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学前教育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同志们: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
第一,加强和改进学前教育,是教育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在教育工作中,就是要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城乡教育的协调发展,努力构建现代化、均衡化的教育体系。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对巩固提高“普九”质量,发展各类教育,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但是,就当前的教育格局来说,学前教育是我省教育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全省公办幼儿园只占7.3%,财政性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不到基础教育总投入的2%。尤其是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学前教育水平较低,城乡差距十分明显,有些地方仍存在上幼儿园难、上幼儿园贵的问题,群众意见很大。没有学前教育的高质量普及,就谈不上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谈不上建设教育强省,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第二,加强和改进学前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的起点,是人的奠基性教育,对人的终身发展至关重要,决不能把学前教育简单地视作管管小孩的福利事业,或仅仅是小学教育的准备阶段。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的培养需要有一个周期。可以说,关注儿童就是关注人的发展。实践证明,成功的学前教育能够使儿童对上学更有准备,可以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完善学习技能。研究表明,学前期是人脑发展最迅速、最重要的时期,加强学前教育,发现和发展儿童的潜能,将为人一生的充分发展奠定基础。如果失去了学前教育的时机,后来的补救将非常困难。所以,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不仅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有利于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才的培养。
第三,加强和改进学前教育,是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就业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全省从业人口的比例越来越高,家长送孩子上幼儿园的意愿也大大增强。同时,在独生子女日益增多的背景下,家庭越来越重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愿意为孩子的教育投资,适龄孩子上幼儿园的比例持续攀升,目前已达92%。这充分说明,学前教育已经成为一个关系广大群众的民生问题。建设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尽可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包括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
摘要: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鼎力支持,使全民得到开放性教育。然而随着教育事业的初探时间较短,无法形成完善、独立的教育体系和教育机制,致使国内教育管理体制存在职责定位不清晰、各级政府与政府各部门划分不合理、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配置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制约国内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根据国内当前学前教育管理出现的问题,教育部门必须针对此类问题进行改革和创新。
关键词: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改革和创新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学前教育管理在得到改善的同时,各种问题和麻烦也不断涌现出来,在国内发展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影响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尤其是相关的管理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对自身职责的不明确和严重缺乏有效、完整的监督管理机制,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因此,针对这些问题的调控,国家就必须采取措施并及时应对,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职责。
1加强发展学前教育的深远影响和意义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随着国内教育事业的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也开始进行改革和创新,并处于国内教育教学体系内的开端,对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的养成和个人文化综合素质的培养都可以造成巨大的影响。在良好的学前教育环境和丰富的学习内容的积累下,可以帮助孩子更好的学习并掌握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孩子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生观,因此,为了给孩子打造一个完美的人生开始,就必须创新和改革当今的学前教育模式和学前教育教学方法。随着国内教育部门对教育事业的深入探究,可是政府对公办园的经费却在不断减少,私人幼儿园倒是大幅增加,出现“入园难”、入园贵“的社会现象,有的私人幼儿园由于办园经费大,没有聘请丰富经验的专业的学前教师对孩子进行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的学前教育,致使国内多数学前幼儿园变成“托儿所”的存在。
2国内当前学前教育管理发展现状及分析
同志们:
根据*市《关于开展创建*市学前教育强县和达标县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09年把我市创建成为*市学前教育强县(市),这将大大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创建活动,将使我市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再上一个台阶,为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的目标,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建设和谐*,打造“富裕阳光之城”作出积极贡献。下面,我就创建工作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加深对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的认识
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成绩很大、问题不少。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园为骨干和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格局;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事业稳步发展,普及率快速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45所,在园幼儿2021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年的70%提高到现在的98.14%;25个乡镇(街道)中,创建成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3个,达标乡镇6个;幼儿教师合格学历率从*年的50%提高到现在的98.24%,大专及以上学历从1.5%提高到50.53%。学前教育事业呈现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2、管理体制逐步理顺,优质资源不断扩大。近两年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园体制逐步理顺,村集体投资办的中心幼儿园基本实现村办镇管,对民办中心幼儿园的补助力度也逐年加大;在“名校集团化”战略的带动下,我市幼儿园也开展了“名园集团化”的探索,成立了富春一幼和富春二幼两个学前教育集团。同时,积极鼓励省示范园与农村中心幼儿园结对帮扶,推进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差距。目前全市有省示范幼儿园4所,*市示范幼儿园24所。
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目标,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杭政函〔20*〕3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杭政办〔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体制,明确学前教育管理责任
1、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行“政府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统筹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布局辖区内幼儿园,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人员,举办公办中心幼儿园,落实办园经费,扶持村办、民办幼儿园发展。社区和村民自治组织要积极组织0-6岁儿童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活动。
2、明确各部门学前教育管理职责。
县教育局作为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有关文件、重要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负责各类幼儿园的许可、管理和督导工作。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重点抓好示范、骨干幼儿园建设。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卫生监测、幼儿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等工作;开展对幼儿园保健教师、保育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培训,并颁发岗位资格证书;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证》和园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核发。
1湖南省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建设现状
1.1重视学前教育的有关文件1983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湖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展湖南省幼儿教育的报告》。湖南省政府于1988年转发了《省教委关于发展湖南省幼儿教育的报告的通知》。2000年1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2005年8月19日,湖南省教育厅等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008年,根据建设教育强省的要求,湖南省教育厅颁发了《关于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的发展。
1.2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为规范办园行为,2002年12月《湖南省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200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湖南省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2008年,湖南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2004年9月28日,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修订后的《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由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
1.3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文件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教委于1995年2月《湖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2年7月,湖南省教育厅颁布了《湖南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意见》。
1.4示范性幼儿园标准的有关规定1991年,湖南省教育委员会颁布了《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试行)》。2003年9月,湖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的通知。与《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试行)》相配套的《湖南省示范幼儿园验收细则(试行讨论稿)》随之由湖南省教育委员会颁布。
1.5农村学前教育的有关文件1991年,湖南省教育委员会颁布《湖南省农村学前班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1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2004年2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2008年,根据建设教育强省的要求,湖南省教育厅颁发了《关于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