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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网络银行历经数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信用机制,网络安全问题等等,极大的影响了网络银行的发展。发展网络银行必须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构造一个和谐发展的网络经济环境,积极稳妥的发展电子商务。
关键词:网络银行应对措施电子商务
网络银行是Internet时代的必然产物和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直接要求。借助于网络银行和新的经济行为模式,除了能够方便快捷地完成所有传统银行能够进行的业务以外,今后,绝大多数的企业对企业、企业对个人和个人对个人的货币交易都将采用网络银行为其平台,电子商务的整个流程中网络银行将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现状
据统计2005年中国企业网上银行用户已达到74万户,较2004年增长27.6%,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未来企业网上银行竞争将十分激烈,使用企业网上银行的企业数量将稳步增长。预计2006至2010年中国企业网上银行的用户数量的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0.8%。
就网络银行市场份额而言,工商银行的企业网上银行仍占据绝对的优势,市场份额为59.2%,但较2004年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然后是建设银行11.8%,农业银行6.1%。2005年招商银行网上银行发展非常迅速,企业网上银行市场份额为4.7%,排在第四位的建设银行。依网上银行用户规模及增长率来看2005年中国企业网上银行用户已达到74万户,较2004年增长27.6%,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未来企业网上银行竞争将十分激烈,使用企业网上银行的企业数量将稳步增长。预计2006至2010年中国企业网上银行的用户数量的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0.8%。从个人网上银行用户规模及增长率来看,2005年中国企业网上银行用户已达到74万户,较2004年增长27.6%,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未来企业网上银行竞争将十分激烈,使用企业网上银行的企业数量将稳步增长。2006至2010年中国企业网上银行的用户数量的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0.8%。
【摘要】网络银行作为本世纪一种新兴的金融业,其低廉的成本和广阔和前景,已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与国外比较而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较为滞后,盈利模式和网络服务产品等还需要进一步的创新。本文在分析和剖析我国目前网络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在发展网络银行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创新对策:产品创新策略、营销创新策略、服务创新策略、品牌创新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网络银行;改革创新
一、网络银行概述
(一)网络银行的理解
网络银行(NetworkBank),又名电子银行(E-Bank)或在线银行,是以互联网为渠道,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银行。网络银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网络银行(NetbankofInternetBank)又可称为纯网络银行(Internet一OnlyBank)是指没有分支银行或自己的自动柜员机(ATM),仅以网络作为交易媒介,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广义网络银行则包括纯网络银行、电子分行(E一Branch)和远程银行(Remote一Bank)。电子分行是指在同时拥有“实体”分支机构的银行中仅从事网络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远程银行是指同时拥有ATM、电话、专有的家用计算机软件和纯网络银行的金融机构。
进入2005年,各家商业银行纷纷披露各自的网上银行客户账户数字,其中有的企业账户达到数十万的规模,有的个人账户达到上千万的规模。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账户的活跃度不高。另据一项针对我国大中城市就业者的典型调查显示,被调查人群对于网上银行业务的知晓率已高达90%。种种迹象表明,网上银行是认知度高,实际运用的少。网上银行还没有真正“火”起来。
发展没有疑问
网上银行最早起源于美国,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从1996年就开始了网上金融服务。国际上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机构分两种:一种是原有的负担银行,机构密集,人员众多,在提供统银行服务的同时推出网上银行系统形成营业网点、ATM、pOS机、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目前,无论从全球,是我国情况看,此种形态占据网上银行的绝大比例。负担银行的典型代表WellsFarg。被认为是美国银行业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优秀代表,网上银行客户数t高达160万,接受网上银行服务的客户占其全部客户的20%。Wells一Farg。的网上银行系统不仅节约成本,更主要的是带来新增收入和客户,因为使用网上银行的客户普遍素质好、收入高、账户余额大、需求种类多。
另外一种是信息时代崛起的直接银行,机构少、人员精,采用电话、Internet等高科技服务手段与客户建立密切联系,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德国的一家直接银行没有分支机构、员工只有370人,却服务77万客户,人均资产达1000万美元。一份美州银行的关于客户分析的研究报告显示:对于一家商业银行而言,只拥有活期存款账户的客户,50%会在1年至2年内离开:只拥有定期存款账户的企业,1年至2年内30%会离开;而同时拥有定期、活期、网上银行账户的客户,最终选择离开的比率只有1%至2%。实践表明:包括网上银行在内的多种金融服务渠道的存在,能够真正挽留住客户。为何不“火”在美国,网上银行业务量已占到银行总业务量的10%左右,预计2005年有可能增加到50%。而在我国很多银行,目前网上银行业务量尚不足总业务量的1%。网上银行发展为何不“火”,真正的困难之一是安全问题。网上银行安全包括的方面很多,但可概括为两个层面一是网络自身的系统安全问题。(1)网络系统方面因素。Internet的共享性和开放性使网络安全存在先天不足,因此,对网上银行的安全构成威胁。(2)难以抗拒的灾害。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如地震、雷击、风灾等自然灾害和火灾、停电等意外事故等都有可能造成网络问题或主机工作的不稳定,从而严重影响网上银行的安全。(3)人为因素。如工作人员的失职、失误造成网络系统异常。(4)各种病毒在网络上流传,从而使得系统特别是网络系统遭到破坏。另一个是各种主动攻击手段所带来的安全问题。(1)黑客玫击。黑客通过ln一temet非法入侵网上银行网站,从而使系统和数据遭到破坏。(2)犯罪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进行经济犯罪。如:“网络钓鱼”攻击者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Web站点来进行诈骗活动,受骗者往往会泄露自己的财务数据,如信用卡号、账户号和口令、社保编号等内容。诈骗者通常会将自己伪装成知名银行、在线零售商和信用卡公司等可信的品牌,在所有接触诈骗信息的用户中,有高达5%的人都会对这些骗局作出。向应。
基础在变牢
网上银行业务运作的特点在于,从以柜面服务为主的传统服务渠道向以“机构加鼠标”的立体式、全方位服务渠道的全面转型。这种新渠道模式的出现,不仅保证了个人客户的稳固,而且可以节约更多的人力去服务vip客户和企业客户。现在,我国网上银行重点发展自助式的中间业务、资产业务和信息业务,而机构柜面则主要通过银行员工的人才资源优势,为优质客户、企业客户提供理财、信贷等需要面对面交流的服务,并提升服务质量,销售个性化的高附加值产品。几乎任何银行业务,除了一定需要与银行员工面对面交流的,或者离不开现金转移的品种,通过网上银行完成,成本都是相对较低的。因为,网上银行交易突破了时间、空间限制,随时随地提供金融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与传统银行经营方式相比有着巨大的成本优势。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得网银者得天下,今后网银业务的竞争将是激烈的、必然的。超级秘书网
[摘要]网络银行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其低廉的成本和广阔的前景,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从剖析我国目前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入手,并针对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旨在探讨促进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网络银行问题对策
一、网络银行的定义
网络银行又称在线银行、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是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帐、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网上金融服务。这里的网上金融服务是指实质性的金融服务,除了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之外,还可以进行网上支付结算。那些拥有自己网站,但仅仅进行形象宣传和业务介绍的传统银行,充其量只能算“上网银行”,而非“网络银行”。网络银行目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完全依赖于Internet发展起来的全新网络银行,这类银行所有的业务交易依靠Internet进行;另一种则是在现有商业银行基础上发展起来,把银行服务业务运用到Internet,开创新的电子服务窗口,即所谓传统业务的外挂电子银行系统。目前我国开办的网络银行业务都属于后一种。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现状及其与发达国家网络银行发展情况比较
1.Internet的社会普及程度不同。虽然互联网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目前我国上网人数还不及总人口数的2%,同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同时绝大多数网民上网的主要目的还是进行通信和获取信息,真正使用网上支付服务的用户少之又少,网民进行网上消费及网上支付的意识和习惯还不强。因此,单从用户角度讲,西方网络银行的优势是我国网络银行所无法比拟的,Internet的社会普及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网络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摘要]近年来,中国大陆网络银行业务和网络银行立法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网络银行业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然而,在网络银行业运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网络银行安全法规不够完善、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难以确定、传统银行分业监管与网络银行混业经营之间存在冲突、网络银行内部监管规定不够明确等。这些问题严重地阻碍了网络银行业的发展。本文拟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促进中国大陆网络银行法制的完善和网络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完善立法
网络银行是利用网络技术在网上开展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在一般情况下,客户在通过网络银行实现其所需要的服务时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目前,网络银行有两种模式,即纯网络银行(internet-onlybank)和在线银行(onlinebank)。纯网络银行,又称虚拟银行,这种银行一般只设一个办公地址,没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主要或仅通过网络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线银行是现有传统银行利用网络提供网上服务的网络银行,是传统银行业务与网络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中国大陆的网络银行主要是这种模式的银行。网络银行业务具有交易虚拟性、跨国性、技术依赖性、经营混业性等特征。由于网络银行业务的这些特征,致使网络银行业务风险较传统银行业务风险发生机率更高、范围更广、破坏性更严重。当前,中国虽然在网络银行监管方面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然而,网络银行安全法规不够完善、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难以确定、传统银行分业监管与网络银行混业经营之间存在冲突、网络银行内部监管规定不够明确,这些问题严重地阻碍了网络银行业的发展。因此,尽快完善中国大陆网络银行法律制度,防范网络银行业务风险,已经成为中国开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当务之急。
一、中国大陆网络银行监管的立法
建立健全网络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是网络银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法律保障。199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当时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正式批准招商银行开展网络银行业务。招商银行成为中国金融监管部门首次正式批准开展网络银行服务的国内商业银行[1](P223)。但当时中国大陆尚无调整网络银行的明确法律法规依据。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又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些规定为中国网络银行业务监管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暂行办法》规定了网络银行业务的定义、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网络银行业务风险管理规则以及银行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规定外国或中国港、澳、台地区的银行可以向大陆居民提供网络银行业务,大陆境内的网络银行也可以向境外居民提供网络银行业务等。《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查、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的条件、程序和对网络银行业务监管的有关内容。随着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2005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在借鉴国际立法,主要是巴塞尔体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上述法规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扩充和具体化。目前,中国网络银行业务监管的法规主要有两类:(1)仍可适用于网络银行的传统银行业务监管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中的规定;(2)对网络业务监管的专门规定,如《暂行办法》及《通知》、《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这些有关法规为中国大陆开办和监管网络银行业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法规依据。然而,从中国现行网络银行监管法规规定来看,由于它仍然沿用对传统银行的分业监管模式,而且尚存在许多立法空白和不合理之处,故难以适应中国网络银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目前中国大陆网络银行法规存在的问题