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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法学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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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法学论文

语言意识和语法教学

一、语法的概念

《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对语法的定义是“关于语言的系统和结构的总和,通常包括句法和词法,有时也包括语音和语义”。[3]这个定义虽然过于笼统和抽象,但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即语法涵盖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可以说,语法是整个语言的骨架,支撑着整个的语言系统。语法的类型主要有三种:第一种叫做规定语法。规定语法是指语法学家主观地制定出一系列规则作为语言的标准,符合这些标准的就是“好”的语言,不符合的便被认定为“坏”的语言,并且所运用的语言在多大程度上遵守这些规定也成为评判一个人受教育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准。规定语法形成于18世纪中叶,由于最初这类语法是对拉丁语的用法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的,因此,规定语法的内容在很多方面与英语的习惯用法是格格不入的。并且规定语法一经制定就极少改动,几百年来英语语言虽然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变化,但规定语法仍然保持着最初的形态。第二种叫做描写语法。描写语法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它认为语言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并且不同的语言有其各自的特点,不能把由一种语言总结出来的规律应用到所有的语言中去。描写语法主张客观地和具体地描述语言的实际应用,并依据其结构和功能对其加以分析。第三种语法被称为教学语法。这类语法就是各类学校中教师着重教授,学生着重学习的语法内容。这类语法的特点是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普遍性以便于学习者进行学习,其内容主要是长期以来被人们所接受与认可的语法规则。传统的教学语法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语音学、词法学和句法学。

二、语法教学历史回顾

外语教学中历史最悠久应用最广泛的教学方法当属语法—翻译教学法,从一千多年前诞生一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这种方法在全世界范围内始终占据着外语教学法中最重要的位置。语法—翻译教学法强调语法在语言学习中的重要作用,并且把它作为语言教学的核心内容,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语法都为世界各国外语学习者所重视。然而,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一种新的外语教学法即交际语言教学法的出现打破了语法—翻译教学法一统天下的局面,并且迅速地取而代之成为最流行的外语教学法。交际语言教学法以“交际”为语言教学的核心,主张语言教学不能仅仅局限在语言的形式上,即语法上,而应强调语言的交际功能,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随着交际语言教学法的兴起和迅速发展,传统语言教学的重心由语法过渡到交际,最能够反映语言属性的语法的地位受到了极大的削弱。尽管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这一点也同样反映在我国的英语课堂教学和测试中。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语法—翻译教学法一直是我国英语教学的主导方法,语法教学也一直是教学内容的重中之重。在英语测试中也能明显地反映出这一特征,不管是中考和高考还是大学阶段的英语四、六级考试,语法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考查的重点。然而进入90年代之后,随着交际语言教学法在世界范围内的盛行,我国的英语教学和考查策略也逐渐发生了转变。外语教材上涉及的语法内容逐渐缩减,外语测试中语法相关的考查也越来越少。教材和测试内容重点的转移直接导致了英语教学内容的改变。英语教师逐渐地把语法教学的内容和时间都进行相当程度的压缩,转而强调语言的交际功能,即重视学生的听说能力。然而,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交际语言教学法的一些弊端逐渐显露出来。调查表明应用交际语言教学法培养的学习者语言能力的水平并不能让人满意,因此,语法学习的重要性再一次被提出来。因此,新的形势要求我们探索新的语法教学模式。

三、语法的作用

正如在之前所叙述的关于语法—翻译教学法和交际语言教学法的差异中所看到的,对于语法在语言学习中的作用不同的流派有着不同的看法。总体来说有三种倾向。首先是完全否定语法作用的“反语法派”,他们认为语法教学对于学习者不仅没有任何正面作用,反而会妨碍他们对语言的自由运用,因此,他们认为在语言教学中语法教学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第二种观点是折中派,他们一方面承认语言习得的某些方面与语法没有任何关联,另一方面又认为语言学习者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不能完全忽略语法的作用。最后一种观点是肯定派,他们认为对语法规则掌握得越多越熟练,学习者就越能掌控所学习的语言并能更好地把它作为翻译和表达的媒介以实现语言学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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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英语语法教学

【论文关键词】英语教学;英语语法;活动设计

【论文摘要】目前中学很多英语语法课堂的教学活动种类比较单一,语法学习较为乏味,学生常常处于被动学习的状态中,课堂学习效率较低。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设计科学合理的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英语教学质量是基于每节课的教学质量之上的,而每节课的质量又是取决于有条有理的课堂活动,学生的积极参与,活跃的课堂气氛等方面的因素。因此,精心、科学、合理地设计课堂活动对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十分重要。但在我们进行的调查中,被调查者大多认为在很多中学的英语语法课堂中,活动种类比较单一,师生个别问答和机械性模仿比较多。学生大多是倾听者和接受者,处于被动学习的状态中。由于课堂活动单调,缺乏创新力和新鲜感,难以唤起学生的兴趣和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导致了课堂学习效率的低下。

一、英语语法教学的重要性及新课标的要求

语法是人们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规律,是语言知识的重要内容之一。英语语法教学不但要使学生正确理解与掌握语法知识,更要使他们在听、说、读、写等各种言语活动中自由地运用语法,即语法教学要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服务。[1]因此,语法教学在英语学习中很重要。我国著名的外语教学法专家胡春洞先生曾说过:“语言既是交际的工具,又是思维工具;既有交际属性,又具有认知属性;既是行为习惯,又是结构模式;既是功能系统,又是规则和知识系统。实践性强的语法知识,特别是语法知识可使学生越学越明白,越学越聪明,越学越容易,越学越轻松,从而激发学生深层的,持久的学习兴趣。语法教学在任何时候,任何阶段,任何情况都不能淡化的。”[2]《英语课程标准》(2001)所倡导的语法教学不论在教学目标上,还是在教学方法上,都与传统的语法教学法的理念不尽相同。《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教师重新认识中学语法教学的目的,改变语法教学的方式。不要把语法学习当成是简单地记忆一些语言规则,而是应将语言的形式、意义和交际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在实际语言运用中内化语言规则,从而使学生能正确地运用所学语言进行交际。

二、英语语法教学活动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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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主义语言学源流

本世纪末的语言研究虽然已开始迈进乔姆斯基的时代,但在目前,人们对乔姆斯基理论还难以作出充分估价的情况下,结构主义语言学仍然是统帅语言研究领域的旗手。目前无论是语言教学,语言研究,各种语言著作的框架,都还没有超出结构主义的框框。具体语言的研究都广泛使用结构主义方法。不仅这样,结构主义研究方法还深深地影响到许多其.他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比如人类学、社会学、哲学、心理学、神话学、民间文学等,所以我们今天仍然很有必要对结构主义语言学作一个总观。

一、结构主义语言学创立的背景

结构主义语言学创立之前,语言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古希腊哲学家和语文学家创立的“语法”。这种“语法”是以逻辑为基础建立的一些规则,没有涉及到语言结构。第二阶段是到了十八世纪末出现的语文学。语文学派认为语言不是唯一的研究对象,相反他重视的是古文献,因此,语文学主要是确定、解读和评注古文献,币忽视活的、现时的语言研究。最重要的是第三阶段,比较语文学或称比较语法阶段。比较语法源于英国东方学家威廉•琼斯,他曾在东印度公司任职,精通梵语和波斯语。在长期的语言实践过程中,他发现印度的古语言—梵语,有许多语法形式和词根跟欧洲的一些语言有联系,1786年他在印度..亚洲学会”宣读论文.阐述了这些新的看法。

进入十九世纪初,威廉•凉斯的看法被人们所重视,这样,在欧洲掀起了语言比较研究的热潮,先后出现了一连串著名的学者和著作,如法朗兹•葆朴、雅各布•格里木、波特、库恩、马克思•缪勒、布劳恩、古尔替乌斯、施来赫尔等等,著作如葆朴的《梵语动词变位系统》(1816年)、缪勒的《语言科学讲话》(1861年)、古尔替乌斯的《希腊语词源学原理》(1879年)、施来赫尔的《印度日耳曼语比较语法纲要》(1861年)等等。在十九世纪整整百余年时间,比较语法达到空前繁荣的阶段,尤其是印欧语系语言的比较研究做得非常细致和深入。

人们对印欧语系的语言已经有了详细的了解。比较语法虽然对开辟语言研究这个领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但它还没有去弄清楚自己所研究的对象的性质,它也从来没有关心过所作的比较有什么目的,所发现的关系有什么意义。今天看来,比较语法的研究最主要的功绩只是为重建语言的历史做了一些具体和实质性的工作。

比较语法学派既然不关心研究目的和关系意义,那么他们所研究的必然是“纯粹”的语言,所以比较语法学家对语言的看法绝大多数抱着自然主义的观点。例如施来赫尔在他的《语言比较的研究》中说“语言有它的将来,这将来就词的广义来说也可以叫做历史,但是这历史的最纯粹的形式,我们也可以在自然界比方一棵植物的增长里找到,语言是属于自然界的范围,而不是属于自由的心理活动的范围。”再比如马克思•缪勒在他的《语言科学讲活》中说:“语言学以语言为研究对象,应该属于自然科学。”又说语言的一切变化“都不是真正历史的变化,而只是自然的增长;艺术、科学、哲学和宗教可以有历史,而语言或任何其他自然界的产物,严格地说,没有历史,而只有增长”“我们必须考虑到语言虽不断起变化,但不是任何人所能产生或阻止的。••,…随意创造新的词语,将好象变更血液循环的规律。”象施来赫尔和缪勒一样,把语言及其发展变化看作是类似植物增长和人体血液循环一样的自然主义观,有一大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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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语法

【内容提要】文章分三个专题讨论了功能语法方法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应用问题:1)语法成分作用的层次。以疑问和否定、“了”和“的”为例,观察它们在不同层面的语法单位上所表现出的不同作用;2)不同的语体有不同的语法。以关系从句和“把”字句为例,讨论不同语体中倾向性规律的差异;3)动态的论元结构观。以施事和受事为例,讨论高频动词和低频动词在论元结构选择方面的差异。

【摘要题】汉语言文字学

【关键词】功能语法/语体/动态浮现语法

【正文】

1引言

近年来汉语语法研究在借鉴功能语法方法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显示了功能语法在汉语研究中的巨大潜力。本文试图结合功能语法的基本学术理念的讨论,探讨功能方法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实际应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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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文通

(注:此文名为“百年综说”,就内容而言说于近20年略于前80年,前80年的《文通》研究成果请参看《马氏文通读本》、《马氏文通评述》及《马氏文通与中国语法学》。)

《马氏文通》出版至今,已整整一个世纪了。19世纪末叶,清政府极端腐败,当时的中国,“其见欺于外人也甚矣”(马建忠《拟设翻译书院议》)。帝国主义的坚甲利炮,轰开了闭关锁国的中国之门,也震醒了中国人民,尤其是他们当中的一批先进知识分子。马建忠作为当时进步的爱国知识分子之一也在探索科学救国的道路,他认为中国贫穷落后的原因,在于掌握知识的载体——汉语太难,难的原因是“隐寓”在汉语中的“规矩”(语法规则)没有被揭示出来。这就使得国人“积四千余载之智慧材力,无不一一消磨于所以载道所以明理之文”。这样,要想与“达道明理之西人相角逐焉,其贤愚优劣有不待言矣”(《文通·后序》)。

马建忠精通拉丁语、希腊语、英语、法语等多种西方语言,又对中国古籍和中国传统语文研究有深厚功底,长期从事中、西语之间的翻译工作从而具有较为明确的语法观念,更重要的是他把撰写语法著作视为发展民族文化、振国兴邦的良策之一。加之马建忠还有一位同样精通西方语言、著有《拉丁文通》、并多年从事双语教学和翻译工作的哥哥马相伯可与商酌切磋。所以,经十余年的勤求探讨,马建忠终于完成了三十余万言的《马氏文通》。如果没有马建忠,中国语法体系的建立,恐怕会更晚一些。

语法著作一经出现,随之而来的便是对语法著作的研究与评论,这种研究与评论,姑且称之为语法学批评。百年来的中国语法学批评,几乎是以对《文通》的评论为主线的。把这成百上千篇(部)的评论文章和著作汇集起来,真可称得上“《文通》学”了。

《文通》既是第一部汉语语法书,也是中西方文化开始结合的产物,因此它首先受到主张学习西方先进文化的维新派代表人物梁启超的热情称颂。即使对《文通》多所指责的书或文章也都对它的价值和开创之功给予肯定。杨树达《马氏文通刊误·序》云:“自马氏著《文通》而吾国始有文法书,盖近40年来应用欧洲科学于吾国之第一部著作也。”缪子才说:“鄙人对于《马氏文通》,钦其精博,谓作者心境极虚灵,而眼界极宽阔也。”(注:《〈马氏文通〉答问》,1931。见《马氏文通研究资料》。)《比较文法》称《文通》“是第一部沟通中西之大规模的创作,所谓‘不废江河万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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