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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市纪委执法监察工作重点,针对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及权力运行、源头治理、“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等项工作开展执法监察,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优化发展环境为侧重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不断开拓专项治理的新途径,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力争建立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清廉执法的有序法制环境,为*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及明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市场行为,保证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廉洁和高效。
今年以来,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我们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监管机制。一是在对政府采购管理实施了职能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简化采购程序,对协议采购金额上限进行了提高,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目前的50000元。二是会同采购办、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对政府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进行了重新选定,新的定点单位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地保证有政府定点单位的服务质量。三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目前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已全部在区政府网进行公布。对涉及数额较大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还必须在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布。通过上述监督管理机制,有效地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廉洁和高效。截至到目前共完成政府采购443项,其中竞争性谈判11项,公开招标3项,邀请招标10项,询价220项,单一来源采购21项,协议采购178项,采购预算总金额为141589*.6元,采购总金额11464683.97元(为政府节约资金2694224.6元),节约率为19.03%。
二、对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我区招投标工作的公正、透明,建立良好的招投标运行环境。一是强化有效监督。根据工程项目金额的不同,我们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监督,对一般工程,也就是工程资金数额在20万元以下的,我们采取程序监督,委托工程建设单位纪检部门监督;对热点工程,资金状况好、造价高的一些工程,资金数额在20-50万的,我们除采取程序监督外,对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对属公开招投标的重点工程如豫章路改造等实行跟踪监督。通过实施这些有效监督,既发挥了各单位纪检、区纪委的作用,又解决了执法室人手紧张的问题,同时大大地减少了招投标的投诉,规范了招投标的行为。二是积极拓展探索招投标监督的范围和方式。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促进建筑工程的规范、高效和廉洁,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区农民公寓建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截至到目前区纪委共对10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了现场监察,(其中公开招标9次,邀请招标1次,计划投资总金额是13093万元,中标合同总金额为11265.98万元,节约资金1827.02万元,节约率为14%)。
三、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预防工作,遏制出现一些恶性的安全事故,坚决维护公众利益。一是督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控制指标,强化责任落实,街办(管理处)、社区(村)、企业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纵向到底,全区上下实现安全责任“无缝隙覆盖”。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与区安监局密切配合,并联合区工商、公安、执法分局等职能部门,于春节和“五一”期间,对区属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开展了联全执法大检查,同时对卫生、教育等重点部门,酒店、宾馆、大型商场超市、歌舞厅、公园、风景旅游点等重点场所,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在全区各街办、各系统都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使安全生产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呈现出篷勃发展的势头,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为全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在一些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了串通投标、多头挂靠、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此,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强化招投标监管,促进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公开、公平、公正,为宜春的科学发展、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指导思想
专项整顿工作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统一部署,协调行动,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通过专项整顿,有效遏制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顿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顿工作的范围:
20*年以来开工建设的所有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重点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和农田整理等项目。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呈现出篷勃发展的势头,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为全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在一些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了串通投标、多头挂靠、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此,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强化招投标监管,促进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公开、公平、公正,为宜春的科学发展、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指导思想
专项整顿工作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统一部署,协调行动,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通过专项整顿,有效遏制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顿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顿工作的范围:
20*年以来开工建设的所有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重点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和农田整理等项目。
*年,*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提高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公开招标率、确保全市各单位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率达到70%的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推动以《*市招标投标条例》为主的制度建设,总结和探索招投标监管方式,改进和完善监督机制,筹备成立*市招标投标协会,严厉查处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素质,努力促进招投标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的形成。
一、*年招投标工作情况
(一)继续推动招投标制度建设
《*市招标投标条例》的立法推进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市发展改革委将《条例》(代拟稿)上报市政府后,市政府法制办启动了审查工作,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委托法律专家开展《招标投标条例》对比性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规范BT项目管理及招投标行为,降低由此带来的政府隐形负债风险,市政府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的通知》(渝府发〔*〕73号)。该文件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招投标活动及项目管理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渝办发〔*〕91号文件要求,继续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委联合9个市级部门制定了《关于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标结果公示制度的通知》,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市监察局围绕提高国有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率出台指导性文件,强化监督检查;市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移民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在总结各自行业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招投标重点环节出台了8个文件,加强行业监管。涪陵、忠县、丰都、永川、经开区等区县政府结合各地情况出台和修订相关招投标实施办法,极大的促进和规范了招标投标工作。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任务
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全市水利建设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全市水利行政行为、水利建设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体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廉政责任制,确保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和干部廉洁。
(二)工作目标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为重点,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20*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水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水利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