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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案例教学是一种新型教学方法,具有启发性和实践性,并能有效提高研究生决策能力和综合素质。案例教学起源于美国20世纪初,以提出企业案例在课堂上讨论的形式开展,尤其是在商业、管理教育中被广泛应用,随着逐渐的完善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在80年代引入中国,随着我国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将案例教学应用于课堂教学已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案例教学在培养研究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方面有着其独特的优势,因而格外受到重视。案例教学作为中国目前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贸易经济学”“、管理学”“、发展经济学”等课程中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新课改的推进,案例教学近年来在工学专业课教学所占比例逐渐扩大,这是由于它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有下文所述的优势。
1案例教学的优势
案例教学是一种在教师再现案例情景的情况下,把研究生带入到特定角色,通过案例分析以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它把一个个独特的生活应用情景展示给研究生,使他们能在短期内接触到生活生产中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从而有效地弥补了实践的不足和学习的片面性。
1.1向研究生传授知识,大力提高研究生的基本素质
一种好的教学方法与其他方法的区别在于,其不仅能给研究生传授知识,而且能开发研究生的智力,提高研究生吸取知识、探索知识的能力。进行案例教学的好处,就在于它不仅能够使研究生获得知识,而且在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受到多方面的锻炼。借助于案例教学的方法,教师与研究生之间的相互分析案例,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方法,从中得出经验和教训,从而使研究生更深切地理解理论的真谛。通过解决案例中的问题,可以培养研究生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加深他们对理论知识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从而将课堂教学逐步提升到培养研究生的独立学习精神和实际应用能力的轨道上来。例如,进行到讲述农业机械开发与研制时,可以将铧式犁、水稻插秧机、谷物联合收割机做为典型,采用案例教学模式进行讲解、分析和讨论。师生在探讨和研究的过程中,加深对新知识的理解,提高了课堂教学和学习效率,同时又锻炼了研究生的口才,增强了研究生的自信心。
摘要:介绍了案例科研指导方法的特点,提出了基于案例科研指导的研究生与高年级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方案,并阐述了该方案在暖通和能动专业中的应用,提高了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案例教学,创新能力,科研活动
0引言
暖通和能动专业在建筑、电厂、电子设备等很多领域都具有广泛应用,并且工程性和理论性都很强。这些专业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知识创新水平甚至国家未来的整体创新能力提高,因此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探索[1-8]。马跃良[1]探讨了营造和加强研究生创新教育培养的一些基本条件和特征,强调在面对研究生大规模扩招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是研究生培养必然的趋势,也是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一个关键问题,特别指出要加强管理方法创新,加强学科建设,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及加强学术交流等良好的建议。邓义江等[2]细致论述了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来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意义和策略,指出导师的指导作用和榜样作用的重要性。周娟[3]针对目前我国研究生创新能力不强的现状,分析了科研实践在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中的作用,提出强化科研实践,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建议。韩斌等[4]就如何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特别指出论文工作阶段是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关键阶段。肖健梅等[5]通过分析和结合自己多年培养研究生经历及总结的经验,从校园创新氛围、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及考核方式这四个方面提出见解和切实的建议。董发昕等[6]提出从拓宽研究生的实验技能角度来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袁青等[7]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角度结合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探讨了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的影响。刘新亚等[8]指出把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特点,努力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以上学者针对如何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结合自身教学科研体会从不同的角度提出的非常有益的措施,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而本文结合普通211院校的实际,提出了基于案例科研的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方法,并将此方法应用到在读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中。
1案例科研指导
案例教学从1870年哈佛法学院以来已经历了100多年的历史。经过不断的完善推广,案例教学已经从哈佛大学走向了世界,并在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9]。张继学[10]综述了案例教学在国内的发展现状。李巍等[11]对视频案例教学及其应用策略进行了分析。刘婷[12],温国强[13]和张俊文等[14]分别对会计专业课程,高校体育教学和矿业工程课程的案例教学进行了分析研究。徐延宇[15]系统地论述了案例教学及其运用。以上学者从不同角度针对自己的教学科研实际对案例教学进行了非常有益的论述和分析,通过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案例教学的优势已越来越广泛的被采用。本项目针对热动专业的实际拟采用科研案例来指导研究生并对其进行创新能力的培养,这对其他专业研究创新能力培养也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本课题通过对研究生进行科研案例指导,提高研究生的知识理论迁移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案例指导主要是结合自身科研实际进行,由导师来讲解和引导并对学生掌握不扎实的基础环节进行实践,从根本上提高其创新能力的有效措施。这对完成研究生的科研任务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科研案例指导方法,不但能让研究生快速入门,又能让他们不断创新,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兴趣。本课题的培养方法可以很方便简洁地推广到其他学科,提高其他学科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兴趣。
一、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状
当前,我国法学硕士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多渠道、多类型、多形式。多渠道包括既有普通院校,又有军事院校;既有教育部直属的院校,又有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院校,既有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又有为数众多的党校、行政学院等非国民教育机构。多类型包括既有参加统一考试入学的普通学历硕士、推荐免试硕士,又有同等学力的学位硕士、单独考试硕士,还有专门针对高校教师开设的在职硕士教育。多形式包括非定向、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等。截止2014年,具有法学专业硕士点的高校和科研所大概有200个,具有法学专业博士点的高校和科研所大约有170个。而且我国法学硕士培养单位出现了快速增长的现象,同2008年相比,具有法学专业硕士点的高校和研究所增加了约60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同时也培养了许多高学历、高素质的法学人才。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法学硕士研究生整体培养状况并不理想。北大朱苏力教授谈到:“当下中国的法学院发展尚不能满足社会的急迫需求,根因在于‘过剩’与‘紧缺’的错位。过剩的是中间、低端产品,而能够参与治理国家、决定对内对外政策的高端法律人才仍然欠缺,明显的例证是,扮演经济问题立法的主角多为经济学家而少有法学家,深谙涉外事务的多为来自外域的‘中国通’而鲜有本国的‘外国通’。
事实上,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够深入,尽管培养形式采取了多渠道、多类型、多形式,但是多数都还是从理论到理论的传统的教育方式方法,有的学校做了一些改革,但是总体而言,培养模式都较为单一,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强,在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法律人才不多,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严重不足,不能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人才需求,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深化发展、国家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合作多领域拓展的形势下,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远未满足需求;适应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西部边远贫穷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基层需要的具有奉献精神、较强实践能力、维护民族团结的法治人才远未满足需求。综上所述,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受限于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现实条件:一是办学理念的现状。我国高等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重在研究法律条文的理性思考,课程设置重在完成部门法规原理的学习理解,缺乏针对解决社会矛盾问题的实践研究;我国高等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重在研究国内法律体系立法成果,缺乏研究法律成果的实际运用,缺乏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法律体系研究,特别是缺乏对先进法律体系在指导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实际运用研究。二是办学条件现状。办学条件远远不能满足发展教育教学实践的需要。法学教育教学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大量阅读钻研教科书,多数学校没有具备良好的实践教学设施,诸如:电子阅览室,远程视频教育,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刑侦实验室、法律研究所、律师事务所、法律图书馆,学生缺乏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三是实践教学现状。我国高等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重在理论教学和适当案例教学,缺乏实践教学的亲身体验,多数学生在实务部门实习期间,安排的实习过程又都是一些记录、归档环节。有的实务部门办公条件有限,无法更多接收指导学生实习研究的任务。同时学校多集中在大城市,基于学校经费紧缺,没有更多经费输送学生到边远贫穷落后地区进行实习,很多法学硕士研究生对西部边远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知法执法现状研究知之甚少。
二、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不高的原因分析
(一)培养方式与本科教育区分不明显本科阶段法学教育注重的是知识的积累,教师只是单纯地把知识灌输给学生,在硕士研究生阶段需要培养学生的自主科研与创新能力,需要学生之间、师生之间进行更多的理论的、实践的互动和讨论。但是随着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的激增,教学条件不充分,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还在沿用本科阶段教学方式,没有完全实现培养目标。中国科技大学前校长朱清时提到,每一所大学都应该有一个“极限容量”,一个班级有20~30名学生,那么学生和老师之间就会有机会很好地沟通和交流;如果学生达到40~50人,就已经到了可以承受的极限;如果再多,上课就变成了“报告会”,很多学生就会失去和教师交流、进入实验室实际操作等机会,甚至有些学校学生上自习都难以找到座位,教学质量必然大为降低。学生人数的过多增加会导致教学中学生与教师之间互动和研讨的减少,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增多,没有办法对每个研究生都密切关注,许多学生处于“放羊”状态,甚至还出现过导师在毕业论文指导中次数不多,学生难以把握,这种现象不可避免地造成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降。
(二)教学的方式方法滞后我国长久以来的教学方式是以教师独自讲授为主,缺乏讨论、研究和启发的教学,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缺乏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在学科的设置上,几乎不会开设交叉学科研究动向和前沿趋势的相关课程,使得学生局限于法学的知识之中,不能够和如经济学、社会学、环境学等其他领域相结合,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近几年在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中出现了专题讨论的教学形式,大大改善了灌输式教育带来的缺乏互动性以及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缺乏的问题。这种方式是以学生讲授为主,教师点评为辅,这就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教师无法控制学生讲课的质量,在几名学生做某个专题的时候,其他同学感觉不是自己的任务,关注度和积极性不高,在课堂中经常会有只是做专题的学生和老师之间进行互动、其他同学基本不参与的情况出现,缺乏所有同学参与实践的过程。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等方式未成体系化。1870年,兰德尔被任命为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院长,他开创了案例教学法,使哈佛法学院不仅成为美国最著名的法学院,而且建立起了作为法律职业界领导人所需要的制度化的法律培训。1959年在国家法律援助和辩护人协会赞助下,法律诊所委员会(CLC)成立,1965年,该委员会被美国法学院协会接管,并更名为职业责任委员会(COEPR),1968年,具有独立地位的职业责任法律教育委员会(CLEPR)取而代之,在CLEPR的大力推动下,法律诊所项目的数量从1970年的169个迅速增长到1976年的494个。而在我国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教学过程中对于案例教学和诊所式教学的关注度不够,同时学生在十几年传统灌输式教学的影响下,在短时间内难以适应这种新的教学方式,有的法学院由于教学设施和资源的缺乏,同实务部门联系不够都使得案例教学和诊所式教学流于形式。
【内容摘要】案例教学作为一种适应性极广的新型教育模式,在艺术专业研究生教育中也具备突出的应用特征。本文拟通过分析案例教学出现的时代背景,研究案例教学在学科建设中出现的优势和劣势,对艺术类书法专业研究生案例教学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得出艺术类书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与案例库建设的意见。
【关键词】艺术专业;书法研究生教育;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近几年我国极力提倡的个性化教育模式,对我国艺术类书法专业研究生教育而言具有启示意义,可以看作体验式学习的一种,是基于情景模拟再现、高度互动、以学生为教学中心,以实现高质量教学为目的的教学模式。由于重视实践应用,关注现实,案例教学在很多专业领域都备受推崇,如会计、教育、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等。在艺术类研究生教育中,案例教学也有着显著的优势。相较于传统教学模式而言,案例教学更具有开放性和灵活性,重视学生的“自我导向、能力提升、实践活动”,而不是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师讲课、书本知识、课堂传授”。这种教学方式与充满自主性、虚拟性、多元性以及交互性的信息时代人才培养模式相契合,能推动传统艺术专业人才与社会接轨,促进应用、创新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一、案例教学与书法专业案例教学的适应、不适应症
1910年,哈佛大学的学者们发现授课过程中难以单凭“自上而下”的方式传授经验知识,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结合理论与实际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继而发展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于1918年正式命名,20世纪80年代才被引入中国,1991年率先在MBA教学中应用,并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定性为一种教学方法,被描述为“先进的教学方法”“科学的教学方法”[1]。案例教学是一种系统的教学模式,从教学主体、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到教学环境等都有具体的要求,在定义案例教学时,如不描述全面,很容易与范例教学混淆。在《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中对于案例教学提出了明确的定义: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呈现案例情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2]这种教学方式从内容框架到实施途径都有严格规范,强调情景交融,模拟现实,能够在参与式教学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一)艺术类书法专业案例教学的适应症
摘要:文章针对工科研究生数理统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尝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包括更新教学理念,扩充教学内容,引进案例教学,统计建模等,使学生学会使用统计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达到其专业对统计方法的科研要求。
关键词:数理统计;教学模式;案例教学;统计建模
数理统计课程是我校工科相关专业研究生的一门必修学位基础课程,学习该课程的工科专业研究生在其课题研究中要求具备较高的统计分析水平。然而,由于受计划学时少、教材内容偏理论、统计方法繁多、教学手段单一、学生基础参差不齐、学习价值取向差异大等因素的影响,教学质量提高缓慢,影响了学生统计素质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提升。针对上述问题,作者在在近几年的数理统计课程的教学中,尝试更新教学理念,扩充教学内容,引进数学实验技术,以案例教学为突破口,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现代数理统计的基本思想和方法、树立统计建模思想,学会使用统计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达到其专业对统计工具的科研要求。
一、变革教学理念,调整教学内容以适应学生的知识需求
目前大多数工科研究生的数学素养现状并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新技术的需要,他们在本科阶段的数学基础仅限于微积分、线性代数、初等概率统计的范畴,对现代数学知识知之甚少,计算机工具的运用能力较弱,严重影响了他们在专业研究中的能力发展。所以研究生阶段的数理统计课程在某种意义上承担着培养学生的数学素养、锻炼学生的数学应用能力的重任。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中更新教学观念,强调理论与应用并重、研究与实践并重,促进教学理念的转变和教学方式方法的变革,以素质培养为中心,把课程重点放在素质培养上,而不是放在知识的简单灌输上。在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概率统计思维是一大难点。在教学中我注重对每一种统计方法的思想进行详尽解读,力图使学生真正掌握统计方法的内涵。比如,假设检验包含了非常重要的统计思想,其思想原理几乎贯穿整个统计领域。因此在教学中,首先利用简单的实际问题从直观角度引入假设检验的思想,推断依据原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各种不同假设下所得结论的关系和区别等问题,然后再上升到理论层面,给出正态总体各种情况下参数的检验模式,再进一步深入学习非正态总体的参数检验、非参数检验、方差分析、回归分析等其它统计方法,并且引导学生分析对比各种统计分析方法的区别和联系。如果前期的基础比较扎实,学生对后续的各种统计方法掌握起来就顺利很多。在教学内容上,针对学生知识层次不齐,需求各异的特点,改变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上淡化理论、强化统计思想和方法,重点讲授统计方法的内涵、特点和限制、统计建模和求解、结果检验及应用等。对理论性较强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删减,而对应用性较强的内容进行了补充。例如压缩了参数点估计的有关理论,加强了试验设计和数据分析、多元线性回归和非线性回归等统计方法的教学,并布置了相应的大作业进行案例讨论,强化其应用。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我还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建模能力。大部分研究生在本科阶段没有受过建模的训练,几乎不知各种建模工具和建模步骤,更谈不上灵活应用。所以我经常选择与工科专业有关的实际案例,融合多种统计方法建模,配合统计软件的应用,并且对分析结果重点解读,效果很好。
二、采用案例教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