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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乡村振兴是巩固脱贫攻坚重大成果的关键方略,而这也正是“设计下乡”可以大有作为之处。尊重地方文化,留住乡土本色,展现地域风格,是乡村振兴中建筑设计的重要原则。该文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院为例,论述乡村振兴中重要公共服务设施“以简应繁”的设计策略。该项目不仅在设计上尊重了当地土家族传统建筑风格,而且将看似复杂的医疗功能及流线设计“化繁为简”,运用简洁的建筑语言来表达深刻的医疗建筑内涵,为乡村公共项目的设计策略提出新思考,同时也为医疗项目设计实践作出了新的尝试。
关键词:乡村振兴;医疗建筑;设计策略
0引言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感染超6亿人,死亡超650万人,且数字仍在不断增长。每次灾害的发生,都伴随着各地医疗建筑的发展。医疗建筑是基本医疗展开的场所,通过不断升级进化适应发展的医疗科技,应对既有医疗挑战,同时,此类特殊建筑还需要在特殊时期能够应对医疗的特殊需求[1]。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体到乡村医疗建筑的设计建造,其要义就在于,缩小城乡医疗公共资源差距,让乡村也能获得近似城市拥有的优质医疗条件。而所有医疗行为的发生,首先需要在建筑的规划设计阶段,有前瞻性的介入,以及引入前沿理念。本文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院为例,讨论乡村振兴中医疗服务设施“以简应繁”的设计策略。
1项目背景
重庆石柱中益乡卫生院医疗项目是基于乡村振兴的国家发展战略,响应国家的脱贫攻坚工作,立足于中益乡的实际情况,改善其医疗环境和应对不可预测的医疗情况而设计的建筑。建筑师将复杂医疗知识和体系与建筑专业知识相结合,在当地进行了长期的社会调研等基础准备工作,经过与医疗专家、业主和群众充分交流后,从功能和技术的角度进行多层面多阶段的论证,从使用者需求上进行了多角度的人性化考量。项目的设计尽量满足多方的诉求,以达到工作和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医疗建筑与其他的建筑环境设计相比,其特殊之处在于内外部环境设计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患者的康复效果[2],因此该项目的设计重点体现在建筑功能效率和建筑使用者体验并重。对于医疗建筑的使用者而言,过于复杂的建筑空间不仅与医院所追求的基本价值理念、长期运营规划和一次性满足功能要求的基本前提相悖,还会降低相关人员的工作效率。建筑设计师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将注意力从繁复的使用功能转移到“以患者为中心”的使用者生活和心理状态上,并不意味着忽视功能和效率的基本原则,而是在不对医疗建筑的专业功能和需求作出任何妥协的前提下,尝试利用最简单的设计逻辑,实现最有效、清晰的建筑空间营造。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办发〔〕114号),切实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村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积极稳妥地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补助政策;积极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认真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工作;协助开展村级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于年实施以来,参合率和补偿标准不断提高,补偿范围不断扩大。年,全区参合农民达到22.3万人,参合率99.8%,筹集新农合基金5568.88万元,份共补偿医药费3905.33万元,受益农民121.34万人次,其中一万元以上补偿438人次,达到10万元封顶补偿2人。预计11月份基金支出563.23万元。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继续做好年的新农合工作,切实把这一惠民制度坚持好,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将我区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鲁卫农卫发〔〕9号文件要求,参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年度个人交纳费用由年度的50元提高到60元,中央和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年补助由年度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每位参合农民总筹资额将达到300元。各镇街要于前完成年度参合农民个人基金筹集工作,确保参合率达到99%以上。
二、时间步骤
年度全区新农合筹资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农村居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有效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筹资和运行机制,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的原则,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让农民得实惠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政策相对稳定的原则,做到确保农民不吃假药,确保农民用药价格合理,确保农民就近得到医疗服务。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通过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简称参合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等多方筹集建立的,用于补助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民办公助社会性基金。基金管理实行县级统筹、集中核算的办法。
第五条全县实行统一管理办法,即统一统筹模式,统一筹资标准,统一门诊和住院统筹分配比例,统一起付线和封顶线,统一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统一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统一使用计算机软件和微机联网,统一报销程序,统一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最大限度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和报销,最大限度提高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和受益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遏制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本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大病救助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充形式,所需资金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全部用于对农村参合贫困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
第二章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三条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基金来源: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