构在历史上变化甚大。东大初创期(1877—1884)文学部除哲学科外,包括政治学及理财学科、和汉文学科。1885年政治学、理财学编入法政学部,同年文学部和汉分家,分为和文学科和汉文学科。在帝国大学时代(1886—1895),人文学科已形成文、史、哲、语言的基本学科内容。到东京帝国大学(1897—1945)初期则明确确定文学科、哲学科、史学科三大学科的人文学科结构。这种结构一直维持到二战结束,1946年时三大学科共21个专修科(专业)。1947年恢复东京大学,旧的专业名称如“支那哲学”“支那文学”改称“中国哲学”“中国文学”,取消了文史哲三“学科”,而使19个专修学科都自成为“学科”。中国哲学也成为19个学科之一。1963年,文学部的21个专修课程被重新归入四个新的大类:第一类文化学,第二类史学,第三类语学文学,第四类心理学社会学。文化学所包括的也就是以前哲学学科的内容,但从大类的名称上说,“哲学”第一次消失了。90年代的改变也可以说在60年代已经开始。这样的四大类结构至今未变,只是不断加以局部的调整。1988年,把原属“文化学”中的印度文学改入“语学文学”类,把原属“文化学”的美术史改入“史学”类,又把第四类“心理学社会学”改称为“行动学”。1994年,类与类名未变,但专修课程的名称(相应地研究室的名称)作了较大改变,“中国哲学”改为“中国思想文化学”,“国史学”改为“日本史学”,“国文学”改为“日本文学”,“印度哲学”改为“印度哲学佛学”等。此外还增设了朝鲜文化、澳洲语言(土著)等亚洲文化研究的课程。1995年,学科的四大类更名为:一思想文化学科,二历史文化学科,三言语文化学科,四行动文化学科。四大学科共26种专修课程,如中国思想文化学专攻即26者之一。四大学科全部变为“文化学科”,这种名称上的汉字形式的改变无疑体现了东大人文学研究注重向“文化研究”发展的一种变化动向。在1995年的“中国思想文化学”专业的“修习注意”中说:“本专修课程领域甚广,研究时代可从上古(甲金文)至现代(、新儒家)各时代中选择。领域包括中国思想、哲学,及其社会(政治、经济、法律、道德)和文化(语言、艺术’风俗’生活史、女性史)、宗教(道教、佛教、民间宗教)、科技(天文、医学、农学)背景,可从中选择。强调思想史与社会史、思想史与文化史的沟通、中国与日本及中国与西洋思想之比较。”这个的例子可以使我们具体地了解这种变化的内涵。
东京大学大学院各研究科以及各学部中,“综合文化学科”可能是最具特色而且最值得注意的。东大各学部皆设在东京市内的本乡校园,综合文化学科则与各学部不同,设在距市中心较远的驹场校区,属教养学部。据说文部省新的政策精神是取消国立大学的教养学部,而东大的教养学部却得以保存,此端赖其综合文化学科的活力及表现。综合文化学科的人文社会学科方面的硕士课程有七大类,其中“比较文学比较文化”专业设比较文学比较文化课程24门,“地域文化研究”专业设课程达48门,“文化人类学”专业设文化理论、文化过程、社会人类学等课程27门,虽然其中含有不少演习课程,但其课程开设的数量确实令人惊叹。七类之外,在“广域科学”专业中还有科学史、科学哲学及大量边缘交叉学科。综合文化学科产生的历史也许有其特殊的缘由,而这一学科已经成为今天东大最具活力的一个部门,也是东大与外国特别是西方国家文教交流特别活跃的一个学科点,相当突出地体现了“文化研究”在现代教育中的巨大能量。
至少自1963年以来,东大的教育一直维持着“大学—学部—学科—专修课程”的主体结构,例如现在的文学部—思想文化学科—中国思想文化学专业。思想文化学科下有七个专业:哲学(专指西方哲学)、中国思想文化学、印度哲学佛学、伦理学、宗教学宗教史学、美学艺术学、伊斯兰学。学部主要担当本科教育的责任,故以学部为部门名称的作法体现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方针。东大的本科生考入后先在教养学部修完两年前期课程,然后进入学部,选定一个专业修后期课程。如选定文学部的思想文化学科的中国思想文化学专业,就不必修思想文化学科的其他六种专业课程。每一专业都规定了后期课程在该专业应修的科目和学分,一般学生在三、四年级应修科目6—8项不等,需完成专业学分约40—44个。如中国思想文化学专业社七种必修科目:中国思想文化学概论、中国思想文化史概说、中国语中国文学、中国史、中国思想文化学特殊讲义(专题课)、中国思想文化学演习(资料课)、毕业论文,共44学分,其中毕业论文12学分。此外还要必修东洋史、中国语中国文学等文学部的其他科目若干学分。在“学部—学科—专业”的结构下,专业与研究室相对应,如思想文化学科有七个专业,即有七个研究室,分别承担其专业课程。整个文学部26个专业,即有26个研究室,类似我们的教研室。1995年全文学部各研究室共115人,其中教授77人,副教授33人,外国人教师5人。其中思想文化学科(哲学类)25人,教授19人,副教授6人。另外,每一研究室聘1—2名助手,一般聘期为2—4年,多由新毕业的博士生充任。教员的数量比我们(如北大)是要少得多了。
东京大学的文学部相当于中文一般说的“文学院”,现在台湾的大学如台大、政大、辅大等也还都有文学院,作为大学和系之间的一层机构。但日本的情形不同。首先本科学生一二年级在教养学部,三四年级便直接进入学部下的专业,由研究室来管理,这是教育上的最大不同。其次,文学部下面没有“系”一级,学科或在名义上也可称为系,但并不存在这样的实体机构,学科或系亦无实体的功能,一切都是由文学部来管辖,而以研究室为教员人事和预算执行的基本单位,这是体制上的最大不同。在这种体制下面,显然教育的重点是落实到专业的教育;由于较早进入专业,本科毕业时的专业水平比较高。但由于从教养学部一下子进入专业研究室,学科的统一性不被强调,学科的整合意义没有了。一个后期学生从三年级起在专业研究室的团体中学习和活动,这是集体文化和专精技术结合的例子,但一个进入中国哲学专业的三年级学生,在此前和此后,似乎都没有一个机制保证他学得必要的哲学类课程。从我们习惯的“哲学系”的立场来看,其长处和短处还值得研究。
人的生活方式也就决定着从文化到文学的基本特质,因而就可以说,文化与文学之间的共同基点就是人的生活,而文化与文学之间的关系起点就是:在相互对应之中包容,在表达差异之中分离。这就表明,文化与文学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具有包容性与分离性这样的两重性的关系。只有当作为研究对象的文化与文学之间的关系得到某种确认之后,在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之关系的问题上,或许才有可能达成一定程度上的共识。首先,从文化与文学的包容性关系来看,有人认为:文化研究视文学为文化构成之一,而文学研究需要对文化文本进行整体化思维,仅就比较文学而言,如果没有这样的对“他者”文化的认知与介入,并且不能采用整体化方法,比较文学研究的学术性将遭到质疑,乃至“这个学科总是难以确立自身”,而唯一可能的出路也许是“研究面的广阔无边”。[1](24~30)对于民族文学研究来说,也许显得更重要,因为民族文学研究缺少来自“他者”文化的对照,往往会因对民族文学文本自重而忽略与之对应的民族文化文本。这就意味着文化与文学之间的包容性关系仅仅是文化文本对于文学文本的包容,正是文化文本奠定了文学文本的对应基础。其次,从文化与文学的分离性关系来看,有人指出:文学主题与文化现象之间具有着某种内在联系,尽管在符号表达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1903年飞机在天空中第一次出现,不仅使“飞行在大众传媒与生活中都已成为普遍现象”,而且“甚至有人认为现代主义发轫于1909年”,尤其是未来主义诗风的鼓荡与飞行紧密相关。飞行的生命活动与吟诗的自由创造之间,通过符号的诗化来弥合了表达差异,飞行家成为中外现代诗人的一种代名。[2]由此可见,文化与文学之间的表达差异,主要表现为符号的差异,而从文化符号向着文学符号的审美转化速度,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是越来越快。这就意味着文化与文学之间的分离性关系不过是文化文本与文学文本的符号分离,正是文化文本提供了文学文本的差异前提。
如果主要从文化与文学的包容性来看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之关系,也就必须回到文化与文学的概念上去。而一个不容否认的学术现象就是,无论是文化,还是文学,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众说纷纭之中,难以形成共同认定的学术界定。不过,所有的已经出现过的种种界说,似乎都表现出某种一致性的趋向,认为无论是文化,还是文学,都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只不过,文化与人的生活方式直接相关,成为人的生活方式的符号化文本;而文学与人的生活方式间接相关,成为人的生活方式的艺术化文本。这样,人的生活方式也就成为定义文化与文学的概念公约数:文化是与人的生活方式有关的符号体系,而文学则是与人的生活方式有关的语言艺术。由此可见,文学在成为文化的符号化的审美产物的同时,不过是文化的有机构成之一。由此出发来考察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之关系。从“文化研究的起源”来看,“狭义的文化研究”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英国,而雷蒙•威廉斯则被认为是“奠定了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的第一人。威廉斯正是从基于文化的定义而倡导“文化分析”———“文化是对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的描述,这种描述不仅表现艺术和学问中的某些价值和意义,而且也表现制度和日常行为中的某些意义和价值。从这样一种定义出发,文化分析就是阐明一种特殊生活方式,一种特殊文化隐含或外显的意义和价值”。显而易见,威廉斯这一自认为是“文化的‘社会’定义”,尽管从中可以看到社会学传统的学术影响,但是,这一文化的构成因素实际上已经超越了社会学的考察范围,立足于人的生活方式的整体性来进行文化构成因素的考察,实际上已经包括了文化的器物性、制度性、心理性的构成因素———“生产组织、家庭结构、表现或制约社会关系的制度的结构、社会成员借以交流的独特形式”。威廉斯的文化定义,被认为具有着这样的理论意义:“把论辩的全部基础从文学—道德的文化定义转变为一种人类学的文化意义,并把后者界定为一个‘完整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意义和惯例都是社会地建构和历史地变化的。文学和艺术仅只是一种,尽管受到特殊重视的社会传播形式”。[3](2、6、125、126、8)这无疑表明,将文化与文学同人的生活方式紧密地联系起来,不仅对于“狭义的文化研究”具有着理论指导的作用,而且对于广义的文化研究更具有着理论启示的意义:基于人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对于人的生存方式的历史发展与人的生产方式的现实发展,进行从社会学到人类学的多学科考察,通过文化的定义来进行建构文化学的学术尝试。这首先就需要从大文化观的转化开始。
人的生活方式包括人的生存方式与人的生产方式,无论是人的生存方式,还是人的生产方式,都同样表现出器物、制度、心理这三个层面上的构成需要。一方面,人的生存方式作为维护生命存在的个人活动的总和,生命活动不仅要满足从器物层面到心理层面的个人需要,而且这样的个人需要必须得到制度层面的保护,否则,个人也就难以进行正常的生命活动。另一方面,人的生产方式作为延续生命存在的群体生产的总和,自由创造不仅要满足从器物层面到心理层面的群体需要,而且这样的群体需要必须受到制度层面的保障,否则,群体也就难以进行有序的自由创造。从人的需要的文化角度来看,较之个人需要所体现出来的是人的需要的历史底线,个人需要的简单也就导致了生命活动的单纯,因而对于个人需要的保护往往止于习俗,建构了制度性基础;而群体需要所展示出来的是人的需要的现实高点,群体需要的多样也就引发了自由创造的丰富,因而对群体需要的保障通常诉诸法律,建构了制度性体系。这就意味着有关人的生活方式的文化文本,固然要置根于个人的生命活动以揭示人的生存方式,更是要生成于群体的自由创造以展示人的生产方式。在这样的前提下,所谓的大文化就可以表述为包括人的生存方式与生产方式在内的人的生活方式,而大文化具有与人的生活相关的器物、制度、心理这三个层面上的构成要素,在社会学传统中,将这三个层面上的构成要素简化为经济、政治、意识(狭义上的文化)三要素。这样,通过从社会学到人类学的多学科与跨学科的学术扩张,在进行大文化观的转化的同时,还可以根据人的生活方式这一概念公约数,来进行大文学观的转化。正如威廉斯所说:“艺术作为一种活动,同生产、贸易、政治、养家糊口一样,就在那里存在着。为了充分地研究它们之间的各种关系,我们必须积极地去研究它们,把所有的活动当作人类能力特定的同时代的形式来看待。”[3](129)这就表明,不仅文化可以包容文学,文化文本与文学文本之间具有文本的互文性;而且文化研究也包容了文学研究,文学研究成为文化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从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之关系来看,无论是文化文本与文学文本的互文,还是文学研究成为文化研究的特殊形式,在从旧历史主义向着新历史主义进行研究范式转型的“文化诗学”中显得犹为突出。
如果主要从文化与文学的分离性来看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之关系,也就必须回到文化与文学的文本上去。一个不可忽略的文本事实就是,无论是文化文本,还是文学文本,其文本的意义和价值,即使是在出现符号表达差异的前提下,也往往有可能会呈现出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尤其在文化文本与文学文本之间出现意识形态性对话的时候,文化文本与文学文本之间的符号差异,也就自然而然地迅速减退,而文本的意义和价值的一致性程度也就随之提升。从文本的意义与价值来看,不仅人的生存是意识形态性的生存,而且人的生产也是意识形态性的生产,因而人的生活也就是意识形态性的生活。于是,在剥离了文化的器物层面与制度层面之后,无论是文化与文学,还是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也就成为狭义上的。狭义上的文化研究以文化心理,尤其是以意识形态为对象,而狭义上的文学研究则以文学经典为研究对象。问题在于,在狭义的文学研究中,文学经典主要是以“高雅”文化作为其文本意义和价值的文学取向的,因而也往往与主流意识形态密切相关,或者说成为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历时性文学表达,因而文学研究也就容易成为关于文学经典的传统性阐释。这样的文学研究,也就与文化研究对于意识形态的现代性阐释之间形成阐释的对立。因此,也就有必要解决这一阐释的对立。这样,文学研究的传统范式也就应该进行更新。于是,有人指出“从文学研究到文化研究”的研究范式更新的现实途径将是“将高雅和大众文化合二为一”。这就是说,大众文化是随着文化生产的兴起,通过机器复制与大众传播的现代形式而与高雅文化形成意识形态上并驾齐驱的对峙,因而大众文化的出现也就标志着意识形态将突破主流意识形态禁锢而表现为多元化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成为“从文学研究到文化研究”的研究范式更新的第一阶段。
文学研究突破文学的对象性封闭,将研究对象扩张到其他艺术门类,将文学研究的学术领域从文学与电影之间的理论对话扩大到“艺术史,文学研究本身,音乐研究以及社会科学,史学和社会心理学”,从而促成文化文本与文学文本之间的理论性对话。因此,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文化理论文本与文学理论文本之间的意识形态性对话之中,随着“从文学研究到文化研究”的研究范式更新进入第二阶段,文化研究也就成为文学研究的一种特有形式。“八十年代围绕文化研究所展开的争论对于文学研究的未来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鉴于七、八十年代的文学大战为自身赢得了地位,人文学科的学术关注点日益从原则性的理论表述迁移开来,它更加关注在实践中采纳新的范式,跨越种种文学与非文学文本进行文本分析。尽管这一观点并没有被普遍接受,然而对于新的范式而言却是不可或缺的,即文学研究所基于的传统文本经典不再具有无可非议的特权。例如,特里•伊格尔顿(TerryEagleton)在其影响巨大的专著《文学理论导论》(LiteratureTheory:AnIntroduction,1983)中就认为,文本分析应当面对‘整个实验的领域,而不仅仅是对那些有时贴着相当模糊标签的文学’。”于是,文化研究开始强调“对体制和意识形态的分析”。由于“体制分析与意识形态分析有重叠之处”,“所以对于文化研究而言,采用意识形态分析是根本性的,它始终寻求对文化作品中的意识形态程度和影响力加以调查”。[4]最先在英国、美国等英语国家出现的文化研究,其理论影响是最大的,对于中国文学研究来说,当为后殖民主义理论与性别研究理论。不过,正如爱德华•萨义德在1995年发表的《东方不是东方———濒于消亡的东方主义时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在人们对《东方主义》的接受过程中,我最感遗憾,并且现在要竭力加以纠正的一点是:表示反对和支持的两派书评家,都错误地、不无夸张地声称本书是反西方主义的”,而“我的研究表明,每种文化的发展和维持都需要另一种不同的,具有竞争性的文化,即‘他我’(alterego)的存在”,“因为现代文化理论的一个重大进步便是人们普遍意识到:文化是混合的、异质的,如我在《文化与帝国主义》(1993)一书中所说,文化,还有文明,都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因而无法对它们的个性进行单一的或粗线条的描述,今天,人们怎么能奢谈‘西方文明’?除非在很大程度上将其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虚构,包括一些价值和思想方面的某种超然的优越性”。所以,后殖民主义理论的现实存在,不过表明“一种广泛地以减轻帝国主义对思想和人类关系束缚的影响的新阐释和学术事业已然出现”。[5]
事实上,由于后殖民主义理论与“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关系十分紧密,涉及到文化霸权的政治性质,对于中国的文学研究来说,很难由此而促成具有研究范式更新意义的文化研究。所以,性别研究理论对于文化研究在中国文学研究的出现,也许将具有更大的可能性。与“后殖民主义理论大师爱德华•萨义德”同时的“文化人类学大师安•艾勒斯”,可以说为性别研究理论提供了人类学的启示:“艾勒斯关于社会与性别的代表作是1995年出版的《神圣的欢爱———性、神话及肉体的政治》”,它“揭示了亲密关系———两性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的向心性,这种亲密关系不仅直接影响我们的个人发展,而且与构成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的社会结构相关联。艾勒斯在最基础的层次上运用了社会—政治分析:社会如何将信仰和法律建立在快乐或痛苦之上,而这一切是如何紧密地与社会建立肉体接触关系的方式联系在一起的。”[6]显然,就中国文学研究来说,运用“社会—政治分析”这一方法,对于已经形成的中国文学研究的学术传统来说,应该是轻车熟路,因而也容易被接受。不过,面对从性别政治转向肉体政治的研究路向,恐怕在一时间是难以突破主流意识形态的约束的,至少,在目前来看,中国学界对于肉体与政治的术语联姻,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予以排斥。不过,进行有关人的生活的整体研究的学术浪潮已经势不可当。无论如何,“从文学研究到文化研究”的研究范式的更新,已经成为国际性的学术潮流,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在理论文本的意识形态对话中,已经率先促成了文化文本与文学文本之间的对话性关系,为文学研究转向文化研究奠定了必不可少的文本基础,这一点无疑是令人感到欣慰的。
摘要:文学与科技的的对立肇基于文学工作者对科技威胁的恐惧,而非对科学本质的怀疑。然而当二十世纪末期,另一波的科技文明(以计算机及网络为代表)入侵人文社群,文学工作者是否还仍如其十八、十九世纪的前辈一样,抱持不信任的态度?或是在此科技文明的压力下,寻找一个共生的环境,实为当今研究文学与科技关系中,一个很重要的议题。本文试图从共生的结构中,寻找文学研究如何在科技文明中,尤其是网络世界里,去发掘自己的研究与论述空间,也阐明这些论述与研究有何前景与局限。
关键词:英美文学网络文化数字文化理论与实务
前言
数字文化及因特网的发展,改变了我们的书写与阅读习惯,然而它所带来的新鲜经验也重新开启了文学研究的另一层关系。在此提出几项重大的改变与重整,希望与读者来讨论文学研究的前景与局限。笔者认为,现今因特网在文学研究方面的影响可以分成几个面向:(一)因特网成为研究的重要的资源或是图书馆的替代品、(二)文本的观念受到挑战、(三)传统的文学研究走入文化研究的范畴、(四)跨地域性的文学研究主题(如性别、阶级、主题认同、realityvs.virtuality等)受到重视、(五)文学理论与社会科学的整合。
一、前言:
文学与科学间的纠葛关系,建立在西方传统的理性与感性的二元对立上。从十八世纪以来,以分析(analysis)及类化(generalization)为主导的所谓科学思想,成就了近代的科学文明;但也造成了人文学者对科学文明(或是理性思考)的疑虑。十八、十九世纪的浪漫思潮正是反映了这种反理性及反智论(anti-intellectualism)的一种感性诉求。
摘要
文学与科技的的对立肇基于文学工作者对科技威胁的恐惧,而非对科学本质的怀疑。然而当二十世纪末期,另一波的科技文明(以计算机及网络为代表)入侵人文社群,文学工作者是否还仍如其十八、十九世纪的前辈一样,抱持不信任的态度?或是在此科技文明的压力下,寻找一个共生的环境,实为当今研究文学与科技关系中,一个很重要的议题。本文试图从共生的结构中,寻找文学研究如何在科技文明中,尤其是网络世界里,去发掘自己的研究与论述空间,也阐明这些论述与研究有何前景与局限。
数字文化及因特网的发展,改变了我们的书写与阅读习惯,然而它所带来的新鲜经验也重新开启了文学研究的另一层关系。在此提出几项重大的改变与重整,希望与读者来讨论文学研究的前景与局限。笔者认为,现今因特网在文学研究方面的影响可以分成几个面向:(一)因特网成为研究的重要的资源或是图书馆的替代品、(二)文本的观念受到挑战、(三)传统的文学研究走入文化研究的范畴、(四)跨地域性的文学研究主题(如性别、阶级、主题认同、realityvs.virtuality等)受到重视、(五)文学理论与社会科学的整合。
一、前言:
文学与科学间的纠葛关系,建立在西方传统的理性与感性的二元对立上。从十八世纪以来,以分析(analysis)及类化(generalization)为主导的所谓科学思想,成就了近代的科学文明;但也造成了人文学者对科学文明(或是理性思考)的疑虑。十八、十九世纪的浪漫思潮正是反映了这种反理性及反智论(anti-intellectualism)的一种感性诉求。
英国十八世纪在启蒙运动的笼罩下,理性的思考与分析逻辑的介入,再加上经验论的盛行,建立秩序与规范成为知识分子的迷恋(obsessions)。十八世纪的文学作品一方面反应主流文化的理性思维,试图建立人类社会生存的有机体制,一方面却也自觉地感受到逻辑论辩与理性分析的威胁。最有名的代表作就是JonathanSwift《格利佛游记》(Gulliver’sTravels)。作者借着格利佛的观察,讽刺Laputa中科学院所从事的科学实验与哲学论辩,比如说在语言学院中,所从事的乃是将言谈简化成为单音节的字眼,省略所有动词与分词,因为在现实中的所有可认知的事物都是名词。Swift更以理性的思考来描述具有人类理性的马国Houyhuhnms,在此马国中,人马互位。Yahoo此一未文明化的人类,受制于理性温和的马,在在显示理性思考的吊诡。而在另一篇〈一个小小的建议〉中,更以分析的手法,讨论应将剩余的小孩制成罐头外销,以解决爱尔兰的贫穷问题,深具“想象力“。Swift这种反理性思考的论点,虽然简化了(甚至误解了)理性与科学思维的辩证逻辑,但是也具体地反应文人对理性思考的不信任。MaryShelley的《科学怪人》(Frankenstein),大概是浪漫时期对人文与科技对立论述最清楚的教材,也建立了日后文学工作者对科技发展怀疑与不信任的理论佳构。早期感情与理智、想象力与分析力、文学与科学的对立祇是意识形态,或许是基于对科学的误解,或许是文学工作者的保守心态。但是当Dr.Frankenstein将科学的产品(科技的成果)化为人类的梦厌(TheMonster),人文学者找到了攻击的对象。人文与科技的对立已不可避免,也为人文学者找到了反科技决定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