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新闻传媒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新闻传媒是重要的构成部分
1.1在国家的重大决策中,新闻传媒能够提供有效理论参考,能够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反映出来,使做出的决策具有利民性和科学性,同时也能够对政府的工作提供一定的监督作用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由于政府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人民群众对事物的看法和评价产生影响,而人们的公论也同样是政府进行决策所考虑的重点内容,这样就能够有效的避免高度集中的国家权力的滥用,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对促进社会安定和国家稳定发展意义重大,并且也能够为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一定发展空间和时间。
1.2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公民在国家发展中地位的重要体现。单从理论上看来,新闻媒体只是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对大众的舆论和思想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是大众言论的载体和重要通道,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而当前我国新闻传媒的发展形式是,新闻媒体是在政府权力的支配下进行的,失去自身的独立性和真实性,具有强烈的政治倾向,将新闻传媒对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转化为政府监督的利用好工具,这种将政府的意见和公民的公论联系在一起的方式,使我国新闻传媒逐渐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原本所应具有的意义,使去正常的监督功能逐渐缺失,无法对社会发展现状进行监督,不能够对社会不良现象进行真实的报道,在国家权力面前不敢发声、保持沉默,最终导致新闻传媒论文利用媒介。新闻传媒失去监督作用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会对生活发展造成极大的破坏力,同时也会给大众造成一定的错觉,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误导。新闻传播和信息报道必须要以真实性、及时性以及有效性作为其存在的客观原则,而事实证明,新闻传媒对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是难以实现的,作为利益群体,人类不可能客观的看待每一件事物,社会属性决定了作为新闻传播主体的人具有倾向性,新闻信息不可能完全客观。
2、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传媒的和谐
2.1舆论和谐与新闻传播的和谐是和谐传媒的重要基础。和谐传媒首先离不开舆论的和谐,舆论的和谐主要指舆论的复杂多样,要求舆论的多种声音,不能仅仅一个口号或众口一词。同时也要求新闻传播的过程中,要求新闻的传递是健康的,多层次的,多方面的,立体的,这样让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人都能收到新闻的声音。从而使传媒达到舆论监督的作用。让社会的一些思想,一些人们必须了解的主张在社会上得以讨论,才能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社会国情也复杂多样。因此,要考虑到社会的复杂性,舆论的多样性。让每个人都有畅谈自己想法见解的机会。当然如果大家七嘴八舌,众说纷纭,那也很难集中统一的意见,全国就会一盘散沙,无法积聚力量,形成一股绳。因此,舆论的引导应是一个正确的,沿着一个预期的轨道去指引人们,指导人们往一个切实的可行的思路去走,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解决问题。不是单纯的去讨论意见,仅仅求得民主,得到了民主,却解决不了问题,这种民主也没有实际意义。
2.2要在解决矛盾中,发展中实现传媒的和谐。任何事物都规避不了矛盾,这就要求如何解决矛盾,正确面对矛盾。矛盾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如何使对立的一面化为统一,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当前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不一样的声音。但我们不能压制这些来自不同的声音,也不应扼杀这些不同的思想。因为事物是和而不同的。只有用科学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才能正确的处理这些矛盾。相反如果我们遏制了这些矛盾。那么就会适得其反,会造成矛盾的扩大化。只有把不同的思想、观念、信仰统一在一起,正确面对矛盾,解决矛盾,才能实现传媒有和谐。
本文作者:万萍作者单位:四川外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我国新闻媒体对司法监督的履职困境
从新闻媒体对司法监督的向度来讲,自身困境是个体性因素的制约,而从司法的动态关系来看,履职困境则具有双向性。
新闻媒体介入司法的力度缺乏理性控制。就传媒对司法的监督力度来讲,新闻媒体对司法介入的力度缺乏理性调控。司法的中立性和专业性要求司法具有独立性,司法正确应对媒体的方式应为:司法敢于直面并理性应对媒体。当前,由于新闻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职业道德操守各异,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对司法审判的过程和要求所知有限,导致相关新闻报道有失公允和客观。这也使得媒体在对司法的监督过程中,新闻视角和法治视角缺少内在的统一性,同时也使媒体在对涉及法制的新闻事件进行评论和报道时,更易于进行新闻炒作,有时甚至出现先于司法审判的媒体审判,导致司法界对媒体普遍怀有警惕甚至敌意。一方面,媒体常被司法部门认为专挑漏洞的人,所以“防火防盗防记者”成为某些官员的常态心理;另一方面,媒体自身有时也的确会因对司法程序的不了解、滥用媒体采访权等原因而引发社会舆论向一边倒,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情绪的不健康发展,严重时甚至会妨碍司法独立的审判权,从而导致司法不公。
司法不主动接受媒体的监督。就司法应对媒体监督的向度来讲,在中国,目前司法不敢、不愿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对新闻媒体进行打压。这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司法部门害怕媒体监督。当前我国整体法治状况不尽如人意,司法部门也确实存在一些害怕媒体曝光的软肋。因此,司法部门在应对媒体的正常采访时,往往以各种借口推三阻四,有时甚至人为设置障碍。面对如此状况,媒体也会采取各种特殊采访方法,如暗访、跟踪等。2.司法人员职务保障度低。当前司法人员的职务保障程度低下,司法案件一旦被媒体监督和报道,上自直接领导和当地党委、政府如临大敌,下至案件承办人如履薄冰。也因此司法人员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正确断案,而是揣测舆论走向和相关领导的态度,此外还有一些党政领导利用职权对司法审判进行干涉,往往导致案件的最终结果超出司法的界限和控制范围。3.司法权整体脆弱。当前司法权的整体脆弱,更需要新闻媒体的理性监督。从我国普遍的司法腐败现象出发,一方面需要新闻媒体加大监督力度,另一方面脆弱的司法还不能承载新闻媒体的监督之重。从司法的具体操作层面来讲,司法对新闻监督具有一定的抵制和排斥。
冲突: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原则、新闻报道的冲突性以及及时性原则对司法独立具有天然的侵犯性。实践中,新闻工作者过多地强调新闻自由,对司法活动的报道往往超越了法律的界限,新闻媒体越权监督,不仅造成对司法的干涉,同时也造成二者之间的冲突;而新闻写作的冲突性要求使得新闻从业人员易对案件的情节做艺术化的渲染;新闻报道的及时性原则要求报道要快捷迅速,因而有些新闻工作者在判决还未下达之前,就凭自己的主观认知做出判断,这与司法活动的过程性产生了冲突。虽然司法独立的具体含义在不同国家各有侧重,但司法应独立于媒体和舆论是被普遍接受的。
摘要:分析了新闻传播学发展趋势,阐述了英语新闻传播学的历史沿革,研究探讨了英语新闻传播学教学现状与特点,以期为中国新闻传播学教育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现状
英国作为主要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之一,是现代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新闻学起步较早,在新闻传播学教育方面具有十分突出的优势,值得我们进行学习、研究与借鉴。
一、中国新闻传播学发展趋势。
随着新闻装备、人们思想观念、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提高,新闻传播学得以飞速发展,并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与特点。
(一)、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相互交叉融合。传统的新闻学研究突出实用性质,淡化理论性。传播学被引入新闻学界以后,新闻学研究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研究领域,它包括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体或形态,而且涉及了大量的非新闻类的媒体传播的内容。这种融合不仅是原来两个学科的融合,而且与传媒活动相关的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新闻传播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中。这就要求必须创新现有的课程设置以及教材内容的划分方式,重新构建一种适合新的环境条件的新闻传播理论。
一、起步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到70年代)
新中国成立后,《新闻业务》《新闻战线》等刊物少量刊载了介绍马克思、恩格斯新闻实践活动、分析其新闻作品的文章。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编辑出版了一些资料集,最具代表性的是《马克思恩格斯论报刊》(1958年8月出版)。“”期间,国内也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报刊》(1978年出版,北京大学中文系编)等相关文集出版。总的来说,80年代之前的研究较为零散,主要集中于对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新闻实践、新闻思想的分析梳理,可以说是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研究的起步阶段。
二、发展成熟阶段(80年代到90年代)
进入80年代后,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为代表的科研教学单位的一批研究者重新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对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继承和发展的发展脉络,使之系统化,开始形成体系。这一时期,学者们所研究的文献中纳入列宁、斯大林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的论著。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马克思新闻思想研究论文集》(1983年出版);选集《马克思恩格斯论新闻》(1985年出版);陈力丹的《马列主义新闻学经典论著》(1987年出版);童兵的《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史稿》(1989年出版)等。90年代以后,研究所涉及的范围进一步拓展,纳入并重视中共各代领导人的新闻观点。同时,传播学等相关学科的成果进入国内研究者视野,融入研究之中。例如,陈力丹所著《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1993年出版),“借鉴西方传播学的学术体系对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传播思想进行研究……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传播理论和世界交往的基本理念”。
三、进一步发展阶段(新世纪以来)
进入新世纪,对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基本均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一部分出现。这一阶段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即一方面对之前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一方面进一步拓展研究视野。2004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提出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在这一背景下,诞生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总结过去研究成果并进一步拓展的专著。例如,郑保卫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研究》(2005年出版),选编了25篇论文,描绘了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脉络;陈力丹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思想体系》(2006年出版),扩展了原有的研究,并以思想体系的形式进行了总结;吴飞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思想经典文本导读》(2005年出版)、郑保卫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新闻经典论著导读》(2007年出版),则以集中梳理、呈现原文的形式,成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观念的经典文本;此外,还有范敬宜、李彬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十五讲》(2007年出版)等著作,以不同形式总结了以往的研究成果。此外,新世纪以来,许多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呈现。以“马克思”和“新闻”为主题关键词搜索“新闻与传媒”类目下2000年之前的论文,一共有782篇;以同样的主题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检索新世纪以来所收录的相关论文,共检索到2001篇(时间区间为2000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21日,下文中“新世纪以来”所指区间均为此区间)。单独看这个数据,不到15年里国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数量大约是之前51年总和的2.56倍。然而如果以同时间段“新闻传媒”类目下的论文总量比来看,新世纪以来的论文数是之前的4.75倍(新世界前后能检索到的论文分别为103600篇、491218篇),比值是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研究的1.85倍之多。可见,虽然新世纪以来对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在绝对值上增加了,相对于新闻传播学的其他课题,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热度并不算高。作为常谈常新的课题,对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呈现出“恒温”的态势。由于论文相对专著更为轻巧,更容易采取新的视角、拓展研究视野。例如,将目光投向以往的研究中论及较少的话题,如马克思主义新闻自由观、新媒体与互联网等等。现有的对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主要作为一个组成部分集中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对象涵盖了不同时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关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论述,而这些论述多是针对当时新闻传播活动遇到的问题而发的。由于经典作者们所身在的具体环境差距不小,对同一话题亦会有不同见解。学者们为求全面性,在呈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时就不得不采用较低的概括层次,对其当代意义的追寻亦较为薄弱。“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的宝贵财富解决中国新闻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此过程中使研究成果既体现出实际价值又体现出学术价值,这是需要学人继续探讨的问题”。
传播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科学在我国大陆兴起的时间并不长,直到现在也还没有真正独立,还是一个二级学科。没有独立,说明它还稚嫩,还有很好的发展前景。然而,最不凑巧的是,在它还十分稚嫩的时候,碰上新中国历史上尚未出现过的大学生就业难的时期,因此,对于它的未来,大家都十分关心,特别是学习传播学的同学特别关心。为此,我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我今天要讲的主题就是:传播学的发展趋势、学科教育与就业问题。
围绕这个主题,我讲四个内容:1、传播学在中国大陆的现状;2、未来的发展趋势;3、传播学教育的问题与发展方向;4、传播学与就业。
一、传播学在中国大陆的现状
传播学七十年代传入我国大陆。那个时候,除了少数学者,一般人都不知道什么是传播学。进入80年代,更多的中国大陆学者开始对传播学发生兴趣。
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传播学研讨会,有上海复旦大学、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及《新闻战线》等单位共20多人参加。由于政治因素,在1983年,传播学被批评为“精神污染”,1989年以后,被批判为“不讲阶级斗争”,有人说,中国只能有宣传学,不能有传播学。
1992年邓小平南巡,引发了新一轮改革浪潮,促成了中国大众传播媒介的改革,使传播学再度受到关注。从1993年开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与相关新闻院系、研究单位合办的全国性传播学研讨会,成为每两年一次的全国会议,至今已开办了第八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