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行政体制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摘要:在全国墓本取消农业税之后,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自然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近年来,“橄乡并棋”、“精简机构”的呼声不绝于耳,支持者颇多,但也有反对者。总的来说,各家的观点都力求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免出现“一刀切”的不合理局面。本文汇集了一些知名专家有关“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现点,希望能为读者有所稗益。
关健词:乡镇行欢体制机构精简
现行乡镇建制是取消还是保留,这个问题近年在学术界引起了争论。两种主要的不同意见已经形成:一种意见明确地主张取消现行乡镇建制,另一种意见则不赞成取消,认为取消现行乡镇建制是过激的主张。
取消乡镇建制的想法,主要基于乡镇不当行政行为及机构膨胀给农民造成的严重负担,归纳起来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
1.乡镇政府的“三乱”行为,不仅加重农民的负担,而且损害农民同政府的关系。行政性事业收费、摊派、集资、罚没等款项负担都是不正规负担。虽有一部分是合法的,但非法的负担占到相当大的比重,在农民负担总量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恰恰这一部分是农民意见最大的。这些款项无论合法与否,其随意性都比较大,而且很不正规,收人记录也不完整,很难测度,农民称这一部分负担是个无底洞。
2,乡镇政府职能过宽,机构臃肿,支出膨胀仍然是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现在一般乡镇干部都有上百人,多的有二、三百人,甚至四、五百人,其中很多是自聘人员。
本文作者:高抗顾金喜雷晓东作者单位: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纵观建国后我国地方行政体制演变,前期主要表现为一种弱规范性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即主要通过个人意志、行政权力和立法手段等外在强制力推进地方行政体制变革创新的一种制度变迁方式。而新时期则主要是一种强规范性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即主要通过各种外在动力机制的自发力量产生的诱导力推进体制变革创新的一种制度变迁方式,是各种有利因素逐渐累积,各种互补性的制度安排之间形成动力机制,然后从量变到质变水到渠成的促使制度变革的过程。归根结底,这种变革日益遵循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其科学化程度日益提高。简言之,我国当代地方行政体制演变主要体现了如下几方面的规律性演变趋势:
个体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力呈边际递减
行政区划、管理层级与行政建制的划分、调整与演变,既受必然性、经常性因素的制约,也受偶然性、临时性因素的影响。建国后我国地方行政体制变革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都受到了偶然性甚至是个人因素的影响,特别是由于个人权威过大,出现了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根本就不及党主席个人权威的现象。“一般来说,制度在运行的过程中会遇到来自权力的侵扰甚至破坏,如果不赋予制度有效的权威,权力就会穿越制度的屏障,造成制度的失败”。②建国至1976年结束这段时间内,这种由于个人权威而造成制度失败的现象在地方行政体制的演变过程中大量存在,因而使得体制变革本身无法遵循与宏观政治生态互动的规律。但随着的结束,这种因偶然的个人因素特别是个人主观因素影响制度的现象逐渐减少,呈边际递减趋势;而行政体制变革的制度性、科学性却随之提升,呈边际递增趋势。
地方行政体制变革逐渐向诱致性制度变迁
特别是省管县体制的推广,归根结底是行政体制与宏观政治生态环境系统互动的结果,地方行政体制变革更多的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遵循了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适度性和国家权力行使的有效性原则,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说到底这种变迁是经济市场化改革纵深发展的必然结果。换言之,乃是经济、政治、社会相互适应、相互协调和促进的必然结果,也是遵循地方行政体制变革规律和历史进步的表现。究其根本,随着宏观政治生态环境的变迁,特别是民营经济、块状经济的迅猛发展,市管县曾经赖以支撑的经济要素及其制度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甚至消退。经济要素的改变无疑是行政体制变革的关键因素,诚如里格斯教授所指出的,“一个国家的公共行政模式基本上是由该国的经济结构所决定、所塑造的……经济要素是影响一个国家公共行政的第一要素”。③当县域经济实力逐步强大,甚至不少县的经济实力超越市本级之际,而在行政体制上却还实行市管县的话,那么势必阻碍县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对行政体制改革提出必然要求。而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纵深化发展,这种客观必然性更加明显,对市管县体制改革的呼声更高、要求也必然更加强烈。因此,市管县体制的弊端显现和省管县体制的兴起归根结底乃是宏观政治经济生态环境变迁的结果,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产生了要解决省、市、县三者之间矛盾关系的“强县扩权”,也恰是“县域经济的迅猛发展,才会有省管县的要求”。④因此,省管县体制说到底乃是一种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在提升制度整体功能之际,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简单回顾
1978年以来,我国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体制改革。改革的大方向是由“计划”转向“市场”,即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中国的这一改革采取了渐进的改革策略,中国有句俗话叫“事有渐而民不惊”,把改革引起的社会震荡减小到最低程度,这一策略有效处理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作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适应性改革,也就只能依照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阶段而进行适应性的调整和变革,行政体制改革是建立在对经济体制改革基础上的。如果把中国20年来行政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作为一个整体过程来加以比较,应会发现,经济体制改革无疑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动力。换句话说,每次行政体制改革的任务都是由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后提出的;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每一次认识上的深化,也同样成为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的起点。(汪玉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二十年》,中古籍出版社,1998年)比如,1982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建立在“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一经济形式认同基础上;198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种经济形式的认同基础上的;而1993年以后的行政体制改革,则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形式认同基础上的。
中国行政体制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适应性改革,也就决定了在某一阶段或某一局部行政体制改革可能会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步骤。但总体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1982年机构改革,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政社分开等;1988年,提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等;1993年首次提出“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作为改革的目标”;1998年,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重点解决政府机构设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提高办事效率,减轻财政负担等。所以说,政府机构改革作为行政体制改革最直接的表现,我国政府根据经济体制和政治改革的需要,不断进行机构改革,以适应政府职能的变化。
二、基本评价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基本上做到了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适应和逐步深化。1978年以来,我国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体制改革。改革的方向是由计划转向市场,即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渐进过程。为了适应这种转变,我国政府主动至上而下进行了行政体制改革,相应地对政府机构设置、管理方式、运行机制等做了调整,通过政府权力的下放或转移,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基本上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起到了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正是在行政体制对经济体制适应性改革的过程中,我国的政府职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实现了政府权力向下和向外的转移,社会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趋势,政府职能总体上有了很大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突出表现在政府权力的下移和外移,如扩大企业自主权、下放物质调配权、下放投资审批权、扩大大中城市经济管理权等。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府权力的转移,社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据有关部门统计,1997年,中国经济总量的90%已市场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和经济生活中的调节作用日益突出。(周新明:《全国调整所有制结构,充分培育市场》,见《中国企业报》1998年1月22日第1版)
但是,我们不难看出我国以前的行政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而进行的适应性改革,是围绕怎样正确处理、理顺党政、政企、中央与地方关系等而展开的。而党与政府、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权力关系的调整,只是权力在行政体制内的一种重新分配。因为虽然用行政学的眼光来看,它们属于行政体制外部关系,但当我们从广义政府概念和宏观政府体制条件下理解时,它们本质上都还只是一种政府内部关系。而这些关系中,例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等问题,从更基础的层面去看都和另一个缺乏明确形态的真正外部关系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即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不但要正确处理好体制内部关系,还要处理好政府与公民这一外部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以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之所以走不出:精减——膨胀——再精减——再膨胀,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以前只是在处理政府内部关系而不注重处理政府与公民这一外部关系有关。所以我们下一步行政体制改革应该在继续处理好党政、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同时,把行政体制改革在理论上定位在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上,确立明确规范的政民关系。
论文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管理;创新
论文提要: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建立适应社会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为目标,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服务政府建设为切入点。“十一五”规划从“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四个方面阐述了我国未来五年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要求。其中,完善体制机制是谋求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完善体制机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如何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重要问题。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1、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前,推进以政府转型为重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如果能顺利实现率先突破,必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巨大动力支持。
2、行政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所谓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谋求经济、社会、环境几个方面的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建立在以人为本基础上的发展。这就要求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协调一致,统筹兼顾才能谋求这种和谐。而能完成这一任务的必然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只有在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协调一致,统筹兼顾,否则谈不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
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制度保障。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们所处的这个新阶段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机遇与挑战并存,能否获得发展,需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支持。例如,推进国企改革,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需要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市场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问题的分析;改革的分析;改革的构想等进行讲述,包括了管理观念问题首先对管理落后的认识不足、行政体制问题由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纵向涉及中央和地方的权益、管理职能问题管理上仍然存在严重的“越位”和“缺位”现象、改革目标的分析水资源行政管理改革必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基本原则、改革动力与阻力的分析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改革;水资源;行政管理
论文摘要:对水资源行政管理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同时对水资源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利益结构、动力和阻力进行了分析,以此深化对水资源行政管理改革及其进程的认识。
水资源问题用系统的观点来看,可以分为工程体系问题和行政管理体系问题。水资源的工程体系问题包括水源、水调度、水土保持、水污染治理、防洪排涝等工程的规模是否适度、布局是否合理、利用效率是否高效等;水资源的行政管理体系问题包括行政管理体制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管理职能的确定是否符合科学合理和适应性的要求、管理手段是否先进有效、管理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本文将着重对水资源行政管理问题进行讨论。
1问题的分析
1.1管理观念问题首先对管理落后的认识不足。严格来讲,我国目前仍然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尤其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其次对人与自然的辨证关系认识不足。我们一直把人放在自然的对立面,对自然无休止地索取,人也就必然受到自然的惩罚。如为解决粮食问题,不加控制地超采地下水而出现地下漏斗;为防洪排涝,一味加高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