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消防工作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进一步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不断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14年消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46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16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公共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水平,切实保障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年火灾事故预控目标。全市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和相对指标控制在市政府预控范围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健全基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基层消防工作考核力度,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成全市各板块“网格化”管理达标创建,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政府属地“三大责任”机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推进期间全区消防工作深入开展,为维护我区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依据国家《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期间全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改善城镇消防安全条件,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城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秦都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2、工作目标。到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全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城镇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并发挥作用;消防业务经费满足消防事业发展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安全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年全县消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努力实现三提升(城乡抗御火灾水平得到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为构建“和谐”,实现“平安世园”创造一流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火灾预防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保持稳定,努力实现“世园会”和建党90周年庆典期间全县范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工作措施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城乡火灾防御能力
(一)强化城乡消防规划管理。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年月底前,各区(市)县政府要完成与当前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城市消防规划和所辖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对所辖乡和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意见;年底前,完成所有乡、村(社区)消防规划编制或者在城乡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内容。加快推进《省天府新区部分消防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消防规划同步纳入“天府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与城乡建设同步发展。力争到年底前,全市市政消火栓设置基本达标;年底前,全市新增17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站、9个特勤消防站、47个政府专职消防站、1个进口消防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每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中队全面达到新一轮消防装备建设“六个一”标准,基本解决高架道路、立交桥和城市隧道消防供水及农村新型社区消防水源问题,基本杜绝商业区、居民住宅区停车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基本完善地铁、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化工区等消防安全高危区域防灾救灾和紧急救援避难设施与场所,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强公安现役消防力量建设,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核心作用。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合理确定人员规模,切实落实人员待遇。积极发展消防文员队伍,定编配备消防文员。督促需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开展专职消防队建设,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志愿消防队伍、治安联防、保安队伍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主动承担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为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城乡火灾防御能力
(一)强化城乡消防规划管理。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底前,各区(市)县政府要完成与当前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城市消防规划和所辖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对所辖乡和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规划指导意见;年底前,完成所有乡、村(社区)消防规划编制或者在城乡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内容。加快推进《省天府新区部分消防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消防规划同步纳入“天府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城市设计。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与城乡建设同步发展。力争到年底前,全市市政消火栓设置基本达标;年底前,全市新增17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站、9个特勤消防站、47个政府专职消防站、1个进口消防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每个普通公安现役消防中队全面达到新一轮消防装备建设“六个一”标准,基本解决高架道路、立交桥和城市隧道消防供水及农村新型社区消防水源问题,基本杜绝商业区、居民住宅区停车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基本完善地铁、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化工区等消防安全高危区域防灾救灾和紧急求援避难设施与场所,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强公安现役消防力量建设,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核心作用。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合理确定人员规模,切实落实人员待遇。积极发展消防文员队伍,定编配备消防文员。督促需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开展专职消防队建设,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志愿消防队伍、治安联防、保安队伍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主动承担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四)完善消防法规和科技支撑。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积极组织起草和修订消防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法制保障。积极开展消防科研课题攻关,加快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和消防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