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联系与结合的必要性
在将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互结合之前,首先要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不可以将两者割裂开来,而是要同样作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控制点加以重视。首先要注意到,资产管理的资金来源是行政单位的预算管理。而后,行政单位如果能够进行正确的资产管理,就能够有效的提高自身的资产利用效率,为行政单位的预算管理提供了便利,使更多的资金可以用到其他的职能上。资产管理是对预算管理的完善与延伸,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在预算管理之中就可以节约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其他事项之中。减少资源的浪费,这也是我国行政单位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在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中,一方面要做好预算管理,确保其科学合理,符合行政单位的实际情况,让行政单位能够更好的进行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资产管理的关注,让资产管理更多的发挥其作用,让预算管理更加宽裕,也使行政单位能够更好的对自身财务情况进行处理。但是从根本上还是要加强行政单位的监督与管理,避免不合理的支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二、目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预算编制所依据的资产配置标准
没有资产配置标准,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就不能落到实处。对于任何行政单位来说,都需要一个固定的标准化的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如人均办公用房及基本办公设备的配备,不同技术和职级人员的专用和通用设备的配置等。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的分配上显得无序,各个部门和各层领导对于固定资产的分配准则随意更改,或者固定资产分配不合实际情况,让工作人员的工作无法展开,造成了很多的不便。
(二)缺乏有效的资产预算管理体制
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努力,财政部于1997年5月和7月分别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规定该准则和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将财政部原制定的自1989年1月1日起实行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与这次新制定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作一比较,可以归纳出事业单位会计在以下10个方面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1.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有所改变
原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即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制度这一层次上已与行政单位会计法规相分离,并采用“准则”加“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分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即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
(1)性质不同。即事业单位属于公益性质,行政单位属于政权性质。
(2)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事业活动,生产精神产品;行政单位主要从事行政活动,维持社会运转。(3)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即事业单位可以严格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预算一旦确定,一般不予调整;但行政单位则可能不一定能严格实行如事业单位的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能需要根据行政管理情况的变化,适当增加预算的弹性,国家不能一天没有行政管理。
(4)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尤其是有条件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其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要比行政单位大,也即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一笔数字较大的事业收入;但行政单位没有相应的“行政收入”,只有财政拨入经费。(5)收支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收入来源多渠道,如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如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等用途;而行政单位收入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一般只有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也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只有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一般要求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事业单位实行“准则”与“制度”规范模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摘要】对行政单位预算实施有效的绩效管理,是促进行政单位优化内部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的有效手段。在以往行政单位封闭运行,财政资金使用有限公开,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相对缺乏的情况下,绩效管理往往流于形式,其实际效能大打折扣。因此,研究财务公开条件下的行政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行政单位财务预算制度改革,具有积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制度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财政收入逐年增加,支出规模和结构日益壮大和完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社会公众越来越关注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也日益把经费的绩效管理推上风口浪尖,要求得到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加强新形势下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确保发挥最大效益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当前行政单位财务公开与预算绩效管理现状
(一)公开范围相对狭窄
根据财政部要求,部门预决算(除涉密内容外)要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和单位处于有限公开或局部公开状态,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是“浅层次公开”。即只按支出功能类别公开到类级科目,对资金流向和用途未予细化。另一种是“选择性公开”。即只选择在部分经济业务单一,资金总量较小的部门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没有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在建设、交通、社保等重要领域,特别是下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尚未落实有效到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行政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